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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促銷藥品公益還是利益


  近日,有市民反映,北京玉林中醫院針對老人推出「促銷活動」,到門診開藥滿500元即可獲得禮品。有市民質疑,退休老年人醫保報銷比例較高,醫院在年底醫保起付線「清零」前做活動,有加劇老年人「突擊買葯」嫌疑,造成醫藥資源浪費。(12月28日《新京報》)


  ●析理


  恐非愛心

  而是利益的合謀


  醫院把老人請到一起,舉辦中醫講座,給老人送雞蛋,如果開藥,獎品更為豐厚,其實是把醫保資金當成了一塊肥肉,通過「買葯送禮品」這一招,讓醫保報銷比例未用足的老人青睞「買葯送禮品」,自願在醫院多開藥,醫院就能夠順利地套取到醫保資金。


  按照規定,藥品不得採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的銷售方式。有醫保報銷,當年醫保報銷又沒有達到報銷比例上限的老人,是醫院「買葯送禮品」活動的直接受益者,參與「買葯送禮品」也不用承擔任何風險,醫院活動對他們有著相當的激勵作用。老人在醫院開藥獲得禮品,花的不是自己的錢,即使開的藥品不用也划算,就不難得出醫保報銷不用白不用的結論。老人用足報銷比例,醫院從銷售藥品中獲得更多利益,醫院與老人合謀,結果是「雙贏」。


  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套取醫保資金會有相應處罰。

  涉事醫院所以敢搞「買葯送禮品」活動,有兩種可能,一是涉事醫院搞這項活動面臨的風險不大,或者遭遇查處的可能性極小,對獲得醫保報銷資金的數額或誘惑較大;二是人社部門雖有針對套取醫保資金者的處罰規定,但規定流於形式,或因為多種因素,疏於查處,醫院在年終突擊獲得醫保錢成了慣例。


  故此,理應堵住醫保報銷規定的漏洞,讓醫院承擔相應責任,不再違規操作,並讓老人拒絕參與「買葯送禮品」活動。對醫院年終獲得的醫保資金,人社部門應嚴格審查,發現問題,及時嚴肅查處,情節嚴重者直接取消醫保協作資格;再就是,改進醫保報銷辦法,如對當年沒有用完的資金不一筆勾銷,按比例延續到下年。 卞廣春


  ●辯難


  沒有贏家


  公益醫保兩回事

  從表面上看,老人是贏家,只支付了不到二百元,卻能夠「收穫」價值一千多元的葯,還有兩箱零8枚雞蛋,外加一袋麵粉;醫院也是贏家,又賣出了一千多元的葯。可實際上,誰都不是贏家,最大的輸家則是醫保資金以及民眾的權益。


  醫保的錢是有限的,該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本不需要再花錢,為了多拿「禮品」而去醫院多開藥,則有套取醫保資金的嫌疑,一經查實後會被處罰,甚至被停掉賬戶的醫保服務。如果真的被停掉了,豈非太不划算了?況且,藥品對保質期、儲藏方式都有特殊要求,如果誤服保管不當而失效的藥品會產生不良效果。這對於老人來說,是承受不了的。


  對醫院來說,賣出去的葯越多越賺錢。可根據《處方葯與非處方葯流通管理暫行規定》,醫院的做法顯然是違規的。據了解,舉行「買葯送禮品」活動的醫院屬於民營醫院,於去年11月成為醫保定點醫院。一旦被查處,恐怕是要被取消「定點醫院」了。醫療保險的基本精神是風險共擔,即共同繳納醫療保險後統籌安排。醫院變相促進突擊買葯的行為,明顯有違醫保的基本精神。至於醫院解釋的帶有公益性質的活動,則根本不成立,因為醫保資金是具有固定用途的,只能用於醫療,公益活動不能涉及醫保資金,說白了,公益活動只是醫院的「遮羞布」。


  醫院「買葯送禮品」誰都不是贏家,對於這樣明目張胆地違規行為,監管部門要雷厲風行查處,而不是任由醫院「自說自話」,更不能任由「買葯送禮品」繼續下去,以免蔓延到其他醫院。王軍榮


  ●反思

  既有規則


  為何監管無力


  從表面上看,醫院「買葯送禮品」,是幫扶困境老人的一種公益活動。但實際上,利誘老年患者多買葯、多吃藥,顯然是一種喪失醫德的誤導行為,不僅對老年患者健康不利,而且造成了醫藥資源的浪費。更不用說背後的套取醫保資金的動機不言而喻。


  在今天,套取醫保資金行為,很多地方都有。此前據媒體報道,在貴州一些地方,醫院套取和騙取醫保資金,幾乎成為一種行業「潛規則」。醫院騙保手段是五花八門,令人嘆為觀止。而醫院「買葯送禮品」,則是套取醫保資金手段的一種變異。

  目前,我國已正式將社保欺詐行為入刑。根據2014年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最新通過的刑法解釋,騙取社保的犯罪行為將以詐騙罪論處。刑法解釋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險待遇的,屬於刑法第266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然而,由於監管缺位,執法不為,導致醫保資金頻遭蠶食,損害了醫療公平。


  可見,醫院「買葯送禮品」,擊中醫保監管軟肋,這顯然值得有關部門反思:必須將偷吃醫保的碩鼠,關進法律籠子。


  同時,防範和打擊騙保行為,需要制度協同。社保部門應與公安、民政、醫院、社區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密切協作,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再者,預防和打擊騙保行為,需從細節上把關,盯牢社會保險金等公共資源。比如,建立審核基本社會保險金領取資格和條件的規章制度,完善、規範發放辦法,推行舉報騙保行為的獎勵制度,形成社會監督、群防群治的合力。汪昌蓮


  ●建言


  查漏補缺


  守住民生底線


  涉事的北京玉林中醫院稱發放禮品,是針對困難老年人的補助。但實際上,活動僅在最近幾天才開始,到元旦後就結束,況且領取禮品的多是退休老人,而非困難老年人,顯然,醫院難脫「突擊賣葯」之嫌。


  醫院「買葯送禮品」暴露了醫保制度存在的問題。現行的醫保制度,會導致醫院賣的葯越多,收入就越多,一些醫院就可能採取「買葯送禮品」等方法來讓患者買葯,從而套取醫保資金。一些患者受到醫院「利誘」,不僅能得醫院的「好處」,還能廉價拿到藥物。醫保是為了讓民眾都能做到「病有所醫」,而並不是讓醫院將患者的醫保費用拿去套現,並造成藥品、醫保費用的大量浪費。


  還要看到,在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當前,醫保基金本就面臨著越來越大的支付壓力。如人社部2015年《醫療生育保險運行分析報告》顯示,2015年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存在支大於收的情況涉及24個省份的143個統籌地區等等。在這樣的情況下,醫保還被套現,無疑給壓力越來越大的醫保基金雪上加霜。


  針對這些問題,亟待彌缺補漏,如是否有必要取消醫保限額?就算限額,也有必要外加一些報銷政策,對突擊買葯予以限制;對於頻繁購葯的醫保賬戶,也要能加強動態監管,如果是套取醫保資金,則要做出相應處理,嚴重者要停掉其醫保服務。


  打著公益性幌子的醫院「買葯送禮品」活動,恰恰是對醫保制度公益性的違背與侵害。除了要反思制度問題,彌補制度漏洞,對於那些唯利是圖的醫院,也要能加大懲處力度,從而維護好醫保的公益性與福利性,守護好醫保這一「民生底線」。 戴先任


  ●三言兩語


  但願天下人不病,何妨櫃內葯生塵。醫德何在,哪有誘惑人去買葯的?


  ——楓林


  我覺得年底清零的方式,可能是促銷的主要原因,要是不清零,醫院也沒空子可鑽。


  ——南行客


  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促銷,有些東西促銷只會讓人反感。


  ——海之韻


  醫保成了唐僧肉,都想吃一口,監管部門應該更有力,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純粹


  那個講座也應該查一查,究竟是真的普及知識,還是忽悠人買葯?



  ——張小華


  法規中明確規定藥品不能採取促銷形式,醫院卻在利益的驅使下打擦邊球,搞藥品促銷,是揩醫保的油,應當依規處罰。


  ——黃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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