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套
第一章 出現的男子
某酒店內,四處通明,是下午兩點。凌雪坐在大堂,她是今天的主角。
這是一次小說簽售會,她正是這本小說的作者,而此時在酒店的,除了她邀請的嘉賓,和出版社的工作人員之外,就全部都是她的粉絲了。
她像是帶著面具一樣,對著所有人笑,給一本一本的書籤名。
忽而,一個聲音傳到了凌雪的耳朵裡面:「凌雪小姐,聽說你很多書都是找槍手寫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順著聲音看過去,一個三十多歲左右的男子,帶著墨鏡,站在大堂某處,雖然隔得遠了,但是凌雪仍舊看到了那個男子臉上嘲諷的神色。
他說的沒錯,凌雪的小說大部分都是找人代筆的!因為凌雪早就在三年前江郎才盡,寫不出好的作品了。
為了保住自己的名聲,凌雪只能找槍手,但是,他是怎麼知道這個秘密的?這是連凌雪的老公都不知道的事情。
此時大廳裡面一片嘩然,任誰都不能接受,自己喜愛的作者的作品是槍手寫就的,一時之間,議論紛紛。
凌雪很快就鎮靜了下來:「先生,沒有證據的話,請你不要亂說,不然我會告你誹謗的。」不愧是老手,說話的語氣沒有一點兒遲疑,是那麼自然,就好像真的與自己無關。
男子一笑:「隨便。」然後走了出去。
因為這件事情影響了凌雪的心情,所以她匆匆結束的簽售會,回到了自己家中。回去的時候,她老公李陽還沒有回家,她立馬又換了一件衣服,走了出去。
或許是之前的事情影響了她,這一路,她都小心翼翼的,生怕被人跟蹤了。
一個暢銷書作家,被譽為「中國的阿莎佳克里斯蒂」的人,爆出了代筆醜聞,是很轟動的,如果被人抓拍了,那她的名譽就全完了。
那個槍手,是住在一間鄉村別墅的地下室的,她和別的槍手不一樣,別的槍手是先給錢,在創作的,但是這個槍手,寫作是拿不到一分錢的。
因為她要生存!
與其說她是凌雪的槍手,不如說她是被凌雪囚禁了起來,逼迫寫作的工作!沒錯,凌雪把她囚禁了起來。
她把她足足囚禁了三年!
三年前,那個女孩還是個剛剛從鄉下出來的小女孩,帶著自己那想成為作家的夢想來拜訪凌雪,凌雪看了女孩的作品之後頓覺驚奇。
以一個專業作者的眼光來看,這位女孩不遜色古今名家!而那個時候的凌雪,正在為寫不出好作品苦惱。
頓時,她想到了一個主意——要這個女孩成為自己的槍手。
但是作為一個愛惜羽毛的人來說,是不願意找槍手的,因為這樣的事情爆出來,對她而言,是很難接受的。
於是,她便預謀著,讓這個女孩成為自己的槍手,卻無法讓外人知道。所以,她打算囚禁這個女孩!
她在這個城市舉目無親,即便消失了,也沒人知道,更何況,沒有人會懷疑到凌雪的頭上來。
於是,凌雪便開始預謀了起來。她買下了這棟別墅,因為這棟別墅有一個地下室,用來囚禁,是最好的了。
在她把一切都布置好了以後,便把這個女孩子匡到了自己的家中,然後端上一杯放了安眠藥的咖啡。
女孩傻乎乎的喝下了咖啡,暈了過去。
凌雪為了確認女孩不會中途醒來,又為她注射了自己在黑市購買的麻醉藥,然後把女孩搬運到了這棟別墅的地下室。
她用手銬腳鐐把女孩鎖在了裡面。
最開始,女孩並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而當她得知了凌雪的陰謀之後,便選擇了拒絕。可是再有骨氣的人,也要吃飯,在凌雪餓了她三天之後,她妥協了。
就這樣,她為凌雪代筆了三年。
但是這三年來,沒有一個人知道這個女孩的存在,那個男人,怎麼可能會知道這些?凌雪帶著這樣的疑惑,走進了地下室。
可走進去之後,凌雪就被怔住了——那個女孩不見了!
她像是人間蒸發一樣,消失的很徹底,手銬腳鐐全部被解開了!
怎麼會……怎麼會這樣?那些手銬腳鐐,沒有凌雪的鑰匙,是不可能自己解開的,而且大門也被自己鎖住了,女孩……怎麼可能會走出來?
難道是……那個男人?他跟蹤了自己?凌雪感到恐懼,她懷疑,是那個男人有意跟蹤了自己,然後放出了這個女孩。
他難道打算用這個來要挾自己?
凌雪覺得自己腦子裡面飛舞著成百上千的螞蜂,嗡嗡的,聽不到其它聲音。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出了這棟別墅,是怎麼上車的,但是她慶幸自己沒有出車禍。
回到家中,凌雪感到恐懼,她不能讓這個男人把這件事情捅出去,一個作家,不止找人代筆,還軟禁那個人,到時候就不只是身敗名裂了,還要坐牢。
一想到這些,凌雪就覺得頭疼非常,她決定找到那個男人,然後用錢堵住那個男人的嘴,無論怎樣,自己都不能坐牢,都不能身敗名裂!
之後,她找到了那家酒店的經理,因為來賓全部是要登記了,上面會有他們的資料,有了這些,她就可以找到那個男人了。
因為是名家,所以酒店的態度很痛快,問都沒問,就把信息給了凌雪。
之後凌雪又利用自己的關係找到了那個男人的住所,然後,她帶著忐忑的心情來到了那裡。
那是一個城中村,男人住在不起眼的一間小平房裡面,他看到凌雪的時候,一點兒都不覺得震驚,或許他料到了。
「你果然來了。」他對凌雪說道。
凌雪面無表情,也沒有過多的問候,直接切入了主題:「要多少錢你才肯不說?」
「一百萬。」男人獅子大開口的說道。
凌雪身子抖動了一下,她雖然是名家,但是由於懸疑小說並不是主流小說,所以版稅和稿費也算不得很多。
凌雪說道:「一百萬?不覺得太多了嗎?」
「和你身敗名裂,以及坐牢比起來,應該不算多吧。」男人嘲諷地笑著說。
他說的對,凌雪沒有辦法拒絕。「那我給了錢,那個人……」
「那個人我會幫你保護的很好,還有,別想殺了我,我已經寫了一封信,交給了我的朋友,如果我出事,他就會把這個交給警方,到時候……就不是坐牢那麼簡單了。」
真是個難纏的對手,比凌雪小說裡面的殺人犯還要毒辣。
第二章 小屋陳屍
凌雪帶著惱怒回到家中,一回去就坐在沙發上面一語不發,甚至連自己老公回來了,都不知道。
凌雪老公李陽看著凌雪那悶悶不樂的臉說道:「怎麼了,老婆,是那個人的話影響你了嗎?」
「沒有。」凌雪勉強擠出了一個笑臉,她不願意讓自己老公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她很在乎別人的看法。
李陽拍了拍凌雪的肩膀說道:「你現在是名家,肯定很多人嫉妒你,不用在乎那些。」
「恩。」凌雪說道:「謝謝。」
「我還有點事情,先去書房了,你不要想太多,就寫作看書,消磨一下時間,那些不愉快的,不要去想。」說著李陽就走進了書房。
看著自己老公離去的背影,凌雪深深的嘆了一口氣。
她現在已經沒有辦法拒絕了,一個人,站在頂端的時候,是不允許自己跌下去的,如果跌下去,即便不死,也只剩半條命。
晚上,李陽要出去見一個客戶,而凌雪則準備了一下,取了錢去找那個男人。這也是那個男人要求的,他說帶著現金來比較保險。
因為如果是轉賬,這樣的話很容易被人查到,到時候對彼此都不好。多為人著想的借口啊,其實不過是害怕別人知道了,自己沒有辦法用以要挾凌雪罷了。
凌雪取好錢之後,把那些錢都放在了一個大的旅行包裡面,一捆捆的捆紮了起來。此刻的她,看起來一點兒都不像是去收買別人的秘密,倒是像準備去交贖金,解救被綁架的肉票。
但是,凌雪現在不正是像被人綁架了一樣嗎?
來到那個男人家門口的時候,凌雪發現裡面一片漆黑,他沒有開燈。這不免讓凌雪覺得好奇,明明約好這個時間的,怎麼睡了。
難道……凌雪開始恐懼了,難道這個男人要了財,還打算要色?不想了,想也沒用,自己的把柄在人家手中,自己不就是人家案板上面的魚肉么?
凌雪試著敲了一下門,卻發現門根本沒鎖。她深吸了一口氣,然後一推,門就開了。
推開門,裡面沒有一點兒聲音,凌雪試著喊了幾句,那人也沒有回應。奇怪,出去了嗎?出去也不鎖門,不過想想,又覺得不需要鎖門。
那人窮的沒有一件像樣的東西,誰會來光顧?就算光顧,也得不到好處,所以不用怕。
凌雪試著開了燈,可開燈後,她就被嚇住了。如果不是她心理素質好,估計早就尖叫了起來。
開燈後,她看見了一具屍體!是那個男人的屍體!
男人被人殺了,陳屍在了他自己的家中。很明顯,致命傷是腦袋,他的腦袋上面,被人用鈍物擊中,打了一個大口子。
那個傷口處,流出了花白的腦漿,合著鮮血,流淌在了地上。
而男人的眼睛,卻死死的瞪著那扇門,就像是在瞪著凌雪!
凌雪倒退了兩步,卻忽而發現那個男人的手指抽動了一下,而他的嘴巴,也微微張了一下。
他沒有死!行兇的人或許太匆忙了,只是把男子打成了重傷,男子的嘴一張一合,很明顯是想凌雪救自己。
忽而,一個念頭盤旋在了凌雪的腦海——如果說這個男人死了,不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嗎?
凌雪一下子拿起了放在桌子上面的煙灰缸,走到了男人面前。她舉起煙灰缸,一下一下的敲打著男人的腦袋。
她一邊打,一邊在嘴裡念叨著:「不要怪我,不是我的錯,是你逼我的,你逼我的!」
不知敲打了多久,直到男人的整個腦袋都裂開了,從天靈蓋開始,半個腦袋碎成了西瓜,更多的腦漿流淌在了地上,而一隻眼睛,也掉了出來。
另外一隻眼睛還睜著,和那個諾大的眼洞一起,盯著凌雪,讓凌雪毛骨悚然。
不過好在這裡夠偏僻,凌雪拿著煙灰缸,就跑了出去。
她開著車,飛快的賓士著,一直到了家門口,立馬推開門,跑了進去。
好在她老公要更晚才會回來,不然看到一身血的老婆,必然會驚恐。凌雪來到廁所,脫掉了衣服,然後換了一件新的。
之後,她在廁所用打火機燒掉了衣服。
但是此時,一個念頭仍舊在凌雪的心中盤旋,雖然最後一擊是自己給的,可是之前打傷男人的人,是誰?
難道還有別的人要他的命嗎?
不想了,管他是誰,反正男人已經死了,自己也不用擔憂什麼了。想到這裡,凌雪就鬆了一口氣。
第三章 警方追查
屍體是在第二天被人發現的,據說是因為房東來要這個月的房租,那倒霉的房東,四十多歲的女人,哪裡見過這樣的事情。
看到屍體的第一眼,就暈了過去,一直躺在屍體身邊三個小時,才醒了過來。醒來之後,當即報警。
警察很快就搬走了屍體,而這件事情,也被媒體報道的沸沸揚揚。
原來男人叫做洪玉輝,本來是某工廠的員工,因為工作不負責而被開除了,之後一直是無業游民。
警察越查閱多,最後查到了凌雪這裡。他們查到,洪玉輝在死前,曾經在凌雪的簽售會上面搗亂。
當警察出現在凌雪面前的時候,凌雪並沒有慌張,她如同做戲般的照著之前寫好的劇本演起了戲來。
她如實的告訴了警方當天的事情,而當警方問她之後有沒有見過洪玉輝的時候,凌雪則說道:「警察先生,我寫作這麼久了,嫉妒我的人很多,我不可能在意這些事情。我也不是那麼計較的人,甚至都沒有打算起訴他,所以更加不會去找他。」
警察問了半天,也沒有問出什麼來,於是便訕訕的離開了。
不過好在凌雪要求警方不要把這些告訴媒體,她說自己好歹也是公眾人物,這樣的事情,鬧出來也不好。
警方應允了。
警察走後,凌雪鬆了一口氣,她殺了洪玉輝之後,就害怕警察會查到自己頭上了,所以提前寫好了劇本,之後對著鏡子練習了起來。
不得不說,她是好演員。
而也不得不說,她很幸運。幸運洪玉輝住在那個沒什麼人的地方,所以自己兩次拜訪,都沒有什麼人看見。
而她當時也很鎮定的處理了現場,才沒有留下什麼痕迹。
之後根據新聞,得知警察什麼也沒有查到,這讓凌雪更加放心了。但是忽而,凌雪又緊張了起來。
什麼也沒有查到,那就證明了洪玉輝沒有什麼仇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又是誰殺了他?對方為什麼要殺他?
難道……對方殺他是因為自己?那人得知了洪玉輝要挾凌雪的事情,所以殺死了洪玉輝,準備自己要挾凌雪?
他是誰?
雖然凌雪很想鎮定,可是卻鎮定不下來,對方殺人,必然是亡命之徒,那人肯定是被生活逼迫的,所以他要是真的發瘋,可能完全不顧這件事情,也要把凌雪的醜事抖出來,以此來個魚死網破。
那人死,自然不打緊,可是自己的一切,照舊會被毀掉。於是,凌雪又開始不安了起來。
第四章 李陽
這個白天,凌雪足足抽了三包煙,以至於她老公回來的時候,家裡煙霧繚繞。
她老公咳嗽了幾聲說道:「你怎麼一次抽了那麼多煙?」
「沒什麼,心煩。」凌雪蹙眉說道。
李陽的臉忽而抽動了一下:「你怎麼了?」
「沒有靈感,寫不出東西來。」凌雪隨意扯了個謊。
她老公也沒有再問下去了,只是拍了拍凌雪的肩膀,安慰她每個作家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不要太在意。
凌雪點頭,卻心中仍舊無比不安。
晚上睡覺,凌雪醒了過來,可醒來卻發現自己的老公並沒有在自己身邊,凌雪好奇,是去上廁所了嗎?
可是廁所也沒有聲音。
於是她起身,準備下樓看看,而推開家裡大門的一瞬間,她就看到了自己老公——他蹲在屋外燒著紙錢。
他一邊燒紙錢,一邊在嘴裡念叨著:「我也不想的,只是你必須死!」
他殺了人!凌雪心頭一驚,然後立馬小心關上了門,回到了二樓。她好奇,卻不敢多問,雖然說夫妻是枕邊人,可是枕邊人到底沒有自己的性命重要,誰知道她老公得知了她知道自己秘密之後,會不會殺她滅口。
但是此時更讓凌雪好奇的,是她老公到底殺了誰?
這個晚上,凌雪小心翼翼,拚命偽裝著睡著的痕迹,不過好在她老公沒有細探,所以並不知道凌雪已然醒了。
凌雪想了一晚上,忽而想到了一個人,那個人就是洪玉輝,凌雪懷疑,自己老公殺死的,就是那個洪玉輝。
於是在第二天,凌雪打電話給了自己老公的同事和朋友,確定了那個晚上,李陽並沒有出去和誰應酬。
所以凌雪大膽的做出了自己的推理:她老公很有可能早就知道自己和洪玉輝的事情了,所以在她出門之前,借口有事離開,然後殺了洪玉輝。
而且,很有可能洪玉輝就是凌雪老公安排的!
因為,凌雪早就知道了一件事情——她老公在外面有了外遇!是的,她知道自己老公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
那是李陽的秘書,她曾經在去找李陽的時候看見了,那個女人撲在李陽的懷裡!
但是當時凌雪沒有發作,甚至假裝自己不知道這件事情,因為她高傲,高傲的不願意讓別人知道自己的敗筆。
她害怕媒體報道,說著名懸疑女作家老公在外面偷人,然後和她離婚,這是一個愛惜名聲的人,最不能忍受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洪玉輝的死,就是李陽策劃的,李陽殺了洪玉輝,然後再想辦法嫁禍到凌雪的頭上。
李陽看過凌雪很多小說,對於這種布局推脫的事情,必然是很了解的,加上是老公,說的話更是有極高的可信度。
而他這樣做的目的,肯定就是為了擺脫凌雪。
因為他怕凌雪報復,只有凌雪死了,他才有機會擺脫凌雪,凌雪想一定是這樣的。
不行,這樣下去自己就會被人左右,自己要想個辦法才行。想了半天,凌雪終於想到了辦法——殺了李陽,而且要神不知鬼不覺!
作為一名懸疑作者,她是看過很多書的,從書中也學到了很多知識。而用來殺人最好的手法就是車禍!
只要在李陽的車子上面動手腳,那麼李陽就必死無疑了,而且肯定不會被人懷疑。
所以,凌雪大膽的採用了這個手法。
她趁著沒人注意,在李陽的剎車上面動了手腳,只要明天李陽開車去上班,那麼車子就會失控,到時候,他就必然會死於車禍。
凌雪的詭計,李陽並不知道。所以在第二天,他仍舊興高采烈的去上班。凌雪送他出門的時候,帶著笑提醒他注意安全。
而李陽,也回應自己會早點下班。
他不知道那笑容,是自己妻子準備送自己去死前的訣別。而他開車去的,也不是去公司的路,而是通往地獄的路!
三個小時之後,警察再次找到了凌雪,告知了凌雪李陽的車禍,他們告訴凌雪,李陽死的很慘。
他的車,和被人的車相撞,以至於受了重傷,不治身亡。
現場的照片慘不忍睹,李陽一身鮮血,整張臉都碎了,一個眼睛從眼眶裡面掉了出來,腦袋裂開,流了大量的腦漿。
而李陽的胸部,也被撞了一個大洞,腸子全部流了出來,心臟就那麼掛在外面,可怖至極。
在看到照片十秒鐘之後,凌雪才哭了出來,她像是一個瘋女人一樣,抓著警察的衣服大喊大叫:「不可能的,我老公不會死的,他怎麼會死呢?」
警察拚命把她扯開,那個被她死死抓住的警察,衣服都差點被扯爛了,而身上,還有凌雪指甲的親吻。
「你丈夫是因為剎車失靈所以……我們檢查過了,那應該是年久失修,李太太……請你節哀。」
「節哀?我節哀?我丈夫死了,我怎麼節哀。」凌雪痛哭流涕,但是傷痛的表面下,潛藏的卻是歡喜。
她技術很好,沒人看出來,那是人為。
之後以身體不適送走了警察,她待在房間裡面,無聲的笑了。
喪禮是在三天之後舉行了,出殯那天,很多人來了,一個個的,說著節哀的話,而凌雪則面無表情。
她不禁在心中嘲諷:難道你們以為只有演員才會演戲嗎?其實作家的表演更加精彩。
喪禮結束之後,凌雪回到家中,收拾起了李陽的遺物,她卻無意找到了一本日記。她沒有想到,原來李陽也有寫日記的習慣。
而看了一點,凌雪就整個人癱在了地上!
第五章 日記
日記清楚的記載了事情的始末,人的確是李陽殺得,但是絕對不是因為想要害死凌雪,而是為了保護凌雪!
他其實一直都深愛著凌雪!
很早以前,李陽就開始懷疑凌雪是找了槍手,但是這對他來說,一點都不重要。他深愛自己的妻子,不是她的作品,何況作家找槍手,也是正常的。
但是,李陽好奇,為什麼凌雪每天都要出去,於是他帶著好奇心,跟蹤了凌雪!他發現,原來凌雪把一個人囚禁了起來。
於是,他趁著凌雪一次出去,偷偷的拿走了凌雪的鑰匙,打算把那個女孩子放出來。
他放了女孩子之後,便是深深的遺憾和歉意,但是女孩卻恨毒了凌雪,她在李陽的面前,揚言自己一定要報復,要凌雪身敗名裂。
愚蠢的女孩,忘記了有的話是不能說了,於是李陽為了保護自己的妻子,不得已殺了那個女孩!
他把女孩的屍體埋在了一個樹林裡面,卻不想在之後去拜祭女孩的時候,被洪玉輝發現了。
那天,洪玉輝剛好被開除,所以心中不忿,想去那個樹林散散心,他剛好聽到了李陽的話,得知了原來凌雪是找了代筆,並且囚禁了那個女孩。
洪玉輝心生一計,打算用這件事情要挾凌雪。
卻不想被李陽知道了,李陽找到了洪玉輝,而洪玉輝更是打算用殺人的事情要挾李陽,多賺一筆。
可是他卻沒有想到,其實李陽找自己,是為了保護他妻子,所以他早就打算做掉洪玉輝了。
但是李陽這次沒有檢查洪玉輝是否死了就離開了,以至於需要凌雪補刀。
那個晚上,李陽是被愧疚折磨,所以才去燒紙錢祭拜洪玉輝的,卻不想被凌雪看到。凌雪一直是個多疑的人,甚至猜測成了自己的丈夫是要陷害自己。
而凌雪更沒有想到,自己丈夫和那個秘書根本沒有什麼,她看到的,只是表皮。
那個女秘書的確喜歡李陽,她那天是在向李陽告白,甚至主動撲了上去,但是李陽拒絕了,他說自己很愛自己的老婆。
可是這一幕,凌雪沒有看到,所以她執拗的以為他們兩個有一腿,甚至……殺死了自己老公!
「報應,都是報應!」凌雪忽而覺得這一切都是報應——自己鎖了那個女孩,殺了洪玉輝,所以自己得到了上天的報應。
她親手殺死了這個世界上面最深愛自己的人,以至於失去了最愛。
凌雪知道,從今往後,自己會被這樣的痛苦所折磨,一輩子。所以,她放肆的笑了,也放肆的享受著,老天爺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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