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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會迷戀路邊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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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d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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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色,性也。


路邊的野花不能采,路邊的小吃卻惹人愛。路邊攤每天準時準點出現在城市的某個角落,讓一批又一批食客眷戀。它散發出的迷人香氣,撩動著每個沿路走過飢餓的靈魂,像是食慾河流上的一處小渡口。

你為什麼會迷戀路邊攤?


不管叫「蒼蠅館子」還是「野餛飩」,各地對遍布城市角落的簡陋美食攤鋪都有著寵溺式的喜愛。相對於正規餐廳和家中廚房端上桌的菜肴,路邊攤作為十足的「非主流」被擋在正統中餐之外。它們低到塵埃里,簡陋粗糙難登大雅之堂,但它們也同樣是鮮活美味讓人慾罷不能的,是生生不息的市民文化產物。


從用餐環境到烹飪方式,路邊攤上的美食都是相對於主流正餐的「民間」代表。中國的「國」與「家」常常被視為具有相同的結構,因而家常小菜在本質上與國宴大餐並沒有區別,頂多也就有食材和烹飪技巧的高下之差。但路邊攤不同,它們渾身散發著油油膩膩的煙火氣,在街角召喚著一顆顆蠢蠢欲動的心,拉他們渡過食慾的河流。在放下工作之後,坐上餐桌之前,來一碗路邊的豆花,擼兩串街頭的烤肉,甚至都不坐下也不停留,小吃在片刻間誕生,也在片刻間被消滅——全部過程都只發生在路邊,在攤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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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白冰、陳奕迅一起吃路邊攤。


美國人類學家羅伯特?雷德菲爾德(Robert Redfield)提出「大傳統和小傳統」(Great and Little Tradition)的概念來解釋複雜社會中「陽春白雪」與「下里巴人」之間的聯繫。「大傳統」作為社會的主流文化價值體系被懂得利用語言文字的知識分子掌握和傳播,而「小傳統」則屬於民間,生長於草莽,受到主流價值觀的影響和教化。在人們為「舌尖上的中國」里飲食文化的博大精深讚嘆不已、狂咽口水的時候,路邊攤卻作為「小傳統」的代表,日復一日出現在我們城市的各個角落,滿足了無數挑剔的味蕾,溫暖了千萬飢餓的靈魂,不言不語。


「下里巴人」的路邊小吃因為遍及各處而時常被談論食文化的人們遺忘,但夏日傍晚街頭背著書卷的學生黨和平日繁忙的上班族三三兩兩,左手烤串右手啤酒,大口咀嚼著草根文化,難道不正是「大傳統」和「小傳統」最生動、最有煙火氣息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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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塔邊的城市煙火:華東師大後門曾經遠近聞名的「黑暗料理街」棗陽路。


分量不大但口味強烈,剛好作為零嘴裝點單一主食——路邊攤就是這樣一種補充式的存在,熱愛路邊攤的人們已經把它變成了一種獨特的亞文化,驕傲地告訴世人:我就好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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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論「大傳統」影響「小傳統」的時候,人類學家王斯福(StephanFeuchtwang)認為主流文化的傳播過程並不是單向且一成不變的,而是時常被「重新解讀」(reinterpret)。中國四大菜系用料考究、烹飪方式繁多且精緻。而當美食落入凡塵,路邊攤日常通俗的做法似乎更加方便快捷,也更貼合大眾對口味刺激的狂熱。


想要保持鮮嫩?這裡有最旺的火;想要香脆可口?這裡有最重的油;不甘平淡?一大勺鹽足夠;追求刺激?鍋邊兩大碗辣醬管夠。如果不愛油膩葷腥,路邊還有簡單質樸的煮玉米、烤紅薯和靜謐滋養的甜湯——雖然默默無聞,路邊攤卻絕不遜色於「居廟堂之高」的正統美食,花樣繁多動靜皆宜,生活的酸甜苦辣頃刻間被吞食、被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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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又是謝霆鋒……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迷戀路邊攤?大多數人的回答恐怕都會提到「回憶」——路邊攤對於味覺的照顧很容易讓人形成一種依賴,它們自小伴隨著我們,和我們的成長軌跡黏在一起,自然成為我們回憶過去的味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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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糖、爆米花、老冰棍、酸梅湯,一說起這些詞,味蕾和腮腺就開始躍躍欲試。更不要說路邊的煎餅果子和啤酒烤串,簡易的煎鍋和烤爐上,食物和著油噼啪作響。


心理學家榮格提出「原型」(archetype)概念時說:「原型是人類原始經驗的集結,它們像命運一樣伴隨著每一個人,其影響可以在我們最個人的生活中被感覺到」。路邊燒烤的製作方式和攤鋪本身一樣簡易,食物成串放在火上,自然的味道被激發出來,這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恰恰是對蠻荒時期飲食狀態「原型」的直接映射。在路邊攤上,你可以看到食材變成食物的美妙過程,這對無數吃貨來說是無法拒絕的視覺與味覺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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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不是金將軍在烤串。


如果說擼串兒能直接喚起回憶,是對逝去時光的復刻,那麼路邊攤簡單甚至相對粗糙的烹飪方式下形成的鮮香口味,不也恰恰是生活的粗糲和精彩這一體兩面的反射?


除了口味,路邊攤的另一個優良品質在於輕鬆。相比餐桌上的正襟危坐,在路邊攤你可以隨便地吃喝——油膩的桌板、胡亂堆疊自行擺放的凳子、一次性的餐具似乎都在告訴人們:一切隨意,愛咋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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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高圓圓連擼串都很女神(經)。


吃過路邊攤的人都知道,草根美食與生俱來的特性就是不穩定。攤主洞察環境的能力似乎比「動物世界」里隱匿叢林的猴子還要高上一籌——鍋還熱著油,駐足等待中的你還沒付錢,朋友圈才刷了半頁,眼前的一切就不明不白地消失了。此刻回頭,一定能看見身穿制服的「凶神惡煞」——在現代都市叢林里,路邊攤主最強大的天敵就是那傳說中的「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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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只有城管的阻攔,小時候父母的嘮叨也像緊箍咒一樣牢牢地鎖著我們。「從前有個小孩天天吃路邊攤,第二天他死了」這種麥兜媽媽式簡單粗暴的勸誡絕不少見。因此,對於小時候的我們,吃路邊攤甚至具有了一種叛逆的意味,而所有這一切都構成了我們對路邊美食勾連起過去回憶的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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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因為小時候管教過嚴,現在的謝霆鋒顯然變成了路邊攤男神,這次身邊又換成了春春。


有一天,「小傳統」可能登上了「大傳統」的舞台,路邊攤也會走進「廟堂之高」。但這往往會造成一種悲劇,比如飽受吐槽的肯德基油條。丟失了一切正統價值觀下「不健康」「不衛生」的要素,油條再也不是油條了。愛吃路邊攤的食客已經形成了一種亞文化式的驕傲:我們吃的是一種f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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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降臨,華燈初上。「華燈」耀眼,但只是漂浮在城市頂端、樓宇深處。與「華燈」一起點亮的,還有夾雜高樓縫隙中、不明幽深小巷上各色小吃攤上懸掛的燈泡。燈泡隨風搖晃,照著攤主們擺出來的食材忽明忽暗。爐子生起,香氣飄散,忙碌一天的學生與上班族駐守一旁,等待出鍋的那盤閑適和溫暖——在不少人眼中,這才是一座城市鮮亮的原因。


參考文獻:


1. Feuchtwang, Stephan. 2001. Popular Religion in China: The Imperial Metaphor. London: Routledge.


2. Jung, Carl. 1977. Archetypes and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3. Redfield, Robert. 1956. Peasant Society and Culture.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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