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加索藏家狀告經紀人 稱過去從未意識到作品失蹤
巴勃羅·畢加索,《頭像》(Tête,1928) 圖片Courtesy of Ken Hendel/Gallery Art。
如果你的畢加索作品丟了,你會意識到嗎?一位紐約的富豪藏家這個月早先時候才意識到自己曼哈頓公寓中這位西班牙大師的一幅作品從2009年開始就失蹤了。現在,她正在狀告一家佛羅里達的畫廊——因為他們正在銷售這件作品!
據法庭文件顯示,88歲的社交名媛威爾瑪·「比利「·蒂什(Wilma 」Billie「 Tisch)正在向邁阿密Gallery Art畫廊主肯尼斯·亨德爾(Kenneth Hendel)索賠100萬美元(約合650萬元人民幣)。
據《紐約郵報》報道,4月20日,曼哈頓高級法院舉辦的一次緊急聽證會上,蒂什的律師盧克·尼卡斯 (Luke Nikas,在最近的諾德勒造假案件中他曾經為安·弗里曼辯護)對瓊·肯尼迪法官(Justice Joan Kenney)說,他的代理人7年都沒有意識到作品丟失,因為「收藏的藝術品實在太多。「
蒂什說自己上一次看見這幅1928年畢加索為情人瑪麗-特麗莎·瓦爾瑟(Marie- Therese Walther)繪製的肖像是在2009年,當時它正在佳士得接受為一次可能的交易進行估價。尼卡斯說,他覺得是蒂什之前的女僕(後來去了厄瓜多)在 2013年前的某個時間偷盜了這件作品。
威爾瑪 「比利」 蒂什的資產約為14.1億美元(約合91.63億元人民幣) 圖片:Ryan McCune/Patrick McMullan。
直到一位曼哈頓的藝術經紀人給她兒子托馬斯·蒂什(Thomas Tisch)發送了一封郵件,稱自己即將買下曾經屬於他父親的一幅油畫的時候,蒂什才意識到了這件作品被盜了。
自失蹤之後,這件作品其實還在2013年的蘇富比拍賣當中亮相,不過當時流拍了。有趣的是,竟然沒 人注意到這一點。畫廊的畫冊上顯示,蒂什的亡夫勞倫斯·蒂什(Laurence Tisch)將這件作品賣給了一位匿名藏家,但是據法庭文件顯示,這位社交名媛「找不到關於這件作品銷售或者贈送的任何證據。「
另一方面,畫廊主亨德爾堅稱自己是無辜的。「你得有錢到什麼程度,才會在自己的畢加索丟失8年之後發現這樣的情況?「亨德爾在電話採訪中對artnet新聞說。
「我們覺得威爾瑪有點被沖昏了頭腦,「這位經紀人說:「她的律師曾說『她有點不著邊際。『我的意思 是,她已經88歲了!所以鬼知道她是不是把這幅畫當作禮物送給了僕人?然後9年之後,突然就弄了這麼一出?我的意思是,我擁有這件作品已經3年了,我在巴 塞爾藝博會上展出過它!」
佛羅里達經紀人肯·亨德爾堅稱自己是無辜的。 圖片:Courtesy Ken Hendel/Gallery Art。
亨德爾說自己在購買這件作品之前做了所有的必要工作。「我沒有任何惡意。我去看了遺失藝術品名錄 (Art Loss Register)。「據記錄,亨德爾2013年以50萬美元(約合325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從一位名為馬默德·安塔爾(Mahmoud Antar)位於邁阿密的有限公司處買下這件作品的。亨德爾的律師羅伯特·斯托克(Robert Stok)說,安塔爾是2013年2月從蒂什之前的女僕那兒以6萬美元(約合39萬元人民幣)買下了這件作品。斯托克說,蒂什將這件作品作為禮物送給了女 仆。
「我覺得這是參孫大戰歌利亞式(Samson vs Goliath,聖經故事中這兩人是對立的雙方)的事件,「亨德爾說:「蒂什家族有的是錢。我和盧克·尼卡斯在官司開始前就進行了溝通,提出希望立刻和 解。他說會給我回應,但卻一直沒有答覆我。他們的錢比誰都多,所以可以任意地打官司。」
斯托克說「顯然亨德爾先生並不想將事情鬧上法庭,而是在尋求和解。「
來源:artnet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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