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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為娶到心愛的姑娘


見過最酷炫的事情是什麼?

鑽戒?跑車?環遊世界?


NO!


先告倒老丈人!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是的,沒有看錯,


是把老丈人告上法庭。


為什麼敢去告老丈人?


誰叫他不把女兒嫁給我!


這是個真實的故事

地點:德國


起訴原因:


老丈人不願把女兒嫁給我,


我只能用法律的手段來獲取幸福!


這個人就是

德國偉大的音樂詩人


·


·


·

羅伯特·舒曼!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羅伯特·舒曼,1810年出生在德國東部萊比錫附近的一座小城—茨維考,7歲開始學習鋼琴,12便開始創作,從小便立志成為一名鋼琴家,並得到書商父親的大力支持。


可是,舒曼16歲那年,父親驟然辭世。舒曼只有乖乖的在母親的安排下,前往萊比錫學習法律。法律,法律,又是一個牛叉哄哄的法學院學生!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法學院里的第一件事


進了法學院,舒曼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逃課!!!


假如你在法學院都沒有逃過課,你都不好意思說自己念過法律了。畢竟,之前都是看到理論上的權利,當你學了法律後,第一件事,難道不是先去實踐一下逃課的權利?


逃學的舒曼幹嘛呢?你逃課,或者是為了談戀愛,而舒曼逃課卻是為了音樂。他參加各種音樂活動!音樂活動參加多了,總沒有壞處,至少認識的美女就多,但舒曼在一次音樂活動上,卻認識了美女的老爸,自己未來的老丈人——弗里德利希·維克。


維克很欣賞舒曼的才華。自此,18歲的舒曼就經常翹課到未來的老丈人家學鋼琴,而當時維克的女兒克拉拉·維克只有9歲,但父親的精心培養下,鋼琴已經彈得很出色了。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圖:克拉拉·舒曼)


在法學院學的第二件事:忽悠


聽過了美妙的鋼琴,再聽老教授的絮絮叨叨,當然心理有點排斥。法學院對他而言,就是舒曼老媽的五指山,怎麼辦呢?考勤總得要吧。於是他開始忽悠老媽,給老媽的每一封信里都對法律侃侃而談,讓他老媽很為滿意。一個天天逃課的法學生,都能隨便用法律忽悠聰明的母親——難道法律就這樣好忽悠的?


19歲那年,舒曼厭倦了忽悠,偶然的一次帕格尼尼的演奏會,終於讓他開始學會誠實的面對自己,他做了一個改變一生的決定:逃離法學院,專攻音樂!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老媽並未極力阻攔——看來,當母親的其實也沒有那麼好忽悠的吧。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夢想一場空


舒曼逃離了法學院,他要去證明自己的音樂天賦,為了夢想,他拚命努力練琴。於是乎,他想到了一個愚蠢的方式——用一根細繩把手指弔掛在天花板上偷偷練琴,以此加強手指觸鍵的靈活性與力度。結果卻是造成手指嚴重損傷。法學院的大門倒是逃離了,只可惜,成為偉大鋼琴家的夢想也從此破滅了。


夢想的火焰卻不會因為目的的落空而熄滅。他換了一種路徑去追尋他的夢想:音樂創作、音樂評論。於是,你看到了,一個被設定成為律師的人,卻譜寫了一段音樂史上的奇蹟。三十年代是他鋼琴創作最活躍的全盛時期,許多鋼琴小品與曲集都是這時期的作品。《狂歡節》、《大衛盟員舞曲》、《克賴斯勒偶記》等均是這個時期的作品。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El Alegre Campesino, Op.68Robert Schumann - Los Clásicos Más Populares, Vol.1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法學院畢業生的維權之旅


跟隨維克學習鋼琴期間,舒曼與克拉拉朝夕相處,日久生情。這時的克拉拉16歲,已經婷婷玉立,並已是才華橫溢的青年鋼琴家了。但再才華橫溢的鋼琴家,也是一個情竇初開的少女,何況成天對著自己的「大師兄」呢。


維克覺察到了變化,不禁大為光火,自己的女兒大好前途,而舒曼呢?雖然是自己的愛徒,但是畢竟無依無靠,家境一般,手指還受傷,身無長物,成天就做著靠創作一舉成名的美夢。關鍵是這小子之前還追過維克的另外一個女徒弟,窮光蛋一個,平時生活還放蕩不羈,就那個熊樣,都還能癩蛤蟆吃天鵝肉?不行!絕對不行!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把老丈人告上法庭


阻力越大,愛情的火焰就越猛烈。終於,這個熊樣的小子,在未來老丈人的百般阻撓之下,決心干一件石破天驚的事情:把老丈人告上法庭!


這個天天逃課的法學院學生,終於開始理解了法律的含義。於是,在克拉拉剛過了20歲生日,舒曼向法院提交了對老丈人的起訴書!——你見過訴訟離婚的,一定沒有想到這個世界上還有訴訟結婚吧?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圖:舒曼起訴書原文)


告倒老丈人


這個案子轟動當時的歐洲。或許,當時舒曼不算有名,但克拉拉卻是可以與李斯特分庭抗禮的重量級鋼琴家!動靜鬧得那麼大,這當然讓老丈人維克下不了台了啊。於是,維克先故意不出席法庭的傳訊,以各種介面阻撓審判。


在拖延四個月後,法庭於12月18日開庭。法庭上維克冷酷而尖酸的詆毀舒曼。維克堅定的聲稱舒曼是個酒鬼,但老丈人忘記了,這個未來的女婿好歹也是混過法學院的啊。舒曼請來了門德爾松等一干好友出庭,成功的駁回了維克的各種詆毀。


而且,天知道舒曼哪裡搞到一個博士學位——耶拿大學榮譽博士學位。他把這個作為證據向法官提供,以證明我舒曼可不是花花公子,我可是學霸哦!


終於,在經過了漫長的11個月的艱苦訴訟後,這個天天逃課的法學生居然還打贏了官司。1840年8月20日,法庭宣判准許舒曼和克拉拉結為夫妻。


16年後,舒曼在自己親愛的克拉拉懷裡安然逝去……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舒曼後來在《獻歌》這首曲子里,


選了詩人呂克特的詩獻給克拉拉:


"你是我的生命,是我的心;


你是大地,我在那兒生活;


你是天空,我在那兒飛翔……」


這個人,為了結婚,把老丈人告上了法庭!


說了這麼多,


不是讓你去告你未來的老丈人。


而是想告訴你:


不管你將來幹什麼,


還是先去學法律!


一 END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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