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後假裝精神病逃脫懲罰,可行嗎?
提到「精神病」的時候,人們很容易想起不久前被熱議的南京"6·20"寶馬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王季進被鑒定"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
很多人由此發出疑問:犯法後,能不能假裝精神病逃脫法律制裁?
▍鑒別精神病,沒那麼容易
精神病的診斷與身體疾病不同,除由器質性病變造成的精神病外,大部分精神疾病是無法通過化驗、影像等手段鑒別的,主要靠專家通過患者的癥狀,配合量表測驗、心電圖等手段,進行判斷。
1972年,斯坦福大學心理學教授戴維·羅森漢做過一個著名的實驗,他安排9位正常人假裝精神病人前往美國各家精神病院就診,就診期間的表現和平常毫無差別。
結果,他們中有8人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1人被診斷為"躁狂抑鬱症"。
到如今,精神病的鑒別手段雖然有了進步,但沒有發生質的改變,鑒別精神病依然停留在癥狀層面,有一定的主觀性。
▍假裝精神病,也沒那麼容易
既然精神病鑒別靠癥狀判斷,那麼在醫生面前裝瘋賣傻,是不是就會被診斷為精神病呢?當然不是。原因如下:
第一,精神病的司法鑒定是一個專門的學科,參與司法鑒定的專家都是從業5年以上的資深人士,一般的裝瘋賣傻很難逃得過他們的法眼。
第二,鑒定精神病時,"詐病"是一個重要的測試項目,尤其是當存在裝病的動機時,就會愈發重視鑒別詐病。許多測驗題目都可以判斷是否裝病,除非專業人士,普通人很難辨別這些題目。(具體測試內容不能透露,否則人人都能裝病了)
前面說的心理學教授羅森漢還做過另一項實驗:他對某精神病院宣稱,自己將派正常人假裝精神病去該院就診。一年後,該精神病院稱羅森漢至少派來了41名假病人。但事實上,羅森漢一個人都沒有派。
從這一實驗可以看出,精神病的鑒別與醫生的預期有關,如果醫生認為你有裝病的動機,就會傾向於做出裝病的判斷。而接受司法鑒定的精神病,當然都有裝病動機——逃脫法律懲處。
第三,司法鑒定精神病的一個重要的依據,是被鑒定人的精神病史。如果一個人之前從來沒有精神病,卻在違法時突然發病,那麼很難被鑒定為精神病。
▍即使假裝精神病成功,也不是萬事大吉
儘管存在以上種種困難,但如果你精通心理學,且有精神病記錄,想瞞天過海假扮精神病,也並非沒有可能。
但假扮精神病成功後,就能逍遙法外萬事大吉嗎?並不是。
《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只有在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犯罪,才能免於刑事責任;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即使是免於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也不會完全自由。2013《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結論
春雨君鄭重提醒大家:精神病患者是需要社會關愛的特殊群體,但不是有特權的法外之人,想通過假扮精神病來逃脫法律懲處,是不可能的。
有知識,你就來!百度知道日報開放入駐,還猶豫什麼,快來報名!http://zhidao.baidu.com/s/dailyRecruitment/index.html

※精神病真的能成為違法犯罪的「免死金牌」么?
※假如你突然被綁入精神病院?怎麼逃出來?
※何時開始精神病成了犯罪分子的保護傘?不要再拿精神說事!
※揭秘體壇的體罰亂象:滿身瘀傷,被虐成精神病,還有被體罰致死!
※精神病是「瘋子」嗎?什麼才是精神疾病?
※如果你被關進精神病院,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當你被關進精神病院,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精神病犯罪不用判刑?讀書少的我差點信了!
※精神病人生來就是「武瘋子」嗎?又該如何防範呢?
※當你被關進精神病院,如何證明自己沒病?
※女性更易患精神病?如何鑒別精神病
※精神病是一塊「免死金牌」嗎?
※抑鬱症是精神病嗎?得了抑鬱症該怎麼辦?看完你就明白!
※精神病女子上演「碰瓷大法」,結果司機卻假戲真做!
※患精神病而被囚禁的兒童們
※精神病=瘋子嗎?精神病和神經病是一種病嗎?
※我是精神病,殺人不償命?看美國如何處理殺人的精神病人,讀到最後驚呆了!
※女子因墮胎壓力大患精神病,墮胎的危害都有哪些?
※我是精神病,殺人不償命?看美國如何處理殺人的「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