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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國 之一

文/酒徒



大秦帝國 之一


原題《秦》


第一章


蒙恬走在漁陽北面的樹林里,望著不遠處起伏不斷的群山,忍不住長嘆了一口氣,嘆氣的原因不是在這樣的山脈上修一道長城太難了,而是根本犯不上修。當然他那時還不知道幾千年後會有人認為萬里長城是中華民族的象徵之一,若是知道了他一定會兢兢業業的把長城修得金碧輝煌,就象我們現在的樣板工程一樣,說不定還能評一個阿房獎。儘管據說獲了此獎的建築通常是風吹就倒,所以當時的秦國人都躲得離獲獎建築遠遠的,就象我們現在很多人不願靠近某些樣板工程一樣。



大秦帝國 之一


(人們往往會想起「蒙恬造筆」的故事,認為秦代名將蒙恬是毛筆的發明者。


當然也有另一種可能是他要知道長城後來只剩下了防禦的功能,也許還會把原來幾個國家修的長城給拆了,那樣蒙恬的罪過可能比項羽還大,破壞了我們心中幾乎是唯一可以緬懷先人的東西,儘管他們還有許多輝煌,但我們健忘,只能看到存在的。


這後一種可能性極大,因為蒙恬當年正值年輕。所謂年輕,就是骨子裡有一些我們現在所說的「二杆子」,這正是他奉命修長城的原因之一。


嘆氣的更深層原因是他根本不需要費太大功夫,也就是在他沒動手之前長城就已存在,並且綿延萬里,他能做的只是補補漏洞的工作,而年輕的他當時有一種渴望,希望能在世間留下一點屬於自己的東西,那是真正屬於他的,權利和時間都奪不走的東西,這種衝動在很多年輕人身上都存在,所以也沒什麼可以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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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的長城挨著趙國的長城,趙國的長城連著燕國,最可氣的是燕國,號稱擁有燕山以北數千里的土地卻把長城修在燕山上,緊鄰國都,燕山外的土地不是明擺著要送人么?幾個國家的長城都修在北邊,國家之間卻沒有城牆,這並不是說他們之間互相多麼團結,而是如果修了城牆的話,等於設了明顯的邊界,不但能抵禦別人入侵,還不方便自己去偷襲別人,無論從理論上和行動上都不方便。


這也正好印證了蒙恬說過的一句話:我們最擅長的就是自相殘殺,對外么,就不怎麼靈光。其實這句話誰都知道,只是別人都知道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說完這句話不久,始皇就下令讓他來修長城,抗擊匈奴來了。這也驗證了一個真理:啞巴未必是壞事,至少在我們這個國家大多數時候如此。所以蒙恬修長城時不盡心,要不然長城也不會在後來那麼輕易的被孟姜女哭倒。至於修長城時蒙恬吃了多少回扣,拿了多少例行的好處,就不可考證了。這也沒有什麼,只是證明工程上的腐敗,古已有之,既然古已有之,現在貪污點工程款也不算什麼,前人的傳統么,當然要發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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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引《博物志》日:「蒙恬造筆。」崔豹在《古今注》中也說。「自蒙恬始造,即秦筆耳。以枯木為管,鹿毛為柱,羊毛為被。所謂蒼毫,非兔毫竹管也。」


第二章


蒙恬說錯話的時候是跟著自己的老師王剪攻破楚國的時候,當時老師的白鬍子都被染紅了。據說當時秦軍殺了楚軍百萬之眾,當然這裡面有不少婦女兒童,這也沒什麼錯,誰能保證他們以後或長大後不會成為暴亂分子。其實老師很有先見之明,只是不該當時讓一個姓項的孩子漏了網。反正老師當時威風凜凜,是秦國最大的英雄,在那時英雄是有數量級的,以殺過多少人來衡量。「當你殺一個人時,你是但蒙恬還不知道,知道了他就不會在城破時柱著劍疲憊的說一句:沒意思,我們最擅長的就是自相殘殺。其實他說這句話時並沒有對老師不恭敬的意思,老師教了他很多東西,可以說他後半生的許多所作所為,都帶有老師王剪的影子。只是他當時太疲倦了,容易說錯話。說錯話也不要緊,老師也不會太在意,只是不該讓別人聽見,報告給了李斯和始皇。

始皇當時只是笑笑,沒和蒙恬認真,兩人小時候拜過把子,說過不願同年同日生,但願同年同日死的話。始皇不和他計較,一是因為不想蒙恬死得太早,以免誓言真的靈驗,二是兩人關係實在是好,不然後來始皇臨死時也不會派使者千里迢迢奔赴漁陽邀請蒙恬喝藥酒和他同登仙界。


破楚之後也就等於一統了中原,一統之後自然要分封,大家都這麼認為,但是可分的實在不多,但功臣實在不少,於是大家互相打小報告。這就和二十世紀那會兒單位分房子差不多,領導如果想知道誰背後都作了什麼對不起他的事,下個即將分房通知就行了,比東西二廠和血滴子還厲害。我估計始皇當時遲遲不分封也是這個意思,最後通過群眾的眼睛發現蒙恬牢騷最多,雖然看在是兄弟的分上不便懲戒,但正好和匈奴有邊境糾紛,派蒙恬去修長城正合適。一來蒙恬比較要面子,不至於太快就逃回來,二來他既然喜歡槍口對外,這也遂了他的心愿。這個懲罰明顯不太合理,比如領導要懲罰我,絕不會讓我做一個工程的負責人,否則人人都要爭先恐後的犯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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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恬戰車


不過秦朝時和現在情況不太一樣,秦時漁陽一代是蠻荒之地,沒有夜總會也沒有洗頭房。況且秦剛統一六國,有很多有油水的工程可做,犯不上爭著到邊境上冒險。只不過大家都沒料到,始皇不打算分封。於是大家都不太高興,因為即使功勞沒有王剪、李斯那麼大,封不到楚王、宋王,也差不多能封個衛侯、鄭公之類,反正到時候山高皇帝遠,即使僅僅做個鄉王,也可以關起門來唯我獨尊,多收點稅款,泡幾個小密什麼的,也沒人干涉。現在不分封了,實在令人失望。想不出什麼原因,就都來找李斯。


李斯的日子也不好過,當年在楚國混不下去,才跑到秦國,如今好不容易可以衣錦還鄉了,又落了個雞飛蛋打。都是朝里那幫笨蛋給鬧的,互相躋個什麼勁兒?現在好了,小報告打過癮了,結果始皇突然發現,敢情身邊一忠臣都沒有。這也不能怪始皇不能和大夥共富貴,這些日子大家你說我,我說你的,炒的他頭暈病又犯了,這病是荊軻哪回落下的根,一著急就犯。最可氣的是不知有哪個白痴奏的暗本,說趙高在外邊強姦民女。始皇一想:還沒分封呢你們就窩裡反,若分了封,將來我不和周天子一個下場?想來想去,乾脆,不分封了,省事兒!始皇的為人李斯最為清楚,若是象後人分析的那樣是為了天下免受戰亂之苦才不分封,始皇自己都不信。不過後人寫這段歷史的時候,李斯早死了,想反駁也反駁不了。反正歷史么,怎麼說都有理。


所以大家找李斯的時候,李斯不在家,說是被老婆趕出家門給蒙恬送行去了。


李斯去蒙恬家,不光是為了躲開那群無聊的同事,主要是為了想他的二兒子能跟蒙恬出去鍛煉鍛煉,最好能當個長城籌建處材料科主任什麼的。其次他跟蒙恬淵源頗深,臨走時不送送蒙恬,家裡老婆那關也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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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韓愈《毛穎傳》以筆擬人其中提到蒙恬伐中山,俘捉毛穎,秦始皇寵之,封毛穎為「管城子」。後世又以「毛穎」、「管城子」為筆的代稱。此事也與蒙恬有關。


第三章


李斯剛到咸陽的時候,是呂氏春秋思想研究學院的客座教授,他是國外來的知識分子,大家對他也比較尊敬,因為他是法學博士,所以課題是研究《呂氏春秋對法律的指導意義》。老實說,李斯的科研能力不怎麼樣,一年多也沒出什麼成果,寫不出論文。這主要是因為李斯當時也很年輕,要不然也不致於在楚國呆不下去。其實他只要寫一句「呂氏春秋是放之四海皆準的真理」,或「呂先生思想博大精深值得我們大家一生來學習」就可穩獲社會科學發明獎。可惜他就是轉不過彎來,所以一直拿不到獎金。


好在李斯的字寫得好,幾乎半個咸陽的酒樓都找李斯寫牌匾,那時還沒發明毛筆,所謂的筆就是一把小刀子,誰要是想找李斯寫字,就那一塊木板來,李斯就用刀子向上刻,有時刀子鈍了,還得加點水,放到石頭上磨磨,所以文人的報酬一般叫潤筆。李斯的潤筆也不高,僅要求他們夫妻二人可以隨時可到他寫匾的酒樓吃飯而已。這主要是他當時還沒混上秦國的丞相,否則,一個字至少值幾千萬,至於下台後字會不會被鏟掉,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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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舉行蒙恬會,紀念筆祖蒙恬)


夫妻二人吃喝不愁,倒也逍遙快活,有時也會心煩。比如說李斯的老婆就一直未能解決咸陽戶口。李斯沒有問題,他是留學的博士,戶口符合《外來人口留咸入戶條例》,但他夫人不行。所以他和老婆已結婚幾年了,雖然老婆就在身邊,還得算兩地分居。一旦咸陽搞個慶祝什麼的,李夫人還得躲在家裡幾天不能出門,否則一旦被差人抽查到她沒咸陽身份證,有可能就被差役拉去談心,弄不好還會被驅逐出城,那時交通不方便,李斯也沒混上專用馬車,老婆一旦被趕出城,得好幾天才能回來,還得擔心她被拐賣了。


按咸陽規定夫婦分居,就不能給分房,所以李斯一直和夫人租房來住,西京城的房價可不便宜,李斯的薪水一半兒都要花在這上面。關鍵問題是李斯這人是學法律的,就容易犯形而上學的錯誤。癥狀就是,每隔一段時間他都會跑一躺戶口管理衙門,問一問老婆戶口的解決問題。這主要是他老婆說話,楚國口音太重,經常被公差捉到。每次被捉到,李斯就得拿上錢包,上下打點,又費力氣又沒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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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對「蒙恬造筆」的說法提出質疑。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說:秦謂之筆,「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弗」。先秦書籍中沒有「筆」字,而「聿」字早在商代就出現了,而秦始皇只是統一了筆的叫法,可見筆是早於秦代就存在了。


每次「打點」的時候,李斯都給別人講法律,按大秦憲法,自孝公時,已經廢了井田制,大秦國公民一律平等,有居住在國內任何地方的權利。據此一條,他老婆就不該被另眼相看。可惜,當時秦朝管市容的官是公孫龍的學生,辯才天下一流。他只是說了一句「這是咸陽」,李斯就無話可說。大秦國歸大秦國,咸陽歸咸陽,雖然咸陽也屬於大秦國,但白馬非馬,人盡皆知。這位仁兄只不過將自己老師的理論發揮得淋漓盡致罷了。


其實辦戶口並不難,只要找對人,送上一筆銀子,就可買一個。當時很多想留在咸陽的人都這樣辦。可是李斯是學法律的,且不能活學活用,在他眼中法律高於一切,不能褻瀆,合不合理可以討論,但不能玩弄。這說明他還是個理想主義者,理想主義者通常可解釋成智商高於150的白痴。其實現實是這樣的,法律不能討論其是否合理,但可以玩弄。他弄錯了前後關係,所以在哪都不好混。後來他研究明白了,就混上了秦國的相國。並且當時他也沒幾個錢,科研沒成果,沒有獎金,字是用刀刻的,所以也寫不多,賣不了太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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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恬的影視劇形象)


沒錢的人通常都不招人待見,這時他就上臨風樓喝酒。臨風酒樓的老闆喜歡李斯,總給他安排雅座,然後抱一堆竹子來,請他給刻菜單。老闆是越國姓范的那個傢伙的後代,所以很會投資。後來李斯發跡了,老闆就開始賣菜單,據說每個菜單都賣到了三十兩黃金。


安排李斯坐雅座的另一個原因是,臨風樓的生意不好。臨風樓位臨咸陽主街,當時也沒有什麼污染,本來把酒臨風的人應該很多。可近來咸陽的官吏們都不到這來了,這倒不是因為官員們都廉潔了,黃河清易,自古如此。不來臨風樓的原因是最近有兩個討厭的傢伙經常到臨風樓喝酒,這兩個傢伙是當時秦國最沒用也最讓人頭疼的人,一個是贏政,另一個是蒙恬。


贏政是當時秦國的王,可當了近十年王了,只能簽字。至於簽什麼,是答應還是否決,早有呂不韋準備好了,贏政不用操心。但是他的姓名筆劃太多,簽起來太麻煩。後來內待趙高給他出了個主意,用筆在上面畫圈,不用畫得太圓。反正當時用刀子作筆,能畫圓的人不多。所謂「圈閱」,大概就源於此。當時贏政一晚上能批一百多斤奏摺,就是看都不用看,直接在規定的地方畫圈。


蒙恬是當時秦國的將軍,但不用打仗。他的先人為國捐軀,所以他生下來就可以當將軍,自己的孩子放心。他指揮的是秦國的三軍儀仗隊,集秦國最健壯的軍人於此,只為了禮賓時給客人看。蒙恬指揮儀仗隊時也不盡心,一心想上前線。所以儀仗隊的訓練工作做的很差。有時他的老師王剪看不過去,幫他訓練一下,但被呂相知道後,很不高興,王剪是聰明人,就不插手了,只是告訴蒙恬一些好玩的遊戲,於是蒙恬的部下每天比賽扔石頭、摔跤、爬樹、翻牆,輸了的出錢請贏了的喝酒,至於戰陣、正步、一概不練。


總之,當時贏政和蒙恬是當時秦國最沒用的兩個人,兩個擺設。所以兩人總湊到一起喝酒,到哪個酒樓,哪個酒樓就面臨關門。秦國官員再膽大,也不敢再國王面前吃公款,雖然這個國王不怎麼管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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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筆之鄉——汝陽劉村)


第四章


秦王贏政一直很奇怪,通常他和蒙恬到任何酒樓吃上半個月,這家酒樓就得關門。臨風樓一直未倒,實在佩服老闆的經營之道。然後他就看見一個書生抱著一大堆竹片在兢兢業業的刻菜單。臨風樓的菜單上的字實在漂亮,能把這麼無聊的活當做事業來對待的人,一定是一點正事也沒有的人,於是同病相連,招來痛飲。


可惜李斯酒量實在太差,幾杯下肚,便支持不住,趴在地上。這倒不是裝的,當時李斯還沒學會酒後吐真言之類的外交手段,所以也不能借酒求秦王辦事。


倒是蒙恬好心,將李斯扛回了他的住所。恰巧李斯的夫人在家,見李斯這樣回來,少不得就一番嘮叨,也不管蒙恬還沒走。李斯怕老婆,也不敢還嘴,這是中國男人的美德。另外,混倒如此地步,實在也對不住夫人,兩人結婚後一直沒敢要小孩,因為當時咸陽規定,小孩的戶口隨母親。雖然大秦的律例規定可隨父母,可咸陽不執行。沒有孩子,對不起祖宗,所以李斯在家就更沒地位。蒙恬當時聽著,居然忘了走,這倒不是他不給李斯留面子,是他一直生長在咸陽,沒聽過這種事,實在忍不住好奇。


第三天管戶口的就給李斯送來了夫人的戶籍證明,還一再聲明自己辦事不力,請李斯不要見怪,讓李斯簡直受寵若驚。


於是李斯就拉著夫人到臨風樓上找贏政道謝,前天他一直沒敢相信贏政就是秦王,因為秦王身邊連個保鏢都沒有。其實他不明白,這不是秦王不怕暗殺,是呂相國為了顯示百姓愛戴秦王,社會安定,不給秦王派保鏢,所以蒙恬當時還兼作秦王的貼身衛士,秦王一直也苦練身手,畢竟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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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大學者趙翼在《陔余叢考》中的「造筆不始蒙恬」條中寫道:「筆不始於蒙恬明矣。或恬所造,精於前人,遂獨擅其名耳。」


李斯謝了半天,秦王苦笑了一下,告訴他說這是蒙恬辦的,自己沒這個權力。


蒙恬這個將軍也沒這個權力,是他求叔叔蒙嘉辦的。蒙嘉的官也不大,僅是秦國的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級別比蒙恬低不知有多少級。但當時秦國的規定是這樣的,為了保證有足夠的兵員,要計劃生育,不是少生,而是多生。每家有咸陽戶口的人都得領生育指標,所以誰也不敢得罪蒙嘉,否則他給你下一個本年內生十五個小孩的指標,你就不用活了。蒙嘉經常干這種給人一年下十幾個生育指標的事,所以生了幾個兒子都沒屁眼,養活不大,要是現在就沒關係,生了兒子沒屁眼可做人工肛門,這只能說明那時科技不發達。


於是四個人就在一起喝酒,喝道盡興處,秦王就說將來要做全天下的王,雖然現在連秦王都有名無實。李斯當時想做一個立法者,並且在他的法律夢裡,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蒙恬想干一番屬於自己的事業。大家當時都年輕,所以還有一種東西叫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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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蒙恬舞劍,秦王擊缶,李斯拍案而歌,然後李斯想在酒樓的牆上寫幾個字,但刀筆太小,寫起來著實費勁,蒙恬就割下自己的一縷頭髮,綁在筷子上,沾了點酒給他,於是李斯就提筆寫下「李斯、蒙恬、贏政到此一游」。這幾個字的確漂亮,比後來他寫的「受命於天,其壽永昌」要好看的多。現在我國人到哪都喜歡刻上「***到此一游」就是源於此。後來,人們說蒙恬發明了毛筆,典故也出於此。


呂相國知道三人喝酒爛醉之事,就把李斯、蒙恬申斥了一頓,也未太介意。


幾年後秦王奉太后命加冕親政,呂相國阻攔,可是禁軍沒打過蒙恬手下那些軍容不整的儀仗隊,沒辦法,在咸陽巷戰時,比的是摔跤、扔石頭、翻牆、爬樹,戰陣派不上用場。呂不韋自殺,史書如是記載,至於史書有多少可信之處,不得而知。據說司馬遷之前還算真實,在那之前僅僅是奉孔夫子的學說,篡改一小部分為尊者諱。後來另一個姓司馬的認為歷史的作用不是紀錄事實而是當鏡子,人當然有選擇鏡子的權利,至於是不是哈哈鏡,就沒人管了,這個歷史么,當然就有點兒像小說了。所以你看這篇文章時可以認為我是在篡改歷史,反正歷史本來就是為了讓人篡改而誕生的。(待續)



大秦帝國 之一



(汝陽劉村的人們堅定認為,蒙恬就是毛筆的發明者,是他們手藝的始祖。)


(部分圖片來源於搜狐網)


【作者簡介】酒徒,原名蒙虎,中國作家協會會員,首屆網路文學聯賽導師,蒙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東南大學畢業,中文在線旗下17K小說網的知名簽約作家,主要作品:《明》《指南錄》《家園》《開國功賊》《烽煙盡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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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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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朱鷹 鄒開岐


編輯:洪與 姚小紅 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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