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比結婚還熱鬧,這些女明星離婚後竟追討生活費
娛樂圈很多明星離婚比結婚還要熱鬧,甚至為了爭奪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鬧上法庭等,今天小編盤點離婚後向前夫追討生活費的十大明星。
1.鄧文迪
鄧文迪和默多克於2013年離婚後鬧上法庭,皆因為鄧文迪欲通過離婚官司從默克多那裡獲取價值4400美元的住宅以及一艘遊艇,尤其是鄧文迪想為自己的女兒們謀取更多的生活費用,最終鄧文迪的兩名子女能共同持有新聞集團873萬美元的A級無投票權股份;鄧文迪與兩個女兒還獲得在曼哈頓第五大道的三層頂樓豪宅公寓,以及一套位於北京故宮東面的四合院。
2.賈靜雯
豪門深深深似海,賈靜雯未婚生女卻未換來終生的幸福,在與孫志浩維持四年婚姻後離婚,按照此前簽訂的協議,離婚後賈靜雯向孫家討要2棟豪宅和離婚後每月50萬(新台幣)的生活費用。
3.買紅妹
2009年,買紅妹和孫楠近十年的婚姻瓦解,隨後兩人為了兒女的撫養權和財產分配問題鬧上法庭,最終孫楠凈身出戶,更於每年支付近100萬元的生活費給一對兒女。
4.金友庄
2011年,金友庄結束了與高凌風長達16年的婚姻,隨後將高凌風告上法庭,追討450萬房子貸款,該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有網友斥金友庄冷血,離婚後有意爭財產,不過金友庄卻稱只不過想為自己爭取合法的利益,也為了兒女生活的更好。
5.葉蘊儀
95年,葉蘊儀在事業如日中天之時嫁給香港玩具富商陳柏浩,並退出娛樂圈,然而在她懷上第二胎時,老公卻有了外遇,且最後提出離婚。2000年兩人正式離婚。之後陳柏浩拖欠贍養費,不探望子女,最終不得不通過法律程序向陳柏浩追討贍養費。
6.車曉
車曉與山西首富李兆會於2010年閃電結婚,但是婚姻僅維持了一年多便宣告離婚,隨後有媒體爆料稱車曉向李兆會索要近3億的生活費,但車曉極力否認。
7.張寧益
馬琳與女演員張寧益因聚少離多最終分道揚鑣,離婚後為了財產分割兩人鬧上法庭,據傳,張寧益本來打算找馬琳要一套房、一輛車就行了,但馬琳卻把房子作價100萬元,分給張寧益一半;後來馬琳又答應給張100萬元,就這樣談一次給一點,擠牙膏式的財產分配令張非常不滿,於是將張寧益告上法庭。
8.臧黎璐
博納影業老闆於冬的前妻臧黎璐相識於微時,兩人共同創業,白手起家,直到打拚成博納影業帝國,但是於冬卻變了心,最終因小三插足離婚,離婚後臧黎璐以於冬未及時履行附條件的離婚協議為由,將於冬告上法庭,並要求對婚姻共同財產重新進行法定分割。當中涉及大量股權。據臧黎璐律師估算,此案將涉及幾億財產。
9.趙雅芝
趙雅芝於1975年嫁給醫生男友黃漢偉,婚後育有兩子,但是因為根本沒有共同語言,最終走向離婚的結局,據報道,當年為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以及贍養費,趙雅芝與前夫對簿公堂。
10.馮麗清
蘇永康與新加坡籍太太馮麗清離婚後遭馮麗清追討生活費,據了解,離婚後馮麗清手頭原本有一大筆錢,但是她卻不懂節制,大肆揮霍,最終陷入經濟困境,於是轉向蘇永康索取千萬港元贍養費,兩人因此差點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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