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自費IPV為哪般?
衛計委最近發文叫停了自費的脊灰滅活疫苗(IPV),以行政手段剝奪了疫苗供應商合法銷售IPV的權利,間接剝奪全國兒童選擇自費IPV的權利。
希望衛計委能儘快糾正上述錯誤,挽回政府的信用以及公眾對疫苗接種的信心。
什麼是IPV?
IPV:保護全面且最安全的脊灰疫苗
IPV是一種脊灰疫苗。脊灰疫苗用於預防脊髓灰質炎,即小兒麻痹症。根據不同的生產工藝,脊灰疫苗分為3種:
tOPV:含3種活病毒
tOPV:含3種活病毒,預防3種病毒
bOPV:含2種活病毒,預防2種病毒
IPV:含3種滅活病毒,預防3種病毒
五聯疫苗:含IPV的聯合疫苗
脊灰疫苗需接種4劑,我國之前給兒童免費接種的是tOPV。含活病毒的tOPV成本低效果好,但活病毒有一個致命缺點:可造成永久性肢體癱瘓。
第1劑如果使用tOPV,癱瘓概率約為1/25萬。
第1劑使用tOPV後如果未發生癱瘓,後續劑次繼續使用tOPV發生癱瘓的概率會大大降低,約為1/510萬。
如果第1劑改用bOPV,由於少了1種活病毒,理論上可以將癱瘓概率從1/25萬降至1/42萬。安全性是明顯提高了,但還不夠。
要徹底解決活病毒的癱瘓風險以及在環境中變異的問題,4劑脊灰疫苗必須全部改用IPV。IPV里只有滅活病毒,不含活病毒,絕無可能感染人體導致癱瘓,也不會在環境中繁殖後變異。不過,如果第1劑或第2劑改用IPV,至少可以把癱瘓概率降到忽略不計的極低水平。世界上有不少國家在4劑脊灰疫苗全部改用IPV前,會採取先IPV後OPV的策略,這被稱為序貫程序。
叫停自費VS匪夷所思
文件加塞&開歷史倒車?
山東問題疫苗事件之後,我國迅速修訂了《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對自費疫苗的流通渠道進行了脫胎換骨式的大調整。新條例確實能夠避免出現流通環節的失控,但落實到位還有待時日。
在等待新條例落實過程中,由於已經禁止原有的自費疫苗採購渠道,很多省出現普遍性的自費疫苗短缺或斷供。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了狂犬病疫苗短缺,這可是要鬧出人命的節奏。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衛計委和CFDA聯合下發了這個貫徹實施新條例的通知。通知中,給出明確的過渡期和過渡期自費疫苗採購方案,應該能解決當前自費疫苗普遍短缺的燃眉之急。
我對衛計委和CFDA能及時發現和響應過渡期存在的問題表示認可。但是,通知中一條【自發文之日起,不得採購IPV作為第二類疫苗推廣使用】的規定,讓我覺得困惑與遺憾。
我的困惑:該通知針對自費疫苗的流通提出整體上的管理要求,本不該涉及具體某種疫苗。但卻突兀地加塞了一條單獨針對IPV的規定,讓人無法理解。
我的遺憾:這條針對IPV的規定,實質是用行政手段強制走計劃經濟的老路,損害了疫苗供應商合法銷售疫苗的權利和全國兒童選擇自費IPV的權利。
我國為兒童提供的疫苗,從是否收費角度分為免費疫苗和自費疫苗,家長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乙肝疫苗、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等均同時存在免費疫苗和自費疫苗,為何單單要叫停自費IPV?
叫停自費IPV的前因
倉促的疫苗換代行動
山東問題疫苗事件於3月18日被曝光,不啻公共衛生領域的一次8級大地震,公眾對於疫苗接種的信心跌落到歷史最低水平。
就在該事件持續發酵過程中,另一件值得載入史冊的公共衛生事件卻被很多人忽視了:從5月1日起,我國配合世界衛生組織的全球行動,對脊灰疫苗進行更新換代。可能受到山東問題疫苗事件的影響,衛計委官方微博對這次的疫苗換代行動只發了1條微博。
這是一次本該大書特書的重大公共衛生行動。這次行動中,脊灰疫苗有2個重大升級:第1劑改為政府採購的免費IPV;第2~4劑改為bOPV。對於公眾來說,可以簡單地理解為:以前的政策是4劑全部口服,全免費;現在的政策是第1劑改成打針,後3劑還是口服,還是全免費。
這次疫苗換代行動,大大提高了兒童接種脊灰疫苗的安全性,如何進行讚美都不過份。這也是一次期待已久的行動,早在2013年11月,衛計委就已經在準備這次行動,並準備在2018年全部改用IPV。
可偏偏就是疫苗供應掉了鏈子。2016年5月1日這一天,全國範圍內全部tOPV被回收報廢,但是免費IPV和bOPV在大多數地區卻還沒有供應到位,這種情況大約持續了1個月。最無辜的是基層接種工作人員,每天面對無苗可種的家長的質問和白眼,解釋到口乾舌燥,欲哭無淚,身心俱焚。
在山東問題疫苗事件中表現出良好疫苗管理水準的上海,在這次脊灰疫苗換代過程中,也無可奈何地陷入了無苗可供的境地。
有些地區沒有免費脊灰疫苗,家長只能選擇自費IPV。
當我在微博上問網友:你們那裡免費IPV有接種了么?有些網友反饋如下:
既然2013年就已經著手準備,還在2016年5月1日搞這樣一個極具儀式感的全國性報廢回收行動,我想問衛計委:為何用於替換的疫苗還沒有準備好?連疫苗管理水平優秀的上海都未能倖免,這樣糟糕的準備工作,誰該為此負責?
世界衛生組織在全球155個國家發起這樣一項行動。我國在明知疫苗未到位的情況下,仍然按時響應該行動,導致大量兒童短期內無苗可種,緊接著山東問題疫苗事件,又一次重創了公眾對疫苗接種的信任。我又想問衛計委:到底是響應國際組織的號召重要,還是中國兒童的健康和公眾對疫苗接種的信任更重要?
叫停自費IPV的真相
不合時宜的管理思維
按常理,要實現全國範圍內第1劑脊灰疫苗改用IPV,首先應該考慮 的需求量和供應能力。
我國每年大約出生1600萬新生兒,IPV的需求量相當於每年1600萬劑,每月133萬劑。
目前市場上的IPV,只有1種國產和1種進口;進口的五聯疫苗中含有IPV,可以替代IPV。國產IPV於2015年6月才上市,平均月供應量為44萬劑。進口IPV於2009年6月上市,平均月供應量為37萬劑。五聯疫苗於2011年5月上市,平均月供應量為13萬劑,但需要連續接種4劑,折算為第1劑IPV,相當於平均月供應量4萬劑。
兩種IPV加上五聯疫苗里的IPV,合計月供應量為85萬劑,距離月需求量133萬劑還有1/3,即48萬劑的缺口。
衛計委叫停自費IPV的真實意圖是:將所有IPV強制納入政府採購,以滿足其不久做出的5月1日起全國兒童第1劑IPV免費的承諾。
承諾很美好,現實很骨感。分析表明:即便全部IPV被政府採購,再加上五聯疫苗部分替代,全國仍將有1/3的省無法給兒童提供免費IPV接種,而全國所有兒童都失去了選擇自費IPV的機會,疫苗供應商也失去了按市場經濟銷售IPV賺取合法的商業利益的機會。
肯定有網友覺得:衛計委的初衷是好的,所以疫苗供應商應該配合政府,放棄合法的商業利益;想選擇自費IPV的兒童也應該放棄選擇權,為大多數兒童的利益著想。
我也認為衛計委的初衷是好的,但其管理思維嚴重不合時宜。
「問題」
首先:
衛計委完全可以預見到IPV短缺,事實也的確如此。衛計委在疫苗換代行動的宣傳溝通常見問題解答中,已經回答了IPV臨時短缺該怎麼辦。
如果衛計委沒預見到IPV短缺,則急需提高執政為民的能力。如果衛計委預見到IPV短缺,卻堅持按照世衛組織確定的全球統一行動日期(5月1日)執行免費IPV政策,那就說明:在衛計委眼中,對公眾的承諾和政府的信用輕如鴻毛,遠不及執行國際組織的一個儀式性活動重要。這是不是典型的「對上不對下」的官僚思維么?
其次:
如果衛計委實事求是地將中國IPV短缺的情況告知世衛組織,完全可以推遲疫苗換代行動的執行日期(如果世衛組織不同意推遲,這意味著什麼?請網友考慮一下)。推遲期間,我們可以努力提高國產IPV產量;並與進口IPV供應商進行磋商,請其增加IPV的進口量,並在進口和批簽發環節給予綠色通道。等IPV準備到位,再執行疫苗換代行動,這樣才能信守對公眾的承諾和維護政府的信用。
衛計委在將IPV納入免費之前,應該評估IPV的供應量和政府能夠承受的採購價格,而不應該在明知供應量不足的情況下直接將IPV納入免費,更不應該用行政命令禁止自費IPV的流通,逼迫IPV供應商按政府制訂的價格參與政府採購。對於IPV供應商來說,只能低價(35元/39元)投標政府採購,正常價格的自費IPV(≥100元)在中國市場上流通渠道已經被掐斷。
然而,這兩件不應該發生的事情都發生了。衛計委明知IPV短缺,卻強行啟動疫苗換代行動。等到家長們憤怒地反映無苗可種,等到媒體介入關注此事時,衛計委慌忙在一個與脊灰疫苗供應無關的文件中,加入了一條叫停自費IPV的規定。我很能理解衛計委希望挽回事態的迫切心情,我想像中,衛計委應該約談疫苗供應商,說明苦衷,請它們將所有IPV投標政府採購;但在明面上,衛計委沒有任何理由禁止自費IPV的流通。
但我萬萬沒有想到,衛計委光明磊落地發了一個紅頭文件,用白紙黑字的方式叫停自費IPV,強行剝奪疫苗供應商合法銷售疫苗的權利。去年,我國就已確立【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的重大改革方向,絕大多數藥品取消了價格管制,在市場上自由競爭。自費IPV和其他自費疫苗一樣,也完全有權利在市場上自由定價和流通。憑什麼乙肝疫苗、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等可以免費疫苗和自費疫苗並存,脊灰疫苗就不行?
再次:
疫苗換代行動只是規定:政府必須免費提供第1劑IPV和後3劑bOPV,並未禁止兒童享受政府免費提供的第1劑IPV後,繼續選擇自費IPV完成後續的3個劑次。
前面的脊灰疫苗介紹里提到,接種第1劑IPV後再接種bOPV,仍然會有癱瘓風險,必然很多家長願意花錢繼續接種IPV,杜絕這種風險。IPV相比bOPV來說,還能多預防1種Ⅱ型病毒。雖然Ⅱ型野生病毒在外環境里已經消失了很多年,但之前廣泛服用的tOPV含有Ⅱ型疫苗病毒,這些疫苗病毒仍有可能在外環境中繁殖和變異,造成一定的公共衛生風險。為了避免這種風險,衛計委也建議如果沒有接種過IPV,後續劑次中應該安排1劑IPV。這個建議的意圖很明顯,就是為了讓兒童產生一點對Ⅱ型病毒的免疫力(只接種1劑IPV,不足以形成對Ⅱ型病毒的足夠免疫力,所以只是「一點免疫力」)。無論從個人避免癱瘓風險的角度,還是從公共衛生預防可能變異的Ⅱ型疫苗病毒的角度,家長完全有理由選擇繼續給孩子自費接種IPV。
必須明確的是:免費IPV不夠用,不是因為孩子自費接種IPV造成的,而是在疫苗供應量絕對不足的情況下,衛計委強行宣布第1劑IPV免費造成的,責任完全在衛計委。現在,衛計委非但沒有對自己錯誤決策反思,還希望用行政命令逼迫供應商將IPV低價投標政府採購。然而,無辜的孩子們躺槍了,他們自費接種IPV的權利就這樣被堂而皇之地剝奪。然而,衛計委免費接種IPV的承諾並未實現,全國仍有1/3的孩子無苗可種。
最後:
我衷心希望衛計委能儘快糾正上述錯誤,挽回政府的信用以及公眾對疫苗接種的信心。管理思維要與時俱進,避免像下圖那個熊孩子,好心辦壞事。
(視覺:吳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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