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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中筠:五四運動與《列女傳》的聯想

資中筠:五四運動與《列女傳》的聯想



五四運動與《列女傳》的聯想

文 |資中筠


近年來,否定五四運動之說一度風行,似乎主要來自海外。其根據是把「文革」否定一切的賬也算到五四頭上,歸咎於新文化運動反傳統過激,還有人對「科學」、「民主」的口號提出異議。這些筆者都不敢苟同。近日欣見有不少文章力辯把五四運動與「文革」等同之非,說明二者截然相反,所反的「傳統」也決不是一回事,有許多精闢之見,我十分贊同。別的不說,單從婦女解放的角度看,五四運動劃時代的貢獻也是不可抹殺的。因此想起十八年前讀《後漢書》《列女傳》的感想。


那一年我因動手術住院,忽然想讀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想當然地認為《後漢書》中一定有《蔡琰傳》,並且一定附《十八拍》,就讓樂民回家去找。待到他下次來探視,說有一件事不敢告訴你,怕氣壞了身體,然後在我催促下,故作囁嚅狀說:《後漢書》《列女傳》的題目中沒有「蔡琰」,只有「董祀妻」,豈不是太豈有此理?而且沒有附《十八拍》。我為之啞然,這是他對我維護男女平等的立場時不時地總要「幽上一默」。這一來,倒引起我對《列女傳》的興趣,出院後就翻出來一讀。不讀猶可,一讀之下真的氣不打一處來。主要還不是因為蔡文姬作為董祀妻出現,那是統一規格,除了個別未嫁女子外,題目一律都是「XX妻」(有一人是「XX母」),這且不必計較。主要是那傳主的事迹和入選標準實在是置女子於死地而後已。兩漢四百餘年,中選入傳者統共只有十七人,倒有十人受表彰的主要事迹是自殺或變相送死。且看其死因:


以著名的「曹娥碑」為例,曹娥的父親是「巫祝」(大約相當於現在某些鄉下「跳大繩的」),在一次「溯濤婆娑迎神」中溺水而死。年方十四(虛歲)的女兒沿江號哭「旬有七日」,最後投江而死,縣長為之立碑,是為「曹娥碑」。一個未成年的孤女頓然失怙,其絕望無靠可以想像,哀號「旬有七日」而未見有人去勸慰或伸出援助之手(即使有,也未入作傳者的視野),「父母官」不但見死不救,還要樹碑表彰,鼓勵大家都照著做,真不知是何居心。「曹娥碑」之所以出名,還因為有名人題誄的曲折故事,這種殘酷的「風雅」就不去說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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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源於網路


有若干例是夫死堅決不改嫁而自殺的,情況各異,有的是娘家逼嫁,但也有人尚未遭到逼迫,作預防性自殺的。有一人沒有自殺,先把自己耳朵割下以示守寡決心,真是鮮血淋淋,觸目驚心。還有一位賢惠兒媳因婆婆好飲江水,每天到離家六、七里的江邊去打水,有一次遇風,未能及時回家,渴了婆婆,就被丈夫趕出家門。她寄居鄰家,還鍥而不捨地靠晝夜紡績給婆婆送珍羞,終於感動婆婆,被召回,繼續為滿足老人家喝江水而奮鬥。她自己雖然沒有以身殉,兒子卻因被派去「遠汲」,不幸淹死了。兩口子還向老人隱瞞,說孫子到外地求學去了。這種悖乎人情的行為與「郭巨埋兒」倒是異曲同工。


給我印象最深的最荒唐的「模範事迹」是關於一位「少習儀訓,閑於婦道」的賢女子,嫁了一個「驕淫輕燥,多行無禮」的丈夫。她的公公責備她沒有盡到「匡夫」的責任,說兒子不改是「新婦之過」。按說「養不教,父之過」,諉過於新媳婦,就夠不講理的了。那賢媳怎麼辦呢?她想,自己若是規勸丈夫不成功,公公一定責怪自己不奉教令,「則罪在我矣」;設若丈夫居然聽了自己的話改邪歸正,那他就成了「違父而從婦」,也就是媳婦的話比父親的靈,「其罪在彼」。這一下子就把自己推進了一個進退維谷的悖論之中。讀者諸君試替她設身處地想想如何走出這兩難困境呢?出路很簡單,三個字:「乃自殺」(!)這種倫理價值觀和由此產生的思維方式實在是讓人只有死路一條!而這個少婦就憑這一件事「名垂青史」了。

《列女傳》中真正以自己的才學見長,算得上人物的只有蔡文姬和班昭二人。班昭即曹大家(音gu),以「曹世叔妻」入傳。她占的篇幅最多,顯然作者對她也最重視。但是讀過《傳》之後卻使我對自幼就心儀的這位亘古大才女失去好感。班昭繼其兄班固續成《漢書》,這一業績名垂千古,是眾所周知的。《傳》中關於此事卻敘述簡略,只有兩三行。篇幅長在於全文登錄了她所作的七篇《女誡》,這是她病重時留給女兒的遺訓。她在序言中稱,諸女正當出嫁的年齡,卻還沒有教育好,擔心其以後行為有失,「取恥宗室」,所以特意作《女誡》七篇,讓女兒們各寫一通,以此為訓。結果,不但她的女兒,實際上近兩千年全中國的女子都受其誡。所以值得了解一下這「七誡」的內容:


第一是「卑弱」:開宗明義說明女人就是「下人」,所以「古禮」生女三日就「卧之床下」,並且「弄之瓦磚」,象徵操勞。為體現「卑弱」,就得「忍辱含垢,常若畏懼」。


第二「夫婦」:明確夫婦關係是夫「御婦」,婦「事夫」,前者顯示「威儀」,後者屬於「義理」。


第三「敬慎」:講「陽剛陰柔」,「男強女弱」之道,既然對方是強者,就只有順著他,所以「敬順之道,婦人之大禮也」。


第四「婦行」:提出婦女的「四德」——德、言、容、功。(千百年來的「三從四德」,原來至少有一半的始作俑者就是曹大家!)。

第五「專心」:反覆說明夫可以再娶,婦不能再嫁,「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也」。


第六「曲從」:簡言之就是對公婆絕對服從,說的對,「固宜從令」;說的不對,「猶宜順命」。


第七「和叔妹」:這一段很有意思,不像前六段那麼道貌岸然,而是教女兒如何從策略上討好小叔、小姑,因為人總不能無過,關係搞好了有過錯也可在公婆面前代為遮掩,否則相反,所以與「叔妹」關係處好至關重要,而「求叔妹之心」,還得靠「謙順」。


總之,生為女兒身,只有低頭,低頭,再低頭。實際上曹大家是承前啟後,總結了本來已在實行的許多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則,把它進一步規範化,以她的身份和聲望,影響不可低估。兩千年來中國婦女基本上是被束縛在這種規範之中的,而從漢朝以後總的趨勢是日見其緊。當然這不是曹大家一人之過,不過她起了助紂為虐的作用。我沒有遍查二十四史,不敢肯定《後漢書》以後其他史書中是否還有象這樣集中的女子列傳(印象中似乎沒有),至少之前沒有。所以《列女傳》是為後世樹立了一個標準,試觀其人物故事不都是《七誡》的實踐嗎?它也證明,越是認真、忠實地實行這些訓條,就越沒有活路,宜乎其一半以上都以自殺告終。鼓勵這種做法的男子必然殘酷,女子則人性扭曲。所以當時我曾想過,如果沒有五四運動我們會是怎麼樣?如今想到五四,又想起了當年讀《列女傳》時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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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運動內容非常豐富,它倡導的個性解放是全面的,不僅限於婦女。當然,這一新思潮不是突然爆發的,實際上從十九世紀末伴隨著西學東漸,各方面風氣漸開,在思想、人才、理論、實踐等方面為以五四運動為代表的高潮的到來作了準備。不過如果沒有這樣一個波瀾壯闊的新文化運動,沒有這樣一批飽學深思,而又堅決徹底反封建的勇士,以如椽之筆衝鋒陷陣,沒有這樣一個群眾運動以雷霆萬鈞之力對幾千年的封建觀念、習俗和頑固勢力給予了致命的衝擊,那堅固深厚的堡壘是很難動搖其根基的(至於徹底摧毀,現在還很難說)。


從筆者自己的家庭也有切身體會。先母是世紀同齡人,有幸生長於得風氣之先的江、浙沿海地區,她的父母就比較開通,使她幼年(辛亥革命之前)免於纏足,能跟著兄長一起讀家塾,青年剛好趕上「五四」前後,能上「新學堂」,學習現代科學知識,而且婚姻自主。儘管她最終為家庭而犧牲了自己的事業,但是那個時代關於婦女獨立、男女平等(還有民主、科學)的觀念在她思想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貫穿在日常言行和對人對事的態度中,使我們姐妹無形中身受其益。我常覺得,在某些基本觀念上,她在九十高齡時比當代有些青年人還要「新」。例如如果晚輩女孩子中有「做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思想,她一定本能地認為這孩子「沒出息」;對於男青年擇偶不願要學歷高的,她也頗不以為然。女孩子應該和男孩子一樣讀書、立業,對她說來是天經地義的。不僅是她個人,我兒時所接觸到的長輩中「知書達理「的婦女,即使自己沒有機會上學,大多認同這樣的觀點,或至少有這樣的嚮往。對照上述「女誡」中所宣揚的倫理觀,再對照當前在市場經濟新的條件下在婦女觀念上又沉渣泛起,以新的形式宣揚或實行種種倒退、腐朽觀念的現象(幾年前筆者曾就此問題發表過文章,此處不重複),更令人感到五四新文化運動及其所代表的精神之可貴,其反封建、反傳統,功不可沒,而在很多方面要實現「五四」先驅們為之大聲疾呼的理想,還是「同志仍須努力」的。


本人無意做整個五四運動的大文章。只是從婦女恢復「人」的地位這一點上,可以肯定,無「五四」,無以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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