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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跟日本人簽賣國條約,李鴻章真是個大傻瓜!

李鴻章是漢奸嗎?


當然是,因為與日本的馬關條約是他簽的字嘛。


如果他不簽,如果他憤而直接在談判桌上自殺,那他就是英雄了。

甚至,如果他在春帆樓死於那個日本浪人的子彈,也能保全名節,製造大清的悲情,讓大家同仇敵愾,再跟日本干一仗——打不打得贏,是不是要死更多人,另說。



去跟日本人簽賣國條約,李鴻章真是個大傻瓜!



可惜,他沒有。於是,他就要被罵做是漢奸。

儘管,他只是光緒皇帝與慈禧太后的棋子而已——而且,那些罵他賣國的朝廷清流派,也沒見誰在國恥中自殺身亡,而是趁此機會,交章上書,把李鴻章一擼到底,打掉政敵——若以此言之,日本倒是無意間配合了他們,中日戰爭,給了他們黨同伐異的絕佳機會。


鞠躬盡瘁,任勞任怨,用在李鴻章身上,還是蠻貼切的——尤其是在看了與他同時代的名人梁啟超的《李鴻章傳》之後,更會有這種感覺。


給人扣個大帽子,很容易。但歷史的真實,往往在細節處。


《走向共和》里,給慈禧太后唱戲的名角楊名玉,上場之前,喝了杯酒。徒弟說,師傅,要唱了,還喝呀?醉在台上咋辦?


楊名玉說,沒事。

因為他喝的不是酒,而是毒酒。


上台唱了兩句,突然口吐白沫,倒地身亡,把個宮女們嚇得亂竄,倒是李蓮英還算鎮定。小太監一探鼻息,沒氣了。


這時,戲台兩側垂下兩塊白布——



去跟日本人簽賣國條約,李鴻章真是個大傻瓜!


右書:楊三已死無蘇丑


左書:李二先生是漢奸


楊名玉排行第三,李鴻章排行第二,所以叫楊三李二,已死對先生,絕!


此副對聯,真是絕對!

然則,實情是,這話,在李鴻章從日本回國後,確實是這麼傳的;但,楊三在1894年甲午當年就已去世了。不可能活到第二年給慈禧唱戲時再來個尸諫——這是使用乾坤大挪移,玩的藝術手法而已。


但它無疑反映了從當時到十幾年拍這電視時,人們的觀點,並無多少變化。


什麼洋務運動,什麼富國強兵,之前做得再多,一失足也成千古恨。


只怪李鴻章太傻,如果像戲中光緒的老師翁同龢,以自己不懂外交為由,極力推掉喊他一起去日本爭權益的建議,多爽啊?



去跟日本人簽賣國條約,李鴻章真是個大傻瓜!



歷史註定了有些人要背黑鍋,因為罵李鴻章比咒慈禧太后安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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