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日本前首相狀告安倍晉三,4年未能贏官司

日本前首相狀告安倍晉三,4年未能贏官司

據日本媒體報道,2月21日,日本前首相菅直人起訴現首相安倍名譽侵害一案,要求安倍進行損害賠償並公開發文道歉的上訴請求被日本最高法院駁回。



日本前首相狀告安倍晉三,4年未能贏官司


安倍網上文章惹官司


2013年7月16日,日本前首相菅直人向東京地方法院遞上了一紙訴狀稱,現任首相安倍晉三曾就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在網上發表了批評菅直人內閣的文章,這致使他的名譽受損。訴狀中提到的這篇文章,是安倍晉三於2011年5月20日在他自己的網站主頁上發表的。


安倍晉三在文章中稱,「311」日本東北大地震後第二天,福島核電站1號機組發生氫氣爆炸。隨後,時任首相菅直人並未第一時間下令向福島核電站注入海水。文章還提到,真實情況是東京電力公司首先向核電站注入海水,並同時報告了菅直人,但當時菅直人在接到海水注入工作已開始的報告後極其震怒,說自己沒有指示東京電力公司這樣做,並立即叫停了注入海水的作業。而後來在眾人勸說下,海水注入工作才重新開始,中斷時間約為一小時。


文章就此稱,菅直人最後卻隱瞞事實,並把注入海水歸功於自己的「英明決斷」,他應該向國民道歉並且立即辭職。該文章發表後,菅直人多次澄清自己並未要求停止海水注入作業,而事實上海水注入作業確實也並未停止。此事件隨後成為2011年6月2日日本國會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案的理由之一。

時隔兩年之後,菅直人重新翻出這筆舊賬,並稱安倍的這篇文章「全部都是虛假信息」,嚴重地損害了他的名譽。在訴狀中,菅直人還要求安倍刪除相關文章,並刊載兩年以上的道歉文章,還需向他支付綜合為1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7萬元)的賠償金。


此事一出,日本媒體大呼驚奇,在報道中稱前首相起訴現首相是極為罕見的。在日本各大論壇及新聞評論中,網民們也炸開了鍋。縱觀這些討論內容,大多都是抨擊菅直人和上一屆民主黨政權的評論,說菅直人此舉是「自討沒趣」「小丑一樣的行為」。


也有聲音稱儘管安倍於2011年發表的文章內容是「好多相關人士證實的」,終究也是傳來的內容並非自己的經歷。對於菅直人在接到注水作業已開始的報告後極其憤怒的內容也顯得「非常不自然」。但福島核電事故的處理至今仍有諸多疑點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且沒有及時向公眾公布真實情況,時任首相菅直人遭到如此一邊倒的輿論攻擊是預想之內的事情。



日本前首相狀告安倍晉三,4年未能贏官司


起訴討要名譽權


至於提起訴訟的原因,菅直人本人在博客中稱,現今網路選舉被解禁,安倍卻利用網路在選舉前傳播虛假信息詆毀自己名譽,實為不應之舉,所以才決定提起訴訟。


他在博客中寫道:「安倍晉三曾於2011年5月20日的博客中刊登了一條名為『菅直人首相捏造海水注入指令?』的消息,我曾多次要求他訂正和道歉,卻一直未得到回應。時至今日,網路上仍然流傳著虛假的信息,不僅對我自身的名譽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同時也給民主黨帶來了負面的影響,這絕對有失選舉的公平性。安倍晉三作為現任首相,在選舉中應該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而不是弄虛作假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我強烈要求安倍馬上承認錯誤,刪除錯誤言論並道歉。」


同時,菅直人在自己的博客上也表示,關於作為前任首相起訴現任首相一事是否適當,自己也曾深思熟慮。由於考慮到此前安倍憑藉虛假信息強迫自己辭職一事時,才最終下定決心提起訴訟,也希望民眾可以體諒,自己的訴狀全文以及所掌握的證據內容也將擇期公布。



日本前首相狀告安倍晉三,4年未能贏官司


菅直人敗訴提起上訴再敗訴


據中新網2015年12月3日報道, 日本民主黨執政時期的前首相菅直人因現任首相安倍晉三曾在電子雜誌中發文稱自己在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發生時下令停止海水注入作業,以個人名譽受到侵害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安倍刊文道歉並賠償損失。對此,東京地方法院2015年12月3日做出判決,認為「文章中的重要部分可認為是事實」,駁回了其請求。


報道稱,根據判決,菅直人任首相期間的2011年5月,當時作為在野黨議員的安倍在電子雜誌中發文稱:「菅直人首相曾下令要求東電停止注入海水,事後其親信卻向媒體散播謊言稱,『注入海水是菅首相的英明決斷』。」

審判長永谷典雄指出,菅直人做出了很可能導致東電停止海水注入的舉動。同時認定,「海水注入是東電早已決定的,首相官邸卻對外發布消息似乎是菅直人首相作出的指示」。


對此,菅直人在判決後的記者會上稱「事實認定有誤,完全無法服從判決」,他表示將提起上訴。安倍的事務所則評論稱,「我方的主張得到了承認」。


菅直人接著上訴到東京高等法院,東京高等法院很快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菅直人不依不饒向最高法院上訴。今年2月21日最高法院作出了駁回菅直人上訴請求的判決,宣告了菅直人起訴安倍名譽侵害案以失敗告終。


對於最高法院作出的判決,菅直人表示儘管不願認為最高法院顧及了現首相的立場,但結果難以接受,令人遺憾。安倍則表示這是事實的勝利。



日本前首相狀告安倍晉三,4年未能贏官司



證據是名譽權訴訟的關鍵


如果將此案看做是單純的名譽權糾紛。根據日本民法第710條的規定,對他人名譽造成損害的,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日本法院判例對名譽的定義是:所謂名譽,是指個人在社會中所處的位置,即其品格、名聲、信用等方面從社會上所受到的評價。在名譽受到侵害時的侵權行為要件、免責條件等,當然適用日本民法關於侵權行為的基本規定。


但在判斷某一侵害行為是否具有違法性時,要從各種具體情況出發,特別要著重考慮被害者的職業、地位、身份等狀況。即使已造成了實際的損害,在某種情況下也可不承擔責任,或被認為不構成民法上的對名譽的侵害。


這種免責應具備兩個要件,首先這種客觀上損害了他人名譽的行為是完全出於公益的目的,或直接關係到公共利益;其次,這種行為所揭示的內容是真實的,或者即使行為者不能證明其真實性,但能證明有相當的理由相信自己所揭示的內容是真實的。而後一要件往往是有關名譽侵害訴訟事件中的主要爭執點。


因此可以推知,菅直人之所以敗訴,原因在於他所提的證據難以成立。

您的贊是小編持續努力的最大動力,動動手指贊一下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洪濤說世界 的精彩文章:

在迦納,殺害殘疾人是違法的!
沒型了!英國街頭大風吹亂行人髮型
各位給打個分吧!2017秋冬米蘭時裝周開場了
法國人如何治警察暴力執法?一控告二抗議
你能捐多少?非洲4國饑荒聯合國化緣44億美元

TAG:洪濤說世界 |

您可能感興趣

中國船王后人狀告日本70餘年,一句「我是中國人」贏了!
飛行員狀告飛行公司,長達12年終於勝訴,獲補償500萬
當紅時跟趙薇爭過視後,被利用後狀告劇組獲賠41萬,卻前途盡毀十幾年無人知
日本狀告此國,他無辜殺死日本數百萬軍民,他霸氣回應,中國叫好
1929年末代皇帝溥儀狀告天津興業銀行
坡島女5年花10萬狀告NUS,告不贏眾籌接著告!為啥?
日本1千居民狀告美軍基地噪音損害 獲賠3700萬元
17歲女孩中870萬大獎,卻想要狀告彩票公司
雨神蕭敬騰狀告日本富婆女粉絲, 索賠80萬全部用作公益
因南京大屠殺狀告日本政府40年,這個東京大學教授為中國而戰鬥
萬達聯合三大公司狀告吳京,《戰狼2》可能血本無歸
世界首例五胞胎狀告政府,一輩子被人利用,老年生活凄慘
京劇名伶楊月樓娶妻遭聯名狀告,迎親當日被差役押到衙門
周立波遭律師狀告誹謗,第三次庭審未出席,4項罪名將由大陪審團決議
黃子韜因私接廣告被經紀公司狀告索賠600萬
夫妻婚後9年未孕,因做試管嬰兒失敗狀告醫院!
華為狀告三星專利侵權案一審勝訴 獲賠8000萬元
滿清最後的親王,狀告電影公司,獲賠13億,不夠其揮霍
男子與鄰居打賭,無中生有狀告皇上,賺了2萬元賭金,竟當上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