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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撤銷」一尼姑庵事件反轉:省宗教局出面「糾錯」

江蘇「撤銷」一尼姑庵事件反轉:省宗教局出面「糾錯」



江蘇揚州寶應縣靜修庵。

北來的朝聖者、西部的修佛人、南方的文物愛好者,都在2017年1月的一天,聚集到江蘇揚州寶應縣一座名為「靜修庵」的尼姑庵內。他們吃素齋、供佛燈,讚賞著佛堂牆上的金剛經。


距那之前兩個月,這座冷清多年的庵,幾乎要從當地30多座合法宗教寺廟的名單上消失。兩月過後,事情發生轉折,庵內香火不斷,遠近香客或慕名、或好奇,接踵而至。


吸引他們從四面八方齊聚靜修庵的,原因是同一個:2016年11月,一則視頻出現在網路,86歲的住持師太在視頻中哭訴,稱當地佛教協會與縣民宗局聯手欲將靜修庵「強拆」。

江蘇「撤銷」一尼姑庵事件反轉:省宗教局出面「糾錯」


住持無上法師在視頻中哭訴。視頻截圖


8旬老尼、哭訴、強拆,幾個關鍵元素讓該視頻不斷發酵。一時間,原本毫不知名的揚州寶應靜修庵聲名遠揚。寶應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與佛教協會,也因此被推至風口浪尖。


2017年1月下旬,江蘇省寶應縣統戰部、民宗局、佛教協會相關人士告訴澎湃新聞,上述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視頻,並未能展現出事件全貌,政府部門作出「撤銷靜修庵」的決定,其實另有原因。


對於靜修庵的下一步走向,寶應縣房管局副局長王海軍3月28日對澎湃新聞表示,縣政府已經開始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靜修庵的安置問題進行論證,結合宗教用地保護性政策綜合考慮,目前還沒有初步結果。

寶應縣民宗局局長王建對澎湃新聞說,不排除原址保留和異地重建的可能性,「還在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宗教團體要切實維護宗教場所合法權益。」


「撤銷」尼姑庵?

江蘇「撤銷」一尼姑庵事件反轉:省宗教局出面「糾錯」



靜修庵內部。

靜修庵最近幾個月突然熱鬧起來,源於2016年11月在網上熱傳的視頻《緊急消息:強拆尼眾寺院「大戲」即將在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上演》。


視頻里,85歲的住持無上法師面對鏡頭,說著「靜修庵存在,我就存在,靜修庵不在了,我就不在了」,痛哭流涕。而她在外地念佛學的徒弟夢華也回到寺中面對佛祖跪下,邊哭邊喊著「觀音菩薩,你幫幫我們吧。」


無上法師在視頻中講訴自己的身世:19歲出家,23歲到靜修庵,12年後因「文革」靜修庵被擠占,遂到了當地鞋襪廠幹了20多年,直至51歲退休。之後國內落實宗教政策,她又回到靜修庵。


她表達自己將與靜修庵共存亡的決心。她說,寶應縣佛教協會要「撤銷靜修庵」,把她趕出去。

事情要回溯到2015年6月23日。當日,寶應縣佛教協會向縣民宗局打報告稱,根據寶應縣政府關於老城區改造的規劃,靜修庵處於整體拆遷範圍之內,為服從現政府統一規劃,擬「撤銷」寶應縣靜修庵。


同日,寶應縣民宗局下發了《關於同意撤銷寶應縣靜修庵的批覆》。批覆寫道,因寶應縣城市建設改造工作需要,並報請揚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備案,經研究決定,同意撤銷寶應縣靜修庵。

江蘇「撤銷」一尼姑庵事件反轉:省宗教局出面「糾錯」



靜修庵內部。


「撤銷」靜修庵的決定下達後,當地民宗部門以及佛教協會,一直處於與靜修庵及其負責人無上法師的溝通中。直到2016年11月8日,雙方「和平相處」的局面被打破。


當日,據無上對澎湃新聞講述,寶應縣民宗局及縣佛教協會的有關領導告知靜修庵的尼眾,必須在三天之內搬出寺院。無上法師稱,為挽救靜修庵,徒弟夢華便聯繫拍客製作了上述視頻,並上傳到網上。


很短的時間內,這條視頻得到大量轉發,一批批人也因此來到靜修庵。


省宗教局出面「糾錯」


實際上,在上述視頻出來之前的2016年10月,夢華就請教周邊的朋友,以靜修庵眾尼姑的名義,給寶應縣政府寫了一封申請保留靜修庵的請示書。她們認為,撤銷靜修庵於情於理皆有不妥之處。


夢華的理由如下:其一,靜修庵是合法宗教場所,舊城改造實為拆遷,而對於非城市規劃或重點工程建設,不得輕易拆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房屋、建築物。


其二,需拆遷的教堂、寺院等房屋,如屬文物古迹,應按國家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處理。她們認為,靜修庵其殿堂與廂房均含具有顯著歷史特徵的建築結構與材料,其佛堂牆上所存石刻《金剛經》從內容來看已有三百年的歷史,屬於不可移動文物,應予以保護。


其三,如果當地信教群眾有繼續開展宗教活動等需要,宗教場所如要拆遷可以異地重建。而「撤銷」則意味著靜修庵將從合法宗教場所的名單上消失。


其四,基於舊城改造的拆遷應由拆遷部門與被拆遷人溝通協商。


上述視頻被曝光後,經過一段時間的發酵,終於2016年年底發生了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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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宗教局對無上法師信訪的回復。


當年12月16日,江蘇省宗教事務局給無上法師遞發一份文件,文件寫道,「我局已要求揚州市民宗局,指導寶應縣民宗局對其2015年作出的撤銷靜修庵的決定予以更正。」

江蘇「撤銷」一尼姑庵事件反轉:省宗教局出面「糾錯」



寶應縣民宗局下發的《關於撤回寶民宗[2015]13號文的決定》。


同月22日,寶應縣民宗局下發了《關於撤回寶民宗[2015]13號文的決定》。「寶民宗[2015]13號文」即為2015年6月23日縣民宗局的《關於同意撤銷寶應縣靜修庵的批覆》。


寶應縣民宗局局長王建對澎湃新聞坦言,2015年《關於同意撤銷寶應縣靜修庵的批覆》的確存在不妥之處。「當時文件可能有點急躁。『撤銷』的說法有些瑕疵。」王說。


同意搬到新居,其後又反悔


不過,對於王建的說法,原寶應縣統戰部部長、現為寶應泰山殿項目建設顧問的吳曉荻卻不認同。吳曉荻於2016年4月份退休,他說,在此之前他一直統籌負責處理有關靜修庵撤銷事宜,對該事件的來龍去脈最為清楚。


他告訴澎湃新聞,靜修庵的撤銷不是一時興起,也不是背後有什麼陰謀,而是經過相關部門深思熟慮、依程序辦事的結果。


吳曉荻說,2015年,寶應縣政府開始提出老城區整體拆遷改造,靜修庵在拆遷範圍之內。縣民宗局、佛協作為當地寺廟的主管單位,負責跟要被拆遷的寺廟做工作。


「(靜修庵)這一片都要拆,這跟其他賣地不一樣,這一片最破爛,純粹是一種惠民工程。成片改造不可能將寺廟放在一個小區里,(如果)像過去城市改造沿著馬路兩邊改造,靜修庵可能就規避下來了。」吳曉荻說。


除了舊城改造,吳曉狄說,縣宗教局當時也對轄區寺廟另有規劃。「城區20多萬人口,現有老的寺廟包括靜修庵共有6座,政府已經規劃建一座大的泰山殿,拆一個小的、建一個大的,已經足夠滿足信眾需求。」如果將靜修庵異地重建,實際上是浪費資源。思量之下,原址不能保留,他們給了靜修庵兩個選擇。


一是靜修庵人員搬遷到附近的另一個寺廟,靜修庵還存在,只是易地,而另一座寺廟寺將予以撤銷。二是為無上法師等人安排一個新居,讓他們安度晚年,但靜修庵將不復存在。


2015年端午節前後,寶應縣統戰部、民宗局、佛協相關人員去到靜修庵與無上法師等人協商,「他們選擇了第二種方案。」「我們沒有權利用『拆遷』這個詞,但『撤銷』之後可以自己拆除。」如此,靜修庵迎來了「撤銷」批文。


新居安置在靜修庵對面,離寶應縣最有名的男眾寺院——寧國寺一河之隔。據寶應縣佛教協會何姓常務副會長對澎湃新聞描述,該處房產是佛協於2013年花費100多萬從一個幼兒園手中買下來的,單門獨院,佔地1000平方。


新居有三間房,吳曉荻等人的安排是,無上法師、慧空法師(系無上法師的親妹妹)、夢華法師各一間,平時在新居生活修持,有法務要做便去寧國寺。


「(無上法師)當時(對新住處表示)同意,說蠻好的,我們就開始裝修,茶水房廚房衛生間怎麼改造,都徵求她意見。她說房間要求門朝南,歲數大了冬天要有陽光,我們也按她要求改了。」何副會長說,整個裝修花了30萬左右。


2015年中秋節前後,是相關部門與靜修庵約定搬遷的日子。然而,已經拿到新居鑰匙的無上法師卻突然不願意搬了。「後來做了幾次工作都沒用,就擱置下來。」何副會長對澎湃新聞說。


「到2016年,縣裡找民宗局問跟靜修庵的工作做得怎麼樣,我們才又去找他們協商。」何說。


老尼姑庵的產權之爭


關於不願意搬的原因,無上法師對澎湃新聞記者說,新居吃飯的地方在卧室後面,要吃飯得繞一段路,太麻煩。「菩薩也沒有地方供,又沒有地方讀經。」「三間房,我一間有洗澡間衛生間,別的人就沒有。」


不過,吳曉荻卻覺得並非如此。「核心問題不是她對老房子的感情問題,是動了她的『乳酪』。」


寶應縣房管局副局長王海軍告訴澎湃新聞,對於宗教寺廟的拆遷,按照國務院2011年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隨後住建部頒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靜修庵的拆遷可採取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的方式。而自二十多年前開始,靜修庵的土地使用權與房產權便掛在寶應縣佛教協會名下。


「2015年7月份(我們會長)給無上送新居的鑰匙時,她(無上)問了一個事,拆遷費歸誰,會長說拆遷補償款屬於集體資產、給佛教協會,當時無上未做任何錶態。後來搬家時,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她始終不同意搬。」何姓副會長對澎湃新聞說。


無上法師表示當地佛協對她說過拆遷費歸佛協所有的話,但並不承認這是自己不願意搬到新居的理由。「師父念了一輩子佛,這麼大年紀難道讓她像俗家民眾一樣生活,讓她還俗嗎?」寬慧對澎湃新聞記者說。


產權問題就這麼被拋了出來。靜修庵的妙法蓮華居士給澎湃新聞記者出示庵里保存的土地使用所有權證,其使用者一欄手寫著:(靜修庵)寶應縣佛教協會,日期是1993年10月25日,有寶應縣土地管理局的蓋章。

江蘇「撤銷」一尼姑庵事件反轉:省宗教局出面「糾錯」



靜修庵提供的土地使用證。


妙法蓮華說,寶應縣佛教協會幾個字明顯與證書上其他手寫字體不同,她與靜修庵的人都懷疑,這是佛協在多年前私自修改了。因為在她們的理解里,佛教協會作為「宗教團體」,是沒有資格擁有寺廟的產權的。


對此,寶應縣民宗局副局長潘春也對澎湃新聞記者出示一份靜修庵土地使用權證與房產證。其顯示,靜修庵的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權皆屬佛教協會,證書頒發日期分別是2013年和2000年。


潘春出示了一份《落實宗教房屋所有權協議書》,他說,這是2000年左右由當時的佛協會長向縣房地產管理公司(當時的產權管理機構)打的一個報告。報告中要求依據國家及江蘇省的相關政策,對「文革」期間擠占的佛教團體房產進行妥善處理。此份協議書有寶應縣公證處的公證,新的產權證就是在這份協議書之後頒發的。


至於靜修庵存有的那份1993年的老產權證,潘春表示,「當時落實宗教房屋所有權後,怕產生混淆,作了一個備註,現在他們那個已經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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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春提供的靜修庵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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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春提供的靜修庵土地使用證。


「家廟」?


讓吳曉荻有「動其乳酪」一猜想的除了拆遷費,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起碼有長達十年,(靜修庵)不接受佛協管理,會計進不去,派人去要會費,也不給你,(賬目)不讓你管、不讓你介入。」吳曉荻說,靜修庵已經嚴重違反了宗教財務管理。


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第三十六條,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告財務收支情況和接受、使用捐贈情況,並以適當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


在寶應縣,佛協管理有佛教場所34個,佛事小組28個,佛教徒1000多人,信眾20萬。寶應縣佛教協會負責財務管理的王姓主任告訴澎湃新聞,佛教場所的收入按4:3:3分成,4成用於寺廟建設,3成用於佛教徒工資,另外3成則用於上繳給佛協作為宗教發展基金。佛教場所的財務情況也先由第一級管理單位佛教協會督查。


而靜修庵將近十年既未上繳管理基金,也未接受財務管理,吳曉荻說,這也是為何撤銷靜修庵的原因之一。根據《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一條,拒不接受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登記管理機關有權撤銷該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登記。


吳曉荻用一句話表達了他對靜修庵的看法,「跟『家廟』一樣」。他說。


明如(化名)曾在靜修庵修行過幾年。她對澎湃新聞說,靜修庵中人多為自家人,昌姓居多。除了無上與慧空一對親姐妹外,無上的弟弟一年多以前一直是寺廟的會計,徒弟夢華是無上的親侄女,平常燒飯的也是自家親戚。


「他們的帳很亂。沒人知道他們做佛事的錢和香火錢用在哪。」明如對澎湃新聞說。


不過,無上的弟弟果園給澎湃新聞記者看過他們的賬,上面顯示,每月他們都會有放生、自助貧困學生、幫助孤寡老人等善行支出。


無上說,自己平時的生活費來源就是每月幾百塊的香火錢,以及每月2700多元的鞋襪廠退休金。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新聞記者 陳珂


揚州寶應靜修庵拍客紀實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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