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結婚三年我都沒有孩子, 婆婆知道後要我陪她一百萬
小龍淡情感
我和老公是大學裡認識的,感情很好,談了3年的戀愛我們對於彼此都很認可就結婚了。可是去見公婆的時候,婆婆對我不是很滿意,認為我老家是農村的,家裡面也沒什麼背景配不是她的寶貝兒子。
老公對我很執著再和他父母的努力溝通下,也只好隨我們了,但有個非常奇葩的要求就是要我必須在三年之內給他們老兩口報上孫子,甚至還要我和她簽訂一紙協議。
因為魔都的生活壓力很大,我和老公又是剛畢業還沒有穩定下來,就決定先不要孩子,先慢慢來再說,但為了應付他父母我們倆只好在父母面前承諾了下來。
沒想到噩夢就此來臨,婚後婆婆要求我幾乎每周都要向她彙報我和老公的那點事,完全沒有了隱私權,但為了不傷害婆媳之間的關係,我也只好疲於應付彙報我和老公最近一周的「戰況」如何,後來我和老公工作穩定下來,加上我升值,忙的一踏糊塗,就把這回事忘了。
沒想到最近婆婆突然當著我的面把當初的一紙協議扔給我看,讓我按照協議上面說的三年沒生孫子賠她100萬!我是又氣又急,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辦!這個協議法律有效嗎?
備註: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相關規定處理。」女性在法律上享有決定是否生育的絕對權利,任何人不得侵犯。
對於此事各位你怎麼看?
※結婚八年沒有孩子,老公抱養回一個孩子竟然是這樣
※老公嫌我做飯沒有婆婆好,什麼都拿來跟婆婆比
※爸爸做了一件事,我的孩子沒有了,老婆堅決要離婚
※婆婆拿了我三十萬,房產證上卻沒有我的名字!
※她結婚半年沒有啪啪過,老公原來是17歲孩子的媽!
※結婚四年沒有懷孕,對人說我有問題,讓老公和我離婚
※老公有狂躁症把我往死里打,婆婆還怪我沒有順著他
※好姻緣就是,月下老人幫他娶了一個他想殺而沒有殺掉的女孩
※懷孕後你婆婆有沒有逼你吃這個看著噁心她卻說能安胎
※那怕你跟我一樣,從來沒有愛過任何一個人
※你走,我沒有你這個炮友
※這一跳,兩個孩子沒有了媽媽
※爸爸媽媽帶孩子,稱稱娃幾斤了,沒有你們這樣的吧!
※老闆,你這裡有沒有別人家的狗狗?請給我來一打!
※有沒有人告訴過你,我愛你只是上半句
※我沒有爸爸,但我有個會為我女扮男裝的媽媽!
※你有沒有想過這輩子如果沒錢,就不要孩子了?
※當你向一個男人放了這三招,他依舊沒有跑,那他真喜歡你
※父愛可以同時給三個孩子,只是你沒有像他這樣有智慧
※婆婆勒令我們離婚 只因沒有生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