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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之死不是「為變法殉難」,而是活該?

商鞅之死不是「為變法殉難」,而是活該?



五四以來,反儒成潮,諸子百家中,法家最反儒,故最受推崇,商鞅和秦始皇又是法家中最受寵的兩個大腕。《商鞅徙木立信論》譽商鞅為有史以來首屈一指的「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一舉奠定商鞅在知識群體中的偉大地位。最近《羋月傳》推崇商君之法,又讓此君在街頭巷議中小小火了一把。


法家可分兩派:秦法家和齊法家,前者以管子晏子為代表,為管晏派,重視道德但不重視禮制建設,「假仁假義」,以力假仁,導出來的是霸道,如齊桓公晉文公;後者以商鞅為代表,韓非子集大成,稱商韓派,為法家之正宗。商韓派反道德,唯講法術勢,導出來的是秦王朝。


法家有時也講仁愛講信用,那是「道德工具化」,不影響其反道德本質。對法家來說,信義只是工具,需要的時候就拿來,不需要的時候就拋棄。例如,徙木立信的商鞅,是個背信棄義奸詐無恥的人,連老朋友也欺騙出賣;親自為士兵吮瘡的戰神吳起,實則冷酷無情喪心病狂,母死不悼,殺妻求將。

法家在哲學上持性惡論,認為人性本惡;政治上倡君本位,或稱君本主義。悠悠萬物,唯君為大,法術勢都是工具,民眾更是工具。儒家「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語),法家恰好相反,君為貴,社稷次之,民為輕。法家常拿國家說話,其實並非嚴格意義上的國家主義。


法家在法律上持重刑主義,嚴刑峻法,不教而誅,小過大懲,輕罪重罰。《漢書刑法志》記載,商鞅「連相坐之法,造參夷(夷三族)之誅,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顛、抽脅、鑊亨(烹)之刑。」《史記菁華錄》記載:「衛鞅內刻刀鋸之刑,外深鐵鉞之誅,步過六尺者有罰,棄灰於道者被刑;一日臨渭而論囚七百餘人,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於天地。」


《韓非子?內儲說上》將「刑棄灰於街者」說成「殷之法」和為仲尼所贊成,是故意栽贓,利用寓言造謠。夏商周實行的都是儒家禮制的典型,不會那麼做。李斯在上秦二世書中有言:「故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史記》)此法顯然是商鞅的傑作。


有學者讚美秦法「刑及棄灰」為小懲大誡,為愛民之道和小人之福,混扯之至。小懲大誡意謂有小過失受到相應懲戒,就不致犯大錯,可不是小過失就大刑伺候。儒家也講亂世重典,周公也誅聚眾飲酒,但與秦法「刑於棄灰」性質大不同。儒家德主刑輔,明德慎罰,刑罰世輕世重,即使亂世重典,也是為了治官和懲惡;周公禁酒令因時制宜,針對的是衛國官員。


關於刑罰,《春秋》有一些原則性規定,一是罪不相及:「春秋之義,惡惡止其身」,「周書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二是罪止首惡:「春秋之義,誅首惡而己」,「春秋誅惡及本,本誅則惡消」;三是刑不淫濫:「春秋之義,不幸而失,寧僭勿濫」,「賞不僭溢,刑不淫濫」。


儒家反對連坐。《尚書康誥》強調:「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孟子提出「罪人不孥」的司法原則。荀子視「以族論罪」為「亂世」之舉,明確反對誅族之刑。他說:「亂世則不然,刑罰怒罪,爵賞逾德,以族論罪,以世舉賢。故一人有罪而三族皆夷,德雖如舜,不免刑均,是以族論罪也。」


商鞅完全反儒家之道而行,主張連坐,而且發明了「連相坐之法,造參夷(夷三族)之誅」的「族刑連坐法」,一人犯罪,三族俱滅,堪稱法家特色的惡法。商鞅之前,暴君所為,比較罕見,如殷紂王「罪人以族」,就是武王革命的理由之一。商鞅開始,滅族司空見慣,秦始皇時變本加厲。秦《挾書律》規定,凡有私藏詩書、以古非今者族,官吏知而不告發者同罪,一言不當,誅滅三族。


從商鞅開始,很多法家文化、政治及軍事大腕被族滅,可謂咎由自取,作法自斃。

商鞅之死不是「為變法殉難」,而是活該?


商鞅之死不是「為變法殉難」,而是為罪惡殉葬,死於非命的諸多秦法家和暴秦集團頭面人物,絕大多數下場凄慘,最後嬴氏家族全體被項羽誅滅,都是為罪惡殉葬。邪說暴政的成功,廣大國民固然苦難深重,統治集團同樣災患空前。商鞅之法,齊之以嚴刑,誘之以大利,把人民變成禽獸豺狼,把國家變成一個大獄。雖有一時強軍之效,但堅而不久,惡果極大,是亡身滅家、亡國滅族並禍及自身之法。


值得一提的是,秦法讓商人和富人參政從政,商而富則仕,在政治上將利益誘惑發展到了極致。王夫之指出:「富而可為吏,吏而益富,富而可貽其吏於子孫。毀廉恥,奔貨賄,薄親戚,獵貧弱,幸而有貲,遂居人上,民之不相率以攘奪者無幾也。自非嬴氏為君、商鞅為政,未有念及此以為得計者也。」(《讀通鑒論》)


法家最大乃至唯一的優點是「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法律的嚴肅性和公平性。商鞅變法時,太子犯法,公子虔受刑,後因犯他法又受劓刑。商鞅說:


「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 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於前,有敗於後,不為損刑;有善於前,有過於後,不為虧法。」(《商君書賞刑篇》)


統一刑罰,就是使刑罰沒有等級,從卿相、將軍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有不聽從君主命令、違反國家法令和禁令,破壞君主制令的,處死罪,不赦免。從前立過戰功,但觸犯刑罰的,不因此而輕刑;從前做過好事,後來犯了錯誤的,不因此而破壞法令。


從商鞍的這段話中可見,「刑無等級」的對象包括了國君以外的全體臣民。儘管是惡法,除了君主貴賤一視同仁,一方面相當公平,一方面可見法家的法律,畢竟是維護君王的工具。


需要澄清一個普遍的誤會:秦國原本也不弱小,秦國之強並非完全靠商鞅之法。賈誼在《過秦論》深刻分析了秦國自孝公以迄始皇逐漸強大的原因:巨大的地理優勢,正確的戰爭策略,幾世秦王的苦心經營等。賈誼說:「秦地被山帶河以為固,四塞之國也。自繆公以來至於秦王,二十餘君,常為諸侯雄。此豈世賢哉?其勢居然也。」(《過秦論》)從秦穆公到秦始皇,二十多位國君,經常在諸侯中稱雄。


秦穆公就是個了不起的明主賢君。《尚書》中最後一篇《秦誓》就出自秦穆公。秦穆公伐鄭,到了崤地,為晉國所敗,穆公歸後作此誓以告誡群臣,表達了秦穆公深深地悔過自新和求賢若渴之意。《秦誓》中描述秦穆公心目中大德賢臣的「如有一介臣」一大段,為曾子或曾子門人引入《大學》。


五羖大夫這個故事,就表現了秦穆公的重賢。他用五張黑羊皮換來了名相百里奚。百里奚「謀無不當,舉必有功」,開展文明教化,實行「重施於民」的政策,內修國政,外圖霸業,開地千里,稱霸西戎。


秦國的成功,還因為當時諸國無道無禮的顢頇,紛紛反仁義而動,以詐力相爭,滅於虎狼之秦,可謂咎由自取。同力度德,大家力量差不多,德高者勝;同德度力,大家德性差不多,力大者勝。春秋禮崩樂壞,戰國學絕道喪,社會共業惡劣,天下必有大患。

秦國的成功,更是當時大勢使然。秦國不是統一天下的合適之國,嬴政不是統一天下的合適之君,但是,統一天下確是人心所向。賈誼指出:


「秦滅周祀,並海內,兼諸侯,南面稱帝,以養四海。天下之士,斐然向風。若是何也?曰:近古之無王者久矣。周室卑微,五霸既滅,令不行於天下。是以諸侯力政,強凌弱,眾暴寡,兵革不休,士民罷弊。今秦南面而王天下,是上有天子也。既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虛心而仰上。當此之時,專威定功,安危之本,在於此矣。」(《過秦論》)


可惜秦人不明「安危之本」,不施仁義,攻守之勢一異,轉瞬灰飛煙滅。


某些社會環境和歷史條件下,惡質文化和極權惡制可能造成一時的「輝煌」,但必然持而不堅、堅而不久,就像服了含毒的烈性壯陽葯,藥性一過,立馬疲軟、癱瘓和崩潰。秦王朝和前蘇聯就是兩大典型。


一些學者將王安石變法與商鞅變法相提並論,混淆了儒法之別,王安石大儒,商鞅則是法家大腕,古典極權主義的教師爺和實踐者,一正一邪,涇渭分明。王安石的改革雖有問題,終屬良性;商鞅變出來的都是惡法,強君弱民,背天逆理。其變法的成功,意味著人性的失敗和人道的毀滅,天下墮向黑暗的深淵。

商鞅之死不是「為變法殉難」,而是活該?



歷代儒家對商鞅都持反對批判的態度。最早集中批判商鞅的是《鹽鐵論-非鞅》。該篇記載了鹽鐵會議雙方即文學和大夫對商鞅及其變法的評價。大夫認為,秦之王天下由於商鞅變法;文學認為,秦之亡天下由於商鞅變法。


雙方立場相反,針鋒相對,文學的反駁和批判頗為有力,其中直接提及商鞅的言論如下:「商鞅峭法長利,秦人不聊生,相與哭孝公;吳起長兵攻取,楚人搔動,相與泣悼王。其後楚日以危,秦日以弱。故利蓄而怨積,地廣而禍構…」


商鞅變法的效果,短期內是「秦日以強」,把眼光拉長一點,確實是「秦日以弱」,並且迅速滅亡。邪惡的東西無論怎樣強大一時,都是難以持久的。《易經》說「惡不積不足以亡身」,反過來,惡積到一定程度就足以亡身了,個人如此,政權也如此。惡貫滿盈,其亡無日,暴強一時就沒有後續了。

而一時暴強付出的集體和個體代價都無比慘重,所有法家大腕包括思想和政治大腕,全都死於非命和滅族絕後,這就是商鞅主義製造的惡果,贏得越多虧得越大,最後一個贏家也沒有。商鞅主義是夷狄特色的古典極權主義,可一分為三,分為性惡主義、君本主義和惡法主義。性惡論是其政治及法律的哲學背景,另文批判。


可笑復可恥的是,法家最強調忠君,事實上法家人物最無忠誠可言。商鞅臨危,先外逃後叛亂,還可以說是被迫無奈;趙高李斯背叛秦始皇,矯詔殺扶蘇立胡亥,趙高繼而殺胡亥,皆奸惡狠毒無比。趙高能夠指鹿為馬,可見秦廷文武大臣奸佞眾多。秦始皇秦二世都被自己信任的法家之臣叛賣。子嬰臨危,群臣百官皆叛。


毫不奇怪,這是「惡必奴」定律起的作用。惡性與奴性一體兩面,越是兇惡,越是奴性。詐力崇拜就是惡性與奴性的統一,最容易延伸出暴君崇拜暴政崇拜,奸惡之徒最容易臣服於更奸惡者,但這種奴性的臣服是完全靠不住的,奴徒、暴徒和叛徒三面一體,換臉全不費工夫。


閱讀延伸:秦史解密:司馬遷的《史記》是如何污衊商鞅?


商鞅被中國老百姓厭惡是很奇怪的事情。


商鞅制定了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法律,跟貴族作對;制定軍功進爵無功奪爵的制度,讓老百姓有了發達的機會;廢井田把土地分給老百姓讓耕者有其田等等,這都是讓老百姓佔便宜開心的事情。


退一步就算我們承認幾千年來對商鞅嚴刑峻法的誣陷,那也是貴賤平等並沒有專門欺負老百姓。百姓為什麼會討厭商鞅呢?追根溯源,厭惡來自於《史記》誣陷商鞅的那些鬼話。


司馬遷討厭商鞅,這一點在他的《商君列傳?太史公曰》中表露無遺。這種厭惡可能是源於漢代「獨尊儒術」的洗腦,也可能是源於司馬遷對商鞅新法的誤解,當然我們也可以解釋為躲避漢代統治者的審查。不管是哪種原因,司馬遷在《商君列傳》前半部分記載了商鞅變法的功績之後,隨即用了四招來抵消讀者對商鞅的崇敬,並引導讀者對商鞅產生厭惡,這是毫無疑問的。


第一招,找個人來罵商鞅


找個人把作者想說的話說出來,這是司馬遷常用的手法。想要告訴讀者這人是英雄,就找一個人,最好是他的敵人讚美道:真英雄也;想要指出混蛋,也找一個人,最好是他正直的朋友痛罵:豬狗不如。

司馬遷要把項羽塑造成蓋世英雄,於是項羽已經臨陣脫逃,兵敗東城了,也一定要邊上的人讚美道:服了,大王確實是蓋世英雄。

商鞅之死不是「為變法殉難」,而是活該?



秦始皇明明禮賢下士,對於一個什麼頭銜也沒有的大梁人尉繚言聽計從,可是司馬遷還一定要讓尉繚大罵秦始皇,長的就不是好人樣,將來得勢了會吃人。


現在司馬遷在商鞅身上故伎重演。


《商君列傳》突然冒出來一個名叫趙良的人,這人討厭商鞅卻又主動跑來。找商鞅不為辦事可又不走。身為秦國相國列侯的商鞅卻上趕著要跟這個趙良交朋友。趙良不但不受寵若驚,反而當面大罵商鞅。奇怪的是商鞅被罵得狗血淋頭,還一句句遞話給趙良讓他接著罵。


《商君列傳》一共2608個字,記錄商鞅長達24年的變法強國只有1548 字,而趙良罵商鞅卻用了798字,佔全篇近三分之一。司馬遷真下本錢。由於這段文字太長且太羅嗦,我們概括一下,感興趣的朋友可以找來原文對照,體會其中的荒唐。


荒唐一,對商不屑的趙良卻賴著不走。


趙良來見商鞅,貴為相國列侯的商鞅可憐巴巴地要跟趙良交朋友,卻被趙良斷然拒絕了。接著趙良話裡有話地罵商鞅和不肖之徒混在一起,貪位貪名。


奇怪的是,既然趙良說了,對商鞅這樣盡和不肖之人混在一起的人,君子應該躲開,趙良卻沒有拂袖而去。為什麼不走?就像我們常見的拙劣電視劇一樣,趙良還要等著說下面的台詞。

奇怪的是商鞅也不惱,既沒有粗暴地亂棒轟出去,也沒有禮貌地端茶送客,而是繼續低三下四地跟趙良聊天。據此不得不讓人嘆服商鞅的度量,真是宰相肚裡能撐船。


荒唐二,商鞅盡撿自己的缺點去討表揚


商鞅可憐巴巴地特希望得到趙良的表揚,說:「你不高興我對秦國的治理嗎?」


只要大腦正常的人都能看出來,從趙良的嘴裡肯定得不到表揚,這是在自己找罵。


果然趙良一副冷臉,損人的話又撅了過來:「能夠聽從別人的意見叫做聰」,言外之意你很笨,是個聾子。


「能夠自我省察叫做明,能夠自我剋制叫做強」,言外之意你還是個瞎子、弱智。


「虞舜曾說過:『自我謙虛的人被人尊重』」,言外之意我根本就瞧不起你。


商鞅還不知趣,還要乞求趙良的表揚。於是,商鞅開始曆數自己對秦國的功勞。可是數的時候他不挑重要的,比如國家強大,收復失地,糧食充裕,路不拾遺,反而挑那些旁枝末葉,特別是容易引起爭議的事情來說。


商鞅道:「當初,秦國的習俗和戎狄一樣,父子不分開,男女老少同居一室。如今我改變了秦國的教化,使他們男女有別,分居而住,大造宮廷城闕,把秦國營建的像魯國、魏國一樣。您看我治理秦國,與五羖大夫比,誰更有才幹?」


這等於是給了趙良更多罵人的把柄嗎。

趙良乘勢誇獎五羖大夫,貶斥商鞅靠寵臣推薦沒有名聲,營建宮闕是殘害百姓。最後乾脆引用《詩經》的詩痛罵道:「老鼠還懂得禮貌,人反而沒有禮儀,人既然失去了禮儀,為什麼趕緊去死呢!」


後來甚至直截了當地詛咒到:你死的日子馬上就要到了。


已經沒法再露骨了,基本算是破口大罵了。可是相國商鞅還是不急不腦。


荒唐三,商鞅聽了趙良的話能免死嗎?


最後,司馬遷總結道:「商君弗從。」言外之意,商鞅沒有聽從趙良的話,所以後來被殺。


可是我們看看趙良說的這些話,基本就是你不是人,不是東西,豬狗不如,馬上就要死掉,商鞅該從哪句?


不錯,趙良的話有一句,讓商鞅告老還鄉,讓商鞅勸秦王重用像趙良自己這樣隱居山林的人。商鞅真的告老還鄉就能免於一死?答案大家都清楚,死得更快。


趙良痛罵商鞅的這段話可信嗎?不可信!


在沒有錄音、錄像的蠻荒時代,文字都是用毛筆費力地寫在竹簡上,怎麼記錄下如此冗長的對話?


商鞅的私人會見,誰會去一言一行地記錄下會見內容?

根據程步讀史原則,這樣的對話應不予採信。


司馬遷借趙良之口大罵商鞅之後,還覺不夠。因為有頭腦的讀者會提出疑問:不對呀,商鞅不是這樣啊?怎麼打消這些讀者的疑問呢?第二招,讓商鞅自己承認錯誤。

商鞅之死不是「為變法殉難」,而是活該?



第二招,一定要讓商鞅自己承認錯誤


《商君列傳》記載:五個月之後,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一班人告商鞅準備造反,於是派人去逮捕商鞅。商君出逃。當他跑到邊境想住店休息時,遭到了店主的拒絕:「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沒有證件店主要連帶判罪。」


聞聽此言商鞅長嘆道:「唉呀!新法之弊竟然到了這樣的地步!」於是商鞅離開秦國逃往魏國。


你看,趙良罵得對吧,商鞅自己都承認了,他的新法給秦國百姓帶來的是災難。現在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活該。


可是,這段情節可信嗎?同樣不可信。破綻太多。


破綻一,商鞅為什麼要住店?

是因為馬沒有草料還是天黑沒法趕路?好像都不是。因為商鞅沒有住店也一樣去了魏國。與接見趙良一樣,商鞅住店好像就是為了去接受侮辱,然後說出必需要說的台詞,「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


破綻二,商鞅搞不到一張證件嗎?


商鞅去魏國的時候身份還是相國列侯,搞不到一張通行證嗎?


那個時代證件沒有照片,沒法計算機驗證,列侯兼宰相的大印蓋上去,小小的店家敢不讓住店嗎?


破綻三,商鞅就要住你敢不讓?


即使是今天,幾輛奧迪停在一個鄉村小旅店門前,沒有身份證旅店老闆敢說不讓住店?何況公元前300年,面對不知道什麼來頭的大人物,一個小小旅店的小老闆敢說個「不」字嗎?如果不是守法的商鞅而是其它蠻橫的權貴,只怕是被滿門抄斬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那個時代的一個小旅店老闆,沒這麼大的膽。


破綻四,誰給商鞅做場記?


商鞅住店是是一個像電視劇一樣的場面,可是誰在邊上做場記?不會有。


誰聽見了「新法之弊竟如此」這句話?店老闆?商鞅的隨從?聽見了,默記下來,然後告訴別人,傳到史官耳朵里,寫進司馬遷的《史記》?這種可能性可以說是微乎其微。即使有,那也只能算是道聽途說。有沒有記錯?有沒有誤傳?


商鞅也許說的不是「為法之敝」,而是「為法之利」,


「嗟乎,為法之利一至此哉!」看看,我變法的成果多麼大呀,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連一個小小的旅店老闆,都敢於依法抗拒權貴。能夠變法如此,我就是死了,也心甘情願了。為什麼不是這樣?一字之差,褒貶迥異。


第三招,一定要四面碰壁人人唾棄


司馬遷已經讓商鞅自己承認錯誤了,但是這還不夠,還要用旁人的態度來進一步貶損。於是《商君列傳》進一步寫道:「商鞅離開秦國逃到魏國。魏國人怨恨他欺騙公子卬而打敗魏軍,拒絕收留他。商君打算到別的國家。魏國人說:「商君是秦國的逃犯,強大秦國的逃犯跑到魏國來,不送還不行。」於是把商君送回秦國。


你看,魏國人都討厭商鞅,他現在是孤家寡人,自作自受。

商鞅之死不是「為變法殉難」,而是活該?



可是我們要問幾個問題了。


第一,秦國用什麼辦法向魏國發布的通緝令?


「魏國人」的信息太靈通了。秦國派人抓捕商鞅,商鞅星夜逃往魏國。商鞅沒到,秦國的通緝令卻已經在魏國家喻戶曉。是電話、電報還是電視通緝?荒唐!


第二,不收留商鞅的「魏國人」是誰?


沒有電視和報紙,大多數魏國人應該不知道商鞅長什麼樣。商鞅去魏國也不會沿街乞討。所以,一般平民百姓把商鞅抓住送回秦國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商鞅想投奔魏國,當然應該是直接去見魏惠王,熟門熟路。而魏惠王也正在求賢若渴,沒有不收留商鞅的道理。就算魏惠王小肚雞腸記恨商鞅,也應該把他殺了,可是也沒有。這說明,怨恨商鞅並把他送回去的魏國人不是魏惠王。


既不是百姓也不是君王,那就剩下一種可能了,朝中的大臣或魏惠王的近臣。商鞅想見魏惠王,不得不亮明身份,被大臣或近臣識破、拒絕,然後被送回秦國。


可是這種假設也站不住腳。商鞅當年還只是魏國宰相公叔座的門客時,就能打通秦孝公的近臣景監的門路,讓景監三番五次在被秦孝公責罵的情況下仍然為商鞅引薦。現在貴為列侯,財富權勢天下無敵,怎麼就不能打通魏惠王身邊的一個門路?


所以司馬遷所說的魏國人子虛烏有。


第三,既然「魏國人」害怕得罪秦國,把商鞅抓住了送回秦國,為什麼沒有交給官府?難道不怕強大的秦國怪罪魏國人私放要犯?


既然商鞅沒有落到秦國官府的手中,為什麼他老老實實地回到危險的商地,而沒有轉道去楚國、韓國和趙國?而回到商地又為什麼沒被逮捕,還可以發兵攻鄭?


司馬遷這段商鞅走投無路的情節沒編圓。


第四招,再編造一個謀反的罪名


《戰國策》記載,商鞅告老還鄉回到封國之後,秦惠王受人挑唆,把商鞅車裂處死。這裡沒有謀反的情節。


而《史記》卻多出一段文字:「商君被魏國人送回秦國後,回到他的封地商邑。商鞅和他的部屬發動商邑中的軍隊,向北攻鄭。秦國出兵攻打商君,把他殺死在鄭國黽池。秦惠王把商君五馬分屍示眾,並說:『不要像商鞅那樣謀反!』隨後將商鞅全家滿門抄斬。」


商鞅的這個謀反罪證,同樣有很多破綻。


破綻一,商鞅為什麼要發兵攻鄭?


按照《史記》的文字,商鞅是去攻打鄭國,按照唐代人的解釋商鞅是去攻打鄭縣。但不管是鄭縣還是鄭國都有點莫名其妙。如果謀反應該直接去攻打咸陽,要復仇應該去攻打魏國,攻鄭沒由。


破綻二,商地有多少軍隊聽命商鞅?


按照司馬遷的說法,朝廷已經發布命令逮捕商鞅,秦國人也都痛恨商鞅,現在商鞅回到封國,卻沒有人把商鞅逮捕送交朝廷,窩藏罪犯是要受到處罰的。商鞅發兵,商地人跟隨,這也是滅門的死罪。如果真有這麼多人冒死追隨商鞅,幹嘛要腹背受敵去攻鄭,何不聯絡受秦國威脅的諸侯,在商地抵抗秦軍割地為王?


如果真有這麼多人隨商鞅造反,那最後被殺的就不會僅僅是商鞅和他的家人,還應該有一些將、尉。而實際卻沒有。


所以我們說,司馬遷給商鞅栽贓的這個罪名,漏洞百出,實在難以自圓其說。


相比較而言,還是《戰國策》的記載比較可靠。


事情很簡單,沒有趙良的痛罵,也沒有旅店的尷尬,更沒有赴魏攻鄭的荒唐,秦惠王剛一繼位,已經忍耐很久的公子虔等人終於等來了復仇的機會。他們慫恿秦惠王處死商鞅,並夷滅了商鞅的全家。


用穩健和有序的手段,通過變法維新,給秦國人帶來強大和富足的衛國人商鞅;明知公子虔要報復卻依法辦事兩次都沒有殺公子虔的商鞅,還有他那不幸的家人,就這樣死於公子虔和秦惠王的狹隘和殘忍。


更為不幸的是,由於司馬遷的上述鬼話,商鞅在後人心目中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公正的評價,後人又杜撰出更加聳人聽聞的文字,比如嚴刑峻法,比如一次就在渭水邊殺死700人等等,使商鞅沉冤千年。


有禪讓、廢立、專權、逃亡、割據等諸多生路的商鞅,為什麼最後落得個車裂身死,滿門抄斬的悲慘下場?商鞅是為理想和信念而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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