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女人的這個東西千萬別交出去!
燕子的初戀,原本是個沒房沒車沒戶口的三無青年。
三年前,她聽從媽媽的勸說,和這位「太過平庸」的初戀分手,嫁了一個本地小開。
一個司空見慣的「理智戰勝情感」的故事。
然而世事往往出人意料,三年後,初戀創業成功,屌絲逆襲,一躍成為鑽石王老五,而燕子嫁的這個小開,小三包了一個又一個,事業上又毫無進取心,眼見得就要把那點家底敗光了。
沒想到舍掉了愛情還是換不到麵包,還自己打了自己臉。燕子從此變成一個神經質的怨婦,一逮到機會就向好友訴苦:「我算是被我媽坑慘了。」
男女主角相愛,女主角因家人的催逼而嫁了他人,別人把這件事告訴男主角,說「這都是她家裡人乾的事」,男主角失望地冷笑說:「是把她捆起來送去的,還是她自己走去的?」
——這句台詞,同樣也可以用來送給燕子這樣的女孩:是你媽把你捆起來嫁掉的,還是你自己在民政局簽了字?
原本就不存在什麼誰逼迫誰的問題,嘴巴長在別人臉上,愛怎麼建議和勸說是別人的自由(包括你爸媽在內),但選擇權永遠在自己身上。而不管你做的是何種選擇,最終為這些選擇買單的也只能是你自己。所以,每個因為「媽媽的意見很重要」而對個人婚姻大事抉擇不定的女孩,至少要明白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嫁人的是你自己,又不是你媽。舉個不好聽點的例子,你若是聽了媽媽的話不小心嫁了家暴男,到時候被打的可是你本人而不是你媽。
我們不妨再做個相反的假設:假設燕子嫁了小開後,一路風光恩愛,而原先被她甩掉的初戀青年,則從來未曾鹹魚翻身,一輩子屌絲落魄到底,婚後更被曝光有家暴傾向……如果是這種情況,那恐怕她日後回憶起,一輩子都會感恩她媽當年勸她做出那個「明智的決定」。
嫁得好了,媽媽是好人;嫁得不好了,媽媽是歹人……所以這種邏輯不成立。所以有問題的不是燕子的媽,媽媽不過是給女兒提提意見罷了,真正有問題的是燕子本人。
她真正的失敗不在於嫁錯了人,而在於既沒有主見又輸不起。
在初戀情人和本地小開之間,她沒有辦法自己做出決定;婚姻失敗後,她沒有辦法替自己承擔後果。
不論婚前如何斟酌,誰也沒辦法保證跟這個人結婚就一定好,跟那個人結婚就一定壞。這其實也是個概率事件。而像燕子這樣的年輕人,依賴長輩的意見而做了決定,實際上是出於這樣一種微妙的心理動機:試圖推卸責任,害怕獨自承擔不良後果。哪怕日後真的婚姻不幸福,說起來還有她媽媽可以抱怨一下,總而言之,不是我自己的錯。
然而嫁人的終究不是她媽而是她,最終為失敗婚姻買單的也不是她媽而是她自己。就算她把媽媽埋怨一輩子,也不能改變婚姻失敗的事實。
一個女人在面臨婚姻大事的抉擇上,永遠都要明白一個事實:不管旁人怎麼說,選擇權永遠都在自己手裡,永遠也別輕易交出去。黃小琥的歌唱得好:別人說的話,隨便聽一聽,自己做決定……
不僅僅是婚姻大事,人生的任何權衡抉擇,最終都是苦樂自當的,好果子壞果子,吃的人都是自己。而明白「終究只有自己能為自己負責任」,是一個人走向成熟的標誌。只有懂得這個道理,才能牢牢把握住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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