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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起,做個養貓的人



從今天起,做個養貓的人



貓的身上有一種天然的媚態,但對它的名聲評說卻是眾說紛紜,養貓人愛其古怪可人,不喜歡者說其不忠誠、嫌貧愛富,在夜深人靜時還習慣性偷腥。貓的複雜性情讓它在時代的變動中經歷了沉浮。


鬧饑荒的年代,貓是被唾棄的偷食者,是劣跡斑斑的可疑分子;「破四害」運動來了,人類質疑貓的抓捕技能,被動員並組織起來同它爭奪抓鼠的職能;到了十年動蕩時期,養貓成了階級鬥爭的目標,是重點批判和打擊的資產階級腐化生活方式,貓在城市同人類的關係由此變得微妙起來;好不容易到了新時期,城市空間改造轟轟烈烈地進行,區隔的城市住宅,縮小了貓的活動範圍,真正墜落到了單純做寵物的地步。


然而,在城市論做寵物,品種各樣的狗卻似乎更勝一籌,到公園遛狗也成了城市新興中產階級的一種標配。直到近年來,大城市的獨居現象越來越盛,獨居的漂泊青年從養貓中尋找生活意義。回望貓的歷史,也看見了人與制度的時代變遷史,它昔日惹人嫌的品行,現在變成了最叫人著迷的性情。獨居時代來臨,從今天起,你會繼續、或決定要做一個養貓人嗎?

撰文|董牧孜


貓的舊日操行:「敗壞東西,嫌貧愛富」


家中又鬧鼠患,人心惶惶。自從三年前這個嗜宴好酒的中國北方縣城因應政策大搞「光碟行動」、狠剎「公款吃喝」,絕跡江湖多年的鼠輩竟然重現民居。此後每年秋冬變色之時,飢餓而寒冷的老鼠便翻溝越渠而來,敲打和啃噬小區每戶人家的下水管道。老鼠憑藉豐富的城市經驗,掘開地漏,避過鼠夾與毒藥,在人眼皮底下建家立業,生兒育女起來。我提議養只貓以示威懾,私心是想與那貓耳鬢廝磨。我媽早就看穿,嚴詞拒絕,稱如今的貓好吃好喝,單沒了捕鼠的本領。



從今天起,做個養貓的人



《貓》


作者:凱瑟琳·羅傑斯


譯者:徐國英


版本: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10年1月


公元前2000年前後,古埃及人最早開始了對貓的馴化,在那裡,它享有尊貴的地位;在此後的若干世紀里,它都被用於實用的目的:作為嚙齒類動物的唯一擒拿手;而後,它逐漸發展為迷人可親的寵物;到今天,更成為人類的伴侶,重要性和狗不相上下。

貓在我的家鄉本來不受待見。捕鼠的威名喪失之後,貓的口碑似乎更加無可挽回了。老一輩人愛狗仇貓的居多,常有什麼「貓是奸臣,狗是忠臣」的道理,如同魯迅的「仇貓」,大約「理由充足」,「光明正大」。「貓敗壞東西,嫌貧愛富,哪家飲食好就跑去哪家,沒有良心」——這是貓在平房小院、日不閉戶的貧寒時代里留下的惡名。如今小城之人多已入住高樓林立的門禁小區(gated community),對貓的舊日操行始終耿耿於懷——這或許與山東人的脾氣有關,結交動物也務求憨實本分。


喂狗看門,養貓捕鼠——數十載的農耕生活,使小城老一輩人認定飼養動物必有其職能,偏愛馴順能幹的家畜。可是貓大抵懶惰,未見得是狗一樣的可靠助手。單說「養貓捕鼠」一則,不到飢餓不已或是趣味發作,貓就未必動作。只消喵喵幾聲,令鼠輩觳觫一番也就罷了。家貓既未將「見鼠必捕」或「滅鼠護糧」視為「本職工作」,那麼胡亂撿食桌底剩飯、終日大睡於驕陽之下未嘗不可。


為求飽腹而拖小雞、偷魚肉,或是棄舊主而改投富庶人家,也是常有的做為。明代有「趙人養貓」的故事,「月余,鼠盡而其雞亦盡」。貓雖滅鼠有功,卻把小雞也吞食消滅了。趙人不以為意,但放在貧寒人家,恐怕早已氣急敗壞,自此與貓勢不兩立。


飢餓年代:貓是劣跡斑斑的可疑分子


早年社會主義有過一段飢餓的日子,家鄉人用地瓜乾子拌胡蘿蔔的稀湯寡水喂貓,安於貧賤的瘦貓可以勉強飽腹。同樣的吃食也喂狗,也餵豬——人的伙食未見得比牲畜豐盛許多。貓由於腹中的饑渴,加之戀愛的饑渴,常常居無定所。貓吃百家飯,有時離家數月,又復回來,討食吃喝如常;有時別家的貓跑來寄居,自家也就喂一陣子。因此農人說「家貓」,大約只是「暫且住在這家的貓」。



從今天起,做個養貓的人



《貓事薈萃》


作者:莫言


版本:新世界出版社 1994年

莫言在小說《貓事薈萃》里寫一隻十分飢餓而驍勇的山東狸貓。此貓曾在他家餐桌之下偶得「四清工作隊」下鄉隊員所賜的一塊煎魚,自此賴在家中任踢任罵不肯離開。然而,這畢竟是極為飢餓的六十年代里一戶極為飢餓的農家,狸貓費力拿下一匹大鼠,竟然也被思肉心切的人所饞涎。姐弟二人貓口奪鼠,由祖母燒熟為烏黑皺縮的一根,三人分食,六眼放光。莫言寫道,「鼠肉之香無法形容」。貓傷心無奈,只在一旁踱來踱去。自此再不捕鼠,改偷鄰人的小雞充饑。於是惡名滿村,最終給一個懷恨在心的村人打死。


貓能否勝任捕鼠,的確曾在社會主義的飢餓年代裡引發爭議。1956年始的「除四害」愛國衛生運動掀起過幾場轟轟烈烈的「滅鼠運動」。貓雖有拿耗子的天賦,卻未在運動中被委以重任,反而由人類做起了捕鼠的急先鋒。全民動員之下,鼠藥、鼠夾、鼠籠等工具齊齊上陣。死鼠的尾巴要一根根收集起來,如數上繳。


為達到組織要求的滅鼠業績,人說不定還會對貓爪之下的鼠尾有所覬覦。「四害」的成員有老鼠、麻雀、蒼蠅、蚊子。如今看似人畜無害的麻雀被定性為「害人鳥」,據說是因其每年吃掉和損壞的糧食多過老鼠(到1960年,麻雀的位置被臭蟲取代)。由此不難看出,當人的飢餓是首要矛盾時,捕鼠不利或又狡黠偷食的貓大概是一類劣跡斑斑的可疑分子。


不安年代:城市養貓是資產階級生活方式


「貓能捕鼠論」更加不能成立,是在文革期間。城市養貓被視為「資產階級生活方式」,並有「利用養貓反黨」之類的罪名加諸於人。紅衛兵「破舊立新一百例」第43條便稱,「一律不許養蛐蛐斗蛐蛐,養魚、養貓、養狗。這些資產階級的習慣不能在中國人民中間存在,如有違者,後果完全自己負責。」


止庵的《棄貓記》、陳大遠的《飯貓記》對於期間文人牽涉的貓冤案(以及為求自保而不得已棄貓,或是尋貓的艱辛)有所描繪。雖說貓向來有「不勞而獲,為所欲為」的食利階層潛質,不過根據我奶奶的說法,彼時我們鄉下老家的瘦貓們,實在不曾捲入此類「反革命」的政治嫌疑與身份危機——或許是上情下達的不暢,或許是人民覺悟的有限,但更關鍵的在於,農村的貓著實不曾享有那種「資產階級寵物」的優渥地位。



從今天起,做個養貓的人



豐子愷筆下的貓。


貓有一段天然的媚態,古怪可人,令文人或者貴族欣賞傾倒。然而鄉野父老偏偏不吃這套,就好比賈府里的焦大不愛林妹妹似的。貓充其量被視為不守規矩、欠缺德性的牲畜。於是,人得以照舊喂貓、罵貓、揍貓;貓照舊寄居、捕鼠,偶爾偷腥。

貓拿耗子非得鬥智斗勇,因為飢餓的鼠與飢餓的貓同樣機靈謹慎。降鼠要一番漫長的蹲守與迅猛的襲擊,之後是對食物的戲耍——放走,截回,又放走,截回。至厭倦時,貓就一口咬斷疲於奔命的鼠的脖子(魯迅在《狗·貓·鼠》之中對此類以折磨弱小為樂的風氣深惡痛絕)。貓大快朵頤的場面不大賞心悅目。待其舔舐濺滿嘴角和鬍鬚的鮮血,鼠已屍骨無存,只剩些毛髮了。


這種驚心動魄、又充滿殘酷趣味的獵食光景我從未見過,卻是我爸童年時蹲在自家院子里常有目睹的。我的童年是新世紀之交,老鼠威風已滅,不大有機會在公眾跟前囂張。目之所見的「貓鼠斗」,不過是動畫片《貓和老鼠》之中湯姆貓和傑瑞鼠的短兵相接。


城市空間改造時期:寵物狗反撲佔領了上風


90年代以來的城市空間改造,使人們搬入潔凈而封閉的樓房住宅。從前「喂狗看門,養貓捕鼠」的實用初衷面臨失效,家養的貓狗需要被重新理解為「寵物」。我所真正熟知的貓,便是城市化和商品房興起之後的家貓了。


實際上,以貓作為寵物,早在宋代商品經濟活躍之時就已風行。這與市人的日常情致漸趨於狹小的生活空間有關,如李澤厚所言,彼時「時代精神已不在馬上,而在閨房」。


貓這種深庭小院中的嬌柔動物,使達官貴族迷戀不已;民間上行下效,「養貓熱」盛行一時。梁中效在一則小文中指出,南宋杭州的顯貴最為寵幸一種獅貓,是外形優美高雅、卻全然不能捕鼠的一類。今天的都市寵物貓,際遇大概與之相似——圈養於高牆之內好吃好喝、無所事事、乃至與鼠輩素未蒙面。這種養貓,恐怕真是十足的「資產階級的習慣」;而那些成為寵物的貓,便如莫言所說「不僅僅是懶惰而是十足的墮落了」。


新世紀之交,家鄉縣城在經濟改革之下終於變得像個「城市」,而非僅僅是與農村地景無異的鄉野了。此後,如同咖啡、牛排、「AA制」那些新事物的傳入,「寵物」的概念一樣自然而然被小城居民接受下來。不過,貓作寵物的晉陞之路在這座北方小城實在不大順利,幾十年前狡黠不忠的農家牲畜,今日依然多有惡名。


貓的不馴順及其凄厲多情的「戀愛歌曲」,使其每每被視為家庭居室的破壞者。加之「貓捕鼠」已不大有市場需求,小城的蓄貓者愈發稀少起來。相反,寵物狗卻倍受歡迎。如今走在街上,隨處可見雪白的薩摩或是咖啡色的泰迪,使人疑心那些外國品種狗也已成為內陸縣城中產家庭的「標配」成員。縣城的寵物店遍地開花,但幾乎每家都不售貓,只有籠中小狗引頸叫得凄切而又歡暢。



從今天起,做個養貓的人


遛狗。


這種光景頗有些意味。因為我這代人做小孩時,狗仍被視為令人懼怕的兇猛動物——這大概也出於「狗是忠臣」的緣故。更準確地說,狗由於生存空間與身份職責的不同,表現出待人性情上的分野。蓄養在鄉野平房的狗負有「看門」使命,對主人以外者充滿敵意,一走近就要狂嗥撲將上來——正所謂「狗吠非主」。


有時回家經行鄉間的夜路,每過一戶都是犬吠,一吠百聲,此起彼伏。更有提心弔膽的鄰居,手中持棍才敢夜行此路。然而,蓄養在城市之內的狗,卻開始住進高層公寓做起了「寵物」,成為電影《卡拉是條狗》里葛優所言那種「不咬人」的「好狗」。我的家鄉縣城是在城鄉混交的地帶,由於不知遇上的是愛家護主的鄉土「忠犬」,或是一團和氣的都市「好狗」,因此童年時總免不了怕狗。


街犬在兒童的眼中,更是性情難測的猛獸般的存在。自從在縣城街道上遭遇一次惡犬的追逐之後,每當考試臨近,我就會做起同一個逃命於狗掌之下的噩夢。那時流行許多都市傳說,其中必有一則是人遭狗咬、患上狂犬病而奄奄一息的可怕故事。《卡拉是條狗》中的好狗卡拉也因此遭劫,險些被警察捉捕運送「無證狗」的卡車拖走。



從今天起,做個養貓的人



《卡拉是條狗》劇照。


寵物時代的到來


在個體化的獨居時代,貓或是成了最佳伴侶


伴隨寵物時代的真正到來,怕狗的經驗罕見起來——似乎目之所見的狗都做了寵物,而「寵物狗」與「看門狗」彷佛不是一個物種。無論泰迪犬如何惡狠狠地狂嗥,人也沒什麼可怕,見著了這種弱小的兇惡反而要喜歡起來。如今走在縣城街道上,常見「狗溜人」的情形——狗跑在前面,人追在後頭。遛狗的——或說被狗遛的——多是中老年人,而狗的真正主人卻通常是家庭中的年輕一輩。大抵來說,老一輩人不大有愛寵物的興緻,或者說很難像個「孤獨的現代城市人」那樣與寵物貓狗情同親子手足。遛狗之於老人,卻是一種有益的城市運動,也是必要的社交。大概也是狗的公共性所在,這座街道開闊、喜愛熱鬧的北方小城越發青睞起養狗這件事來。


大都市的愛貓之風遠盛過我的家鄉。這既由於養狗所需的金錢、空間與時間對於都市而言過於奢侈,也由於養貓在家著實方便、經濟且少佔空間。尤其在當下日趨原子化的生活情境里,一隻倦怠、懶惰、自足、自戀而又自憐的貓,簡直成為人的自我投射與絕好慰藉。家貓翻身做起「主子」,謂之「喵星人」;人則位階逆轉,成了「貓奴」。


我在香港求學,每當寫論文消極怠工而又心懷愧疚時,往往夢見養貓。據說許多陸生在香港狹小租房裡經歷過面壁似的困獸生活之後,都會發夢似的渴望起一隻貓來。在中國大都市裡打拚的「空巢青年」恐怕多有如此。城市空間與城市人的生活變遷,使得貓在昔日惹人嫌的品行,成為如今最叫人著迷的性情了。於是又有「一日養貓,終身想貓」的新諺。在個體化的獨居時代,貓或許成了人的最佳伴侶。


本文為新京報書評周刊獨家原創內容,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和使用。作者:董牧孜。編輯:阿東。歡迎朋友圈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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