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與法國在歐盟最高法院對薄公堂
美國打車服務Uber周一向歐洲最高法院表示,該公司提供的是一種數字服務,而並非交通服務,並指出法國的一項法律明顯針對的是在線計程車服務,這是Uber與歐洲計程車行業展開的最新一場司法「戰爭」。Uber在5年以前將業務擴展到了歐洲市場,隨後一直都面臨著來自於計程車公司的攻擊,後者認為Uber繞過了嚴格的牌照和安全相關規定,從而給計程車行業帶來了不公平的競爭。
在歐洲最高法院於盧森堡召開的一次聽證會上,這家美國創業公司自我描述為一個能將有意打車的乘客與司機聯繫起來的數字平台,並稱其本身並不提供交通服務,因此不應受到相關嚴格法規的約束。
Uber律師烏格斯·卡爾韋特(Hugues Calvet)將該公司的服務比作Booking.com等在線酒店預訂服務,指出後者實際上並不提供酒店客房。「事實上,它(Uber)本身並不提供交通服務。」卡爾韋特說道。
由歐洲聯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審理的這樁案件涉及到一項2014年出台的法國法律,這項法律針對的是計程車和接送服務。根據這項法律的規定,組織非法計程車服務是一種刑事犯罪行為,並針對利用軟體在街頭上尋找客戶一事設定了限制。
去年,Uber的兩名法國高管遭到了罰款,原因是該公司旗下服務UberPOP使用了沒有牌照的司機,隨後該服務已被停用。
Uber和歐盟委員會還聲稱,法國的上述法律以通過電子方式提供的計程車服務為目標,因此歐盟方面本應收到相關通知。根據歐盟法律的規定,在線服務相關信息應向歐盟發出通報。Uber指出,法國並未向歐盟發出有關前述法律的通報,照此而言Uber不應受到被處以刑事罰款的處罰。
這是歐洲最高法院的法官將需作出判決的第二樁涉及到Uber的案件,另一樁案件是由巴塞羅那的主要計程車運營商發起的,該法院在這樁案件中被問及Uber到底是一項數字服務還是交通服務。
在此前多年時間裡,這家矽谷公司一直都在與各個城市的監管機構和當地計程車協會「開戰」,而這種司法「戰爭」則將決定其在歐洲市場上是否能有未來。在歐洲多個國家或城市中,Uber服務已被禁止,原因是該公司在法國、德國、比利時和西班牙等國家都輸了官司。與此同時,Uber還遭遇了多名高管相繼離職的浪潮,其工作文化也面臨著批評。
卡爾韋特在提及根據上述法國法律對Uber進行處罰一事時表示,這就像是「用一桿長柄大鎚去砸一個堅果」。
法國公訴律師Tayeb Ismi-Nedjadi則對此作出回應道,Uber並非一家小公司,因此「說起用一桿長柄大鎚去砸一個堅果的話,我們所說的是一個相當大的堅果」。
Uber目前的估值已達680億美元,其投資者包括高盛集團和谷歌旗下風投部門GV等。
法國方面表示,該國的上述法律所針對的不僅是在線服務,同時也針對那些在機場向乘客兜攬非法計程車服務的人。
歐盟委員會律師喬安娜·哈迪奧克斯(Joanna Hottiaux)則表示,很難想像兜攬非法計程車服務的人會有如此之多,以至於需要特定的法律來對其加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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