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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一種也沒什麼特別的動物


人類:一種也沒什麼特別的動物








第一部分


認知革命

人類:一種也沒什麼特別的動物



圖1 南法的雪維洞穴(Chauvet-Pont-d』Arc Cave)大約3萬年前至兩萬年前的人類手印。這些藝術作品的創作者,無論從外觀、思維還是感覺來看,都與我們很相像。

第一章


人類:一種也沒什麼特別的動物


大約在135億年前,經過所謂的「大爆炸」(Big Bang)之後,宇宙的物質、能量、時間和空間才成了現在的樣子。宇宙的這些基本特徵,就成了「物理學」。


在這之後過了大約30萬年,物質和能量開始形成複雜的結構,稱為「原子」,再進一步構成「分子」。至於這些原子和分子的故事以及它們如何互動,就成了「化學」。


大約38億年前,在這個叫作地球的行星上,有些分子結合起來,形成一種特別龐大而又精細的結構,稱為「有機體」。有機體的故事,就成了「生物學」。


到了大約7萬年前,一些屬於「智人」(Homo sapiens)這一物種的生物,開始創造出更複雜的架構,稱為「文化」。而這些人類文化繼續發展,就成了「歷史學」。


在歷史的路上,有三大重要革命:大約7萬年前,「認知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讓歷史正式啟動。大約12000年前,「農業革命」(Agricultural Revolution)讓歷史加速發展。而到了大約不過是500年前,「科學革命」(Scientific Revolution)可以說是讓歷史畫下句點而另創新局。這本書的內容,講述的就是這三大革命如何改變了人類和其他生物。


* * *


人類早在有歷史記錄之前就已存在。早在250萬年前,就已經出現了非常類似現代人類的動物。然而,世世代代的繁衍生息,他們與一同共享棲地的其他生物相比,並沒什麼特別突出之處。


如果到200萬年前的東非逛一逛,你很可能會看到一群很像人類的生物:有些媽媽一邊哄著小嬰兒,一邊還得把玩瘋的小孩抓回來,忙得團團轉;有些年輕人對社會上種種規範氣憤不滿,也有些垂垂老矣的老人家只想圖個清靜;有肌肉猛男捶著自己的胸膛,只希望旁邊的美女能夠垂青;也有年長的充滿智慧的大家長,對這一切早就習以為常。這些遠古時期的人類已懂得愛和玩樂,能夠產生親密的友誼,也會爭地位、奪權力,不過,這些人和黑猩猩、狒狒、大象也沒什麼不同。這些遠古人類,和一般動物比起來就是沒什麼特別。他們萬萬沒有想到,他們的後代某一天竟能在月球上漫步、分裂原子、了解基因碼,還能寫寫歷史書。說到史前人類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他們在當時根本無足掛齒,對環境的影響也不見得比大猩猩、螢火蟲或是水母來得多。

生物學家把所有生物劃分成不同的「物種」。而所謂屬於同一物種,就是它們會彼此交配,能夠產出下一代。例如馬和驢,雖然有共同的祖先,也有許多類似的身體特徵,也能夠交配,但它們彼此卻是缺少性趣,就算刻意讓它們交配,產出的下一代會是騾,而不具有生育能力。因此,驢的DNA突變就不可能會傳給馬這個物種,馬也不會傳給驢。於是,我們認定馬和驢屬於兩個不同的物種,各有各自的演化路徑。相較之下,雖然鬥牛犬和西班牙獵犬看來天差地別,卻屬於同一物種,有一樣的DNA庫。它們很願意交配,而且它們的小狗長大後也能再和其他狗交配、子孫滿堂。


從同一個祖先演化而來的不同物種,會屬於同一個「屬」(genus)。例如獅子、老虎、豹和美洲豹,雖然是不同物種,但都是「豹屬」(Panthera)。生物學家用拉丁文為生物命名,每個名字由兩個片語成,第一個詞是屬名,第二個詞則是種名。例如獅子就稱為「Pantheraleo」,指的是豹屬(Panthera)的獅種(leo)。而只要沒有意外,每一位在讀這本書的應該都是一個「Homo sapiens」:人屬(Homo,指「人」)的人種(sapiens,指「明智」)。


許多屬還能再歸類為同一科(family),例如貓科(獅子、獵豹、家貓)、犬科(狼、狐狸、豺)、象科(大象、長毛象、乳齒象)。同一科的所有成員,都能追溯到某個最早的雄性或雌性祖先。例如所有的貓科動物,不管是家裡喵喵叫的小貓或是草原上吼聲震天的獅子,都是來自大約2500萬年前的某頭祖先。


至於智人,也是屬於某個科。雖然這件事看來再平凡不過,卻曾經是整個歷史上最大的秘密。智人一直希望自己和其他動物有所不同,彷彿整個科就只有自己的存在,沒有兄弟姐妹,沒有遠近親戚,而且最重要的是:沒有父母。但可惜這絕非事實。不論你是否接受,我們所屬的人科不僅成員眾多,而且還特別吵鬧,那就是一堆巨猿。與我們最相近的親戚,就是黑猩猩、大猩猩和猩猩。其中,黑猩猩與我們最為接近。


不過就在6萬年前,有一頭母猿產下兩個女兒,一頭成了所有黑猩猩的祖先,另一頭則成了所有人類的祖奶奶。


家族秘史


智人還有另一個更見不得光的秘密。我們有許多堂、表兄弟姐妹,而且沒什麼文明,但這還小事一樁;我們其實還曾經有很多更相近的兄弟姐妹。人類(human)已經習慣以為自己是唯一的「人」,是因為在過去1萬年間,「人種」確實只剩下智人一種。然而,「human」一詞真正的意思是「屬於人屬的動物」,而在過去,這可不只「智人」而已。此外,我們在最後一章也會提到,不久之後,很可能我們又得再和一些不屬「智人」的人類開始競爭。為避免混淆,以下講到「智人」,講的就是「Homo sapiens」這個物種的成員,而講到「人類」,講的則是「Homo」(人屬)的所有現存成員。


最早的人類是從大約250萬年前的東非開始演化,祖先是一種更早的猿屬「Australopithecus」(南方古猿)。大約200萬年前,這些遠古人類有一部分離開了家園而踏上旅程,足跡遍及北非、歐洲和亞洲的廣大地帶。北歐的森林白雪皚皚,印度尼西亞的熱帶叢林濕氣蒸騰,想活命顯然需要不同的特徵,因此人類也開始朝著不同方向進化。於是人類發展出幾個不同的物種,而科學家也為每一種都取了華麗的拉丁名稱。


在歐洲和西亞的人類成了「Homo neanderthalensis」,意為「來自尼安德谷(Neander Valley)的人」,一般簡稱為「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s)。比起我們這種「智人」,尼安德特人更為魁梧,肌肉也更發達,非常適應西方的歐亞大陸在冰河時期的寒冷氣候。至於在東方的亞洲,住的則是「Homo erectus」(直立人),一共存續了將近200萬年,是目前所知存續最久的人類物種,而我們智人看來也很難打破這項紀錄。光是1000年後還會不會有智人存在,現在看來都令人十分懷疑,所以和200萬年比起來,我們真的是小巫見大巫。


至於在印度尼西亞的爪哇島,則住著「Homo soloensis」(梭羅人,拉丁文意為「來自梭羅谷的人」),這種人很能適應熱帶的生活環境。同樣在印度尼西亞,還有另一個小島弗洛里斯(Flores),這裡住的遠古人類則是經歷了一場侏儒化的過程。曾有一段時間,因為海水水位格外低,於是人類初次抵達了弗洛里斯,而且當時和大陸的交通往來十分便利。但後來海水再次上漲,於是有些人就被困在島上,物資十分缺乏。

那些長得高頭大馬的人,需要的食物也多,於是最早在島上餓死淘汰。長得矮反而成了生存優勢。經過幾代之後,在弗洛里斯的人都成了小矮人。科學家把這種獨特的人種稱為「Homo floresiensis」(弗洛里斯人),身高最高不過1米,體重最重也不過25公斤。然而,他們仍然懂得如何製造石器,甚至偶爾還能在島上獵象。不過倒也公平,在這島上的象也是一種矮生種。


2010年,科學家在西伯利亞的丹尼索瓦(Denisova)洞穴中發現了一塊已經變成化石的手指骨,為人類的大家族又添一種成員。手指骨的基因分析證實這個人種過去並不為人知,現在則命名為「Homo denisova」(丹尼索瓦人)。全球還有太多洞穴、島嶼、氣候,誰曉得還有多少我們失落的親戚,正等著我們去發現。


這幾個人種在歐洲和亞洲不斷演化的同時,其他在東非的人種演化也沒有停止,人類的搖籃繼續養育著許多新品種,例如「Homorudolfensis」(魯道夫人,「來自魯道夫湖的人」)、「Homo ergaster」(匠人,「工作的人」),最後還有我們自己的這種人種,而我們也頗為厚顏地把自己命名為「Homo sapiens」(智人,「明智的人」)。


在這些人種當中,有些高大,有些矮小,有些會兇殘地獵捕,有些只是溫和地採集著食物,有些只住在某個小島上,而大多是在整個大陸上遷徙移動;但不論如何,他們都是「人屬」,也都是人類。

人類:一種也沒什麼特別的動物



圖2 這些都可說是我們的兄弟姐妹,據推測重建樣貌(從左至右):魯道夫人(東非,距今大約200萬年);直立人(東亞,距今約200萬~5萬年);尼安德特人(歐洲和西亞,距今約40萬~3萬年)。他們都是「人類」。


有一種常見的錯誤,是認為這些人種是呈線性發展,從「匠人」變成「直立人」,「直立人」再變成「尼安德特人」,而尼安德特人再變成我們。這種線性模型誤以為地球在某個時間點上只會有單一人種,而其他更早的人種不過就是我們的祖先。但事實是,從大約200萬年前到大約1萬年前為止,整個世界其實同時存在多種不同人種。這其實也十分合理。就像今天,地球上還是有許多種的狐狸、熊或是豬,而在幾十萬年前的地球上,至少就有6種不同的人。從整個歷史來看,過去多種人種共存其實是常態,現在地球上只有「一種人」,這才是異常。而下面很快就會提到,對於我們智人來說,我們不願想起這些過去的手足親情,背後其來有自。


「思考」的代價


雖然人種之間有諸多不同,但還是有幾項共同的人類特徵。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人類的大腦明顯大於其他動物。對於60公斤的哺乳類來說,平均腦容量是200立方厘米,但早在250萬年前最早的男男女女,腦容量就已有600立方厘米,至於現代的智人,平均腦容量更高達1200~1400立方厘米。至於尼安德特人,其實腦容量更大。

這樣看來似乎再清楚不過,物競天擇就該讓腦越來越大才是。人類深深迷戀著我們自己的高智能,於是一心認為智力當然是越高越好。但如果真是如此,貓科動物也經過演化,為什麼沒有會微積分的貓?究竟為什麼,在整個動物界,只有人屬演化出了比例如此龐大的思考器官?


答案在於:龐大的大腦也是個龐大的負擔。大腦結構脆弱,原本就不利於活動,更別說還得用個巨大的頭骨把它裝著。而且大腦消耗的能量驚人。對智人來說,大腦只佔身體總重約2%~3%,但在身體休息而不活動時,大腦的能量消耗卻佔了25%。相比之下,其他猿類的大腦在休息時的能量消耗大約只佔8%。因為大腦較大,遠古人類付出的代價有兩種:首先是得花更多時間尋找食物,其次是肌肉退化萎縮。這就像是政府把國防預算轉撥給了教育,人類也把手臂二頭肌所需的能量撥給了大腦里的神經元。對於在非洲草原上這究竟是不是個好策略,事先只能說無人能知。雖然黑猩猩要講道理絕對講不贏智人,但它卻能直接把智人像個布娃娃一樣扯個稀爛。


時到今日,人類大腦帶來的好處顯而易見,我們能製造出汽車和槍炮,讓我們的移動速度遠高於黑猩猩,而且從遠方就能將黑猩猩一槍斃命,而無須和它摔跤硬拼。只不過,汽車和槍炮是最近才有的事。在超過200萬年間,雖然人類的神經網路不斷增長,但除了能用燧石做出一些刀具,能把樹枝削尖變成武器,人類的大腦實在沒什麼特殊表現。那麼,究竟是為什麼,才驅使人類的大腦在這200萬年間不斷這樣演化?坦白說,我們也不知道。


人類另一項獨有的特點,在於我們用兩條腿直立行走。能夠站起來,就更容易掃視整片草原,看看哪裡有獵物或敵人,而且既然手不需負責移動身體,就能發揮其他用途,像是丟石塊或是做信號。手能做的事情越多,可以說人就變得越厲害;於是人的演化也就越來越著重神經發展,也不斷地對手掌和手指的肌肉做修正。於是,人類的手開始能夠處理非常精細的任務,特別是能夠生產、使用複雜的工具。最早有證據證明人類開始製作工具,大約可追溯到250萬年前,而且工具的製作和使用也正是考古學家對遠古人類的一種判斷標準。


然而,直立行走也有不利的一面。原本,人類的遠古祖先歷經數百萬年,才發展出以四肢行走、頭部相對較小的骨架,而要將這種骨架調整成直立,可說是一大挑戰,而且還得撐住一個超大的頭蓋骨,更是難上加難。於是,為了能望遠、能有靈活的雙手,現在人類只得面對背痛、頸脖僵硬的苦惱代價。


這點對婦女來說造成的負擔更大。直立的步行方式需要讓臀部變窄,於是產道寬度受限,而且別忘了嬰兒的頭還越來越大。於是,分娩死亡成了女性的一大風險。而如果早點兒生產,嬰兒的大腦和頭部都還比較小,也比較柔軟,這位母親就更有機會渡過難關,未來也可能再生下更多孩子。於是,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又譯「天擇」或「自然淘汰」)就讓生產開始提前。與其他動物相較,人類可說都是早產兒,許多重要器官的發育都還不夠完善。看看小馬,出生沒多久就能開始小跑步;小貓出生不過幾周,也能離開母親自行覓食。相較之下,人類的嬰兒只能說沒用得很,許多年都得當個啃老族來被撫養、保護和教育。


人類之所以會有突出的社交技巧(以及同樣人類獨有的社會問題),有一大原因也正出自於此。獨自一人的母親,如果還得拖著孩子,就很難為自己和小孩取得足夠的食物。所以,想養孩子,就需要其他家族成員和鄰居持續提供協助。要養活一個小孩,得靠全部落共同的努力。


於是,演化也就偏好能夠形成強大社會關係的種族。此外,由於人類出生的時候尚未發育完全,比起其他動物,也就更能夠用教育和社會化的方式加以改變。大多數哺乳動物脫離子宮的時候,就像是已經上釉的陶器出了窯,如果還想再做什麼調整,不是刮傷,就是碎裂。然而,人類脫離子宮的時候,卻像是從爐里拿出了一團剛熔化的玻璃,可以旋轉、拉長,可塑性高到令人嘆為觀止。正因如此,才會有人是基督徒或佛教徒,有人是資本主義者或社會主義者,又或有人好戰,有人愛好和平。


* * *


我們以為,有比較大的大腦、會使用工具、有超凡的學習能力還有複雜的社會結構,都可說是人類巨大的優勢。而且似乎不證自明,正是這些優勢使人類成為地球上最強大的動物。然而,其實人類早就具有這些優勢,但在整整200萬年期間,人類一直就只是一種弱小、邊緣的生物。大約在100萬年前,雖然人類已經有了容量較大的大腦和鋒利的石器,卻還是得一直擔心害怕食肉動物的威脅,他們很少獵殺大型獵物,維生主要靠的就是採集植物、挖找昆蟲、追殺小動物,還有跟在更強大的食肉動物後面吃些剩下的腐肉。

早期石器最常見的一種用途,就是把骨頭敲開,人類才能吃到裡面的骨髓。有些研究人員認為,這正是人類最原始的專長。就像是啄木鳥的專長是從樹榦里啄出昆蟲,最早的人類專長就是從骨頭裡取出骨髓。骨髓有什麼特別的?假設我們現在看著一群獅子大口吃著一隻長頸鹿。


我們只能耐心等著,等它們吃飽再說。但還別急,就算獅子吃完了,旁邊還有鬣狗和豺在等著,而且它們也不是好惹的;於是它們又把剩下的肉再吃干抹凈。最後才輪到我們這群原始人,我們走近長頸鹿的屍體,左看看右瞧瞧,最後只能想辦法去挖出唯一還能吃的組織。


這一點對於了解人類歷史和心理學至關緊要。長久以來,智人一直只是穩定位於食物鏈的中間位置,直到最近才有改變。在先前長達數百萬年的時間裡,人類會獵殺小動物、採集種種能得到的食物,但同時也會遭到較大型食肉動物獵殺。一直要到40萬年前,有幾種人種才開始固定追捕大型獵物,而要到10萬年前智人崛起,人類才一躍而居於食物鏈頂端。


這場從中段到頂端的大跳躍,造成的影響翻天覆地。其他在金字塔頂端的動物(例如獅子、鯊魚)得要花上好幾百萬年的時間,才終於通過演化站上頂峰。因此生態系統有時間發展出種種制衡,避免獅子和鯊魚造成太大的破壞。隨著獅子越來越強壯,演化也讓瞪羚越跑越快,鬣狗越來越懂合作,犀牛脾氣越來越差。相較之下,人類轉眼就登上頂端,不僅讓生態系統猝不及防,就連人類自己也不知所措。在過去,居於食物鏈頂端的食肉動物總是威風凜凜、霸氣十足,數百萬年的統治,讓它們充滿自信。但相比之下,智人就像是個香蕉共和國的獨裁者。我們在不久之前,還是大草原上的小可憐,整天充滿恐懼和焦慮,但這也讓人類更加殘酷和危險。人類歷史上眾多的災難,不論是生靈塗炭的戰亂還是生態遭逢的浩劫,其實都是源自這場過於倉促的地位跳躍。


廚師的種族


在踏上食物鏈頂端的路上,使用火可說是邁出了一大步。早在大約80萬年前,就已經有部分人種偶爾會使用火,而到了大約30萬年前,對直立人、尼安德特人以及智人的祖先來說,用火已是家常便飯。到了這個時候,人類不僅用火當作可靠的光源和熱源,還可以用這項致命的武器和不懷好意的獅子一較高低。不久之後,人類甚至還刻意引火焚燒周遭的環境。只要悉心控制火勢,就能讓原本難以通行、不具利益的叢林轉變成大片美好的原野,而且滿是獵物。此外,等到火勢停歇,這些石器時代的創業者走到還在冒煙的餘燼當中,就能得到烤得香酥美味的動物、堅果和塊莖。


然而,火帶來的最大好處在於開始能夠烹飪。有些食物,處於自然形態的時候無法為人類所消化吸收,像小麥、水稻、馬鈴薯,但正因有了烹飪技術,就成為我們的主食。火不只會讓食物起化學變化,還會起生物上的變化:經過烹調,食物中的病菌和寄生蟲就會被殺死。此外,對人類來說,就算吃的還是以往的食物(例如水果、堅果、昆蟲和動物屍體),所需要的咀嚼和消化時間也能大幅縮減。例如,黑猩猩要咀嚼生肉,每天得花上五個小時,但人類吃的是熟食,每天花上一小時就夠。


烹調讓人類能吃的食物種類更多,減少所需的進食時間,還能縮小牙齒、減少腸的長度。有學者認為,烹調技術的發明,與人體腸道縮短、大腦開始發育有直接關係。不論是較長的腸道或是較大的大腦,都必須消耗大量的能量,因此很難兼而有之。而既然有了烹調,人就能縮短腸道、降低能量消耗,可以說是在不經意之間,烹調讓尼安德特人與智人走上了讓大腦更大的道路。


此外,「用火」也讓人與其他動物之間首次有了明顯的不同。對幾乎所有動物來說,它們的力量靠的都是自己的身體:像是肌肉的力量、牙齒的大小和翅膀的寬度。雖然動物能利用風和海流,卻無法控制這些自然的力量,而且也無法突破先天的身體限制。舉例來說,老鷹能夠找出由地面上升的熱氣流,只要展開巨大的翅膀,熱空氣就會帶著它們自然上升。然而,老鷹無法控制熱氣流的位置,而且荷重能力幾乎完全得由翼寬來決定。


但人類用火的時候,可以說是控制了一項既聽話而又有無窮力量的工具。不像老鷹只能被動使用氣流,人類可以選擇在什麼地點、什麼時間放出一把火來,而且火的用途各式各樣、不一而足。最重要的是,火的能量並不會受人類身體的形式、結構或力量所限。就算是個柔弱的女子,只要有一塊燧石能敲出火花,或是有根火棍能夠摩擦起火,就能在幾個小時內毀掉整片森林。能夠用火之後,有許多發展即將水到渠成。

兄弟的守護者


雖然用火已經帶來許多優勢,在15萬年前,人類仍然不過是種邊緣生物。這時的人類能夠把獅子嚇走,能在寒冷的夜晚生火取暖,偶爾還能把森林給燒了。但就算把所有人種全部加在一起,從印度尼西亞群島到伊比利亞半島,所有的人數加起來仍然不足百萬,這對整體生態來說根本微不足道。


這個時候,我們這個物種(智人)已經出現在世界舞台上,但不過就是自顧自地待在非洲的一個小角落。我們還無法得知智人是在何時、由何種早期人類演化而來,但科學家多半都同意,大約到了15萬年前,東非就已經有了智人,外貌和我們幾乎一模一樣。如果現代的停屍間里突然出現一具智人的屍體,驗屍官根本不會發現有什麼不同。在有了火之後,他們的牙齒和頜骨比祖先小,而大腦的容量又較大,與我們現在相當。


科學家也同意,大約7萬年前,智人從東非擴張到阿拉伯半島,並且很快席捲整個歐亞大陸。

人類:一種也沒什麼特別的動物



地圖1 智人征服全球。


智人來到阿拉伯半島的時候,歐亞大陸多半都已經住著其他的人種。那麼,這些其他人種後來怎麼了?關於這點有兩種完全不同的理論。第一種是「混種繁衍理論」,講的是不同人種一見鍾情、兩情相悅、互相交融;認為智人從非洲遷移到世界各地,與其他人種混種繁衍,而形成今天的人類。


例如,智人抵達中東和歐洲的時候,就會遇上尼安德特人。這些人的肌肉更發達,腦容量更大,也更能適應寒冷的氣候。他們會用工具,會用火,打獵技巧高明,而且還有鐵證證明他們會照顧病人和弱者。(考古學家從尼安德特人的遺骸發現,有些人有嚴重的身體殘疾,但活了相當大的歲數,可見有親屬提供照料。)許多漫畫都把尼安德特人描繪成愚笨又粗魯的「穴居人」,但近來的證據證明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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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推測的尼安德特男孩樣貌重建圖。基因證據顯示,至少某些尼安德特人可能有白皙的皮膚、柔順的頭髮。


根據混種繁衍理論,智人來到尼安德特人的地盤時,兩個人種開始互通繁衍,直到合而為一。但如果真是如此,今天的歐亞人就不該是純種智人,而是智人和尼安德特人的混血兒。同樣,在智人抵達東亞的時候,也會和當地的直立人混血繁衍,因此,今天的中國和韓國人也該是智人與直立人的混血兒。


至於另一種完全相反的觀點,稱為「替代理論」,講的是雙方水火不容,互有反感,甚至會發生種族滅殺。根據這一理論,智人和其他人種的生理結構還是有所不同,不僅交配習性難以相合,甚至連體味都天差地別。所以,想要天雷勾動地火,簡直是天方夜譚。而且,就算是有個尼安德特人的羅密歐配上了智人的朱麗葉,但因為兩個人種在基因上相去太遠,也無法產下可繁衍的後代。於是,這兩個人種還是涇渭分明,而等到尼安德特人不管是自然滅絕還是遭到屠殺,他們的基因也同樣灰飛煙滅。就這種觀點看來,智人所做的,就是取代了所有先前的人種,而不是和他們混種繁衍。而如果真是如此,現今所有的人類只要追本溯源,都該能夠一路追到7萬年前的東非,都是「純種」的智人。


這兩種理論何者正確,會對後面的推論造成極大影響。從演化的角度來看,7萬年其實一點兒也不長。如果替代理論正確,也就是說所有現代人類的基因庫大致相同,現在我們看到的各種種族差異就小到無足掛齒。然而,如果混種繁衍理論正確,那麼可能在數百萬年前,就已經種下了現代非洲人、歐洲人和亞洲人之間的基因差異。這點可以說是政治上一觸即發的火藥,可能發展出爆炸性的種族理論。


最近數十年來,替代理論一直是這個領域的大致共識,這項理論不只背後的考古證據更可靠,政治上也更為正確(如果說現代人類族群各有明顯基因差異,幾乎可說就是打開了種族主義的潘多拉盒子,而科學家可沒這打算)。然而,有一項為尼安德特人基因組定序的研究結果在2010年底發表,卻掀起了一片驚濤駭浪。基因學家終於從化石里收集到足夠的尼安德特人DNA,能夠和現代人類的DNA全面比較,而結果令科學界一陣嘩然。


原來,就現代中東和歐洲的人類而言,有1%~4%的尼安德特人DNA。雖然這百分比並不高,但意義卻很重大。幾個月之後,從丹尼索瓦人的手指化石中取得DNA、完成定序,結果又投下了第二顆炸彈:結果證明,現代美拉尼西亞人及澳大利亞原住民最高有6%的丹尼索瓦人DNA。


如果這些結果屬實(請注意,目前後續研究都仍在進行,可能進一步證實,但也可能修改目前的結論),就證明混種繁衍理論至少有部分正確。但這也不是說替代理論完全錯誤。畢竟,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的基因仍然只佔了現代人基因組的一小部分,要說智人真的和其他人種有「混種」的情形,也是言過其實。雖然這些人種之間的差異沒有大到完全阻絕繁衍後代的可能,但已經足以讓他們彼此興趣寥寥、罕有往來。


這麼說來,智人、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在生物學上的相關性,究竟該如何解釋?顯然,他們並不是像馬和驢一樣屬於完全不同的物種,但他們也不是像鬥牛犬和西班牙獵犬一樣歸於相同物種的不同族群。畢竟,現實的生物界限並不是非黑即白,而有重要的灰色地帶。只要是由共同的祖先演化出的物種(例如馬和驢),都曾有某段時間就是同一物種的不同族群,像是鬥牛犬和西班牙獵犬。而必然有某個時點,雖然這兩個族群的差異已達到一定程度,但仍然能夠交配,產下有生育能力的後代。接著,經過又一次突變,才終於切斷了最後的連接,於是從此真正成為兩種全然不同的物種。


現在看來,大約5萬年前,智人、尼安德特人與丹尼索瓦人正是站在那個臨界點上。當時的他們幾乎但還不完全是各自獨立的物種。我們將在下一章看到,智人與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不僅在基因序和身體特徵方面已大為不同,甚至在認知和社會能力方面也相去甚遠。然而,看來還是有那麼極少數的情形,讓智人與尼安德特人產下了有生育能力的後代。所以這麼說來,這兩種族群並沒有混種的情形,而是有少數幸運的尼安德特人基因搭上了這班智人特快車的順風車。但想想,在歷史上曾經有過這麼一段時間,我們智人居然可以跟另一種不同物種的動物交配,還能生小孩,實在叫人感到有點不安或是毛骨悚然。

然而,如果尼安德特人、丹尼索瓦人和其他人類物種並沒有與智人混種,那他們究竟去了哪?有一種可能,就是被智人給趕盡殺絕。想像一下,有某個智人的部落來到巴爾幹半島的某個山谷,這裡數十萬年以來都是尼安德特人的家園。新來的智人開始獵鹿,而尼安德特人傳統上都是靠著採集堅果和漿果為生。正如我們在下一章將會提到的,由於智人的技術進步、社交技巧高,在狩獵和採集上也都更為熟練,於是族群迅速成長茁壯。相形之下,尼安德特人就顯得左支右絀,發現生活越來越困苦,連糊口都難上加難。於是,他們的人口數逐漸下滑,逐步走向滅絕;而或許極少數的例外,就是有一兩個尼安德特人最後也加入了智人族群,成為他們的一員。


還有另一種可能,認為資源競爭愈演愈烈,最後爆發暴力衝突、種族滅絕。畢竟,寬容可不是智人的特色。即使到了現代,不過是因為膚色、方言、宗教等等微小的差異,就足以讓智人彼此大動干戈、非要把對方趕盡殺絕。而遠古的智人面對的可是個完全不同的人類物種,又豈能期待他們更加寬容?很有可能,當智人碰上尼安德特人的時候,就發生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嚴重的一次種族凈化運動。


尼安德特人(和其他人類物種)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足以引發許多歷史上的想像。如果除了智人之外,尼安德特人或丹尼索瓦人也同樣存活了下來,這世界會是什麼模樣?如果世界上同時有好幾個不同的人類物種,我們會有什麼樣的文化、社會和政治結構?舉例來說,宗教信仰會是什麼樣子?《聖經》會不會說尼安德特人也和智人一樣有靈魂?耶穌犧牲自己,會不會是為了要洗凈丹尼索瓦人的罪?《古蘭經》會不會對所有人類物種一視同仁,都為他們在樂園裡佔個位子?孔子會不會說我們也要「仁者愛人」地對待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尼安德特人會不會在古羅馬軍團中服役,又會不會也服侍著中國龐大的朝廷?美國《獨立宣言》所揭櫫而堅信的「人生而自由平等」,指的會不會是所有「人屬」的物種?馬克思會不會呼籲所有人類物種的工人都該團結起來?


在過去3萬年間,智人已經太習慣自己是唯一的人類物種,很難接受其他可能性。對智人來說,沒有其他同屬人類的物種,就很容易讓人自以為是造物的極致,以為自己和其他整個動物界彷彿隔著一條護城河。於是,等到達爾文提出智人也不過是另一種動物的時候,有些人就大發雷霆。即使到現在,也還是有許多人不願這麼相信。如果尼安德特人尚未滅絕,我們真的還會以為自己是獨一無二的生物,與其他動物都不同?或許正因如此,我們的祖先才決定將尼安德特人趕盡殺絕。很有可能對智人來說,雖然尼安德特人和自己相似到不足一提,但也相異到無法忍受。


* * *


不論智人是否是罪魁禍首,但每當他們抵達一個新地點,當地的原生人類族群很快就會滅絕。現存歷史離我們最近的梭羅人遺迹,大約是5萬年前。丹尼索瓦人在那之後不久也已絕跡。至於尼安德特人,是在大約3萬年前退出了世界舞台。而到了12000年前,像小矮人般的人類也從弗洛里斯島上永遠消失。他們只留下了一些骨頭、石器、幾個還存在我們DNA里的基因,以及許多懸而未解的謎團。他們的離去,也讓我們智人成了人類最後的物種。


究竟智人勝出的秘訣為何?為什麼我們能如此迅速抵達各個遙遠而生態各異的棲地,而且落地生根?我們是怎麼將其他人類物種趕出世界舞台?為什麼就連強壯、腦部發達、不怕寒冷的尼安德特人,也無法擋住智人的屠殺?相關的爭辯必然會繼續。而目前最可能的解答,正是讓人得以辯論的原因:智人之所以能征服世界,是因為有獨特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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