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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決定《元史新編》未能列入「正史」的關鍵文獻

清末決定《元史新編》未能列入「正史」的關鍵文獻



中國自古重視史學的編纂與流傳,其中自漢代以來相繼修成、並於清代乾隆年間(1736-1795)欽定的「二十四史」,在中國文獻史上尤其佔有重要地位。「二十四史」歷時千數百年、出於不同作者之手,其間優劣參差,而以明初修成的《元史》成書倉促,質量最為低下。《元史》刊行不久即遭物議,入清後學者更以糾訛重修為志。清初邵遠平曾撰《元史類編》四十二卷,晚清李慈銘一度推譽其為「於舊史具有增削,斷制亦多審當,採證碑誌,俱鑿鑿可從」。乾隆年間,又有公推「一代儒宗」的錢大昕計劃重修《元史稿》一百卷,成書者雖僅《氏族表》三卷與《藝文志》四卷,但於後世元史研究亦多開創之功。鴉片戰爭以後,近代思想家魏源處乖離之世,有感而發,遂以一己之力,發憤撰著《元史新編》。惜草稿初成,其人即捐塵世,直至半個世紀後的清末光緒三十一年(1905),方由族孫魏光燾請歐陽俌與鄒代過二人「伏案數年」,重加整理,勒為九十五卷刊行於世。魏源在日,有仿《新唐書》、《舊唐書》前例並存之意,曾託人代呈,「而期朝廷列為正史,以補《舊元史》之不足」。嗣以草稿初成,兼之時局變化,魏源旋亦身故,未克實現。至光緒三十一年,魏光燾請人將《元史新編》整理刊行,並復申其族祖魏源遺志,謂「倘當代大君子為加鑒定,上呈乙覽,俾得與新、舊《唐書》,新、舊《五代史》同列正史,以傳之天下後世」。不久有翰林院編修袁勵准正式上奏,呈請朝廷將《元史新編》列入正史,遂有清末「欽定正史」之舉措。這是中國君主專制王朝的最後一次「欽定正史」,於中國文獻史的發展不乏象徵意義,因而引起學者關注。此事五十年前由王家儉先生首先揭出,二十多年前再於文中申論,但以資料所限,敘述簡略。最近學者又從曾預其事的史官惲毓鼎《澄齋日記》中找到詳細史料,據以專文討論,對清末「欽定正史」的大致經過以及其中的波折與意義,有了更為明晰的了解。但目前研究,仍主要側重於惲毓鼎親身參與的前期情況,且所據為私人日記,其權威性亦受到一定影響。近日複發現相關原始檔案一則,正是在清末「欽定正史」事件中決定《元史新編》最終命運的關鍵文獻,前賢迄未引用。現一併移錄於後,並對相關史事略作補充。

此件原始文獻,現藏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軍機處錄副奏摺」案卷中,連封套共9頁。封頁上部正中蓋填檔案整理編碼印章,右上書大字草體「肆拾陸」編號;正中豎書:「奏:孫家鼐等,《元史新編》校閱已竣呈繳原書並附呈《校勘記》由」,右下書時間「八月二十九日」(以下簡稱《孫家鼐等奏摺》),具體內容如下:


國史館總裁、大學士臣孫家鼐等謹奏,為《元史新編》簡員校閱已竣,謹將原書呈繳,並附呈《校勘記》一冊,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臣等於上年九月初九日准軍機處交片:本日翰林院編修袁勵准呈進故員魏源重修《元史》,奉旨「著南書房會同國史館詳閱具奏,欽此」,欽遵於十二月二十四日奏派學部丞參上行走柯劭忞暫充國史館幫提調,俾勘定魏源《元史新編》是否能列入正史,奉旨「依議,欽此」。今該員已將《元史新編》校閱完竣,並撰《校勘記》一冊附於原書之後,呈請具奏前來。臣等公同覆閱,竊謂自遷、固以後,因舊史陋不足觀,或奉敕別為一書,或出於私家之撰述,如宋祁、歐陽修之《新唐書》及修之《新五代史》,皆義例精嚴,足證舊史之紕繆,文章之美,又遠出舊史之上,故頒為正史,人無異辭。至柯維騏之《宋史新編》,用力雖勤,論者終廁於別史,良以《宋史》固嫌蕪冗,然柯氏之書取材不出舊史之外,文筆又未必逾於舊史,宜其不能為正史也。魏源長於史學,尤精輿地,所撰《海國圖志》《聖武記》諸書久已傳播海內,以《元史》過於草率,別撰《元史新編》,以補前人之未及。然卷內有目無書者不止一處,蓋猶是未成之稿。源刪掇舊史,具見剪裁,增皇子諸王傳及太祖太宗憲宗平服各國傳,苦心搜討,最為詳贍。其《氏族表》、《藝文志》全本之錢大昕,《宰相表》訂訛補漏多采錢氏《考異》之說,《河渠》、《食貨》諸志提綱挈領,芟除冗漫,亦較舊史為愈,洵卓然可傳之巨制。然其書乃別史體裁,間與正史不合。如列傳標分各目,曰功臣、文臣、武臣、相臣、言臣,一部《二十四史》,從無此例。源意在以事分人,實已大偭史法,與邵遠平《元史類編》以宰輔、庶官等目分題者何以異?《欽定四庫全書》隸《元史類編》於別史,則此書亦別史也。又元太祖之事迹,莫詳於洪鈞所撰之《元史譯文證補》,其書本之元人拉施特書,為中國未見之秘籍。源所撰《太祖本紀》,以拉施特書校之,訛漏殊多,均應改定。至《世祖本紀》以下,全用《元史類編》原文。遠平刪節舊史,謬誤叢出,或存其事而刪其日,使甲日之事移於乙日,或將甲乙丙三日之事並於一日,甚至將正月之事而移至於秋冬,連篇累牘,幾於糾不勝糾。此本紀之可議者也。舊史列傳,蕪者宜芟,闕者尤宜補。


博考元人文集及現存之石刻,名將如張興祖見於姚燧所撰之碑,如寧玉見於閻復所撰之碑;名臣如陸垕見於陸文圭所撰之墓誌,如高克恭見於鄧文原所撰之行狀。其人皆舊傳所無。又舊傳略而碑誌詳者,如虞集所撰之姚天福碑,危素所撰之哈喇 家傳,趙孟頫所撰之阿魯渾薩里碑,程鉅夫所撰之昔里鈐部先世述。似此者尤不勝枚舉,源書一概不登,採摭未免儉陋。至如泰赤烏,太祖之族人,而與西夏、高昌諸國同列一傳。赤老溫愷赤與赤老溫,一為札刺爾氏,一為遜都台氏,而誤為一人。有《奸臣傳》,而無《叛臣》、《逆臣傳》。外國宜為傳,不列於傳而列於志。《儒林》、《文苑》、《忠義》、《孝義》諸傳,一卷之中區分子目,曰儒林一、儒林二,從一至於六七。列傳之末,往往雲某人碑其神道,某人撰其志銘,皆有乖於史法。此列傳之可議者也。《氏族表》宜據《蒙古部族考》補之,《地理志?西北地附錄》宜據洪鈞附錄《釋地》補之,《百官志》刪內宰司、修內司及上都留守司、尚供總管府等之官屬,《選舉志》刪會試各行省中選之名額,《禮志》刪祀南郊禮節,《樂志》刪郊祀樂章。刑法為朝廷大政,而志竟無之,使一代典章制度闕而不完。此表、志之可議者也。臣等管窺所及,竊謂源書入之別史,實在《宋史新編》之上,入之正史,則體例殊多未合,尚非《新唐書》、《新五代史》之比。臣等為慎重史事起見,公論攸關,不敢臆為軒輊。編修袁勵准請將魏源《元史新編》列入正史之處,應毋庸議。臣等愚昧之見,是否有當,伏乞皇上聖鑒訓示。再,史館幫提調柯劭忞以校閱事竣,呈請銷差。臣等查該員別無經手事件,自應准其銷差。合并聲明。謹奏。

宣統元年八月二十九日


國史館總裁、大學士臣孫家鼐(假)


國史館總裁、協辦大學士、學部尚書臣榮慶


國史館副總裁、尚書、協辦大學士臣鹿傳霖


南書房行走、國史館副總裁、吏部尚書臣陸潤庠

南書房行走、宗人府府丞臣朱益藩


日講起居注官、南書房行走、翰林院侍讀臣吳士鑒


日講起居注官、南書房行走、翰林院侍讀臣鄭沅


此折名稱,見於《軍機處隨手登記檔》,略謂「宣統元年八月二十九日,國史館總裁孫家鼐等折,校閱《元史新編》已竣呈繳原書等由」,隨後又記有關於《元史新編》的批示,為「欽奉諭旨:孫家鼐等奏校閱《元史新編》已竣等一折,依議,《校勘記》留覽由」。宣統朝《上諭檔》亦有載,稱「軍機大臣欽奉諭旨:孫家鼐等奏《元史新編》簡員校閱已竣,謹將原書呈繳,並附呈《校勘記》一冊一折,著依議,《校勘記》留覽。欽此」。可為佐證。再細察筆跡,該文獻即當日國史館大臣所上奏摺原件,而非經過軍機處或內閣轉抄而成的錄副備存。此件檔案的發現,對於研究中國君主專制王朝的最後一次「欽定正史」,不乏重要文獻價值。今試就其中涉及的幾個問題略作討論如後,並檢索前賢未及注意的《隨手檔》、《上諭檔》等原始資料對勘,以證其實。


1.關於袁勵准最初上書的時間

《清德宗實錄》光緒三十四年(1908)九月辛卯(初九日)條有記,稱「翰林院編修袁勵准奏,呈進故江南高郵州知州魏源重修《元史》。得旨:著南書房會同國史館詳閱具奏」(11)。前引王家儉在注釋中引《政治官報》338號,作「光緒34年軍機大臣面奉9月12日諭旨」(12)。後來吳宗儒在《清儒與元史》中更正為「《政治官報》,光緒三十四年九月初十日第三百三十八號」(13)。學者最近發現的惲毓鼎光緒三十四年九月初十日《澄齋日記》,則又書為「初八日,編修袁勵准具疏,呈進邵陽魏源《元史新編》,恭候欽定列入正史,有旨著南書房會同國史館閱看。因與魯卿約集於恆裕,偕詣總裁壽州師相。書已由南齋(清代指南書房——引者注)交師處,大略閱迄,交餘二人囑送榮總裁。余乃攜歸翻閱。書共四函」云云(14)。其中雖僅一兩日之差,但所記各異,難免啟人疑竇。相對而言,《清德宗實錄》成於十幾年後的民國時期,而《政治官報》發行於數日之內,《澄齋日記》更由當事者書於一兩日之間,故依常理應更為可信。但新發現的《孫家鼐等奏摺》雲「竊臣等於上年九月初九日准軍機處交片:本日翰林院編修袁勵准呈進故員魏源重修《元史》,奉旨『著南書房會同國史館詳閱具奏,欽此』」,與《實錄》相合。且有當日軍機處《隨手登記檔》可證,其相關內容計四行,包括:「(第一行大字)編修袁勵准折、(第二行小字)呈進原任高郵牧魏源所撰《元史新編》由、(第三行小字)書四函、(第七行小字)交南書房、國史館:本日翰林院編修袁勵准呈進故員魏源重修《元史》,旨著南書房會同國史館詳閱具奏由。」(15)可佐證惲毓鼎所記的「書共四函」。又載於光緒朝《上諭檔》,並稱其旨「相應傳知貴書房、館欽遵可也」(16)。可見清廷諭批辦理的時間,確為光緒三十四年九月初九日,檔案所記日期比當時承辦官員的私人日記以及隨後刊出的《政治官報》,都更為精確。


2.關於柯劭忞受命校閱《元史新編》的時間


王家儉認為袁勵准呈進《元史新編》後,「軍機處旋即派國史館幫提調柯劭忞勘定」,吳宗儒亦認為光緒三十四年九月進書後,「上命柯劭忞充國史館幫提調勘定之」(17)。意謂審閱《元史新編》,一起始即由國史館幫提調柯劭忞負責。其實此中另有波折,學者現已作詳細考察。《元史新編》奉旨交南書房會同國史館閱辦,起先並非即交柯劭忞勘查,而是由史官惲毓鼎主持。惲毓鼎且於光緒三十四年九月底擬出覆奏草稿,謂「分正體、補缺、匡謬、正訛四段,而折重於平服各國傳、外國傳、宗室世系表,以特表其長」。但後來以種種原因發生變故,國史館方再奏請柯劭忞為幫提調重新審閱。此為《元史新編》最終未能列入「正史」的關鍵節點,十二月二十六日《澄齋日記》有載,稱「史館總裁奏以柯(劭忞)充史館幫提調,專任閱看魏氏《新編》……今日特來訪,請余助理其事」云云。惟《澄齋日記》未詳柯劭忞受命的詳細經過與具體日期,只能推測在此日之前,但到底為此前多久,則難以臆定(18)。而《孫家鼐等奏摺》明確載稱:「欽遵於十二月二十四日奏派學部丞參上行走柯劭忞暫充國史館幫提調,俾勘定魏源《元史新編》是否能列入正史,奉旨『依議,欽此』」,可證柯劭忞受命校閱《元史新編》的時間,在其拜訪惲毓鼎兩日之前的二十四日,並獲得了朝廷正式的「欽准」認可(19)。


3.關於進呈柯劭忞閱看意見的時間

《澄齋日記》載宣統元年(1909)六月惲毓鼎在國史館「閱柯鳳孫丈所擬覆奏閱看《元史新編》折……大意謂:魏氏此書,只能列入別史,與明柯氏《宋史新編》並行。若列入正史,則取材既不出舊史,文筆亦無以遠過,不能取而代之也」,學者據以認為「至宣統元年六月初六日,柯劭忞已經進呈奏摺,說明相關情形」。而至八月,確認《元史新編》是否能列入正史的詔諭方「正式下達」(20)從《孫家鼐等奏摺》可知,國史館上奏的時間,並不在柯劭忞擬出奏稿後的六月初,實在《宣統政紀》載錄其事的八月。也就是說,柯劭忞擬出覆奏初稿後,國史館並未立即據以上奏,而是又延擱了兩個多月。其中是否又有曲折,或待進一步探討。需要補充的是,《宣統政紀》據《折包》,將其事繫於宣統元年八月甲辰即二十八日,而《孫家鼐等奏摺》則記為「宣統元年八月二十九日」。對此,《隨手登記檔》有記,為「宣統元年八月二十九日,國史館總裁孫家鼐等折,校閱《元史新編》已竣呈繳原書等由」。隨後所記當日「交片」四件,即包括關於《元史新編》的批示,為「欽奉諭旨:孫家鼐等奏校閱《元史新編》已竣等一折,依議,《校勘記》留覽由」(21)。又見於宣統朝《上諭檔》,略謂「軍機大臣欽奉諭旨:孫家鼐等奏《元史新編》簡員校閱已竣,謹將原書呈繳,並附呈《校勘記》一冊一折,著依議,《校勘記》留覽。欽此」(22)。兩相對照,可證《孫家鼐等奏摺》與《隨手登記檔》、《上諭檔》吻合,《宣統政紀》所記日期有誤。


4.關於清代南書房裁撤的時間問題


學者注意到,「關於(清代)南書房的裁撤問題學界有不同觀點,一說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撤銷,一說持續至清末,以筆者所見,至少在宣統初年的實錄中仍有南書房官員的行跡」(23)。對照此折末尾的署名,明確可見直到宣統元年八月底,出任「南書房行走」的仍至少尚有四人,即國史館副總裁、吏部尚書陸潤庠,宗人府府丞朱益藩,日講起居注官、翰林院侍讀吳士鑒,日講起居注官、翰林院侍讀鄭沅。再檢索《宣統政紀》,宣統二年五月曾「命前禮部左侍郎張亨嘉仍在南書房行走」,宣統三年七月又有都察院代奏李滋然呈進舊撰書籍四種,諭命「著南書房閱看」,隨經南書房片奏,李滋然奉旨「著賞加主事銜」的記載(24)。證以《孫家鼐等奏摺》,清代南書房一直「持續到清末」的說法,又新增確鑿可信的檔案憑據。再從折中職銜的書寫順序而言,各人「南書房行走」之銜,僅排在親侍皇帝左右的「日講起居注官」之後,而在各所分任的國史館副總裁、吏部尚書、宗人府府丞、翰林院侍讀等高品級職銜之前,可見「南書房行走」之職不僅在宣統年間明確存在,且仍佔據著相當重要的位置,進一步以實例表明,即使到清末,「南書房行走官位不一定高,但是政治地位卻很高」,其朝班次序甚至超過六部尚書(25)。


5.關於《孫家鼐等奏摺》的主事人員


雖然該奏摺的篇首及折尾均以大學士孫家鼐署名為先,但其名字下面小注的「假」字,表明他實際並未參與其事。查《隨手登記檔》,孫家鼐在宣統元年八月二十一日上有「病請開缺」的奏摺,經一月調養仍不見好轉,九月二十一日再上「久病未痊呈請開缺」之折,至十月十七日溘然長逝,次日獲朝廷恤典(26)。孫家鼐生於道光七年三月十二日(1827年4月7日),宣統元年八月已是年屆83歲高齡的耄耋老人,且自八月二十一日請假後即休假在家。因此《孫家鼐等奏摺》的實際主事者,並非署名在前的國史館總裁、大學士孫家鼐,而是排名第二的國史館總裁、協辦大學士、學部尚書榮慶。不過後來摘錄其事者,不論是《宣統政紀》,還是《隨手登記檔》,均以「大學士孫家鼐等」或「國史館總裁孫家鼐等」進行敘述,未及榮慶等人之名,這反而掩蓋了該奏摺真正的主持人員,易對後來的研究者形成誤導。至於奏摺其他聯署人員,包括鹿傳霖、陸潤庠、朱益藩、吳士鑒、鄭沅諸人,亦為當日與聞其事之人。這無疑有助於我們進一步探究《元史新編》最終未能列入「正史」背後的人事關係,具體詳後。


6.關於《元史新編》未能列入「正史」的原因


《宣統政紀》對相關奏摺有所摘錄,略謂魏源「原書入之別史,實在《宋史新編》之上,入之正史,則體例殊多未合,尚非《新唐書》《新五代史》之比。所有編修袁勵准請將《元史新編》列入正史之處,應毋庸議」,但文字過於簡陋,外人難得其詳。得知《元史新編》最終未能列入「正史」的消息後,參與整理的。歐陽俌等人曾一度「極不平」,致被人譏為「此猶承平人習氣」(27)。而到民國時期,由於負責審查《元史新編》的柯劭忞所著《新元史》被列入「二十五史」,故再啟學界的質疑與爭訟。1920年,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文學部東洋史學系教授會對《新元史》進行審查,給柯劭忞以很高評價,稱「本論文(指《新元史》)兼有二書(指邵遠平《元史類編》、魏源《元史新編》)之長,而無二書之短」,特贈授柯劭忞以文學博士學位。


但在此前後,國內卻不乏史學名家對柯劭忞略致微詞。其中開創「新史學」的梁啟超讚譽魏源創新體例,稱「魏著(《元史新編》)無論罅漏多至何等,然固屬史家創作,在斯界永留不朽的價值」。張爾田則認為:「近柯鳳蓀《新元史》名盛一時,踵事者固易為功。以余觀之,亦未大過於此書(指魏源《元史新編》)」。陳垣甚至評價柯劭忞《新元史》,「似更下魏著一等」。近人吳宗儒則說到:「時劭忞亦有志《新元史》,是否因此而『避此人出一頭地』耶?不得而知!」(28)但學者最近經過詳細考察,又提出「結合前文所引(惲毓鼎)《日記》,柯劭忞此時確已著手編撰元代史書,將其反對的原因歸之於私心,自有其可能。但筆者認為,恰恰因為柯劭忞正在撰著元代史書,其工作性質和內容與魏源大致相似,且史官當以良史自喻,故其評鑒應該是比較客觀的,不能完全以私心概而論之」(29)。近百年來,言人人殊,爭論持續未絕。此前學者所作判斷,均是基於《宣統政紀》所載片言隻語而得出的推測,缺乏可靠的史料依據。尤其是作為最關鍵當事人的柯劭忞,於什麼時間、通過何種途徑得遂其所願,前人以資料所限,迄未涉及。新發現的《孫家鼐等奏摺》不僅詳細載錄了國史館(真正主持人即柯劭忞)反對將《元史新編》列入「正史」的意見,更提供了相關人員的名單。據此追溯,可對學界這一牽涉上百年「訟案」的前後經過,做進一步的細緻梳理。


據《澄齋日記》載,國史館受命之初,惲毓鼎即遵孫家鼐之囑向同為總裁的榮慶送呈《元史新編》,「榮相之意亦不欲草率從事,以書交餘二人酌派館中通曉史學及西北輿地諸君,在館詳細較閱,提出實勝舊史處,具疏詳陳請列正史」。可見榮慶當時的態度,顯然也是傾向於同意將《元史新編》列入正史的。這其實也是當時館內多數人的意見,因此惲毓鼎在日記中載稱「聞諸公意議,欲奏請列入正史,與《新唐》、《新五代》並傳,亦乙編快事」。惲毓鼎受命審讀後,於九月二十五日擬出「特表其長」的覆奏意見,提出「倘蒙列諸正史,洵足上備乙覽,嘉惠士林」云云(30),即是此前館內同仁共識的反映。然而國史館接到審讀意見後,卻一改初衷,並未據以上奏請將《元史新編》列入正史,而是在三個月後重新奏請柯劭忞擔任國史館幫提調,專門負責勘定《元史新編》。學者注意到其中的轉折,卻將其歸結到十月下旬光緒帝與慈禧太后的先後駕崩,認為「由光緒朝轉入宣統朝,《元史新編》列入正史一事一波三折」,遂致「駁回原議,最後一次欽定正史無果而終」(31)。


光緒、慈禧兩人去世,固然可能影響覆奏旨準的時間進程,但國史館態度前後截然相反的關鍵,其實並不在於最高決策人物的偶然辭世,而是另有原因,亦即另一關鍵當事人柯劭忞的適時介入。


柯劭忞於光緒三十三年正月廿四日由翰林院侍讀開缺,以道員用署理貴州提學使。他請訓出都後,先遊歷日本考察學務,再前往貴陽,八月十二日到任視事。三十四年五月廿六日,又有旨調柯劭忞「來京,派在學部丞參上行走」(32)。柯劭忞回到京城的時間未見記載,但他曾於七月十八日上折「謝恩」,十一月初八日又有交卸貴州提學使印篆時間的奏摺(33)。則其卸任回京,即在此兩折日期之間。又有一份形成於宣統二年十月初九日的奏摺說到「署京師大學堂總監督臣部丞參上行走柯劭忞,系由署貴州提學使同日(光緒三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引者注)奉特旨派在臣部丞參上行走。該二員(吳魯與柯劭忞—引者注)學優識茂,眾望素孚,到部將屆三年」(34)。可見柯劭忞到學部上任的時間,在光緒三十四年十月初九日之後。河北省博物館所藏《鹿傳霖日記》十一月初八日條,明確有「柯風[鳳]孫自貴州來,會晤,符曾、楊振鍔均來」的記載(35)。綜合以上,可見柯劭忞回到京城的時間,必在十月初九日到十一月初八日之間,而極可能是在十一月之初。《澄齋日記》載稱,柯劭忞已「精研《元史》垂二十年」,且「成本紀若干卷」,本為審讀《元史新編》的絕佳人選。但當袁勵准奏呈以《元史新編》列入「正史」時,柯劭忞尚遠在數千里之外的貴陽,無法參與其事。而當他回到京城時,則正處於主審史官惲毓鼎已按預定基調擬出初稿,僅因兩宮去世、國史館未及復奏的時間節點上。柯劭忞回京後之所以能改變預定進程、促成已由惲毓鼎完成審讀的《元史新編》進入「再審」程序,主導之人即他曾經拜會,也就是《孫家鼐等奏摺》中署名第三的國史館副總裁鹿傳霖。


鹿傳霖(1836-1910),直隸定興人,同治元年(1862)進士,比柯劭忞的岳父、桐城名宿吳汝綸(1840-1903)尚早一科。光緒二十六年,鹿傳霖隨慈禧太后、光緒帝「西狩」回京後,先兼督辦政務大臣,光緒三十三年又由吏部尚書任軍機大臣,隨升協辦大學士,漸成清末重要大臣之一。柯劭忞雖比鹿傳霖晚一輩,但柯劭忞與鹿傳霖的侄子鹿瀛理同為光緒十二年(1886)丙戌科二甲進士,而柯劭忞與鹿傳霖的直接交往,更可上溯到光緒九年到十一年鹿傳霖任河南巡撫時,柯劭忞即入其幕內。由此算起,至光緒三十四年,兩人直接相交至少也已長達二十多年。柯劭忞在鹿傳霖幕府中,還與鹿傳霖的女婿徐坊(1864-1916)由「敬慕」而「定交」,後來柯劭忞的長女柯昌泌又嫁與徐坊獨子徐鍾蒧為妻。柯劭忞、徐坊、鹿傳霖三人之間又形成輾轉姻親關係,交往更加頻繁。


《清史稿》載稱,鹿傳霖「其在軍機,凡事不苟同,喜扶持善類」(36)。他喜讀《資治通鑒》,加上往日對柯劭忞研治元史學的志向早有了解,因而很可能在十一月初八日見面時,即談及《元史新編》將入「正史」之事。此雖未見明載,但鹿傳霖後來在《日記》中詳細記載了他提議商調柯劭忞「再審」《元史新編》的過程。據記載,十二月初四日鹿傳霖入直回來後,「約鳳孫、石塢、梧生早、午飯」。所稱「梧生」,即柯劭忞的至交與姻親徐坊。時鹿傳霖罹患胃脹、痔脫等疾,作為女婿的徐坊偕同妻子於九月二十八日前往探視。此後徐坊又於十月初五、十三日、二十八日、三十日及十一月初十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多次前往岳家探視。鹿傳霖在十二月初四日約柯劭忞、徐坊等人一起吃「早、午飯」,所商量之事或當與《元史新編》相關。此在兩日之後即現出端倪。鹿傳霖在《日記》中明確記載,十二月初六日,他於皇極殿午祭後,「晤陸鳳石,商調柯鳳孫國史館考訂元史,並請商孫、榮兩相」,首次正式向國史館同仁提出「再審」《元史新編》,亦即不同意惲毓鼎的審讀結論。陸鳳石也就是在《孫家鼐等奏摺》中署名第四的陸潤庠(1841-1915),字鳳石,元和(今江蘇蘇州)人。同治十三年(1874)狀元,歷任山東學政、國子監祭酒,慈禧太后「西狩」途中代言草制,回京後出任工部尚書,時以吏部尚書、南書房行走兼任國史館副總裁。宣統帝嗣立時,鹿傳霖與攝政醇親王載灃同受遺詔,晉太子少保,又專任軍機大臣之要職,列名僅在慶親王奕劻、文淵閣大學士世續、體仁閣大學士張之洞三人之後,在中樞的地位和影響正如日中天。故鹿傳霖提出異議,並商調柯劭忞入國史館重新「考訂元史」時,作為同事的陸潤庠,或即按其請求與兩位總裁做了通報、交流。六日之後,柯劭忞再次拜見鹿傳霖,鹿傳霖於同日「未刻赴會議,致伯訥函。晤榮,商調鳳孫赴館核元史」。「榮」即前文所稱「榮相」,亦即與鹿傳霖同列協辦大學士、時任國史館總裁的榮慶。經鹿傳霖如此兩次推動,到二十四日,「會奏調柯劭忞入國史館核訂元史,依議」(37),鹿傳霖商調柯劭忞入國史館「核訂元史」的提議,最終得以實現。後人稱頌鹿傳霖「扶持善類,將順德意,有功無跡,世不盡知」云云(38),此之謂乎?


除了前輩鹿傳霖的鼎力相助外,國史館總裁榮慶的支持也不可忽視。如前所述,榮慶是《孫家鼐等奏摺》的真正主事者,而他與後來批准將《新元史》列入「二十五史」的徐世昌兩人,恰又都是柯劭忞的進士「同年」。榮慶(1859-1917),蒙古正黃旗人,比徐世昌少四歲,比柯劭忞少十一歲,但三人同為光緒十二年丙戌科的二甲進士,柯劭忞名列第45名,徐世昌為第55名,榮慶為第127名。此後三人同入翰林、散館後又同任編修,《清實錄》均明確有載,稱光緒十二年五月壬寅諭內閣,該科進士「柯劭忞……徐世昌……榮慶……俱著改為翰林院庶吉士」。又光緒十五年四月引見丙戌科散館人員,二甲庶吉士「榮慶……徐世昌……柯劭忞……俱著授為編修」(39)。由此特殊關係,柯劭忞與榮慶、徐世昌三人之間一直往來唱和。徐世昌後來在信中,曾以「華卿二弟中堂閣下」稱呼榮慶,並提及「晤鳳老云:已由署代辦,惟盼時平人健,重來京華聚處」(40),可為三人往日關係密切之佐證。


據《榮慶日記》記載,宣統元年正月二十五日「暮前歸,交胡綏之《元史識語》於柯鳳孫」。胡綏之即胡玉縉(1859-1940),字綏之,江蘇元和(今蘇州)人。光緒十七年中舉,二十九年與袁勵准同列癸卯經濟特科一等,三十二年補學部主事,後升員外郎。胡玉縉致力於目錄學,藏書且與葉昌熾、王頌蔚齊名,編撰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六十卷、《四庫未收書目提要補正》二卷、《四庫未收書目提要續編》二十四卷、《四庫未收書目提要補編》等。其《元史識語》未見記載,當為與《元史》相關的撰著,因其家中即藏有李文田抄本《元史地名考》五卷。榮慶將胡玉縉《元史識語》未刊稿帶交柯劭忞,可見他在柯劭忞「再審」《元史新編》過程中,還給予過具體幫助。八月二十九日榮慶又記載:「五鍾起入內,本部值日。史館翰院均奏事,九鍾同鹿相至實錄館行九叩禮,提調以次咸到。鳳師亦晤於前堂。」(41)此處所言「史館翰院均奏事」,據軍機處隨手登記檔,國史館所上奏摺即為「校閱《元史新編》已竣呈繳原書並等由」,也就是前面錄出的《孫家鼐等奏摺》。可惜現存《鹿傳霖日記》至光緒三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為止,不能尋找更為詳細的記載。但在國史館正式上奏之日,柯劭忞再次於前堂會見榮慶、鹿傳霖等關鍵人物,顯然與其所任重審《元史新編》事相關。以上私人筆記所載,與現存檔案構成相互印證的史事鏈條,基本上完整再現了清末「欽定正史」的全過程。這亦或可從側面說明,為何在柯劭忞反對將《元史新編》列入「正史」一事上,難逃後人「瓜田李下」之譏。


李慈銘:《越縵堂日記》第2冊,廣陵書社,2004年,第1368頁。不過不久後,李慈銘又說道:「複閱《元史類編》,其疏謬愈出,至敘次之沓冗,文辭之鄙淺,更不必言。《四庫》不收此書,有以也。」(《越縵堂日記》第3冊,第1434頁)


王家儉:《魏源的史學與經世史觀》,《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報》第21期,1993年;收入《清史研究論藪》,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4年,第222頁。


魏光燾:《〈元史新編〉敘》,並參見魏源:《擬進呈元史新編表》,《魏源全集》第8冊,嶽麓書社,2011年,第2頁、第3-6頁。


王家儉:《魏源年譜》,《「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專刊》第21輯,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7年,第177頁注釋。


王家儉:《魏源的史學與經世史觀》,第211-234頁。


此後吳宗儒採信王家儉之結論,並有所討論(吳宗儒:《清儒與元史》,潘美月、杜潔祥主編:《古典文獻研究輯刊》三編第17冊,台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06年,第97-98頁)。


闞紅柳:《清末欽定正史考論》,《學術研究》2013年第3期,第100-105頁。


錄副奏摺,國史館總裁孫家鼐等奏為簡員校閱故員魏源元史新編已竣呈繳原書並附呈校勘記事,宣統元年八月二十九日。原檔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檔案編號:03-7570-001,縮微號:562-1710。


軍機處隨手登記檔,宣統元年八月二十九日,檔案編號:03-0331-1-1301-263,第3-4頁,序號:00234-00235。


《光緒宣統兩朝上諭檔》第35冊,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377頁。


(11)《德宗實錄》卷五九六,《清實錄》第59冊,中華書局影印本,1987年,第877頁。


(12)王家儉:《魏源的史學與經世史觀》,第232頁注釋。


(13)吳宗儒:《清儒與元史》,第97-98頁下注釋。


(14)惲毓鼎撰,史曉風整理:《惲毓鼎澄齋日記》第1冊,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399頁。以下引自該《日記》者不再詳註。


(15)軍機處隨手登記檔光緒三十四年,光緒三十四年九月初九日,檔號:03-0327-1-1234-242,第3頁,編號:00271-00272。


(16)《光緒宣統兩朝上諭檔》第34冊,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98-199頁。


(17)王家儉:《清史研究論藪》,第222頁;吳宗儒:《清儒與元史》,第97頁。


(18)闞紅柳:《清末欽定正史考論》,《學術研究》2013年第3期,第104頁。


(19)但查《上諭檔》,此事當日未予記載(《光緒宣統兩朝上諭檔》第34冊,第360-364頁)。


(20)闞紅柳:《清末欽定正史考論》,《學術研究》2013年第3期,第104-105頁。


(21)軍機處隨手登記檔,宣統元年八月二十九日,檔案編號:03-0331-1-1301-263,第3-4頁,序號:00234-00235。


(22)《光緒宣統兩朝上諭檔》第35冊,第377頁。


(23)闞紅柳:《清末欽定正史考論》,《學術研究》2013年第3期,第102頁下注釋5。


(24)《宣統政紀》卷三六「宣統二年庚戌五月辛亥」、卷五九「宣統三年辛亥七月乙酉」、「宣統三年辛亥七月壬辰」,《清實錄》第60冊附,第637頁、第1055頁、第1059-1060頁。


(25)許文繼、李娜:《南書房行走筆下的入直生活——新發現的幾部南書房行走自撰史料》,《歷史檔案》2014年第2期,第108頁。


(26)軍機處隨手登記檔,宣統元年八月二十一日,檔案編號:03-0331-1-1301-255,第4頁,序號:00195;宣統元年九月二十一日,檔案編號:03-0331-1-1301-285,第3頁,序號:00315;宣統元年十月十八日,檔案編號:03-0331-2-1301-312,第1頁,序號:00069。


(27)王闓運:《湘綺樓日記》「民國三年七月三日」條,《中華歷史人物別傳集》第59冊,線裝書局據國家圖書館藏本影印,2003年,第1036頁。


(28)吳宗儒:《清儒與元史》,第97頁。


(29)闞紅柳:《清末欽定正史考論》,《學術研究》2013年第3期,第104頁。


(30)惲毓鼎:《覆奏閱看〈元史新編〉折》,史曉風整理:《惲毓鼎澄齋奏稿》,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95頁。


(31)闞紅柳:《清末欽定正史考論》,《學術研究》2013年第3期,第104頁。


(32)《德宗實錄》卷五六九「光緒三十三年正月丙辰」,《清實錄》第59冊,第534頁。署理貴州提學使柯劭忞奏報到任接印日期並謝恩事,光緒三十三年八月十四日,軍機處錄副奏摺,檔號:03-5490-093,415-0428。《光緒宣統兩朝上諭檔》第34冊,第126頁。


(33)柯劭忞:《謝在學部丞參上行走恩由》(光緒三十四年七月十八日),《軍機處隨手登記檔》,檔號:03-0327-1-1234-192,縮微號:135-0046;《交卸學篆日期由》(光緒三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軍機處隨手登記檔》,檔號:03-0327-2-1234-300,縮微號:135-0255。


(34)錄副奏摺,學部尚書唐景崇等奏請將丞參上行走吳魯柯劭忞改為候補丞參事,宣統二年十月初九日,檔號:03-7446-050,縮微號:553-1229。


(35)《鹿傳霖日記》光緒三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文物春秋》1994年第3期,第67頁。


(36)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卷四三八,中華書局,2003年,第12387-12389頁。


(37)《鹿傳霖日記》光緒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四日、初六日、十二日、二十四日,《文物春秋》1994年第3期,第69頁、第69-70頁、第70頁、第71頁。


(38)陳寶琛:《皇清誥授光祿大夫東閣大學士贈太保鹿文端公墓志銘》,閔爾昌輯:《碑傳集補》卷二,《清代傳記叢刊》第120冊,台北明文書局,1985年,第134頁。


(39)《德宗實錄》卷二二八、卷二六九,《清實錄》第55冊,第75頁、第609頁。


(40)謝興堯整理點校:《榮慶日記》附錄,西北大學出版社,1986年,第281頁。


(41)謝興堯整理點校:《榮慶日記》,第149頁、第1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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