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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的一種罪行,只要犯了必死,誰都無法赦免,連皇帝都不行

在中國古代,為了緩解社會矛盾,在皇帝的授意下,往往會對大多數已發現、未發現的犯罪行為都給予赦免,即大赦。由於赦免範圍廣大,表現了皇帝的恩德,又稱之為德音。

大赦全國的膏澤分為兩個有些,一個是恩赦,一個是恩旨。恩赦即是歷代皇帝登基,先皇靈位進入太廟,冊立皇后以及皇帝們五十歲之後的生日,皇太后六十歲之後的生日和戎行凱旋之日,舉辦的赦宥罪犯的舉動;而恩旨則是經常會公布的,由於但凡皇帝壽辰,以及其他國家喜慶之事都可以由皇帝照例發布中旨,宣告赦宥監犯。恩赦一旦公布,不管案件是不是已結或是人犯是不是在審問,都可以被釋放。不過乾隆一直有「一命必有一抵」的判例,而且我國一直以來都建議殺人就得償命,所以但凡是故意殺人都不能被赦宥。並且清代規定,但凡謀反、大逆、謀殺爸爸媽媽、祖爸爸媽媽,以及妻妾殺夫、採生折割人、觸犯軍法等罪名都不在開赦之列。

通常來說,發生採生折割,通常是因為兩個原因。一個是出於宗教性質的,類似於祭祀。如《宋會要輯稿》中記載的故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八月二十七日,峽州長楊縣民向祚與兄收取了當地富人十貫錢,從事「采生」活動,其目的是殺人祭鬼。兩人合謀殺死了縣民李祈的女兒,「割截耳鼻,斷支節以與富人」。這種行為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科學觀念的提高,在當今社會已經很難看到了。

還有一種就是就是現在非常流行的「拐賣兒童婦女罪」,在中國古代時期對人口的進行了嚴厲的控制,特別是對人口的變遷方面,這是基於以下兩種原因,首先是中國地大物博、人口稀少,所以人是最寶貴的資源,一方水土需要一方人去耕作,這樣才能保證國家的稅糧徵收,第二個原因是因為中國古代史君主集權的專制國家,國家戶籍人口登記極為嚴苛,很害怕強烈的人口流動造成了聚眾造反,就跟梁山起義一樣。因此古代對於人口買賣的案件判罰極為嚴厲。

看來有些事情是沒辦法赦免的,也許這些罪犯可以用上罪大惡極這個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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