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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是如何治理公款吃喝的?


十八大以來,中國政府機關積極轉變工作作風,打擊「三公消費」的工作開展得如火如荼。其實,中國從古到今,「公款消費」都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歷朝歷代的官員們都打著「公務」的旗號,大吃二喝,假公濟私,中飽私囊,大量地消耗著民脂民膏。然而,古今「公款消費」又有什麼不同呢?


古代公款消費何以得到保障?


其實古代公款吃喝最突出的,是日常消費、分散型消費,如官員外出巡察,「下基層」指導工作,同僚聚會,單位聚會等等,而並不是類似當今名目繁多的宴會。在中國封建社會,允許官員隨便吃吃喝喝,同時許之以高薪厚祿,實際上成為帝王維護其「家天下」統治的手段之一。

在當代,稅收收入作為國家收入的主要來源,為公款消費提供了較為厚實的保障。換句話說,當今公款消費的主要資金來自納稅人。然而在古代,還沒有納稅人這樣的群體出現,那官員公款消費的錢又是從何而來呢?據史料記載,最主要的方式是通過制度保障。


古代官員的公款用餐制度在西漢時已經建立。西漢時,官員「下基層」,地方上已有公款招待的規定。據《漢書·宣帝傳》記載,元康二年(公元前64年)皇帝劉詢(漢宣帝)曾下詔書,批評有的地方官員擅自提高過境官員的食宿標準。從這條記載來看,西漢當時是有相應的公款吃喝制度的。


南北朝時期,公款招待制度更為明確。地方官員除享有基本的「菜田」之外,還享受「雜供給」、「迎新送故」等制度允許的收入。其中「迎新送故」,就是一種公款消費制度,新官上任、舊官離職,都要舉行迎送宴會。除了吃喝,南朝時期的「迎新送故之法」還規定,地方官員調遣都得送禮,官員「送故」所得又叫「還資」,一般送故以三年為期,即離任後三年內,原任職所在地每年都得給前任的官員送禮,當時州郡都設有「送故」官員,稱之為「送故主簿」。 「迎新送故」並沒有財政撥款,所以這些公款消費全都攤派到了老百姓頭上。


隋唐時期,公款消費制度被完全確立,當時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權力機構都設有「單位食堂」,有包括「公廚」在內的專門廚師。當時,官員喜歡開朝會,因為會後有餐食招待。從《唐會要》記載來看,根據級別的不同,用餐地點也不一樣,「朝食」是供較高級別官員享用的,「堂食」是宰丞一類大官的餐品,普通官員、一般公務人員則只提供「工作午餐」。 唐代官員的公費用餐有固定預算,主要從「公廨錢」和「俸料錢」中支出。「公廨錢」由朝廷提供,最初的目的是用於彌補辦公經費的不足,實際上多被用於個人補貼和集體吃喝。

在中國古代公款吃喝之風中,制度最完善的當屬宋朝,宋朝設有公費招待制度,招待費有個總稱,叫做「公使錢」。宋代京官有朝會酒食、堂食,官員外出「下基層」調研、巡防或視察,也都會得到地方政府的日常例行招待。趙擴(宋寧宗)當皇帝時出台的《慶元條法事類》「公用令」中有條規定,各州知州和通判、兵官、幕職官、巡檢、捉賊使臣、將副、部將、隊將、押隊及各軍將校,「每月一賜酒食」。宋代的李心傳在《韓野雜記》中記載了宋孝宗的一次發怒。發怒的緣由,是四川某官的公款招待費用嚴重超標,上任僅半年,又是偏遠的西南,竟然花掉四十五萬緡,一緡等於一千錢,四十五萬緡在南宋初年如果精打細算地使用,可以建造普通農民居住的房屋135000間左右。135000間茅屋,即使一戶農民住三間,也夠解決4萬多普通農民的居住問題。北宋大文豪蘇東坡也曾心驚肉跳地為揚州的接待規模發出感慨:「揚州『為天下四沖,四方賓客之至者,面目不相誰何,終日還坐滿堂』」。在長流水一般的迎來送往中,招待費節節攀升肯定絲毫不存懸念。僅揚州一地,每年用於饋贈的小禮品,不消說全部,單說記了賬的,就價值十二萬緡。



古代是如何治理公款吃喝的?



宋代地方公款吃喝情況嚴重,大概就是「公使錢」惹的禍。宋以後,公款吃喝之風有所減弱,但公款消費仍未見減少,中央財政往往也會補貼一部分。明太祖朱元璋一度鼓勵公款消費,據明代周暉在其《金陵瑣事》一書中記載,當時的京城應天(今南京)建有16座豪華酒樓,為吸引食客,還專門招聘妓女為客人助興。官員的胡吃海喝、驕奢淫逸,為大明的滅亡撞響了喪鐘。


古代是怎麼治理公款吃喝的?

中國封建社會帶帶世襲,是皇帝的「家天下」,那公款吃喝的錢也是從皇帝口袋來的,皇帝也不情願啊,所以不時會採取措施來遏制浪費。


《漢書·景帝紀》(卷五)記載,劉啟(漢景帝)當皇帝前後連年歉收,而公款吃喝、鋪張浪費卻並未因此減少。劉啟即位後下詔:凡到地方後接受公款招待的官員,一旦被發現立即免職。後來下面反映這種處罰太重,劉啟接受丞相申屠嘉等人的建議,於公元前156年陰曆七月重新下詔:凡接受吃請的官員,餐費自理,吃多少賠多少,但不再免職。



古代是如何治理公款吃喝的?



宋代限制、打擊公款吃喝的條例和規章制度是歷朝歷代中最詳細、最具體的,這似乎與其同樣詳細具體的公款吃喝制度相矛盾。在宋代,具體到什麼崗位的人不能接受吃請、什麼時候不能吃請,都有明確規定。這似乎又與宋朝大吃大喝之風盛行有直接關係。

宋代的公款吃喝不是一般的酒肉可以滿足的。如趙昚(宋孝宗)當皇帝時,知台州唐仲友很腐敗,「親會宴集經月,姻族內外,一文以上皆取辦於公庫。」每次吃喝都要召妓,動輒與之胡搞,結果遭朱熹檢舉揭發。宋代的《慶元條法事類·職制門》(卷七)「監司巡歷」里,列出了操作性很強的條例,凡「下基層」公幹、外出視察的官員,都有統一的就餐標準,一律供應「券食」,超標受罰,隨同吏員也不例外。如果官員接受地方吃請,或是超標消費,將會被處分,甚至法辦,即所謂「送法」。


其實,歷朝歷代也不乏遏制「公款消費」的先行者。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日子過得非常儉樸。一方面,朱元璋稱帝之後,面臨著一個在經歷多年戰火蹂躪之後一窮二白的大明王朝,節儉是大勢所趨;另一方面,朱元璋出身貧寒,當年甚至做過乞丐,吃過很多苦。君臨天下之後,對物質要求其實依然比較低。在今天,「四菜一湯」已成為勤儉的代名詞,相傳,這是朱元璋的發明。


正因為朱元璋提倡節儉,明代衙門公賬上並沒有公務接待的預算,可是為了陪送領導,卻讓地方官員們不堪重負。明代萬曆二十三年,剛當上吳縣知縣才幾個月的袁宏道寫信給朋友說:現在已經知道人生作吏甚苦,作縣令尤苦,作吳縣知縣更是苦上萬萬倍,比牛馬還不如!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上官如雲,過客如雨」,來來往往都要縣令早晚接待。明朝南京兵部主事管志道回憶說,他在鄉里做生員時,曾經親眼看見一位縣令百般向前來視察的巡按獻媚,拍馬屁一直拍到馬桶上,甚至到了用貂皮來裝飾尿壺、將緞褥鋪在廁所里的程度。

如此看來,朱元璋所倡導的「四菜一湯」也沒能從根本改變朱明王朝「公款消費」的現狀,到了明朝晚期,貪污腐化、公款消費之嚴重比以往的朝代有過之而無不及。當然,也有敢於挑戰潛規則者,著名的清官海瑞就是一位。他出任浙江省淳安縣知縣時,在公務接待方面嚴格照章辦事。不過他鐵面無私,後來上級就索性不來淳安了,這事對海瑞的仕途頗有影響,面對荒淫無道的「公款消費」行為,他最終也只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其實換句話說,在封建專制社會裡,對於公款消費這種充斥整個封建官場的腐敗現象,想要根除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而當今社會對於整治公款吃喝問題,也是任重而道遠。因此,對於公款吃喝浪費這樣久治不絕的痼疾,不僅要下猛葯治理,更要立足長遠,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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