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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婆婆要我負擔婚前房債,還不肯加我名字,我該不該妥協?

我是和老公高中就在一起的,那時候年紀還比較小,也不是太關心家庭的條件,等到就要結婚了才知道他們家一直是租房子住的,但是我父母肯定不同意,就要求他們要買房才能結婚。後來他們就買了房子。當時只知道他們是貸款買的,首付了差不多三十萬,貸了20萬,寫的是他們家人的名字。然後就沒有在意其他的事情了。後來我才知道了,當時買房的首付30萬,其中他們家就找別人借了10多萬,還有銀行的20萬貸款,但是我也沒告訴我父母,畢竟覺得他們家買的房,寫的也是他們家人的名字,就以為錢肯定是他們家還。再後來老公的姐姐買房我老公出了四萬,結婚後一年我老公做生意賠了5萬多,也可能更多,當時也沒細算,結婚我娘家給陪嫁了一輛8萬的車。

現在孩子出生了不到一歲,我全職在家帶孩子,今天老公給我說,他父母明年就不打算掙錢了,準備退休在家看孩子讓我去上班,我當然是不同意的,因為他的父母太溺愛孩子,兩代人的思想觀念差太大,我怕孩子被慣壞,反正我的想法也不是想要他們賺錢給我,我們一家三口夠吃夠穿就可以了。

  但是現在重點要來了,老公的意思是,當初婚前買房是我們家要求買的,他們家才去借的錢。所以婚前借來的錢要我們兩夫妻一起還,房貸也是我們兩個一起還。雖然說我沒有上班,沒掙錢,但是還賬也是用我們的夫妻共同財產還啊,而且我以後肯定也會掙錢的,還賬影響的也是我們夫妻的共同生活啊。

  

思考了很久之後,我給老公出了兩個方案。

  第一個是把房子給賣了,把他父母的錢還給他們,我們出去租房子住,但是他說不行,房子買了還要賣,很丟人。不願意賣。

  第二個是要求在房子上加上我的名字,或者就去公證處公正一下,以後我們共同還賬,我也是願意的。

  

當我把這個想法給老公說了以後,老公說:「你怎麼好意思說的?」

  呵呵,難道是我太奇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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