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付小費是打賞還是討賞?自願就行別逼迫顧客
最近,北京市的一些餐飲店流行起「掃碼打賞」,即消費者通過掃描服務員所掛牌子的二維碼支付一定金額的「小費」。而在更早之前,廣東深圳等地的商家早已推行這種做法。(5月10日《法制日報》)
●析理 打賞 不符合國情
固然,「小費」在國外是通行的方式,但明顯不合國情,從薪資構成來看,在一些有小費習俗的國家,小費是從業人員重要的收入來源,付小費無可厚非。但國內不同,餐飲行業服務人員的工資通常由底薪+績效組成,並不需要再由消費者額外支付小費。
據稱「小費」是為了激賞從業人員,以提高服務質量,但有可能適得其反。如果是強制支付,則先已破壞了消費者的心情,當然,現在不可能真的強迫支付,一般都會強調說是顧客自願支付,但比如當「突然有一名服務員站在你面前要求打賞,言語間還透露著強制的味道」、「不打賞就站在旁邊不肯走」,這到底是自願還是強制,恐怕很難說得清。而且,因為支付金額的不同,可能讓從業人員對顧客的服務也「差異化」。讓不付或者少付小費的消費者擔心,是否會受到歧視。
以「打賞」來促進服務質量,這其實於目前的國情,也是個偽問題。顧客到餐館用餐是支付餐費的,餐費中已經包含了菜品、服務員的服務和餐館的必要開銷等費用,而餐館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服務是商家應盡的義務,消費者不需要再為服務買單。何況,於「顧客就是上帝」而言,理應一視同仁,一樣的熱情服務,讓每個顧客都滿意,應是每個從業人員的服務宗旨,用不著額外的小費來刺激。
實際上,如何激勵服務員提高服務質量,是店家自己的責任,即使要給服務突出的從業人員「打賞」,也應該由店家來支付。這本來是一個內部管理的問題,所謂打賞制卻把內部管理的成本轉嫁到了消費者的頭上,換言之,這是為店家節約了開支,或許,這正是許多店家熱衷於推出「打賞」制的真正用意之所在。錢夙偉
●提示 自願 別逼迫顧客
餐飲店的服務員跑前跑後比較辛苦,打賞既是對他們的獎勵,又能提升服務質量,再加上三五塊錢不算什麼,對食客不構成經濟壓力,以較小的成本換取優質的服務,值得。其合理性與西方國家流行的付小費一樣,只要形成雙方都能接受的習慣,「掃碼打賞」沒什麼不好。此外,「掃碼打賞」不僅比開瓶費等收費光明正大,而且對不合理收費有擠出效應。
話雖如此,但誰能確保「掃碼打賞」一旦推廣開來,將來不會變調變味?比如,現在是自願,但自願付費多了,不付費反而顯得另類,食客會感受到壓力,可能導致「掃碼打賞」成為行業潛規則,而一旦成為潛規則,服務員會認為付費理所當然,由不得消費者願與不願了。
此外,「掃碼打賞」可讓服務員嘴甜腿快,但服務質量若與打賞掛鉤,就意味著不打賞或將得到次級服務,甚至因此產生爭執,壞了食客的胃口。人不是機器,服務員的小心思,餐飲店管理者沒法控制,打賞的正面激勵作用所對應的,是不打賞導致的負面影響,只要打賞成常態,沒得到打賞的服務員將服務質量自動降級,或將成為難以避免的現象。
餐飲企業調動服務員的積極性無可厚非,但調整工資福利和其他管理方式,方是調動積極性的合適手段。可見,「掃碼打賞」最大理由不太站得住腳,還是慎重推出為好。
即使要推出,也應掌控它的發展趨勢,避免其演化出一些不良的做法。首先,需確保打賞的自願原則,切不能帶有一絲強制或變相強制。其次,打賞的範圍應加以控制,確保不打賞是常態,打賞才是意外,若不加以控制,打賞一旦成勢,量變或將促成質變,其所催生的一些錯誤做法,極可能對消費者形成壓力,甚至侵犯其正當權益。
羅志華
●支持 激勵 為服務付費
從報道看,「掃碼打賞」實際上就是小費,而我國沒有小費文化,但隨著出國旅遊、留學、商貿往來的增多,以及海外影視劇的流入,部分國人對小費文化逐漸熟悉,並開始接受,現在一線大城市裡,給服務員小費的行為,也多了一些。不過,大多數消費者還是無法接受小費,在面對「掃碼打賞」時,選擇不給的占多數,實際支付小費的比例很小。
目前各地推行「掃碼打賞」的商家,主要集中在餐飲行業,這跟其服務特性有關。餐飲服務需要直接面對顧客,接觸頻次高,服務內容多樣,服務水平各不相同。高檔餐飲企業對服務員的要求較高,會制定標準化的服務規範,並根據顧客的反饋信息,加以綜合評估,對服務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機制。如果服務員提供的服務質量高,受到顧客的讚賞,那麼也會得到更多的獎勵,通過提高收入來褒獎優質服務,以引導服務員重視服務水平。
而「掃碼打賞」則是將激勵權交給顧客,由顧客根據自己的切身體驗,選擇是否支付小費,此種方法更為直接,會促使服務員認真對待顧客,以更高標準的服務,獲得顧客的認可和打賞,從而提高自己的收入。顯然,「掃碼打賞」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助於改善服務行業的服務質量,進而形成良性循環。我國消費者習慣對商品付費,卻不習慣對服務付費,這實際上是對服務價值的忽視,不利於服務業的發展,而「掃碼打賞」則是對服務價值的肯定,令人重新審視服務的重要性。
當然了,由於我國的小費文化缺乏現實土壤,「掃碼打賞」就必須要建立在自願自主的原則上,即便服務員沒有收到「掃碼打賞」,也要遵守企業管理規定,為顧客提供標準服務,不能擅自降低服務標準,否則就應受到處罰。
江德斌
●反思 當心 看錢下菜碟
消費者到餐館吃飯,飯後結賬走人,這是正常的消費秩序,也是一種市場公平的體現,但是現在卻無端冒出這種打賞行為,這種行為不僅打亂了正常的消費公平,也給消費者造成了負擔。沒錯,這種打賞行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發服務員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而且這種打賞很多時候是顧客自願的,但是這種打賞還存在著很多弊端,還有很多問題值得追問。
首先,服務員的服務質量是餐館的內部管理事務,豈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其次,消費者支付的費用里已經包含著服務員的服務費,掃碼打賞無異於額外收費,且缺乏法律監管,存在著偷稅漏稅現象。
再者,即使這種打賞能夠起到激勵服務員的效果,這種措施也是一種畸形的獎勵,一方面,既然打賞是自願的,就意味著有些服務員是無法得到打賞的,這就是不公平的體現,很容易挫傷沒有得到打賞的人的服務意識,不排除出現更加惡劣服務行為的可能。另一方面,評價一個人的服務質量並沒有詳細的規定,完全憑藉消費者的感受,什麼樣的服務能夠得到打賞,並沒有詳細的量化標準,這就存在著巨大的隨意性,沒有標準,就沒有公平,這樣的打賞如何能起到激勵的效果。
還有,雖然名義上,這種打賞是顧客自願的,但是事實上,一些餐館存在著變相強制行為。另外,這種打賞也容易將顧客進行分類,對爽快打賞的顧客格外熱情,反之給臉色,這種「看錢下菜碟」的服務無疑是病態的,不公平的。
一家餐館要想贏得市場,獲得消費者的青睞,服務不是唯一的手段,還有菜品的味道、質量和價格等,一味地要求顧客打賞提升服務質量,不僅偏離了靶心,也有失偏頗。是無法取得消費者的信賴和青睞的。朱丹
●三言兩語
只要商家願意,不管什麼時候,想要用什麼花樣斂錢就用什麼花樣,消費者只能處於被動的地位。
——奚旭初
顧客到飯店用餐,飯店服務員提供優質服務,這是其職責所在,也是其應盡的義務,又何來「掃碼打賞」?
——左崇年
打賞可以提高和改進服務人員的服務質量,同時也可以讓更多的人進入服務行業,從而緩解服務行業的用工荒問題。
——海風
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得到客人認可,只要是自願支付小費,也沒什麼不對。
——孫然
如果服務員真的跟我說要付小費,我估計抹不過面子會付的吧。
——蘭陵
我想知道的是,如果顧客打賞,餐廳會不會減少服務員工資?
——盧西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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