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申已購商辦房屋可租可售,傳遞了什麼信號?
北京重申已購商辦房屋可租可售,傳遞了什麼信號?
胡文
針對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門此前發布的商辦類房屋相關政策,北京市住建委4月23日重申,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對象;也可銷售,但購房人應符合政策要求。
3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要求開發企業在建(含在售)商辦類項目,銷售對象應當是合法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已銷售的商辦類項目再次上市交易時可出售給個人,但個人購買需滿足名下在京無房,以及在京連續5年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相關政策發布後即引發輿論熱議,但不少解讀並不準確,因此對相關情況進行進一步解釋說明。
根據說明,在政策執行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有實際成交並完成網簽的商辦類項目,開發商可保持現有設施;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購房者可保持現有設施;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對象;也可銷售,但購房人應符合政策要求;中介機構可代理商辦類房屋的出租、出售業務,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傳此類房屋可用於居住或者其具備居住功能。
新華社引用北京房地產業協會秘書長陳志的表態說,「嚴格執行『3.26』政策,同時也兼顧購房者合理利益。」商辦類房屋雖然本身並不具有居住屬性,但鑒於部分商辦類房屋的購房者已經入住,已購的商辦類房屋不會拆除那些居住設施,出租的話也不會限制不讓租給個人,但再出售必須要符合限購政策。
北京出台相關解釋並不奇怪。據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數據顯示,3.26北京商辦項目調控後接近2個月時間內,北京商辦市場徹底冰凍,實際市場成交量跌幅99.9%,市場接近0成交。而在3.26之前,商住簽約量接近萬套。這與當初的預計是一致的。市場變化是出台相關解釋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並不在於此。
其實,北京住建部門在3 . 26接近兩個月之際出台相關解釋,一定遇到了諸多具體新問題新情況。在房地產市場,出台任何一個政策都有相應代價。北京商辦市場徹底冰凍,實際市場接近0成交,表面上來看是立竿見影,但實際上只是把問題延後。有人說3.26把商住房屋「一網打盡」,就算如此,這一存量其實並沒有消失,購買或者居住在這些存量房的人更沒有消失。同時,商辦類項目都是歷史階段性產物,其合法產權應當受到保護,也應當給予一定出路。因此,類似於「老人老辦法」,可租可售必須在市場上進行澄清。北京住建部門此番重申,主要是站在維護業主權益的角度發出的,可以視作在調控思路上的微調。
在商辦項目上,北京「3. 26」政策堅決地貫徹了「房住不炒」的理念。在此次住建部門重申相關政策後,一是確定已簽已購項目將會保持現狀,二是可租可售。但實際上,因為可售的條件十分苛刻,幾乎無人願意接手。預計今後這一政策可能還會有調整,否則,這類市場依然只是半死狀態。北京今後會不再拍賣商住用地嗎?可能性很小。
自從3月北京發起此次新一輪調控起,各地調控措施層出不窮,花樣不斷翻新。但從保定出台的新政來看,「十年不得出售」的規定已經走到了另一個極端。這個極端就是視調控為無所不能,完全漠視市場規律。這一傾向,無疑需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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