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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動車在鄭州首遭「封殺」:六部門聯合約談,要求立即停止運營

如果按照鄭州的治理力度,可以遇見,未來半年內和政府的協同「合規」投放,將是共享電動車市場拓展的重中之重。

文 | 克里斯唐

與順風順水的共享單車不同,共享電動車在各地的發展頗為坎坷。

繼早先北京、上海、南杭州等地交委發布「指導意見」,「不鼓勵發展電動車」之後,昨天鄭州市6部門聯合約談共享電動車企業,要求其立即「停止運營」。共享電動車被大面積直接「停止運營行為」,實屬首次。

被約談的兩家共享電動車運營商分別為蜜蜂出行和易佰客,兩家分別在4月和5月份在鄭州市CBD和高校校園投放。而約談的政府部門除了鄭州市交委外,還有市公安局、城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監局和環保局共6個部門。對共享電動車治理的力度,可見一斑。

根據鄭州市公安局的調查結構,官方認定蜜蜂出行和易佰客在鄭州投放的單車存在以下五類隱患:一是車輛超標問題。二是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三是火災安全隱患突出。四是車輛運行安全風險高。五是車輛押金使用存在金融安全風險。除了火災安全、交通事故等共享電動車面臨的共同隱患外,車輛超標和押金使用兩點,則更多是公司層面的運營規範問題。

在車輛標準方面,蜜蜂出行電動車總重為47.66公斤,超出國標規定上限7.66公斤,且沒有時速表。而易佰客不具備腳踏功能,沒有時速表。違反電動車國家標準。於此同時,對於押金使用問題,兩家也沒用按照監管要求進行獨立存管。按照國標來要求共享電動車,幾乎成為這門生意的「硬傷」。

按照中國1999年出台的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限速、限重量、並要求具備腳踏功能,按這一標準來規範共享電動車,市面上大多電動車都屬於「非標」產品。這個標準對「家用電動車」並未嚴格要求,但對規模化投放的共享電動車,則顯得「較為嚴厲」。新國標出台,放寬對共享單電動車的限制,是共享電動車這門生意繼續的根本前提。

36氪早先的一篇文中《上海也不發展「共享電動車」了,這門剛興起的生意還能做嗎?》提到,如果「共享電動車」商業模式受到各地的監管挑戰,未來幾大共享電動車運營方會將市場拓展的方向,調整到其它暫未出台共享電單車政策的城市。比如南京出台的共享單車相關政策,就沒有限制共享電單車的發展。當然,如果按照鄭州的治理力度,可以遇見,未來半年內和政府的協同「合規」投放,將是共享電動車市場拓展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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