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我曾經,愛過!
今天看到這麼一段話:分手後我們不可以做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也不可以做敵人,因為彼此深愛過;所以······我們成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從我們面前走過的人很多,我們不一定都能記住。但是打動過我們內心的人,一定會被牢牢的銘記。
千萬不要讓喜歡你的人,撕心裂肺的哭過那麼一次。因為你能把她傷害到那個樣子的機會只有一次,那一次後,你就從她的不可或缺的人變成了可有可無的人了。
有人曾經這樣說過:女人用愛情毀滅一個男人,最多只毀滅他的愛情信念;男人用愛情毀滅一個女人,可以毀滅她的全部,包括愛情信念、人生信念。
如果有一天你走進我的心裡,你會哭,因為裡面全是你;如果有一天我走進你的心裡,我也會哭,因為那裡沒有我。
也許某一天在喧鬧的城市裡,我們擦肩而過,我會停住腳步凝視著正在遠去的背影,告訴自己——那個人,我曾經愛過!
真正的放棄一個人是無聲無息的,不會把他拉入黑名單,不會刪掉他的電話,只是你心裡清楚的知道,你們再也不會那麼熾熱的聊天到深夜了,這段路只能陪他到這裡了······


※那個人,我曾經愛過。
※「那個人,我也曾經深愛過」
※我愛的那個人,把我忘了!
※你一定要記得那個人,曾經喜歡過的那個人!
※曾經愛你的那個人,老了
※曾經說過愛你的,現在仍然愛你,我還是原來那個愛你的人
※最愛你的,那個人是誰?
※我回來,就是為了復仇,那個男人,那個女人
※再見了,我曾經深愛的那個人!
※愛過的那個人,結了婚,就忘了吧!
※你還是他愛的那個人嗎?
※錯過最愛的那個人,你後悔嗎?
※再見了,我曾經深愛的那個人
※我想念的那個人,就是你!
※那個我愛了許久的人一直都是你
※寶貝,我知道活著很痛苦,但是,那個人,他一直在尋找你,等著你
※愛一個人,你愛上的究竟是那個真實的他?還是那個你認為的他?
※淚目!最愛我的那個人,去了…
※我就是那個最愛你的男人!
※那個最愛你的人來找過你,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