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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靈甫抗日有功,卻很少有人稱讚,他真是殺妻惡棍,人民罪人嗎

戰爭大片《紅日》讓張靈甫成為了家喻戶曉的人物,1947年5月16日,他所率整編國民革命軍整編第七十四師被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野戰軍全殲於孟良崮,張靈甫戰死。

然而對張靈甫在抗戰期間率部奮勇抗擊日軍的情況,外界卻知之甚少。在中華民族可歌可泣的八年抗戰中,74軍曾有「抗日鐵軍」和「頭號王牌」的威名,74軍戰上海,守南京,保武漢,數戰長沙,揚威贛北,喋血鄂西,幾乎無役不與。

無庸置疑,國共內戰之前的74軍是一支英雄的抗日部隊;否認這段歷史,對於那些在疆場上甘灑熱血、壯烈殉國的抗日英烈,顯然是不公平的。應該客觀地說,張靈甫曾經抗日有功,這個功勞不管是大是小,不容否定,但現在卻很少有人知道並稱讚,更多的人說他是「殺妻惡棍,人民罪人」。

筆者認為,對張靈甫的功過確實應該一分為二,功就是功,過就是過。抗戰期間,張靈甫經歷硬仗、惡仗無數。他曾在給家中兄長的信中說:「此次抗戰,為國家民族爭生存。兵凶戰危,生死未卜,家人當我已死,絕勿以我尚生。予果死,堂上雙親,請兄奉養;膝下諸子,望兄撫教。予妻守嫁,聽其自然。」字裡行間,流露出一名職業軍人為保家衛國赴湯蹈火、捨生忘死的凜然之氣。

但是張靈甫確實殺了妻子。張靈甫1933年在胡宗南麾下第一師獨立旅任第1團上校團長,在四川廣元迎娶第二任妻子吳海蘭(此時尚未與原配邢瓊英離婚)。當時張靈甫跟隨胡宗南與紅四方面軍交戰在外,後來聽信吳海蘭「出軌」謠言,回家後槍殺了吳海蘭。

吳海蘭的哥哥為了給妹妹申冤。向西安的法院和軍事法庭狀告張靈甫,但是無論西安的法院和軍事法庭都管不了中央軍的「天子門生」。最終通過西安婦女協會上訴至張學良夫人于鳳至。再經于鳳至告到蔣介石夫人宋美齡處。此時蔣介石正在倡導新生活運動,旨在改造社會道德與國民精神。團長殺妻不但有違社會道德,且違反國法軍紀。蔣介石明令將張靈甫送到南京軍事法庭嚴辦,最終張靈甫被判處十年徒刑,實際服刑一年左右就被釋放。

張靈甫率部進攻解放區期間,確實對當地民眾犯下累累暴行。整編74師進入解放區後,燒殺、搶掠、姦淫無所不用其極。在進攻沂蒙山區的過程中,74師尖兵進入張官村時,發現了幾雙綉有紅五星的鞋墊,便將做鞋墊9名婦女全部槍殺。

在孟良崮被解放軍包圍時,74師將附近許多村莊燒毀焚平,將來不及逃跑的村民一律槍殺。尤其令人髮指的是,張靈甫為了解決糧食的困難,便下令在解放區「就地補給」,也就是讓部隊搶掠百姓的糧食,對敢於反抗的老百姓全部槍殺。

解放軍在孟良崮戰役中俘虜的敵官佐,有前日本軍官佐加滕等之和松下一冠。抗戰期間,他們曾經參加「掃蕩」敵後根據地,血腥屠殺共產黨領導的抗日軍民。抗戰勝利後,他們又充當張靈甫的軍事顧問,為他出謀劃策進攻人民解放軍,在解放區內推行「三光政策」。

對張靈甫要一分為二的看待,從他參加抗戰角度看,他可以被稱為「民族英雄」,但從他屠殺人民的角度看,他應該是一個人民罪人,不配稱為「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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