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了以後,我再也沒有碰過籃球
「十二年一場夢,夢總會醒來。」
「於輕,雖然我走了,但你不能放棄籃球啊。」
我表面說著「好」,內心卻想著:
「你不在了,我拿著這個球,又有什麼意義呢。」
[序]
「他走了,帶不走你的天堂,
風乾後,會留下彩虹淚光。」
十年來,我已經數不清有幾百次被叫去打籃球,也數不清被說幾百次「你這麼高,為什麼不去打籃球啊」。
「過來啊於輕,你這麼高,過來打球啊,很有優勢的。」
「是啊,你這麼高,不打籃球,真的是浪費了。」
看著他們或嘲諷、或無奈的眼神,我心中卻平淡如水。
每次有人向我扔出上面的問題,我都會努力擠出一個看上去人畜無害的微笑,然後擺擺手說:
「不是所有高的男生都要去打籃球的嘛...我從小就身體不好,所以不喜歡運動。籃球?哈哈哈,自己不喜歡有直接對抗性的運動,我更喜歡羽毛球呢...」
每一次說出上面的話,鼻頭都會微微一酸。會想起他,那個人,他對我說:
「我們兩個,是最好的夥伴。」
「我是麥迪,你是海德,我們都愛火箭隊。我是1號,你是2號,我們不會分開的!」
只是,在他光環背後的我,就像是在麥迪光環下的海德。多年後,人們都還津津樂道著他高超的小提琴技術,善良且富有親和力的性格,還有明媚如陽光般燦爛的笑容,就如人們如今還在津津樂道著麥迪35秒爆砍13分絕殺馬刺時的神跡。
有誰還記得那個只在火箭隊有過幾次閃光,first name是Luther的海德呢?也許,在他光環下的我,也是「盧瑟」(loser)吧?
[1]
「我的微笑,你明白就很好。」
十二年前。
我現在還記得,剛轉來L小學的你,臉上掛著天真無邪、燦爛無比的笑容。
你說你叫John。三年級一開始,很快,我們就認識了。那個時候的我,還是個內向話少的小男孩,沒有幾個好朋友。
印象最深的,就是你上課下課都拖著當時在我們這群小學生中最新潮的「拉杆式書包」,裡面裝著滿滿的書。放學的時候,你總是在我面前排著隊。我們無話不談。每走幾步,我就會不小心踩到你的書包,然後你微微一笑,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用手把書包擦一擦,繼續和我天南海北的聊著。
偶然間,你說你很喜歡籃球,最喜歡的球星是麥迪,推薦我和你一起看NBA,追有姚麥的火箭隊。剛好那時候NBA也在男生圈裡大熱,於是我也趕著這股潮,和你一起追著那個有姚麥、有阿爾斯通、有海耶斯和穆大叔的火箭隊。
突然有一天,你說:「要不我們每天都早點來學校,一起打籃球吧。」
迷迷糊糊的我,竟然答應了你。從那天起,不管風雨,每天都會和你一起在學校里打球。儘管我是從零開始,但你也不嫌棄一開始球都運不好的我,只是依舊掛著燦爛的笑容,投著精準的三分與後仰跳投。我還記得,你那個時候還會模仿海耶斯經典的罰球前舔手指的動作和穆大叔蓋帽後搖手指的動作...
中午放學後,我們也總是不和其他同學一起循規蹈矩的離開。我們會偷偷溜走,跑到教學樓的另一側。我們站在4樓或者5樓往下望,笑著樓下被老師責罵的某個同學,然後等放學的隊伍都走遠了,我們才給對方一個眼神,選擇不同的出口離開學校。雖然現在想想以前的自己特別傻,但在那個時候,我們總是覺得特別有成就感。
周末的我們,會約在D校的籃球場。你說「中午打球吧,雖然很熱,但沒什麼人」。從此,我們經常在十二點打到累趴,在球場上躺下來,天南海北的聊著,然後就跑到小賣部,一人一支飲料,然後目送著你被你媽媽接走...
我記得那個時候,基本都沒什麼雨天,陽光明媚,和你的笑容一樣。
[2]
「只是永遠,我都放不開,最後的溫暖。」
不知不覺,一年就過去了。
我們在學校還是一如既往的打球,還是那麼充滿默契的「放學逃隊」,還是無話不談。儘管升上四年級了,但我們的座位還是挨得很近,不會因為有時候上課說悄悄話被老師責罵而被調開。
但天空突然暗了下來。
我現在還記得那一天。你臉上失去了以往燦爛的笑容,沮喪著對我說:「於輕,我很快就要要去移民去加拿大了,以後,我們沒法一起打球了..."
我聽完之後就跑了出去。我沒法接受這個事實,那天以後,和他冷戰了幾天。儘管他還是抱著歉疚的深情和我說話,但我卻不想再和他講話了。
你懂那種感覺嗎,就是你最心愛的東西被硬生生拿走了,你還無法阻擋這一切的發生。
離開前的那一周,你說:「我也感覺很對不起你,但在我走之前,我們最後打一次球吧。」
我答應了他。
[3]
「那永恆的淚,凝固成一句話,也許可能蒸發。」
十一年前。那個John離別前一天的中午。我和他的最後一次籃球,也是我的最後一次籃球。
我們約好了,還是中午十二點,還是熟悉的空無一人的D校籃球場。我放下了,釋懷了,和他打的很盡興。太陽很大,但我們打的很爽。打到累得不想動彈,我們就依舊躺在球場上,天南海北的聊著天。
我說:「你要走了,但沒關係,我們以後還會見面的。」
你說:「我們拉鉤,你一定答應我,等我們各自有了兒子,你的兒子和我的兒子還要做好朋友,等我們各自有了孫子,你的孫子和我的孫子還要做好朋友...」
我給了他一個燦爛的微笑,他也回了我一個熟悉的燦爛的微笑,和太陽一樣明媚。
我目送著你被你媽媽接走。我並沒有意識到,我們也許不會再見面了。望著你離去的背影,我心滿意足的離開了。來到小賣部,掏出了口袋的兩個硬幣,買了一瓶可口可樂。熟悉的冰涼的液體入喉,我看著他離去的方向,終於,再也忍不住。鼻子一酸,眼淚就落下來了。
那是我第一次嘗到鹹味的可樂。
[結局]
「Nothing I will be afraid.」
那天以後,我們再也沒有見過面。儘管當時加了QQ,但也是很少交流。幾年前,加了他的微信,頭像是他拉小提琴帥氣的樣子。他朋友圈也沒有任何動態,估計是在加拿大用Wechat的人太少了吧...
那天以後,我也再沒有真正碰過籃球。理由也很簡單,沒有他的籃球,沒有任何意義。
而現在,有人問起,我還是會說出這個故事,屬於我和John的故事。我現在還保有他四年級時的英語作業本(他沒來得及帶回去),也許多年後我們再相聚,他看到那個本子,我們眼神一交流,還是會有一絲當年的默契吧...
John離開後的這十年,某一天,偶然間,我在街上看到adidas的籃球廣告。
「無兄弟,不籃球。」
我笑了笑,學著穆大叔蓋帽後的樣子,搖搖手指走了。
我抬頭看,陽光依舊是明媚而燦爛,和他的笑容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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