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辛不過錢」真相,國醫大師李今庸如是說
小編導讀
「細辛不過錢」的說法由來已久,多年來亦是中醫藥界不成文的規定,但同時也伴隨著許多的質疑之聲。國醫大師李今庸就細辛的使用有自己的見解,真知灼見,解人疑惑。快去看看吧~~
多少年來,中醫藥界流傳著「細辛服不過錢」(約現今之3克余)之語,幾乎成為一個不成文的「章程」,師生相受,師徒相傳,人人皆知。若醫者在為病者處方時將細辛的用量超過「一錢」以上,則立刻遭到責難,中藥房也將拒絕發葯,甚至在某種情況下患者服用配有一錢以上用量之細辛的湯藥而疾苦消失,亦仍然有可能受到一些非議。
然張仲景《傷寒論》《金匱要略》二書中各方之用細辛者,據粗略統計,包括加減方在內約有19方,一般均超過了這一限量。在19方中,除烏梅丸為「丸劑」細辛用量「六兩」,赤丸為「丸劑」細辛用量「一兩」,侯氏黑散為「丸劑」,細辛用量「三分」外,其餘湯劑16方,如小青龍湯、小青龍加石膏湯、當歸四逆湯、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射干麻黃湯、苓甘五味姜辛湯、苓甘五味姜辛夏杏湯、苓甘五味姜辛夏杏大黃湯等8方細辛用量均為3兩,麻黃附子細辛湯、厚朴麻黃湯、大黃附子湯、桂甘姜棗麻辛附子湯、苓甘五味姜辛夏湯等5方細辛用量均為2兩,真武湯加減法細辛用量為1兩。至於防己黃芪湯加減法和所謂千金三黃湯細辛用量已為宋人所改動,不便計入。何以知其藥量已為宋人所改動?因仲景各方藥物,均沒有以「分」計量者。
上述可計湯劑14方中,細辛用量,少則為1兩,只有1方;多則為3兩,竟達8方之多。漢代斤兩換算為現今用量,根據一般簡單折演算法,漢代1兩摺合為現今1錢,或為3克多一點;漢代3兩摺合約為現今3錢,或為10克。
細辛用量在湯劑中用至3錢或10克,不會發生什麼事故,而為什麼多少年來人們都受著「細辛服不過錢」一語束縛而不能自拔呢?原來宋人陳承曾言「細辛非華陰者不得為真,若單用末,不可過一錢,多則氣悶塞不通則死」,之後一些本草著作對此又時有引用。故其流傳甚廣,且遺其「末」字而為「細辛服不過錢」之論,以至影響數百年,至今未已。其實,章次公在其所編《藥物學》中就曾說過:「細辛不可多服,自是正論,但謂用至一錢,即足以致氣閉,則又不盡然。此僅可以論『末』葯,而不可以論『湯』葯。細辛入湯劑,錢許無妨,編者之經驗如此,決非虛語也。」1970年,筆者在鄂西北大山區調查中草藥時,曾親用民間方——線粗寸長細辛一段讓病人嚼吞,立止胃寒疼痛,且常在湯劑處方中細辛用至2錢至6克,亦未見僨事。這表明,細辛作散劑末服,用量不能至3克,否則會導致氣閉不通而死;細辛作湯劑煎服,則用量可至3克以上,約可至10克,否則葯少力弱而難以中病。
不僅細辛如此,花椒亦有同樣性情,末服稍多亦能令人氣息閉塞而死,故古人有以花椒研末自隨者,遇必要時則服之以自盡。是故為中醫者,在臨床醫療中除應認真辨別病證,選方遣葯外,還要研究藥物的給服方式,才能充分、正確地發揮藥物的治病效能。
某些藥物因給藥方式和給葯途徑不同,其治療疾病和治病機轉也不一樣。如瓜蒂,末服則催吐,以治胸膈痰涎宿食;煎服則利小便,以治暑病夾濕之肌膚腫滿;為末塞鼻則導出水液,以治濕阻清陽之頭重鼻塞。至於宜湯煎服的藥物,煎法亦不盡同。附子久煎,則性淳力專;芒硝久煎,則藥效盡失;大黃稍煎,則通便力峻;犀角(現用代用品)稍煎,則作用全無。這些均是臨床醫療中客觀存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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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效霞--中國中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