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給兒子全款買房加兒媳名字 離婚後追悔不已
《歡樂頌2》完結了,樊勝美和王柏川從第一季開始分分合合,最後還是分手了。壓垮這段戀情的最後一根稻草是購房合同上的名字。
王柏川父母拿出一輩子積蓄給獨子買房,只有一個要求——房產證只能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樊勝美哭著走出售樓處,提出分手。
GIF/1465K
觀眾、網友炸開了鍋,議論紛紛,觀點迥異,各不相讓。房產證(不動產權證)上寫誰的名字,關乎感情,也關乎背後的巨大利益。情侶婚前買房,寫誰的名字有哪些講究?給兒子買的婚房,婚前准媳婦一定要加名字,怎麼辦?記者請律師、公證處工作人員來詳細說說。
父母出首付,小兩口一起還房貸
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買了婚房,只寫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後,小兩口一起還房貸。現實中,這樣的情況也很多見。
電視劇中樊勝美如果同意王柏川以一個人的名字買房將面臨的處境。樊勝美很委屈,房子沒自己名字,自己卻還要貸款。這也是,很多人的委屈,房子沒寫我名字,我還要還貸款。如果離婚,還要從這房子里搬出去,太沒安全感了。
陳翔說:這種情況下,相對而言,對和樊勝美一樣沒有寫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現實中,法院往往這樣判決:
1、房子歸房屋權屬證書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歸還的貸款其個人債務。
2、另一方可以主張婚後支付的貸款本息可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平均分割。
3、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增值部分。由於房市的不確定性等因素,這一部分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得到保障。
建議:辦理贈與公證,只贈與給自己孩子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房產登記在兩個人名下呢?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有個特殊情況,如果購房後「准夫妻」沒結婚而是分手,那麼房子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為雙方共同債務。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這一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條件就是雙方結婚。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父母全款買的房,準兒媳要加名字
在寧波,父母給全款給孩子提前買好婚房的情況不在少數。
寫誰的名字是個問題。是寫父母的名字,孩子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孩子和戀人的名字?
很多父母都會寫自己孩子一個人的名字。
律師陳翔說,現實中碰到最多的情況是,男方父母提前給兒子買了婚房,只寫了兒子一個人的名字。婚前,準兒媳強烈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
「來諮詢這個問題的客戶很多,男方的父母也很為難。加名字,有風險;不加吧,怕影響小倆口的感情。」陳翔說,因為不同意給準兒媳加名字,而導致小兩口感情破裂而分手的也不在少數,很是遺憾。
建議:誰出錢寫誰名字,寫父母名字最好
「房產,對普通百姓來說,都是重頭財產。一套房子,甚至要掏空工薪階級大半輩子一輩子的積蓄。我建議,遵循一個原則,誰出錢寫誰的名字。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尤其又是獨生子女的情況下,寫父母的名字最好,這是最能保障出資人權益的。不寫父母名字,盡量只寫自己之女的名字。」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
如果登記在小情侶名下,雙方離婚,該房產由兩人共同分割。如果是共同持有則均分,如果按份額持有則按份額分割。
前陣子,他也剛處理了一個離婚官司,房子是雙方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產證上寫有小兩口的名字,為雙方共同持有。最後,這套房子也均分了,男方父母追悔不已。
以樊勝美和王柏川為例,王母最大的擔心是——「房屋產權登記在王柏川與樊勝美二人名下,如果樊勝美與其哥哥打官司輸了,房屋會被法院強制執行」。
陳翔說,這個擔心不無道理。如果房屋權屬證書加上樊勝美名字,該房屋就屬於王柏川與樊勝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法院判樊勝美承擔個人債務,樊勝美不能及時履行付款義務,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一半份額。很可能,王家掏空積蓄買的這套房子也要保不住了。
小情侶婚前一起買房,一起還貸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挺常見。
小情侶有了結婚意向,婚前雙方一起出首付買了房子,婚後在一起還貸款。
這種情況下,署名上沒有爭議,往往都署兩個人的名字。
情到濃時,一起甜甜蜜蜜買婚房是件開心的事,但往往會忽略一個問題——簽訂書面協議。
陳翔說,婚前共同買房,但因為沒有相關協議規定,日後離婚時引發諸多糾紛的情況很常見。
建議:務必簽署協議確認購房款來源比例
陳翔建議,婚前情侶買房,務必簽署協議。
在協議中,應該寫明該房產的基本信息(面積、位置等),確認購房款的來源、各自出資、對房產享有的比例。
書面的協議,載明客觀事實和雙方對權利義務的約定。一旦發生糾紛,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可避免日後的更嚴重的糾紛。
這些原則請記把握
現實中,婚前買房的出資方式、署名方式非常複雜,遠不止上述幾種情況。採訪中,有售樓處工作人員說,有碰到雙方父母、小情侶共同出首付買房的,因為署名問題也有過不少尷尬。最後,購房合同上寫了雙方父母及各自子女共6個人的名字。
那有沒有一些基本原則可以遵循,來保障出資方的利益呢?
1、遵循誰出錢寫誰的名字原則,這能最大程度保障出資方的利益。
2、盡量留下具體的書面協議。
3、不要現金交易,保留轉賬記錄等。
陳翔說,之前的案例中,一方父母出資付的首付,但因為當時是直接拿著50萬現金,沒有相關轉賬記錄和證據,最後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4、感情基礎不牢固,不要以共同名義買房。如果雙方感情基礎不牢固,不要以共同名義買房。買房具有特殊性,牽涉到不動產交易和產權登記。未免將來產生不必要的尷尬和矛盾,要慎重再慎重。


※伊朗俄羅斯向卡達提出援助 卡達:暫時不需要
※倫敦一公寓發生大火 火勢猛烈吞沒建築
※科技部:將通報「107篇中國論文被撤稿」事件調查結果
※國台辦談「中巴建交」:沒有任何「商業利益交換」
※普京:俄羅斯比美國好 因為我們不監視本國公民
TAG:網易新聞 |
※鳳凰男真討厭,買房子不加我名字,離婚還不分房子!
※婚前男人全款買房,婚後應該在房產證上加妻子的名字嗎?
※你是女孩,婚房以後由婆家買,你買的房子就寫弟弟名字吧
※爸媽出錢買房裝修,丈母娘一定要加女朋友名字,這婚還能結嗎?
※和男友準備結婚,但他買的房子不肯加我名字
※男方父母全款買房,且不加我名字,是不是不太看好我們的婚姻?
※爺爺給孫子取名字,媽媽喊兒子回家吃飯,喊完之後立馬改名字,全家人都很懵
※老公,買婚房我媽出了二十萬,房本上卻是你父母的名字,離婚
※婆婆怕我分房產 買房不加我的名字 我欣然答應 婆婆卻突然後悔
※二婚老公,舊房子要留給兒子,新買的房子也要加兒子的名字
※我媽買房,婆婆想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我接了電話後果斷和老公離婚
※我爸媽全款買的房子,我賣了換新房,你沒出錢憑什麼要寫你名字?
※丈母娘要求房本加老婆名字我同意了,婚後不想上班我可不能慣著她
※媽媽給孩子取的名字,到了學校連老師都不敢叫!竟然讓孩子回家改名字!
※男友婚前買房不加女友名字,準新娘這個做法我驚呆了!
※爸爸姓賈,爺爺給孩子起的名字,媽媽在幼兒園說出去都被恥笑
※我家窮遇到一個好丈母娘,全款買房又裝修,可惜房產證沒我名字
※求婚女友多次沒成,當我拿出房本她立馬答應,丈母娘卻要求加名字
※我父母給我買套房,男友卻要在房產上加他的名字,我憤然提出分手
※五胞胎出生,取名字愁壞爸爸媽媽,爺爺只需一會兒就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