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士傑:對他演技的臣服,英雄從不會遲暮,遲暮也仍真英雄
看過《剩者為王》的人,一定都對那段長達5分鐘的長鏡頭獨白印象深刻。
一位老人,眉毛疏淡,滿臉皺紋,他頭髮已花白,牙齒已泛黃,臉上是星星點點的老年斑,眼裡有清晰可見的紅血絲。
他在吐露要強的女兒脆弱的本質,也訴說著自己滿心的不忍和心疼。
他說:「我是她的父親。三十幾年前,是她來了,才讓我成為一個父親。」
所以,從話語到眉梢,你能看到的,都是一個父親必須要讓女兒幸福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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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父愛,他演得平靜而澎湃。或許你還沒來得及明白質樸的話中那份深沉的愛意,你卻已經伸手去拿擦拭眼淚的紙巾。
一個大齡剩女的父親,他對女兒的守護和祝福,被他演活了、演滿了,他就是金士傑,一本當之無愧的演技教科書。
01
隨著他參演的多部影視劇的持續熱播,金士傑火了,以一種非常強勢的姿態。
《綉春刀》里,他是魏忠賢,陰狠毒辣、老奸巨猾,把一個「變態」的反派演繹得絲絲入扣。
他壞得很真實,那陰陽怪氣的語調,飄忽不定的笑聲,和變幻莫測的心思,隔著屏幕,你的內心都會升騰起一股寒慄的恐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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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里,他又變成一個謎,有江湖的狡詐,又有武痴的純真,你鄙夷他,放不下名利,但又尊敬他,想要給後世留下一些實在的東西。
電影看完,你也說不清,他是個好人,還是個壞人。
《唐人街探案》,他穿著素凈的白衣白褲,在舞台上又唱又跳,看似一個風趣活潑、可愛浪漫的小老頭,實則一個笑裡藏刀、殺人如麻的黑幫老大。
近日收視第一的《楚喬傳》,他一出場,想必很多人都指著屏幕驚呼:「又是他!」
而他也沒讓觀眾失望,短短几分鐘的戲份就賺足觀眾眼球,沒人可以忽略他,這個令人聞風喪膽的宇文席的扮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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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部戲,他演的都是配角,風頭和氣場卻都蓋過了主角。
每當有他的鏡頭出現,你就會不自覺地兩眼放光,你會開始全神貫注地觀察他在戲裡的一舉一動,生怕錯過任何妙不可言的細節。
這就是好演員,因為他的表演,你忘了這只是表演,他點燃自己燒熱你。你甚至抱著一種玩味的態度,去探究,去揣摩,去猜想角色里是不是也有一部分現實中的他。
把角色的酸甜苦辣,演成了觀眾的喜怒哀樂,這就是金士傑深入人心的訣竅。他與觀眾之間,沒有隔閡,只有共鳴。
見識過他精湛的演技,我想,一個角色能夠遇到他,是角色本身的榮幸。只有他,總能把一切不起眼詮釋得一向很驚艷。
登峰造極,無人可比,這八字,他當得起。
02
曾有好友問金士傑:「你是導演,是編劇,是演員,你怎麼形容你自己?」
他回答:「我是一個說故事的人。」
所以擅長說故事的金士傑,既能把無名小卒、市井之輩刻畫得入木三分,也能把一代宗師、達官顯貴表現得生動傳神。而這般深厚的功力,就源於他多年的話劇經歷。
金士傑出生於一個物質匱乏的年代。小時候,發獃,就自然而然地成為了他消遣時最大的樂趣。他從與星星的對話開始,把自言自語變成寫日記,寫雜文,寫散文。
金士傑(右一)和家人
15歲時,金士傑為了躲避大學聯考和高考,選擇就讀於屏東農專畜牧獸醫科。
他倔強地認為,讀書是件自由而快樂的事情,不應如此扭曲和畸形。這個學校和專業足以讓他擁有大量的課外時間,可以埋身於書海和影院。
他對書籍總是保持著一種飢餓的狀態。時隔多年,聊起自己雙腳踏進書店的瞬間,他還能精確地描述出當時心中的狂喜。
他說,當他伸手去拿書架上一本又一本的書籍,他的手都高興得在發抖。
那時,他也邂逅了啟蒙他成為一名導演的書籍,就是《黑澤明的電影藝術》。
畢業後,金士傑到了養豬的牧場工作,漸漸地,他厭倦了這樣的工作狀態。毅然辭職的他,猶如「北漂」一族,一窮二白地來到台北,開始自己全新的人生。
他找到了一份出賣苦力的工作——倉庫管理員。這對於內心孤傲,追崇高尚的金士傑而言,恰到好處。
因為他覺得,他的頭腦不應浪費在上班打卡如此世俗而廉價的事情上,他的頭腦只能做一件事,那就是讀書寫字創作。
所以,當其他小工坐在一旁抽煙喝酒打牌,他只默默坐在角落,用十個月的時間專心創作完成了他的第一個劇本。但他寫劇本的目的也很單純,就只因為想寫而不是想要炫耀或發表。
1979年,在看膩了台北那些陳腔濫調、教條主義的舞台劇後,他決定,自己成立一個劇團,那就是蘭陵劇團。
儘管當時一毛錢沒有,儘管他們只有破爛的條件和貧窮的劇場,但一年半後,他們還是完成了第一場演出。
當時的觀眾,只有二三十人,卻都是台北文化界精英。結束後,他們熱淚盈眶,告訴他們,求求你們演下去!
1980年,蘭陵劇團迎來了第一個正式演出的機會,他們走上了正式的舞台。也就是那天晚上,由金士傑編導的《荷珠新配》一炮而紅。
台灣媒體盛譽他們是「台灣小劇場運動的發端」,金士傑也一躍成為台灣現代劇場的領軍人物之一。
可是,就在人們掌聲雷動的同時,他卻躲在後台痛哭,不是因為這一路的艱辛和酸楚終於得到了釋放,而是他實在太過厭惡當下這突如其來的成功。
他說,一夜成名太容易,一切不過虛假易逝的浮華。
直到現在,對於名利、對於金錢、對於地位,這個瘦乾的小老頭,依然沒有任何概念。
即使在各大頒獎禮上斬獲諸多實力獎項,面對記者採訪,他至始至終,不知這有何值得慶祝或激動。
他,把追尋藝術的道路,視作畢生的馬拉松,而這些榮譽,不過是長跑過程中,別人遞來的一杯水,匆忙飲下後,便急著重新出發了。
03
金士傑一直活得很出世。
童年,有一位親戚老者望著他,滿眼擔憂地問:「金士傑哦,你就不怕自己太過與眾不同嗎?」
「我怕與眾不同?不會啊!我怕的是眾與我不同。」
喧囂的城市裡,金士傑把自己活成了一個不戴面具的精神貴族。他畢生只為一件事努力,那就是不讓自己變「俗」。
所以,花甲之年的他,直到近幾年,才開始使用手機取代答錄機來接打電話,也才開始考取了駕照學會了開車。
而這一切,也都是因為一雙龍鳳胎兒女的到來。責任,逼使曾經「不食人間煙火」的他,終於慢慢打開了一點自己入「俗」的窗口。
金士傑,是一個為舞台而生的人,以至於,他活著似乎只要他的精神得到了極大的滿足即可。對於物質,他的需求幾近為零。
最清貧的時候,他曾跟家中餐餐浪費的好友李昂有過這樣的約定:
「我是來幫助你消滅剩飯剩菜的,不是來蹭飯的,所以我不社交,你也不許因為我的到來而加菜,我只吃剩菜,專業的吃,專業的走,我不和你們家人一起吃飯,你們也不許和我說話。」
他不習慣穿新衣服,不戴名牌表,他習慣打包排練場沒吃完的盒飯......
他窮嗎?沒有。相反,他的富有,無人能出其右。
04
誰說演員不分三六九等?
對於演戲,金士傑的態度是:「我沒有過關就是沒有過關,我就沒有饒過自己。」
一個能為了戲裡的困惑翻來覆去,能死命鑽研的人,如何成不了一個好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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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氣球拖上天的滑稽動作,反覆斟酌——肩膀和胸脯哪個先動看著更對。
好的演員離不開好的品味,因為這關乎他舉手投足間的氣質,是庸俗還是高貴。
把彼得·奧圖爾和大衛·里恩視為偶像的金士傑,對於品味的解讀是:
「所謂品味不是別的事,是你對藝術的關心,你對某些書籍的閱讀,某一些跟美有關的事物的接觸。我總是會去追求那些更合乎我心中跟『美』這個字有關的事情,這個東西永遠不要棄權,不要過於隨俗,你要維持你喜歡的那個品味。」
金士傑,一個從舞台劇走出來的演員,他的表演力度早已遊刃有餘,不多一分,不少一毫,一切剛剛好,留給觀眾回味的時間,和思考的空間。
英雄從不會遲暮,遲暮也仍真英雄。金士傑,對他演技的臣服,我們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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