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進項轉出?還在傻傻分不清楚?
過了一個申報期,大家可好?本貓又來啦!什麼?你還不認識本貓?一回生二回熟,附送本貓帥照一張,下次咱們就算認識咯。
想當年,本貓在學習會計基礎的時候,對於視同銷售和進項轉出傻傻分不清楚,這種傻傻的感覺困擾了本貓好多年……隨著工作經驗的積累,身邊老貓們的諄諄教誨,本貓終於明白了其中的奧秘,不敢獨享,今天就與大家進行分享探討。
本篇內容比較長,但,句句乾貨,乃本貓深藏多年之領悟,一般人,我不告訴他……
首先,本貓從法規方面和大家一起理清這兩個概念,先從「視同銷售」說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的界定: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以上8條中,我們發現有兩個大類的概念。發生轉移的商品為:自產、委託加工、外購等;轉移的形式及對象為:集體福利、個人消費、投資、分配、其他單位等。我們先記住這幾個概念,稍後我們一起細細品味。
接著,我們來看一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對於「進項轉出」的認定。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這裡出現的比較多的幾個概念是:非應稅項目、免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非正常損失、購進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等。
法規看完了,下面我們從實際工作出發,用口語化的語言對「視同銷售」及「進項轉出」的理解接著往下探討吧。
很多會計會問,什麼是視同銷售,什麼是進項轉出?本貓的理解是這樣的:
1
什麼是視同銷售
比如,一件商品,含稅價格117元,你可以選擇免費送人,稅務局這時候說了,你只能把100元的商品送人,17元的稅金不允許送,稅金要交給稅務局,這就是視同銷售。無論商品怎麼鬧騰,稅必須繳納。
2
什麼是進項轉出
再比如,外購一批鋼板,準備生產「香蕉7plus」的邊框,鋼板的進項抵扣了;誰知,鋼板在加工過程中被職工個人「偷吃」完了,沒法生產「香蕉7plus」的邊框了,於是乎,已經抵扣的進項就不能被抵扣了,怎麼辦,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加大"應交稅費"科目的貸方數額達到不讓抵扣的效果。
說白了就是,進項為什麼准予抵扣,因為有經營活動的增值,後期必須繳納銷項稅額;如果那些被抵扣的進項稅額,未來無法產生銷項,那麼,之前被抵扣的進項需要吐出來(進項轉出)。
本貓用最通俗的語言解釋了視同銷售和進項轉出,那麼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區分他們這對失散多年的絕代雙驕呢?
本貓總結了以下幾點,大家細細看來:
視同銷售和進項轉出不能共存,兩者只得其一。如何區分他們,一看是否增值,二看對內對外。
1、一看是否增值,增值的屬於視同銷售。
這就回到前面講法規時候,本貓歸結的幾個關鍵字了(什麼?你忘啦,沒關係,趕緊往前翻)。
自產、委託加工的商品屬於增值(增值部分包括車間折舊、工人工資等一切可歸屬於商品價值的成本),不論對內(集體福利、非應稅項目)、對外(投資、分配、捐贈)都屬於視同銷售。
2、如果未增值,看對內對外,對內進項轉出,對外視同銷售。
外購的貨物,屬於未增值(購入價格已確定,不需再生產加工,不存在價值的增值),對內(集體福利,非應稅項目),不得抵扣進項,已抵扣的做進項轉出;對外(投資、分配、捐贈)視同銷售,開票交稅。
本貓總結了以下兩點口訣,供大家參考:
1、自產、委託加工的商品(增值),無論對內(集體福利、非應稅項目)對外(投資、分配、捐贈),均視同銷售;
2、外購的貨物(未增值),對內進項稅轉出,對外視同銷售。
說了這麼多,大家對兩者的概念及基本判定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最後,本貓照例從案例及會計分錄、納稅申報角度就兩者做一個簡單的總結。
視同銷售案例:
沙皮狗公司主營陶瓷加工業務,從購入氧化鋯粉末開始,到生產加工,最後產出「芒果9plus」手機的陶瓷後蓋;兼營鋼材料生產加工。2017年1月發生如下事項:
1、將生產的「芒果9plus」陶瓷後蓋發給公司職工。該批後蓋成本1000元,對外售價10000元;
2、領用自產的一批鋼材用於建造職工食堂。領用鋼材成本100000元,售價150000元;
3、將生產的陶瓷後蓋免費贈送給客戶。該批後蓋成本500元,對外售價5000元;
看完沙皮狗公司的3個經濟業務,我們分別來進行分析處理。
1、自產商品發放給職工個人,屬於個人消費,商品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會計上確認收入;稅法上視同銷售,按公允價(售價)計算銷項稅額=10000×17%=1700元。
借:應付職工薪酬11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
借:主營業務成本1000
貸:庫存商品1000
2、自產的商品用於集體福利(比如:建造車間、廠房、食堂等),商品所有權未發生轉移(仍然留在企業內部),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會計上不確認收入,稅法上按視同銷售處理,根據商品公允價(售價)確認銷項稅額。
借:在建工程125500
貸:庫存商品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500(15萬*17%)
3、自產商品贈送客戶,商品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會計上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認收入,並結轉成本,與稅法規定一致。
借:管理費用等5850
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5000*17%)
借:主營業務成本500
貸:庫存商品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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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轉出案例:
舉例前,先做個鋪墊:增值稅進項轉出所有情形在會計上均不確認收入。
胖頭魚公司主營建材批發,基本經濟模式為,從廠家購進建材,再轉賣給零售商。2017年4月,外購一批建材,價款100萬元,增值稅17萬元已進項抵扣。同年5月,發生如下事項:
1、將其中10萬元建材用於建設職工食堂;
2、因管理不善,丟失一批建材,丟失部分價值20萬元
外購的貨物,不再加工,不存在增值,又是對內,我們可以判斷:屬於進項轉出。進項轉出不確認收入,我們來看會計處理:
4月購入建材:
借:庫存商品1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00
貸:銀行存款等1170000
1、10萬元建材改變原有用途,用於集體福利(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後期沒有銷項可以用來彌補已經抵扣的進項),需要進項轉出的金額為10萬元*17%=1.7萬元。
借:在建工程117000
貸:庫存商品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7000
1、管理不善,屬於非正常損失,損失部分無法通過銷售產生的銷項來彌補已經抵扣的進項,需要進項轉出的金額為20萬元*17%=3.4萬元。
借:其他應收款/營業外支出等234000
貸:庫存商品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34000
增值稅月末結轉分錄略
最後來說一說視同銷售和進項轉出的納稅申報表如何填寫吧!
首先是視同銷售:
以沙皮狗公司為例,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一「未開具發票」列,填寫視同銷售的數據。
接著是進項轉出:
以胖頭魚公司為例,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進項稅額轉出額」部分,根據實際項目填寫本期進項轉出的金額。
本期滿滿的乾貨終於講完啦,相信各位朋友一定對視同銷售與進項轉出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會計工作,不僅僅要依靠於準則,更多的是在工作中對於經濟業務的專業性判斷,找出最最合理的會計處理方式,依託於準則和稅法的強大後盾,我們的工作才能夠更加得心應手。
又到了說再見的時候了,湯姆貓和各位朋友下期再見,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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