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觀察:韓國檢方將第三次申請逮捕崔順實女兒,韓媒喊冤
由於翻譯的不同,崔順實女兒,鄭維羅、鄭宥拉,還有鄭尤拉,是同一個人。
不依不饒的韓國檢方原計劃根據對鄭某的調查,考慮對「崔順實門」重新展開調查,但隨著法院在6月20日再次拒絕簽發鄭宥拉的逮捕令,致使該計劃也將難免受影響。
最新的消息顯示,韓國檢方可能會第三次申請逮捕鄭宥拉。
今天出版的韓國《東亞日報》刊文為鄭宥拉喊冤。改文章題目是《母親鄭宥拉和孩子》。
文章舉例稱,有一名女子,因涉嫌於2014年11月從中國攜帶毒品入境而被拘留起訴。一審中她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後來得知自己已經懷孕,並在監獄裡生下了孩子。在上訴審判時,因為沒有地方可以託付孩子,她還帶著孩子出席法庭審判。在上訴審判中,法庭判處該女子緩期執行有期徒刑4年。法官們如此判決的原因之一,就是聯合國兒童公約規定,凡是涉及孩子的措施,必須最優先考慮什麼樣的措施對孩子最有利。
文章認為,法院前天再次駁回了關於逮捕崔順實女兒鄭宥拉的再次申請。雖然駁回的理由是沒有舉證新添加的隱匿犯罪收益的嫌疑,但似乎也是因為,崔順實已被拘留,鄭宥拉有一個剛剛24個月的幼兒需要照料。再次申請逮捕鄭宥拉,是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長尹錫烈新近上任後備受社會關注的頭等大事。在不拘留的情況下也可以盡情調查,在同一案子中,既然母親已經關押在案,就無需再關押其女兒。尹錫烈打破了這一慣例,而且是再次申請逮捕一名有孩子的母親。
讓深論兄莞爾一笑的是,該文章的中文版中把宋代文人蘇東坡寫成了「蘇東城」,引用了他曾說過:「過乎義,則流而入忍。」當然,這句話,也似乎不太準確,應該是,過乎義,則流而入於忍人。
文章最後說,不管母親做過什麼事情,其孩子作為孩子理應得到保護。所以聯合國兒童公約才會強調,就算母親是犯人,也要首先考慮孩子。檢察機關表示,可能會第三次申請逮捕鄭宥拉。就在前幾天,總統民政首席趙國還是認為前政權是無視人權的政權一樣子,一再強調人權,並呼籲加強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委員會卻對請求再請求逮捕孩子母親一事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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