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怒砸商家店鋪,有無心理之外的法律上的社會意義?
導讀:10歲兒童私自購買遊戲玩具卡後引起其母親不滿,帶至商家理論不得解決於是怒砸店鋪;後經警察調解由母親賠償損失,心理學家認為此案例主要是家長教育失敗;我們作為法律工作者,認為這個母親怒砸店鋪的事件具有法律上的社會意義:承擔未成年人教育義務的有哪些主體?
一、家庭在未成年人教育中不承擔主要義務和責任
我國未成年保護法第四條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第六條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從此法律規定來看,家庭在未成年的教育和保護中所佔的份量不是最主要的也不是最重要的;這樣規定也符合客觀事實:一個人一生的時間除去睡覺外、更多的時間在家庭之外。
應該形成一個共識:社會上所有的成年人到未成年人都應當有教育保護的義務和責任,無論是你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商業經營者或其他任何行業的成年人,當你與未成年人接觸的時候,首先想到是責任和義務而不是利益;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會進步的要求,因為未成年人就好像是一個易碎的雞蛋,為了使這個雞蛋完好而不破損,必須要求與其接觸的周圍每一個點都是柔軟的、而不只是上面或左邊右邊;所以,如果你還是一個社會上的人、如果你也有未成年的子女或親友的子女,希望你承擔起順便的必須的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和義務。
二、母親怒砸商家店鋪的背後不是個人喪失理智
報道稱,被母親怒砸的店鋪商家認為:「一個願買,一個願賣,都是公平交易,孩子不在我家消費,也會另選其他家購買,根本不存在慫不慫恿。其次,自己並不知曉是小孩悄悄拿錢買的,在她印象中,該小孩只有當天上午來消費了94塊錢,並沒有消費200多元。況且售賣出去的賽爾號精靈決鬥卡等玩具都被拆開了,無法進行二次銷售,於是拒絕該女士退錢的要求。
1、這個商家不懂法。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不到10歲的未成年人系無民事能力,他無能力判斷是不是公平交易、無民事能力人的交易是無效的;我國未成年保護法第三十四條至三十七條規定了生產銷售涉及未成年人用品的要求,有禁止性、限制性、規範性的不同情況,相應的經營者應當遵守,否則當未成年人的購買結果造成較大的事故時、商家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這個商家不懂行情。重慶2017年的主城區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500元或每小時15元、低保生活標準為每月460元;當一個孩子無成年人陪同個人一次性娛樂消費94元時,作為一個正常的經營者應當詢問其緣由進行必要輔導,而不是只考慮交易是否平等或者不到此消費就到其它店消費,其實這麼做既是為自己也是法律的要求。
3、可以適當退還。報道中稱玩具已經拆開不能二次銷售,說明只是包裝損壞若再次包裝是可以銷售的,若當時商家同意做一定退還價格的協商或者有些許對家長同情的態度就不至於發生「母親怒砸商家店鋪」;其實這種曝光的事件對商家的信譽也是褒是損是顯而見的,涉事商家應當盡量避免此類曝光。
三、是偷是拿的心理暗示非家長能夠完成
試想,若本事件家長不說是孩子偷的、而是說給孩子用在其它地方後來卻發現購買了玩具,到商家理論不成後仍然發生「怒砸商家店鋪」,那麼孩子的周圍就不會說是這孩子偷錢的?!
其實,兒童心理教育、正常心理的形成是一個複雜的課題,並非一個家庭能夠完成;世界發達國家仍然不斷地進行著對心理研究和探索、何況我國的現狀!正因為未成年人教育的複雜環境因素,我國的未成年保護法才那樣規定了眾多的相關主體責任;其實,學校在教育主體責任中應盡量多一些分數以外的心理成長性教育內容,法律規定的其它每個主體都盡到責任才能使這類事件少發生或不發生。
就本事件而言,最後的解決結果還是比較切實可行的,避免了雙方對簿公堂式的訴訟;商家在今後的經營中應該注意與未成年的交易的特殊性,家長發現類似情況盡量少衝動否則表現就像個孩子,社會的教育主體機構應當多生產出一些適合未成年人產品和服務,若如此,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實現也就不遠了!
(陽聯明律師供法邦網-法邦時評專稿,轉載請註明作者和出處。)


TAG:法邦資訊 |
※世界上最愛笑的城市:法律禁止人們愁眉苦臉,不開心要被罰笑
※他為朋友「兩肋插刀」,自己卻面臨牢獄之災,「講義氣」也要堅守法律底線
※《小偷家族》:綱常和法律是冰冷的,但人心不是
※恣意惡搞傳統和信仰,小心掉進了法律的枷鎖中
※面對糾紛陳凱歌拒不道歉,法律自然找上家門,網友:真虛偽
※女兒不分娘家的家產,就可以不贍養老人,親情和法律真的一致嗎?
※在這個國家為什麼沒有流浪狗的存在?網友:因為人心和法律
※高雲翔工作室聲明尊重事實和法律!董璇:抱歉讓大家擔心了,我相信他
※被世界拋棄的民族:不願服從任何國家和法律,終身不離開沙漠
※最自由的民族:不承認國家與法律,一輩子離不開沙漠!
※喪心病狂!繞過法律把人當試驗品,電影都不敢拍的事情居然是真的
※世界上最不注重隱私的國家,房子不建牆壁,以「奇葩」法律而聞名
※國外有哪些意想不到的奇葩法律?
※黑心犬舍為賺錢惡事做盡,專賣星期狗,還會鑽法律空子
※婆婆幫忙帶孫是義務?網友質疑,哪條法律有此規定
※法律的規則與社會的潛規則相遇,法律人能做到問心無愧便值得尊敬!
※關曉彤被追究「法律責任」?事出有因卻無人理解,網友:他等得起
※馬未都:文物鑒定,法律能解決的是外相,不能解決人的內心
※立法了!今後,不輔導孩子作業的家長,或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光戀愛不結婚都是耍流氓?別笑,印度法律真的會判男方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