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爺要分房給女兒,兒子不幹,閨女到底該不該爭房子?
金牌律師——叔凡說
徐大爺和老伴兒住的房子拆遷,兩人把房子過戶給了閨女,兒子這下不樂意了,要求分該套房的四分之一,還稱有幾個閨女回來爭房子的?你怎麼看?
淄博的徐大叔名下有兩套房子,徐大叔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之前兒子結婚時,大叔一套50多平的房子給了兒子。因為老兩口住的這套房子要拆遷,倆人合計著把房子給閨女,畢竟養兒養女都一樣。可是這一想法得到了兒子的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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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叔兩口子是二婚,結婚三十多年了,雖然兒子閨女不是一個媽,但都是徐大叔的親生骨肉。所以,在徐大叔的房子要拆遷的一個多月之前,一家人就商量過房子的分配問題。家庭會議開了不少,協商結果卻不統一。沒辦法了,作為房子的所有人,徐大叔直接拍了板:直接把房子過戶給閨女!可偏偏過戶的時候,大叔的兒子沒在家。老爹來了個先斬後奏,當兒子的哪能樂意。徐大叔的兒媳婦說:當初分家時,徐大叔家有四口人,現在分房子,他們有權利分其中的四分之一。
雖然徐大叔不同意兒媳婦的提議,不過徐大叔也說了,自己給兒子的房子小,兒子吃虧了,所以自己願意給兒子15萬,算是補給兒子的差價。可兒媳婦依然不同意,人家說了,不是15萬的問題,房子將來是15萬、20萬的事嗎?能用錢解決最好,解決不了,給房產就行了。兒子乾脆說,給15萬不行,你得給我18萬!
可徐大叔這麼大年紀了,哪能給得了這麼多錢,所以至今沒有個結果。這件事讓徐大叔犯難,也成為網路熱議的焦點。
現在我就來從法律角度說說這件事兒。
首先看所有權,也就是說,這個房子是誰的?很顯然,這是老人的房子,房產證登記明確是徐大叔的產權(當然,如果沒有其他情況,屬於徐大叔和老伴兒共有)。其次,這個房子有沒有其他的共有權人?也很簡單,看房產證「他項權人」一欄有沒有別人的名字。兒子既然口口聲聲說自己有四分之一的份額,好,房產證有沒有您的名字,如果沒有,抱歉,法律不承認您的所謂四分之一的共有權。最後,徐大叔和老伴兒有沒有權利把房子直接更名給閨女?毫無疑問,自己的財產自己處分,別說給閨女,老人只要自願,就算給了筆者我,捐獻了希望工程,一點問題沒有!
兒子有兩點想不開,一是老人給了閨女房子,那麼你得給我18萬的補償,否則不公平;二是認為閨女沒有繼承權,不能回來爭房子。
必須給這位兒子普普法。
您和您父母不是做生意,更不是針鋒相對的談判。既然您沒有這套房子的所有權,那麼「公平」二字根本無從說起。一定要矯情所謂「公平」的話,父母把您拉扯這大,您又「公平」的支付給父母多少金錢對價了呢?如果沒有,您這算不算「單方違約」呢?算不算破壞「合同公平」原則了呢?至於閨女能不能爭房子,您說了不算,自己去翻翻《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條文好了。
給這位兒子的建議:心平氣和、稍安勿躁、遵守法律、履行義務。這尤其是最後一項,就是說,不但這套房子您沒戲,該對二老盡孝的義務,一點不能少,否則,法庭見。
我是河北經濟《今日法治》嘉賓律師李叔凡
李叔凡
河北朗域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
《今日法治》欄目嘉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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