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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勸退」不能遊走在法律邊緣

「小三勸退」不能遊走在法律邊緣

近日,一則「原配女子網聊2個月勸退第三者」的消息引起了網友的關注,不少人直呼「可以出攻略了」。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到,社會上悄然出現了「家庭捍衛」的服務,由演員扮演閨蜜和追求者接近第三者,旁敲側擊地進行勸退。對此,法律和心理專家提醒,這種服務沒有法律依據,甚至違反公序良俗,遊走在法律邊緣,購買服務可能被騙。(7月11日《北京晨報》)

電影《分手大師》中,演員鄧超飾演一名專業的「分手大師」,專門為情侶戀人辦理分手等業務。和電影不同的是,基於當下的社會婚姻現狀,社會上出現了「家庭捍衛」「第三者勸退」這種服務,致力於勸退小三、挽救婚姻。

對此,輿論一片嘩然,各路人馬紛紛發表高論。有人認為「家庭捍衛」服務違反公序良俗,其行為本身帶有欺詐性,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這種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服務並不可取;有人認為「家庭捍衛」服務採取非常手段調解處於失衡狀態中的婚姻,減少一對離婚的夫妻,挽救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庭,是件功德無量的好事;也有人認為「家庭捍衛」服務與市場需求有關,應該立個行業標準……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其實,問題並沒有那麼複雜,總結起來無非只有兩點,第一,在婚姻自由的當下,婚姻問題是一個私人話題,婚姻的維繫靠的是雙方的感情,解決婚姻問題的主體應當只有合法婚姻中的夫妻雙方,任何第三種力量的介入都值得商榷。第二,法治社會,無論是誰,都應該遵守法律、遵守規則。

目的的正義必須通過程序的正義來實現。媒體調查顯示,「家庭捍衛」服務從業者不僅沒有相關從業資質,而且連職業名稱都是約定成俗。沒有資質,「家庭捍衛」服務就不具備合法性,也必然缺乏監管,很容易跑偏。為了招攬業務,或遊走於法律的邊緣,或乾脆做出違反法律和違背公序良俗的事情來。正如北京工業大學人文學院社會學系教授李君甫所言,「第三者勸退」的做法是用非法的手段達到似乎正當的目的。

「家庭捍衛」服務不是挽回婚姻的正確方式。表面上看,「家庭捍衛」服務確實對於正常的婚姻維繫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可以說這樣的服務壞處遠遠大於好處,還會危害社會的和諧和穩定。信任是婚姻的基礎,理解是婚姻的調和劑,包容是婚姻的潤滑劑,忠誠是婚姻的底線,婚姻的維繫靠的是雙方相互信任、理解、忠誠和包容。花錢能趕走小三,未必能趕走婚姻中的陰影。

因此,監管部門應該對「家庭捍衛」服務引起足夠的重視。類似這種沒有法律依據,甚至違反公序良俗的服務,該處罰的處罰,改取締的取締,不能任其遊走於法律和道德的灰色地帶。(本網評論員:丁恆情)

別讓「臨時指揮部」成瞎指揮

6月28日,在雲南省高院發布的2016年度「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審查報告」中,行政機關執法工作值得重視和改進的問題里,「隨意組建臨時機構超越職權作出行政行為」被列為第一條。(7月11日 中國新聞網)

在很多地方的政府機關里一定都存在著各種各樣、「包羅萬象」的指揮部、領導小組、執法分支機構等,這些機構常常以臨時組建機構的名義代替政府或是幾個部門做出具體行政行為,而這些機構的存在往往伴隨著法定職權來源不明、權責不明確以及其存在不穩定等問題,而這些問題的存在往往就會帶來超越職權行事等更加嚴重的後果。

「臨時指揮部」從何而來?目前各地存在的各種「臨時指揮部」大多是為了某一項新的具體工作而設立,一方面為的是表現對此項工作的重視,從相關部門抽調業務骨幹集中精力干好這個工作,另一方面就是為了避免因涉及多部門職能協調,耽誤工作進程,想的是涉及的部門在這都有人,「有人好辦事」。

可是,結果卻往往事與願違,「臨時指揮部」的設立總是開始「雷聲大」,後來就「雨點小」了,轟轟烈烈的喊口號,工作推進卻依然遇到阻礙。雖然各個部門的人都參與到了「臨時指揮部」里來,可是人事關係沒變,難免有些「本位主義」,再加上,「臨時指揮部」的設立,真的就只是「臨時」的,對機構的職能職責、職權範圍大多沒有準確的劃分和界定。

於是,這些臨時「拼湊」的機構,輕則是摸著石頭過河,重則就隨性處理事務,久而久之,在沒有規範要求的行事下,就出現了很多超越職權處理事務的情況,而這些行為往往都會留下後遺症。由於這些「臨時指揮部」不穩定,可能要不了一段時間就不存在了,利益相對方便找不到可以負責的人。

「臨時指揮部」的設立目的,就是為了起到指揮作用,指揮就是要起到統籌協調的作用。可是,粗放地設立「臨時指揮部」,而不對其本身的意義和職權範圍作出清晰、明確的界定,那就是「瞎指揮」,讓事情反而變得一團糟。

所以,筆者認為,與其讓「臨時指揮部」來無影,去無蹤,不如把設立它的時間用來研究、建立協同工作的機制。有了制度做基礎,長效機製得到各個職能部門的認同和遵守,那麼無論遇到什麼樣的工作,也可以迅速地做出聯合反應,而不再需要設立什麼「臨時指揮部」了。(唐蕾)

「無主墳」遷移背後是作風漂浮作祟

海南省紅嶺灌區工程系國家172項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項目之一。然而,當紅嶺灌區工程修到定安縣嶺口鎮境內時,數十座無主墳墓成了「攔路虎」,鎮政府受託以2000元/座的遷移費將這些墳墓遷走。然而,嶺口鎮儒沐塘村委會鴨坡村有村民向南國都市報舉報稱:許多無主墓是假的,裡面根本沒有棺材和遺骸。(7月11日 南國都市報)

俗話說,死者為大,入土為安。可是總有一些人想方設法發起了「死人財」,在巨大的經濟利益面前不惜虛構墳墓,以此騙取遷墳補償款。然而,再精密的運作終歸會有破綻之處,被生於茲長於茲的老百姓識破並舉報到紀委、報社,發現裡面漏洞重重、險象重生。「無主墳」遷移成為了一面鏡子,在這面鏡子面前可以照出作風狀況,在關鍵環節、重要節點上鎮政府的監督空位、缺位,讓人很難滿意。

首先,在「無主墳」的認定上,沒有充分聽取民意、徵求意見。對於工程項目建設,開工前肯定是有規劃、有圖紙的,對於突然「冒出來」的8座「無主墳」,施工方是心理有數的,但擔心擅自破壞村民墳墓會引發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向嶺口鎮政府求助,並且願意拿出2000元—5000元/座的遷墳補償,無非是花錢買平安,息事寧人。鎮政府接過「接力棒」跑後半程,只是拍了照片就予認定,未免太草草了事了。村民看不慣有人發「死人財」,舉報也是情理之中。

其次,在「無主墳」的遷移上,鎮、村幹部都沒到現場監督。工程隊付的補償款同樣是真金白銀,雖說不是政府出的,但好歹受人之託、忠人之事,起碼要到現場看一下,是否真的葬有棺材。縱容他們騙取補償款,同樣是違紀行為,這裡面隱藏著巨大的廉政風險點。僅靠遷墳前的幾張照片就證明它們不是假墳墓,未免也太草草了事了。假使是真墓,裡面有棺材,僅交由工人處理,連一個本村見證人都沒有,別人親人找回來,連先人的棺木都尋不著去向,也太不負責任了。

再次,在「無主墳」補償的撥付上,也太隨意了。正因為是「無主」墳,就自證找不到人認領,鎮政府就將2000元/座的遷墳費交給了遷墳的工人,總給人一種「擺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穩定」的錯覺,既沒有預留時間給人認領,也沒有對外發布公告「廣而告之」,程序上太不到位。更何況遷墳費給工人很容易滋生「監守自盜」的行為,畢竟項目建設的沿線還有很多這種情況,如果工人們聯合起來,是會形成一條產業鏈的。

「無主墳」遷移,「墳」雖無主,但作為轄區的政府理應承擔更大的責任擔當,履行必要的程序,行使有力的監督,方能防止補償款成為「唐僧肉」,誰都想啃一口。(本網評論員:史揚帆)

(媒體公眾號:mediachinacn)

編輯:杜新華 監製:張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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