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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 究竟指什麼?》

第五十九問:「福音」究竟指什麼?

(紀念宗教改革500周年第一篇專文)

文/孫宏廣

——解答:

對於基督徒乃至整體基督教而言,「福音」一詞都再耳熟能詳不過了。可以說它是基督教最核心性的真理。聖經是被這一辭彙串聯起來的,連教會歷史都是在對這一個辭彙的爭議中發展開來的。「福音派(evangelicals)」是因「福音」一詞而得名。因為「福音派」這個名稱包含了「福音(evangel)」一詞(「evangel」一詞是另一形容「福音」的辭彙「gospel」的希臘文「euangelion」的英文音譯)。改革宗作為「廣義福音派中」的一部分,特彆強調「福音」的意義與優先性。因此,無論從哪個向度而言,「福音」都實乃重中之重,要中之要的大事。

儘管「福音」一詞被如此這般關注,不過而今此詞卻被注入了太多其本不應該有的意義在其中,這導致「假福音」盛行於教會之內。「福音」已然被另一些辭彙所替代。有的是「健康」,有的是「發財」,有的是「快樂」,有的是「幸福」;與之相反的則是「律法的另一種表現形式」,那就是「被摻水的福音」。基督徒必須得清楚,「福音」是甄別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試金石。因此,對於「福音」意義的模糊與混淆將決定著真理的純粹與否,亦干係著人類信仰的真偽,更決定著個人永恆的前途(【林前15:1】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連《啟示錄》十四章第六節都說「永遠的福音」,足見福音的永恆性。

我們知道,主耶穌道成肉身的首要工作就是為人類社會帶來這唯一的「福音」(【路4:18】「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福音」的歷史極其悠久(【羅1:2】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且其並非是人所能發明的(【加2:2-7】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里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反倒看見了主托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福音」源於上帝的啟示,沒有啟示就沒有「福音」可言。並且,「福音」蘊含著創世以來世界上最大的奧秘(【弗3:3】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弗3:5-6】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里,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9】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里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弗5:32】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提前3:16】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里。)。世界實在沒有任何事物能與「福音」相比,任何事物在「福音」之下都黯然失色。

在此,我必須指明:撼動「福音」的根基,也就撼動了教會的根基;維護「福音」的正意,也就維護了教會的真理。歐洲的中古世紀,其黑暗主要在於「福音」被蒙蔽;而宗教改革之後,其光明主要則在於「福音」的再現。「福音」在哪裡被傳講,在那裡就有真正意義上的復興,而「福音」在哪裡被扭曲,在那裡也必然滋生出一系列的罪惡。真教會的第一個,也是根基性的標記就是「真道的傳講」,而傳講真道,首在辯明「福音」。可以說,一切異端都與曲解「福音」有關,而一切正傳都與重塑「福音」有關。

「改革宗與阿米念派(或衛斯理宗)信仰之間的分歧主要在於對『福音』的理解上。前者認為『福音就是上帝通過他兒子的死和復活主動地拯救人這一好消息』;而後者則認為『福音就是上帝通過他兒子的死和復活為人提供了獲得拯救的可能性。』雙方都認為悔改和信心是必要的;雙方也都堅持悔改是人的悔改,信心是人的信心。但改革宗信徒會加上一點:悔改和信心是上帝揀選的恩典透過聖靈在信徒內心的工作帶來的;而衛斯理宗信徒則會加上:儘管對於個人的悔改和相信而言,先在的恩典是必須的,但是所有人都享有先在恩典,所以相信者和不信者之間的最終區別不在於上帝而只在於每個個人。這兩種關於何為福音的表達方式之間的區別並不是什麼細微差別,表面上微小的措辭差別在實踐中具有實質性的分歧。兩者都認為另一方以某種方式歪曲了「福音」;沒有一方一貫性地堅稱另一方脫離了「福音」(卡森語)。

改革宗與阿民念派,甚至與一般基要派之間對於「福音」一詞的解讀是不可調和的。因為,非改革宗的「福音」就不是聖經中那種純全的「福音」,而非改革宗所宣講的「福音」,只要不改變其本質,再發展下去就會成為世界的「禍因」!有鑒於此,使徒保羅才針對那些意圖更改「福音」之人以痛斥,在此,保羅毫不留情(【林後11:4】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或者另得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得過的;你們容讓他也就罷了。【加1:6-9】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不僅如此,而今,針對「福音」一詞,還形成了一套整全的「福音神學」。所謂的「福音神學」是一種方法論,就是用「福音」來把握每一個神學命題、準備每一篇講道、處理每一件教會事務、家庭事務。「福音神學」不是單獨的神學體系,而是涵蓋在每個命題的教導和解決上的方法論。將每個命題當做好消息、而非當做壞消息;將每個命題與上帝的愛、耶穌的福音聯繫起來;將每個命題用正面的、積極的、肯定的、勸勉的方式對待等等,都體現了「福音神學」方法論的特色(曼德語)。

儘管「福音神學」已深入各教會之間,但我們卻必須抵擋此危機,那就是,在「福音神學」系統下,為了降低上帝的威嚴感,漸漸蠶食了上帝的聖潔與公義的屬性,比如,其對加爾文主義救恩神學五大要義(TULIP)並非全盤接受,只接受前二條,而對後三條則有所保留。其贊成:1.人性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2.上帝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卻反對:3.基督有限的代贖(Limited atonement);4.聖靈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5.聖徒永蒙保守(Perseverence of the saints)。加爾文救恩神學五大要義結構完美,環環相扣,缺一不可,具有邏輯上的嚴密性和強大的說服力。但「福音神學」思想卻認為不必遵循理性邏輯的嚴謹性,最重要的是要解決神與人的關係問題。「福音神學」認為教會最重要的問題是把上帝的愛、恩典、好消息帶給人的問題,如果有神的愛,而一些其他問題沒有答案,也是完全可以的。而改革宗神學的預定論邏輯一貫、答案清晰、絕不含糊。這種斬釘截鐵的論定在「福音神學」看來也許失去的是信徒對神愛的陶醉,因為一個判定一部分人註定下地獄的上帝、一個強硬自主、自行其是而毫不關注人的上帝似乎毫並不在乎人、太沒有人情味了。所以,「福音神學」方法論,為著神的愛的緣故、為著神給人的好消息的緣故,在揀選問題上有所保留(曼德語)。很顯然「福音神學」是一套優缺點皆明顯的思想,優點僅僅是未曾忘記「福音」的真缺性,缺點是會走向反律主義。可以說以約瑟普林斯為代表的「恩典福音」派就是這一神學發展到極端的表現,凡正傳教會必須聯合抵制!由於對「福音」的解讀產生了各種形式的基督教派別,因此,作為福音派的基督徒則必須明白「福音」究竟意為著什麼。下面我們集中在幾點上探討:

一、「福音」絕非「律法」。

在全部真道的教導中,必須重視「福音」與「律法」的平衡,要特別通過「律法」來凸顯「福音」的寶貴,也要通過「福音」來凸顯「律法」的威嚴。在本質上,「福音」絕非「律法」。「福音」就是福音,與「律法」的界限是明顯的。只有在這一點堅持,才能說明基督上十字架的絕對必要性(【加2:21】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6:1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3:2】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但這並非說「律法」可以被廢棄,這乃是說與基督徒得救有關的一切律法,基督都已經代我們遵守(【加4:4】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西2:14】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因此才將基督徒帶入「福音」的恩典當中(【羅6: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5:2】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在一個人得救的事上,二者傳講的次序當是「先律法後福音」,而在基督徒成聖一事上,二者傳講的次序卻當為「先福音後律法」。混淆「福音」與「律法」所帶來的危害是空前的。我再次強調,儘管「福音」與「律法」都充斥在全本聖經中,二者相互作用,相輔相成,但「福音」絕非「律法」。「律法」的精深體現在「行為之約」與十誡正文上,而「福音」的精神則體現在「恩典之約」與十誡序言上。混淆了此二者,就會有害於恩典的寶貴,也會侵奪上帝的榮耀。而今,有些教牧人員講來講去總混淆二者的區別,把「福音」當成另一種意義上的「律法」,這都是不明白二者之區別所致。這樣下去,不是縱容信徒犯罪,就是剝奪信徒福益!關於這一點,連《威斯敏斯德信條》的區分也略顯不足,因為其過分劃分了「律法時代」和「福音時代」(《威斯敏斯德信條》第七章:五.此約在律法時代和福音時代的施行各有不同……),容易造成大眾的誤解。而事實上,無論是舊約亦或是新約,「律法」與「福音」向來都是成雙軌並行之趨勢的。舊約與新約都並非兩個截然不同的時代,確是兩個遞進發展的世代!

二、「福音」是好消息。

按照中文合和本的翻譯,在全本聖經中,第一次出現「福音」一詞是《以賽亞書》六十一章第一節(The Spirit of the Sovereign Lord is on me, because the Lord has anointed me to preach good news to the poor. He has sent me to bind up the brokenhearted, to proclaim freedom for the captives and release from darkness for the prisoners。)。在那裡,「福音」被稱為「好消息(Good news)」。

卡森博士(D. A. Carson)在研究後指出:「euangelion」(「福音」一詞的希臘原文)習慣上指給帶來好消息——關於軍事勝利或擺脫危險的好消息——的信使的賞賜。它轉而指好消息本身。現代對「福音」討論通常援引來自小亞細亞普里埃內(Priene)的公元前9年的登基碑文。在這個碑文中,皇帝奧古斯都的生日被尊為「世界之喜樂消息(euangelia)的開始」。 另外,這個名詞在七十士譯本中有一次的意思是「賞賜」(撒下4:10),有五次指軍事上的「好消息」(撒下18:20,22,25,27;王下7:9)。另一方面,其同源動詞「euangelizomai(宣布或宣告好消息」,有時它和「kerysso(傳講、宣告)」互換使用出現得更頻繁。但是很明顯,正是新約不斷地賦予「euangelion」一詞以「好消息」的意思;同樣,也正是新約確立了這好消息的內容。是的,福音絕對是「好消息」,且它是人類唯一最大的好消息。「福音」一詞之名詞「euangelion」及其動詞「euangelizomai」在新約中的分布極不均勻。馬可使用了名詞8次,沒有使用動詞;在《馬可福音》1:14里,使用了「上帝的福音」。馬太只用了一次動詞(太11:5),並在「福音」前加上了「天國的」(4:23,9:35);而關於《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二書,只在《使徒行傳》15:7和20:24使用了名詞,但卻使用動詞25次。約翰的福音書及其書信里兩者都沒有使用。保羅是使用福音語彙最多的新約作者:在13卷正典書信中,其名詞形式出現60次,動詞21次。另外,我們還需知道,使用了「福音」辭彙的福音書作者常常運用其同義詞:比如,「道」(word)或「上帝的道」與「十字架的道理」。這樣,《哥林多前書》1:18中的「十字架的道理」(新國際版,「十字架的信息」)根據上下文來看明確就是指「福音」(參林前1:17)而言。 改教家約翰.加爾文曾這樣論述福音: 「沒有福音,一切皆無用虛空;沒有福音,我們就不是基督徒;沒有福音,在神面前所有財富就是貧窮,一切智慧皆為愚拙;力量變為軟弱,人一切的公義都落在神的定罪之下。 但因著認識福音,我們成為神的兒女,耶穌基督的兄弟,與聖徒同城的人,天國的公民,與耶穌基督同作神的後嗣,靠著祂窮人變為富足,軟弱之人成為剛強,愚人變得有智慧,罪人得稱為義,孤單的人得安慰,懷疑的人得確據,為奴的人得自由。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由此可見,我們能想到或渴望的每一件美善之事,都只能唯獨在這同一位耶穌基督里找到。因為祂被出賣,為要把我們贖回;被擄,為要把我們解救;被定罪,為要開脫我們的罪責;祂為我們成了咒詛,好使我們得福,為我們作了贖罪祭,好使我們成為義;被損傷,好使我們可以變為美好;祂死了,為使我們得生命;因此藉著祂狂怒變為溫柔,忿怒得以平息,黑暗變為光明,懼怕得到安定,卑賤之事被藐視,債務被取消,勞苦變得輕省,哀傷變為歡樂,不幸變為有幸,難處變得容易,無序變為有序,分隔變為聯合,羞辱變得高貴,叛逆得以制伏,威嚇被嚇退,伏擊遭揭露,攻擊遭進攻,強力被強力擊退,戰鬥遭受擊打,爭戰遭遇爭戰,報復遭復仇,折磨受折磨,定罪被定罪,陰間沉沒落入陰間,地獄被刺穿,死亡死掉,必死的變為不死的。 總之,恩典吞沒了一切憂愁,良善吞沒了一切不幸。因為一切被魔鬼用來與我們相爭的事,以及那刺透我們的毒鉤,都為我們被變成了能使我們得益的操練。我們若能與使徒一道誇口說,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這是因為靠著應許給選民的基督的靈,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們,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靠著同一位靈,我們與那些在天上的人同坐,所以對我們來說,世界不再有了,儘管我們還活在當中;但我們在凡事上,不管是國家、住處、光景、衣食和一切諸如此類的事上都知足。我們在苦難中得安慰,在憂愁中滿有喜樂,在辱罵中誇口,在貧窮中得豐富,在我們赤身露體時得溫暖,在諸般惡事中忍耐,在死中活。簡而言之,這是我們在整本聖經中應當尋求的:真正認識耶穌基督,以及包括在祂裡面,藉著祂由父神賜給我們的無限豐富(——節選自1534年加爾文為皮埃爾?奧列維坦翻譯的法文新約聖經所作的前言)」可見,「福音」的確是好消息,且是人類最好的消息,它遠勝「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久旱逢甘霖,他鄉遇故知」等人生快事,也超過一切「兒孫繞膝,富貴長壽」的一般訴求!正因為有「福音」,因此世界結局並非消極的;也是因為有「福音」,人類才有終極關切與意義。信徒只有在「福音」內才能獲得十足的安息,「福音」包含著一切與恩典相關的主題。「福音」就意味著上帝的接納、饒恕、纏裹、管教與引導。巴刻博士(Packer)說:「福音確實給我們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但它解決問題……是從人類最深層次的問題著手,就是人和他的創造主之間的問題;除非我們明確表明前面這些問題的答案取決於後面問題的解決,否則我們就是錯誤地傳遞信息,成為上帝的假見證。」

三、「福音」關乎基督。

在《路加福音》二章第十到十一節:「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 」 可見,「福音」的核心性信息是關乎基督的。《哥林多前書》也如此宣稱:「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1-4)。」

所以,「福音」不是別的,乃是關乎耶穌基督(神的兒子)的事(【路24:25-27】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羅1:1-4】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可以說道成肉身就是「福音」的實現,因此。在哪裡有人傳講「福音」,就必須傳講耶穌基督,而一切拋棄基督的「福音」都不過是「社會福音」而已!「社會福音」只能娛樂山羊,絕不能牧養綿羊。

而今,「社會福音」成泛濫的趨勢,許多人的「福音」根本上與基督無關。試問,與基督無關的「福音」究竟是什麼呢?當拋棄基督,所傳講的任何好消息都顯得異常蒼白無力!我們知道,彼得在《使徒行傳》中的前兩次佈道都是以基督為核心(【徒2:22-24】「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跡,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3:13-15】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我們列祖的神,已經榮耀了他的僕人耶穌,你們卻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釋放他,你們竟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了他。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里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而司提反殉道前的最後一篇講道也是以基督為核心(【徒7:52-53】哪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他們也把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竟不遵守。)。「福音」絕不能離開耶穌基督。當然,還要當心的是,在「福音」的傳講過程中更不能拆分基督作為「主」與「救主」的雙重角色,不接受基督為「主」的,也一定不是被基督所拯救的,這再明顯不過,因此,必須平衡傳講此二者。不然,一定有失偏頗。

在《基督徒的自由》一書中,改教家馬丁路德曾這樣論述——你問:「上帝的這道是什麼?祂的道既有這麼多話,又如何應用呢?」我回答說,使徒在《羅馬書》一章就說明了。這道就是上帝的福音,論到祂兒子,成為肉身,受苦,從死里復活,藉著使人成聖的聖靈受榮耀。因為傳基督,就是養活靈魂,使牠成為義,叫牠自由,拯救牠,只要牠相信所傳的。因為只有信才是得救而有效的上帝之道的用法,如同《羅馬書》第十章所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祂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又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相信祂的都得著義」……對於路德而言,「福音」正是基督救贖的本身,他的出生、成長、行道、受死、埋葬、復活與再來都是有關於「福音」的故事。

系統神學家艾利克森(Erickson)寫道:「總而言之,保羅認為「福音」以基督耶穌以及上帝通過他所行的作為為中心。福音的核心要點是耶穌基督作為上帝兒子的身份,他真實的人性,他為我們的罪而死,他的埋葬和復活,隨後的顯現,以及將來再臨審判……通過信心,人在因著耶穌基督死和復活成就的恩典作為中被神稱義。……(這不)僅僅是重述神學真理以及歷史事件。相反,它將這些真理和每一個相信者的處境關聯起來。

四、「福音」關乎「聖約」。

向來「福音」就與「聖約」息息相關。聖經敘事正是「聖約」敘事,因此也是「福音」敘事。全本聖經都是圍繞著「恩典之約」展開的。在這個約中,福音正是應許的本身。福音從《創世紀》第三章「女人的後裔(【創3: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這一宣告開始,在神子道成肉身後得以實現,直到末日將被徹底成全。「福音」甚至可以被「恩約」一詞所替代,因為「恩約」正是「福音」的載體。

古時,上帝特別應許亞伯拉罕,告知他「萬民必因你得福」(【創12: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而後,上帝則更具體的談及萬民之所以能夠得福的原因乃是那位亞伯拉罕的後裔,這個預告單在《創世紀》中就出現三次(【創22:18】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6:4】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28:14】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基督是聖約的中心,他僑聯了兩大聖約,而這兩大聖約的原則都體現在救贖之約中。在永恆性的救贖之約中,基督以行為之約的立約對象身份與聖父上帝立約,承諾在聖父預定的時間道成肉身,再以末後亞當(第二個人)的身份全守律法,並在肉體中為選民作成罪案(代死),從而使得一切選民被帶入恩典之約的應許之下。因此,在聖約的框架下「福音」被啟動了。關於這個「福音」,始祖犯罪之後就一直在等,直到基督到來約1: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可1:1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在基督上十字架之前,這與「福音」息息相關的約被再次更新林前11:25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基督並非重立了一個約,其不過是更新了恩典之約。

五、「福音」關乎國度。

傳統上我們稱新約的前四卷書為「四福音」,是的,那著實是「福音」。但那四本書,尤其是前三本書則也關係國度。國度正是「福音」的終極成效。基督來,就是要通過傳「福音」建立起祂的國度。這是整個人類歷史的必然走勢但2:44 -45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 你既看見非人手鑿出來的一塊石頭從山而出,打碎金、銀、銅、鐵、泥,那就是至大的神把後來必有的事給王指明。這夢準是這樣,這講解也是確實的。」)。正如沃恩羅波茨在《上帝的藍圖》一書所言,整個人類歷史乃是上帝建立其國度的直線歷史,因此是從「典型的國度」,經「失落的國度」、「應許的國度」、「局部的國度」、「預言的國度」、「同在的國度」、「宣揚的國度」,走向最終那「完美的國度」的!上帝的這一項工作,沒有任何人、事、物能夠攔阻。「福音」實在與此國度息息相關。國度是「福音」的終極目標。

卡森博士特彆強調:在《馬可福音》1:15簡要指明了「福音「的內容:「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同樣也得出了結論:「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因此,「福音」首先並不是對人悔改和相信的呼籲,而是那為悔改和相信提供基礎的喜樂消息。這好消息就是那盼望已久的國度,就是上帝的國度,即將來臨。這樣區分的表述會引發我們更廣泛地思考新約中上帝國度的性質。儘管「國度」可以指上帝無限的主權,或者某一特定國王的王國,但在新約中這詞通常是指上帝主權的侵入性的一面,在這主權之下有永生。不管喜不喜歡,每個人都是在第一個意義的國度之下,也就是在上帝的主權之下;而只有那些脫離了黑暗國度進入了上帝愛子的國度的人(西1:13),那些從上面生的人(約3:3、5),才是在新約主要表達的國度之下或裡面的人。如果福音是有關國度的福音,那麼,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它就全然是上帝論到他兒子的福音(羅1章)。

結論:

綜上所述,通俗來講,一言以蔽之,「福音」不是別的,乃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1:18-2:5),且「福音「也是「真理的話語」(弗1:13),就是聖道的本身(【彼前1:25】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福音」是與「律法」有別的,且「福音」離不開「聖約」這個載體。卡森博士總結說

在特定的語境中,「福音」可能有隱晦和細微的差別,但從一個綜合性的神學角度來看,「福音」則是關於耶穌來臨的好消息——他是誰,他的使命。最重要的是他的死和復活,終將來到的末世國度在此時的就職典禮,以及所有這一切意味著我們作為個人以及作為教會(上帝末世的子民)該如何生活。這一切應驗上帝在聖經中所有指向耶穌的預言。就其內涵而言,「福音」就是好消息,喜樂的消息,宇宙中任何有感知力的存在物能夠想像的最好的消息。

但話雖如此,我們卻必須當心,任何人,一旦聽過「福音」,那麼其就有相信的責任,而其若果聽而不信,未來必然當受更重的刑罰(【可8:3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我們實在需要重思「福音「,更應該敬畏「福音」。因為,這是我們一切福分的源泉。

偉大的加爾文主義佈道家司布真先生論「福音」時這樣說: 「人聽福音是要承擔責任的。聽到福音,這是一項極大的特權。你們可能會笑一笑,認為這不是什麼很重大的事。在地獄裡被定罪的人知道得很清楚。哦,如果他們可以現在聽到福音,他們會願意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呢?如果他們能回來,只是接受那能逃脫將來忿怒的盼望的影兒,他們會願意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呢?在天堂里得救的人是非常看重這個特權,因為通過這福音的傳講,他們得到了拯救,他們就不能停下來,不為他們的神用他真理的話語呼召他們而稱頌他。哦,願你們明白這點!在你們臨終的床上聽到一篇福音佈道,這和現在你們認為的會是完全兩樣。我親愛的還沒有得救的聽眾,神是怎樣看待福音的?你豈不知道,從永世以來這一直是他思想和作為的主要對象嗎?他看它是他所有作為中最偉大的。你不能想像,他傳他的福音到這個世界上,是讓你像踢足球一樣玩弄它,讓你可以把它踢一踢。像腓力斯對保羅說的那樣——『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徒 24:25)你肯定不能相信。神傳他的福音到這個世界上,為的是讓你把它變成一件玩具。像亞基帕對保羅說的那樣——『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徒26:28)然後從你心裡把對它的所有想法都放到一邊去。你甚至不能不敬地談論起福音,而不犯下一件大罪。要逃避加了糖的福音,就像你會迴避加了鉛毒的糖一樣。要追求那撕開,撕裂,切開,擊傷,砍傷,甚至擊殺的福音,因為那是讓人活過來的福音。當你找到這樣的福音,要好好聽從。讓它進入你最裡面,正如雨水滲進土地,同樣求神讓他的福音滲進你的心靈。決不要對福音的大能失去信心,不要相信會有任何人,更不用說會有任何一族人,是福音不適合他們的。讓這對你來說成為真正傳福音的標誌,就是在其中基督是一切,人是一無所是;就是在其中救恩全是恩典,是通過聖靈把耶穌的寶血加在人心上作成的。如果神不用真理救人,那肯定他不會用謊言救人。如果那古舊福音不足以帶來複興,那麼我們就不需要復興。」

司布真接著說:「在現世,在永恆,我的靈魂是懸於基督和他所作成的事上。如果你的靈魂也是懸於其上,你就像我要得救一樣肯定要得救。如果你信靠基督卻失喪了,我也要和你一道失喪,和你一道下地獄了。我一定要這樣做,因為除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活過,死了,被埋葬,復活,升天,在神右邊仍然活著為罪人代求這個事實之外,我別無其他可以信靠。我們有一個不改變的福音,不是今天是青草,明天就成了乾草,而總是不變之耶和華的永存的真理。如果主為我們承擔了我們的罪,這還不是福音,我就沒有別的福音可傳了。福音的核心是救贖,救贖的核心就是基督代替的犧牲。當我們傳基督釘十字架,我們沒有理由張口結舌,結結巴巴,猶豫不決,或者不好意思要做辯護;福音裡面沒有一點東西,是我們有理由覺得羞愧。」

「福音」雖然是最好的消息,但對於那些不願信從的人而言也可能成為關於他最壞的消息。來吧,讓我們在有生之年信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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