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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聊自己沒讀過的書?

【編者按】

相對於中譯名《如何讀懂經典》,亨利希金斯這本經典閱讀指南的英文原名更精彩How to Really Talk about Books You Haven』t Read如何真正談論那些你沒讀過的書。在該書的第一章里,希金斯就人們常常會談論自己根本沒看過或沒看完的書的現象進行了有趣的描述和剖析,我們為什麼要聊自己沒讀過的書?又為什麼能夠聊自己沒讀過的書?哪些書常常被大家聊起,而實際上可能彼此都沒有看過呢?

本文摘編自該書第一章《開門見山:為什麼要聊自己沒讀過的書》,由頭條新聞經中信出版集團授權發布。

為什麼要聊自己沒讀過的書?

幾年前我曾參加某個派對,其中有個遊戲是這樣的,每個參與者都要想一本書,這本書必須自己沒讀過,其他人卻滾瓜爛熟。舉例來說,我一邊喝著大杯義大利灰皮諾白酒,一邊宣告自己沒讀過《格列佛遊記》,如果在場其他人都讀過,我就可以得到滿分。(但他們真的讀完了才怪!他們多半只看過前兩章的小人國和大人國,沒往後讀到馬的國度慧國、追求長生不老導致畸形退化的人種、性情古怪的科學家想從小黃瓜萃取陽光等具有深意的故事。)但如果我提的是冰島作家哈爾多爾拉克斯內斯寫當地羊群、羊糞和天氣的小說《獨立的人們》,而其他人跟我一樣沒讀過,我的得分就會很低。

由此可見這遊戲的個中難題:想贏,就得不怕丟臉,坦誠自己不熟悉某本應該要熟悉的書。另一方面,如果自尊心太強,不願意說出自己覺得陌生、旁人卻早讀過的書,就只有輸的份。這種遊戲牽涉到一種社會博弈論:一個人為了求勝,願意付出多少代價?發明這個遊戲的作家戴維洛奇在他的小說《換位》中安排一群文學界的學者進行這場遊戲,最後是由惹人厭的美國人霍華德林鮑姆勝出,因為他宣稱從未讀過《哈姆雷特》,讓全場傻眼,而代價便是賠上自己的專業信譽。

洛奇將這遊戲取名為「丟臉」,相當貼切,點出了如果對一些經典名著毫無概念,將會是多大的污點。以「丟臉」這個遊戲來說,污點還能帶來獎勵,但一般情況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我們如果獲得獎勵,通常不會是因為承認自己無知,而是因為具備特定知識。我們之所以會聊自己沒讀過的書,其中一個原因,便是不想讓自己看起來毫無學養或無知,例如你一定不希望自己錯把喬治艾略特當成男的;大家熱烈討論伊恩麥克尤恩的《贖罪》搬上大銀幕時,沒人希望自己在旁一頭霧水、插不上話。另一個硬要聊的原因,可能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專業形象,而不是像林鮑姆那樣自毀名聲,例如研究藝術史的人,理應不會錯過一本以全新觀點談卡拉瓦喬的專書;夜店的守衛,也早該啃完描寫英國舊工業區赤手拳擊賽的精彩小說。

還有很多其他原因,像是因為聊天的對象很有意思,自己不想讓話題就此中斷,便用這種方式賣弄或阿諛一番。或是因為天生愛逞能冒險,壓根不知道福樓拜是誰卻講得頭頭是道。也有可能覺得欺瞞是人的天性,索性順其自然。或者好奇心使然,想說硬著頭皮聊完後,再來決定該不該、需不需要讀一下那本書,並非存心說謊。也有可能是想藉機出風頭,讓自己顯得高人一等,追求一種空虛的優越感。

聊自己沒讀過的書,也可能是為了避免聊到其他乏味的事物,因為無論有沒有讀過,聊書似乎都比聊房貸或寶寶有趣多了。另一個原因,可能是跟自己聊天的人剛好也沒讀過那本書,於是你心想,「這下可好玩了,就算亂講也不會被抓住」。也許是你希望維持自己在別人心目中那種博學多聞的假象。也可能只是無心之過,例如自以為讀過了、書名聽起來好像讀過、印象中似乎翻過,或根本只是見過該書在做特價,或出現在相關書評或廣告宣傳上,記憶就這麼混在一起了。

這門藝術好像非學不可,因為有些書似乎是所有文明人都該讀過的。如果你被這句話刺中,恭喜你,表示你很敏銳,因為這句話有不少令人反感的字眼,例如「所有文明人」,等等。儘管如此,大家卻又不得不承認,受過教育的人好像理應要有一定程度的知識,信手拈來就能談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或《神曲》和《尤利西斯》等名著。隨便走進一家書店,就算陳列的書少得可憐,架上至少也有一排書是你應該知道或看過的。我們要吸收的東西實在太多了,就算一星期讀了兩本新書,自以為掌握最新趨勢,其實都還不到出版總數的百分之一。不過其中很多書都很難讀,比如計算機操作系統或園藝的專著。相對而言,我們每星期也會錯過許多值得一讀、內容廣博或啟迪人心的書,而且錯過之後便永遠追趕不上,就算試圖追趕,也會因為出版品種過多,最後被淹沒在茫茫書海中而放棄投降。

大家為什麼不讀書?

現在來談另一個問題,而且嚴格來說應該要問:為何沒什麼人把多讀書當樂趣?常見的理由包括書很難讀懂,比其他休閑活動要花更多心思,以及書太貴,等等。而用功讀書學了一堆,或自作聰明買書回家積灰塵,卻容易給人書獃子或做作的印象。「Bookish」這個英文單詞已經有四百多年歷史,用來挖苦那些愛書成痴的書獃子。莎翁劇作《亨利六世》中,約克公爵便宣稱亨利是「以書治國」才「拖垮了全英格蘭」。這種書獃子性格是成不了大事的。

《亨利六世》下篇

除此之外,一般人也會抱怨沒時間看書,上班族說受夠了千篇一律的年度報告,學生則說已經念了一堆老掉牙的詩,儘是傷春悲秋和人生無常之類的主題。或者,他們也缺乏一個可以好好安靜閱讀的地方,廁所是個選擇,但那裡只適合翻翻八卦雜誌和你手上這本書。也有人抱怨自己書讀得很慢,或是沒本事讀,像小朋友會說:「老師,我很努力讀書,可是卻讀不懂。」這可能是因為閱讀的習慣沒有及早培養。書的篇幅太長,主題又往往和日常生活沒太大關係。

不用說,閱讀以外的誘惑多的是。想提升讀書風氣的人,一定都明白最新計算機遊戲、當紅電視影集、網站或樂團的吸引力。這些媒體似乎更重要,也能帶來更棒的視覺享受。而現代人的娛樂消遣之多,明顯超過狄更斯、華茲華斯或普魯斯特生活的時代。莎士比亞可能只要分神提防別人暗算,免得像劇作家克里斯托弗馬洛那樣被人刺傷眼睛,但他不用像現代人一樣,瞎忙著編輯iTunes的播放歌單和更新MySpace個人信息。我們之所以忽略閱讀或是根本忘了閱讀,是因為心力都放在健康、親友、工作、家庭、財務等事情上,因而就無暇再關心別的事了。

當然,就某些方面來說,我們都是閱讀達人:每天看一堆電子郵件、機密商業文件、地鐵上其他人留下的免費報紙。我們擔心吞下肚的東西有沒有問題,因此也會焦躁不安地閱讀產品說明書,或是詳細閱讀微波食品包裝上的成分表、酒瓶背面那一長串介紹。我們每天還會花很多時間看廣告以及招牌上的文字,等等。但文學完全是另一回事。菲利普拉金曾寫道:「書上的東西全是屁。」另一派人則持反對意見,認為書能滋養人心且攸關生死,但這聽起來有點肉麻。其實文學有助於我們理解日復一日的生活、安頓自我的人生(我甚至可大膽說它能幫我們找尋心靈的皈依),並且使我們更敏銳地察覺自己的情感和領悟從何而來。我們如果能從一部小說角色的經驗得到共鳴,便可更加了解自己,甚至那本書也成了自我了解的一環。而最能增進自覺和自知的文學作品,自然會成為我們生命成長的一部分,和現實中的經驗一樣不可或缺,深深烙印在我們腦海。

這些好聽的話要說出口,可是一點也不容易,因為似乎太正經八百,誠懇得讓人倒胃口,而且自己得真的有辦法一頭栽入書的世界,不受現實生活中的水電賬單、應酬宿醉、廁所芳香劑等事物的干擾。閱讀是一種孤獨的享受,而且獲得的樂趣也大多是自己獨享,因為除非對方也讀過,不然很難有相同體會。這跟獨處的藝術一樣,不是旁人教得來的。

你現在讀的這本書,便是基於前面那項假設,但這項假設伴隨著一個懷疑:我們在特定場合時,好像都想(或不得不)打腫臉充胖子,佯裝自己懂很多。

這年頭人人都是作家,不是嗎?

俗語說,一個人若想有充實的人生,便得養個孩子、種棵樹和寫本書。現在好像只要稍微沾個邊就夠了。幾乎每個人都架了網站、寫了博客、拍了些生活小片段放在YouTube上、隨筆寫心情日記、嘗試所謂另類塗鴉,或寄那種裝可愛的聖誕節群組信,內容多如「瑪蒂爾達測評很好哦!雙簧管七級考試也高分通過,努力終於有了成果!」或「發現今年旅遊好去處:普羅旺斯!」這類閑話家常,再選用符合自己品味的各種字形,這些句子好像就能流芳百世。而只要是作家,都會覺得自己寫的東西很重要,所以會這麼說:「你說我那本牛津和劍橋學生三角戀愛的小說嗎?絕對精彩呀!」但到頭來,坦白說,人類的慾望和雄心有多空虛,看看圖書館裡那一排排逐漸發霉腐朽、無人問津的書本,就是最佳證明了。

雖然如此,對讀書的人來說,書能讓感官更加敏銳,卻也能讓感官麻痹。書能讓人專註,也能讓人忘我。有人說讀書是在逃避,但這麼說只會貶低讀書這件事。(就算是逃,也是逃進生活中,不是逃避現實。)閱讀能讓人完全忘了自我,而閱讀的最高境界,就是專註得毫不費力,理解得渾然天成。讀書可以大刀闊斧,也可以小心翼翼。可以撫慰心靈,也可以振奮人心。弗洛伊德曾分析說,藝術能造成輕微的麻醉效果。這就好像醒著做夢,大部分讀者都知道這麻醉般的愉悅感。就生理來說,閱讀的行為相當複雜,會刺激人體反應,可能是情慾的反應、心靈的悸動、智力的運用等等。閱讀的快感有很多面向,卻也變幻無常,能開啟與他人以及與自己的對話。至於聊書,就是一項社交活動。這可以是茶餘飯後或派對上的樂事。可以是黃湯下肚後高談闊論,或小酌幾杯後推心置腹;可以是深夜溫文儒雅地閑聊,或面紅耳赤地激烈爭論。也可以是球場上或卧室里的對話。拉丁文里有句諺語是「De gustibus nonest disputandum」,用白話來說,便是人各有所好,沒什麼好吵的,但這與事實完全相反。我們最常吵、最愛吵的事情之一,就是喜好的問題。雖然我很難說服喜歡香草冰淇淋的人改吃李子或白蘭地口味,但整個過程我還是樂在其中的。

只要聊到書,不管有沒有讀過,都對辯論大有幫助,而且辯起來相當刺激、獲益良多。但是有時候,自己不太知道的書絕對不能硬掰,所以永遠要記得先掂掂對方有幾兩重。不要只為了給人好印象而自不量力。

皮耶爾巴亞德(Pierre Bayard)在《不用讀完一本書》中也提到洛奇那個「丟臉」遊戲。巴亞德的論點相當有趣,他說:「大部分對書的評論,表面上是在談論那本書,實則不然;真正在談論的,是塑造出當代文化的其他書籍。」我們在談論書的時候,關鍵是「充分掌握這些書籍」,「了解書與書的關係,而不是特定的一本書」,這樣「即便很多書都沒讀過,也沒什麼關係。」所以,如果知道書的類別,就算是沒讀過的書也能對它發表評論,因為我們了解書的定位。除此之外,他還說,讀過和沒讀過之間的差別,比我們想像中小。例如,你記得你讀過雨果的《悲慘世界》,也記得因為情節太悲傷而哭得慘兮兮,但如果你記不得那些悲傷情節的內容,也想不起來書的大意,真的能說自己比沒讀過的人要懂得多嗎?自己真的站得住腳嗎?

《如何讀懂經典》,[英]亨利希金斯著,林不升譯,中信出版集團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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