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內容真實但標題失真,「標題黨」是否構成名譽侵權?

內容真實但標題失真,「標題黨」是否構成名譽侵權?

法信碼A2.E353

侵害法人名譽權民事責任

A2.E359

分割個人名譽權的責任

法信 · 推薦案例

網路文章儘管正文內容沒有侵權,但標題仍可被認定為構成侵犯名譽權——浙江山寶汽車部件有限公司訴玉環縣坎門三支腳職業介紹所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案

【案例要旨】通過網路發布的文章,儘管正文內容沒有侵權,但標題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基於網路文章的標題和主文形式上的分離,仍然可認定構成侵犯名譽權。

案號:(2015)浙台民終字第728號

審理法院: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10輯(總第104輯)

【評析

一、 網路標題屬於相對獨立的信息源

傳統上,讀者主要是從一篇文章的主文來獲取信息,標題僅能起到一種提示的作用,很難脫離主文而存在。但是,隨著網路傳播的日益普及,一個要素齊備的標題已經取得了和主文一樣的地位,成為瀏覽者獲取信息的單獨途徑。

(一) 網路文章的標題和主文在物理上發生了分離

(二)部分瀏覽者的閱讀習慣是「讀題」

在採用「標題式」 排列方法後,單個互聯網頁面上就可以展示大量的信息,而不用像傳統的紙質媒體那樣一個頁面只能顯示有限的幾條新聞。這樣一方面固然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有限空間來展示儘可能多的信息,但另一方面也給讀者帶來了選擇難題——由於信息量巨大,瀏覽者往往來不及細看所有的文章,「讀題」 就成為理性的選擇。 正如學者所總結的,「我們正最大程度地處於讀題時代,人們的閱讀呈現出淺閱讀和碎片化傾向,閱讀注意力已由傳統的讀文、讀圖,發展到了讀題——各類傳播載體上的信息如此之多,以至於讀者(受眾用戶)對絕大多數信息只會掃一眼標題而無暇細看內容」。

(三)「淺閱讀」下讀者容易被標題誤導

現代社會是一個信息爆炸的社會,沒有多少讀者會有耐心把文章完完整整的從頭看到尾。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標題不實,依然有很多人會信以為真:一般人都存在先入為主的思維,看到標題後往往會以為主文的內容和標題相一致。在文章較長的情況下,如果瀏覽者不仔細閱讀主文,只是匆匆掃一眼,很可能會發現不了主文內容和標題的差別,導致很多人會想當然的以為標題的內容就是主文的內容。 以2012 年5月份發生的騰訊網向《環球時報》社道歉事件為例,《環球時報》一篇社評的標題是《反腐敗是中國社會發展的攻堅戰》,但騰訊網在轉載時將社評的標題改成了《要允許中國適度腐敗,民眾應理解》。事實上,該社評的主文里既未提到「適度腐敗」一詞,也沒有提出「要允許中國適度腐敗,民眾應理解」的觀點。但大量的網民在沒有認真閱讀社評主文的情況下,受標題的誤導,想當然地以為社評里確實主張該觀點,由此導致《環球時報》遭到網民的激烈批評,嚴重損害了《環球時報》社的聲譽。

二、被告經營者所擬的標題侵害了原告名譽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侵害名譽權的要件有如下四個: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本案中,被告的經營者明知道原告公司的老闆並沒有打死員工,卻仍然以《網傳浙江山寶公司老闆打死員工》為題在網路上發帖,其行為應構成侵犯名譽權。

第一,標題損害了原告公司的名譽權。正如評析第一部分所述,對一個誤導性的標題,並非所有讀者都會通過認真閱讀正文來發現標題的虛假,而是總會有很大一部分的讀者會信以為真。 現被告經營者所擬的標題為 《網傳浙江山寶公司老闆打死員工》,該標題誤導性十足。 對一些只看標題和看主文不認真的讀者而言,會誤以為原告公司的老闆確實打死了員工。此外,玉環縣三支腳人才網是一個主要發布求職、招聘信息的服務性網站,用戶包括大量企業和求職者。該網站在玉環縣範圍內較有知名度,尤其在從外地來玉環縣求職的人員中影響較大。玉環縣三支腳人才網在網站上發布《網傳浙江山寶公司老闆打死員工》的標題後,必然會在很大的範圍內給讀者造成原告公司比較野蠻、不守法的印象,這無疑會直接降低社會公眾對原告公司的評價,還會影響勞動者的求職意向和生意夥伴的觀感。

第二,被告經營者的行為違法。《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一條明確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該條要求任何人在行使言論自由權時,應當盡到足夠的謹慎注意義務,不得因此而損害他人名譽。現被告的經營者將其明知道是虛假的事實擬成標題,客觀上損害了原告公司的名譽,其行為顯然違反了法律關於保護法人名譽權的規定。

第三,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本案中,正是因為被告的經營者所擬的標題具有誤導性,所以才導致原告公司的名譽受損,故可以認為被告經營者的行為和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第四,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民法上的過錯分為故意和過失兩種。 本案中,被告的經營者雖然主觀上可能並無損害原告公司名譽的目的,但其在明知道自己所擬的標題容易誤導讀者並進而會損害原告公司的名譽情況下,卻仍然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主觀上屬於間接故意。

最後,玉環縣三支腳人才網系由被告所建立和經營。現被告的經營者在該網上發布信息,屬於在運營網站的過程中發生的行為,應認定為職務行為,故由此產生的侵權責任應由被告承擔。

法信 · 相關案例

1.博客用戶不得虛構事實,利用博客文章侵犯他人名譽權——徐大雯訴宋祖德、劉信達侵害名譽權民事糾紛案

案例要旨:註冊使用人對博客文章的真實性負有法律責任,有避免使他人遭受名譽權侵害的義務。通過博客文章實施共同侵權,手段惡劣,主觀過錯嚴重,造成嚴重損害的,應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最高法院公布八起利用網路侵害人身權益典型案例

2.網路交易中買家給「差評」若不是出於惡意詆毀商業信譽的目的,則不屬於侮辱誹謗行為——申翠華訴王錚韻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案

案例要旨:網路交易中買家基於貨品本身與網店描述是否相符、賣家服務態度等綜合因素對商家進行的評級、評論,雖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但只要不是出於惡意詆毀商業信譽的目的,買家給「差評」不屬於侮辱誹謗行為。

案號:(2015)滬二中民一(民)終字第1854號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16年第12期(總第242期)

3.新聞媒體發表對藝術作品美醜的評價,且不具有對作者本身的謾罵、醜化等侮辱意味的不構成侵害名譽權行為——郭某訴北京某公司名譽權糾紛案

案例要旨:社會公眾對藝術品享有自由評價的權利。作為藝術創作者,應尊重公眾對其作品的評價自由,包括負面評價。新聞媒體發表自己對藝術作品美醜的評價,且不具有對作者本身的謾罵、醜化等侮辱意味,不屬於侵害名譽權行為。

案號:(2014)渝五中法民終字第03206號

審理法院: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重慶法院網 2015年03月13日

4.微博中公眾人物的言行是否侵犯名譽權應結合言論是否出於私利和影響範圍來判斷——北京金山安全軟體有限公司與周鴻禕侵犯名譽權糾紛案

案例要旨:利用微博等自媒體平台發表言論是否構成侵權,應當綜合考量發言人的具體身份、言論的具體內容、相關語境、受眾的具體情況、言論所引發或可能引發的具體後果等加以判斷,公眾人物在此情況下應當承擔更多的注意義務。

審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中國審判案例要覽》2012年民事審判案例卷

法信 · 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一條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誹謗、詆毀等手段,損害公眾對經營主體的信賴,降低其產品或者服務的社會評價,經營主體請求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一條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第一百二十條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六條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複名譽。

法信第538期

內容編輯:大臉喵

版式編輯:哆啦A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法信 的精彩文章:

法院如何判定特情人員是否存在引誘毒品犯罪情形?
審判中如何認定被害人的死亡歸責於非法行醫行為?
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損害糾紛中受害人違法可否獲賠?
非親生子女是否無權繼承遺產?
香港法官和律師的司法假髮

TAG:法信 |

您可能感興趣

標題就是沒標題
取標題好難啊之沒有標題系列
沒有標題
標題是什麼呢
標題黨是一種什麼樣的存在?
標題黨可惡,更可惡的是胡編亂造,盲目相信誤人不淺
故事編的,沒有標題
勒索軟體不可破解?誰在標題黨
可惡!這些動漫全都是標題黨
如果標題也是標籤,那我可以不寫嗎?
為什麼要有標題
沒想到什麼合適標題的標題
好標題是這樣煉成的!
你知道哪些「標題與內容不符」的動漫?
想不到好的標題,就先沒有標題吧
我們的確需要優質的文章,但「寫的真好」這樣的標題,都見鬼去吧
標題很俗卻非題不可——人生
這幾部動漫都是標題黨,光看標題完全猜不到內容!
AI可以識別圖像 但它能理解標題嗎?
不知取什麼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