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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終於宣判了

據新華社報道,2017年7月19日,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臨沂中院一審宣判,主犯陳文輝一審因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具體如下: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文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金鋒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進春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熊超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寶生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賢聰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福地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責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回顧這起引發全民關注的電信詐騙案。

2016年,剛剛經歷一場高考洗禮的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績順利考入南京郵電大學英語專業。

8月19日,在收到南京郵電大學錄取通知書的第二天,徐玉玉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稱對方稱有一筆2600元的助學金要發放給她,並且說當天是助學金髮放最後一天,要求她20分鐘之內趕到自動存取款機進行操作。

因前一天也曾接到教育部門發放助學金的通知,她並未懷疑電話的真偽。當時父親還沒下工回家,徐玉玉趕緊拿著學費銀行卡騎車去了最近的銀行,卡里存有一萬元學費,她將準備交學費的9900元打入了對方提供的賬號,結果被騙。

徐玉玉案,終於宣判了

徐玉玉的父親徐連彬回憶,雖然父母安慰她說沒關係,但徐玉玉仍然懊惱不已,一直痛哭,要跟他連夜報警,「出了派出所門口走了不到三分鐘路,就在三輪車上歪倒了,我叫她不搭腔,下來一看我就哭,我找人抓緊時間打120。」

當醫院急救人員趕到時,女孩已經沒有呼吸和心跳。

據雷鋒網了解,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報告認為,徐玉玉應系被詐騙後出現憂傷、焦慮、情緒壓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況下發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復甦後繼發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就在一審宣判前一天,據新京報報道,徐父徐連彬表示,家屬方希望法院依法嚴懲涉案人員,不要獲得輕判,因此未提附帶民事賠償要求。宣判在即,徐連彬自稱「心情緊張、複雜」,並且表示,明天可能不會前往臨沂市中院聽庭。

「這個案子對我一家傷害太大,我們一分錢賠償都不要。」

而不管被告如何認罪悔罪,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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