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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號發文不能再任性 微信推「爭議」功能

在以往,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不實消息,或者有爭議內容,很難通過有效渠道辯解或者投訴。很多的微信公眾號也因此變得越來越任性,在發布不實新聞的時候肆無忌憚。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微信也做出了改變。

目前,微信「爭議」功能7月18日晚9點多已正式上線。

此前,在微信文章投訴頁面已經有一項為「侵權(冒充他人、侵犯名譽等)」,是個人或企業等民事主體等被誹謗侮辱、人身權或知識產權等侵犯的投訴途徑。但該投訴途徑程序較為繁雜,往往無法及時解決爭端。

同時,在法院尚未作出判決之前,微信無權決定公眾號是否構成侵權要件,無法刪稿。但是訴訟途徑往往會耗費大量的時間,文章也因此流傳開來。這對企業或個人造成的惡劣影響無可挽回,也不利於微信平台的良性發展。近年來,微信就一直因對抄襲行為不作為飽受批評。

分析認為,有了「爭議」這項新功能之後,爭議雙方可以直接在頁面上發布聲明,當讀者打開文章時也會看到「以下內容存在爭議」的提醒。

微信推出爭議展示功能,正是從平台的角度出發,為有名譽權糾紛的雙方提供一個可以公開陳述的空間,在不刪稿的情況下,告知讀者文章可能存在的問題,既發揮平台監督的作用,也不會有僭越之嫌。

對於微信的「爭議」功能,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吳旭華認為,有必要在社交軟體平台中建立一種機制,類似於投訴—申訴—決定的電商投訴機制。而為了能夠體現社交軟體的公開性、透明性、參與性,採取類似於「網路陪審員」的機制,將雙方投訴與申訴的內容在新規則約束範圍內經過篩選予以公布,由公眾做出決定,也應該是目前的最佳選擇。

至於是否會侵犯他人的名譽權,吳旭華認為存在可能,但概率較低,理由如下:

第一,投訴和被投訴人所提交的材料應當在規則範圍內,許可給了騰訊公司發布;

第二,騰訊公司在發布內容之前,也需要進行篩選,防止二次侵權公開化;

第三,即使部分當事人認為構成侵權而提起訴訟,騰訊公司也不會被牽扯進去,這才是最重要也是最為關鍵目的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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