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近大別山後,鄧小平殺了一個人,卻獲得了百姓的擁護
1947年,劉鄧大軍挺進大別山。毛主席曾這樣形容這件事:說我們以前和蔣介石打架,是在自個兒家裡打,所以蔣介石肆意妄為,我們卻得小心翼翼,因為打壞的瓶瓶罐罐都是我們的。現在好了,我們將戰場轉移到外線去,到國民黨的地盤上打架,到時候打壞了東西,該心疼的是蔣介石。
小編認為,這話說得有道理。但各位知道嗎?我們之所以能在蔣介石的地盤上站穩腳跟,其實是因為殺了一個人。據史料記載,當年蔣介石政府在大別山地區宣傳,說共產黨有兩大絕活,一個是共產,也就是把你的所有財產全部沒收,然後讓你一夜之間由富甲一方變成赤貧之民;第二是共妻,說白了就是,你的媳婦到時候就成了大家的了。
各位,大別山位於河南、安徽、湖北三省交界處,屬於典型的三不管地帶,而且窮山惡水,要啥沒啥。老百姓很難走出大山,所以也沒見過啥世面,蔣介石現在這麼一宣傳,大伙兒自然就信以為真了。
據史料記載,當劉鄧大軍初入大別山時,發現當地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這支特別的隊伍。當時,店鋪歇業,百姓閉戶,不管是兵源還是物資,劉鄧大軍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怎麼辦?
鄧小平一方面要求宣傳隊深入農村,反覆宣傳我黨政策。另一方面嚴格要求部隊,不許做出損害百姓的事來。當時鄧小平宣布,凡是搶劫群眾財物或者強姦婦女的,一經查證,立即槍斃。
據史料記載,紀律頒布幾天後就有人犯事了。有個姓趙的警衛連連長,偷了人家的兩匹布和一捆粉條。店長報告了部隊,很快這姓趙的就被抓了。然後負責審查的人就問了,說你為啥要偷這些東西?
趙連長說,我拿布不是為了自個兒,我是想給我們班的一個小戰士做件衣服,他的衣服都已經爛了,根本沒法穿。現在又馬上要到冬天了,這沒衣服可不得凍死?至於這粉條,我是給劉伯承首長準備的。我看首先沒日沒夜地幹活,甚是辛苦。想著首長愛吃粉條,於是就去拿了點,想給首長過過癮,也算是一點心意。
小編認為,這事兒倒也情有可原,畢竟人家偷東西不是為了自己。而且上文說了,我們的軍隊當時物資匱乏,老百姓又不支援,迫於無奈,有時候可不就得不告而拿么。據史料記載,聽趙連長這麼一說,那店鋪老闆也覺得可憐,便決定不再追究此事。
劉伯承
但鄧小平卻執意要按既定規則辦。他的理由很簡單:我軍要在大別山打開局面,給國民黨的心臟插上一把尖刀,就必須取得當地老百姓的支持,所以,我們必須時刻注意維護軍隊形象,做一個真正的人民之師。反之,如果不殺此人,以後這種事只會越來越多,到時候失去了群眾的支持,我們如何能打敗蔣介石?所以最後,此人還是被槍斃了。劉伯承知道此事後說,是我的粉條害了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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