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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可曾轉交方誌敏的獄中文稿

關於魯迅先生是否轉交過方誌敏獄中文稿的問題,曾經引發激烈爭論,目前學界多數人認為:魯迅與獄中文稿沒有關係。然而,筆者則認為,魯迅不僅收到過方誌敏的遺稿,而且收到了兩次。

1935年6月中旬,魯迅收到方誌敏從獄中送出的第一批文稿。這些文稿中除了一封沒有稱謂、署名的簡訊外,其餘的都是白紙,讓人莫名其妙。魯迅交給胡風,胡風也看不懂。據胡風回憶:「一九三五年四五月間魯迅從內山書店接到一封信,打開一看是幾張白紙,魯迅弄不清是哪裡寄來的,把白紙拿給我看,我也不認識。我去找吳奚如同志,他說可以拿碘酒擦一下試試看。回來後,我買了碘酒,擦後果然顯出了字,即拿去給魯迅看。其中有一封方誌敏同志給黨中央的信,還有一封給魯迅的信。」

吳奚如當時是中共特科的工作人員,擔任黨組織與魯迅之間的聯繫人。據他回憶:有一天,胡風拿著若干張白紙匆匆跑來找我,說是魯迅先生收到從內山書店轉給他的信中,有一封裡面都是白信紙,一個字也沒有,莫名其妙,交給胡風研究。胡風估計可能是什麼秘密團體的秘密信,無從判斷,特來問我有辦法否。……我叫他用碘酒擦擦看,他回去一擦,就出現了字跡,原來是方誌敏同志託人送來的。……我留下給中央的報告,他馬上把給魯迅的信送去了。

吳奚如與胡風的文章都提到,魯迅先生同時收到方誌敏的兩封信,一封是給黨中央的信,另一封是給魯迅的信。而且都是用米湯寫的秘信,需要用碘酒擦了才能看到。

需要指出的是,上世紀80年代初,吳奚如已是耄耋老人,回憶40多年前的事情,有的問題難免記得不準確。

首先,吳文認為魯迅收到方誌敏給中央的信的時間是「一九三五年春(或一九三四年冬)」,這顯然是錯誤的。方誌敏給中央的信寫於1935年6月11日,魯迅收到該信的時間只能在此之後,而不能在此之前。

其次,關於請魯迅等「向社會上發動一個營救他的運動」的問題。吳文寫道:方誌敏的那封信「是請求魯迅先生邀約孫夫人和蔡元培先生以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名義,向社會上發動一個營救他的運動」。

筆者認為,如果方誌敏有這種想法,一定應該在給中央的信中談到。然而,《給黨中央的信》卻完全沒有涉及這方面內容。方誌敏是個非常講紀律的人,他不可能不向中央報告,卻請黨外人士出面營救。因此,此說不可信。

筆者推測,魯迅在收到方誌敏的文稿之後,曾與胡風、吳奚如等人討論過如何營救的問題,可能提出發動營救運動的建議,因此,吳奚如有此印象。

再次,吳文寫道:魯迅建議,「應該利用蔣介石企圖軟化方誌敏同志的短暫時間,在獄中趕快為黨、為中國後代人寫下一些珍貴的遺言。從此以後,方誌敏同志在獄中除了不斷通過那義士的妻子,向黨中央特科傳遞秘密文件外,還以從容就義前的卓越精神,接受魯迅先生的意見,寫成了留給後代人的珍貴遺著—《可愛的中國》。」

其實,在此之前《可愛的中國》已經完稿。在《給黨中央的信》中,方誌敏羅列了已經完成的8篇文稿的題目,其中就有《可愛的中國》,可見該文的寫作與魯迅沒有任何關係。

總之,吳文確實有不少的疏漏,因此,許多學者認為吳文不可信。然而,筆者則認為,吳文儘管有這樣那樣的疏漏、錯誤,但關於魯迅曾經收到方誌敏獄中文稿的內容卻是基本可信的。

首先,吳文的一些細節相當準確。吳奚如寫該文時,手頭沒有方誌敏給黨中央的信,也沒有條件到檔案館查閱這份資料,否則就不會產生那些失誤。該文發表於1980年1月,其時對方誌敏遺稿的討論剛剛開始,學術界對方誌敏獄中文稿的情況還很茫然。在這種情況下,吳文披露,魯迅曾收到方誌敏寫給中央的「報告書」,而且是密寫的。後來,研究者在中央檔案館果然查到這份密寫的檔案資料。個人的回憶與檔案資料相吻合,說明吳奚如的回憶是真實的,可靠的。如果沒有親身經歷,是不可能如此準確地寫出這些細節的。

其次,與胡逸民的回憶可以形成證據鏈。關於是誰送來方誌敏的遺稿,吳文寫道:「一九三五年春(或一九三四年冬),方誌敏同志在南昌軍人監獄中,秘密委託監獄的一個同情革命、欽佩紅軍將領方誌敏的小職員某某義士,把他寫給黨中央的一件報告和致魯迅先生的一封信,交那位義士設法派其妻送往上海交內山書店轉魯迅先生。這個秘密使命,那位義士的妻子順利完成了。」

按照吳文的說法,派其妻送信的是「監獄的一個同情革命、欽佩紅軍將領方誌敏的小職員某某義士」。因為高家駿是監獄的文書,也就是監獄裡的「小職員」,於是有文章認為此「義士」就是高家駿,送信人應是其女友程全昭。然而,當時程未婚,因此不可能是「義士的妻子」;況且在傳送文稿的過程中,程全昭沒有與任何人談及男友的情況,外人不可能知道高家駿是個「小職員」。

排除了程全昭的可能性,那麼這個「義士的妻子」是誰呢?

胡逸民(189—1986),浙江省永康人,曾是方誌敏的獄友,也是傳送獄中文稿的關鍵人物。他在一篇回憶文章中寫道:「我夫人經常帶些吃的東西來探望我,我也拿些給方誌敏。我介紹夫人與方誌敏認識。有一天,方誌敏試探性地問我,能否為他捎一封信,我滿口答應,保證由我夫人送到。第一封信的任務完成,他對我更加信任了」。

1986年,胡逸民在接受研究者訪問時回憶說:「方誌敏寫給魯迅和宋慶齡的信,是由我夫人送去上海的,送信地址,方誌敏單獨寫了一張字條……這信送出後,方誌敏對我更信任了」 。

據專家考證,方誌敏寫給中央的信就是為胡逸民寫的「介紹信」,他不可能交給外人,因此,這位「義士」只能是胡逸民;送信的「義士」之妻只能是向影心。

此時,胡逸民是個在押犯。一個好虛榮的女人肯定不會對外人說自己丈夫是個囚犯;而謊稱是「小職員」則不但保有面子,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吳奚如還寫道:「把魯迅先生向他作復的意見連同黨對他的指示,交給那位義士的妻子帶回南昌監獄去了。」胡風在回憶材料里也說,「吳奚如同志設法把魯迅的意見轉告了方誌敏同志」。

這幾段史料可以說明,吳奚如、胡風非常清楚向影心回到南昌監獄的情況,由此可以推斷,向影心起碼不止一次送信到上海。

綜上所述,吳奚如的文章與胡逸民的文章可以互相印證:胡逸民談到派其夫人向影心送出了「第一封信」,而吳奚如則談到魯迅收到了方誌敏寫給中央的信,兩者可以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因此,魯迅先生收到方誌敏第一批獄中文稿的說法是可信的。

1951年9月上海出版公司出版了《可愛的中國》的影印本。該書收入了方誌敏的3篇墨跡,即《可愛的中國》《清貧》以及一封「簡訊」。

馮雪峰為影印本撰寫了《說明》,其中寫道:

這兩篇文稿和這簡訊中所說的三封信,送到魯迅先生手裡的時候,大概已經在方誌敏同志就義後很久,即是一九三五年臨末或一九三六年初,因為我在一九三六年四月從陝北到了上海,魯迅先生立即把它們交給我的時候,他說收到已經有幾個月了。

這段文獻說明,早在1936年4月,魯迅就將方誌敏的《可愛的中國》等文稿交給了馮雪峰。而在此之前,魯迅「收到已經有幾個月了」。

馮雪峰寫此《說明》時不到50歲,記憶力尚佳;且影印本的出版距《可愛的中國》的完稿也只有15年。馮雪峰應該不會記錯。

需要指出的是,由於馮雪峰並不清楚魯迅先生收到方誌敏文稿的具體情況,因此,他以為魯迅先生收到文稿的時間「大概已經在方誌敏同志就義後很久,即是一九三五年臨末或一九三六年初」。這個時間有誤。

方誌敏是1935年8月6日英勇就義的。獄中文稿除了胡逸民送出的最後一批,其餘都是方誌敏生前精心安排、精心策劃送出去的。因此,魯迅收到獄中文稿的時間當在方誌敏犧牲之前,而不是之後。

後來,作家唐弢依據馮雪峰的《說明》以及方誌敏的《遺信》,進行文學加工與創作,寫成《同志的信任》一文,詳細記錄了魯迅收到方誌敏《可愛的中國》等文稿並轉給黨組織的經過,十分精彩。該文曾收入中學語文課本,影響極大。

1981年,鬍子嬰在《書林》第3期上發表《我接交〈可愛的中國〉手稿的經過》一文,由此引發人們對魯迅是否收到《可愛的中國》等文章的質疑。

鬍子嬰在文章中寫道:

一九三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傍晚,有一個由南昌監獄中釋放出獄的小官僚,受方誌敏烈士之託,要設法將一個文件送交黨中央。因他不認識共產黨員,他將文件送到我家。……這個文件是用毛筆寫的,也是寫在十行紙上的。我看字跡是與上一年我看過的信上的字是一樣的。當夜我看完了它,題目就叫《可愛的中國》,四九年上海一解放就出版了。

不久,鬍子嬰將文稿轉交給宋慶齡。按照這種說法,《可愛的中國》等文稿沒有經過魯迅之手。

鬍子嬰曾兩次收到方誌敏的獄中文稿。1935年7月,鬍子嬰收到高家駿的女友程全昭送來的方誌敏的兩篇文章—《我們臨死以前的話》與《在獄中致全體同志書》的密寫稿,第二年11月,又收到胡逸民送來的另一批文稿,所以鬍子嬰寫道:「我看字跡是與上一年我看過的信上的字是一樣的。」應該指出的是,鬍子嬰的回憶有誤。

其一,鬍子嬰第一次收到的程全昭送來的是密寫稿,一摞白紙,怎麼能看出「筆跡」?

其二,鬍子嬰第二次收到的胡逸民送來的文稿有近10篇,其中包括《我們臨死以前的話》與《在獄中致全體同志書》的墨寫稿;如果這批文稿中還有《可愛的中國》一稿的話,鬍子嬰完全可以直接對照筆跡,而無須憑記憶作出推斷。因此,「我看字跡是與上一年我看過的信上的字是一樣的」之說,不合情理。

其三,《可愛的中國》的手稿前後字體並不一樣。前半部分的字體工整、拘謹、修長;後半部分的字體洒脫、流暢,一些筆畫喜歡向橫處伸展。經與方誌敏其他手稿比對,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可愛的中國》的前半部分是他人謄寫的,這部分共計3200多字,約佔全文的四分之一;後半部分則是方誌敏的手跡。因此,「我看字跡是與上一年我看過的信上的字是一樣的」之說與事實不符。

總之,鬍子嬰的文章只能證明她曾經收到胡逸民送來的方誌敏部分文稿,但不能證明其中含有《可愛的中國》。

需要指出的是,上世紀80年代初鬍子嬰已是耄耋老人,回憶40多年前的事情,有的問題難免記得不準確,特別是一些細節。再有,由於《可愛的中國》影響甚大,許多當事人寫回憶文章總想與該文扯上關係,這在當時也是一種普遍現象。

令人遺憾的是,學界採信了鬍子嬰文章的觀點,進而認為馮雪峰寫的《說明》不可信,並引起了連鎖反應,對魯迅先生曾收到《可愛的中國》等文稿之說也持否定態度。

然而,潘漢年寫的《附信》卻能證明馮雪峰寫的《說明》是可信的。

如今,《給黨中央的信》的原件和抄件均藏中央檔案館。在《給黨中央的信》抄件的後面,潘漢年用「小K」署名寫了一則《附信》:「此信原稿將來可送來。已得稿件除你處已收到兩種(遺囑信)外,現又收到《可愛的中國》及《清貧》兩稿,其餘尚未收到,將來抄好後可送一份來,原稿亦擬匯交你處保存。」

「小K」的《附信》說明兩點:

其一,上海地下黨分兩次收到方誌敏的文稿。第一次收到《給黨中央的信》與《遺信》,就是「小K」《附信》所說的「兩種(遺囑信)」,因為這兩封信當時沒有標題,從內容看,可以看成是給中央、友人的遺囑。第二次收到《可愛的中國》與《清貧》。「小K」《附信》所說收到4篇文稿與馮雪峰的說法完全一致,而與鬍子嬰的說法則不同。

其二,證明馮雪峰寫的《說明》是可信的。1936年11月,胡逸民將含《可愛的中國》的最後一批方誌敏文稿交給了鬍子嬰。如果潘漢年收到文稿的時間是在此之後,那麼,馮雪峰交給潘的文稿就應有近10篇。然而「小K」《附信》說只收到4篇文稿,這就證明,馮雪峰早在1936年4月就收到《可愛的中國》等文稿的說法是可信的。

總之,「小K」的《附信》可以證明:馮雪峰撰寫的《說明》是可信的;魯迅先生收到《可愛的中國》等文稿並轉給了黨組織也是歷史事實。潘漢年以「小K」署名的《附信》系原始資料,比後來的回憶錄可信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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