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在古代,主家殺死奴婢該當何罪?

在古代,主家殺死奴婢該當何罪?

我們都知道,古代存在奴婢制度。那麼在古代,要是主家殺死一名奴婢,會不會被問罪呢?

先來看宋朝的法律。《唐律疏議·斗訟律》「主毆部曲死」條規定:「諸主毆部曲至死者,徒一年。故殺者,加一等。其有愆犯,決罰致死及過失殺者,各勿論。《疏》議曰:主毆部曲至死者,徒一年,不限罪之輕重。故殺者,加一等,謂非因毆打,本心故殺者,加一等,合徒一年半。其有愆犯,而因決罰致死及過失殺之者,並無罪。」

照此法條,在唐朝,主家毆打奴婢致死,只會被處以徒一年的輕刑;故意殺死,也不過是徒一年半;過失殺死,或者奴婢有錯受責罰致死,則無罪。這是因為,唐朝還實行中世紀式的賤口奴婢制度,奴婢如同畜產,是主家的私人財產,跟牛馬豬羊沒什麼區別。主人可以將奴婢牽到市場賣掉,也有權對奴婢進行刑罰,即使不小心打死了,也不用負法律責任。

入宋之後,法律還保留著類似的規定:主人對於奴婢擁有懲罰權,如果主人對犯有過錯的奴婢施加責罰而致其意外死亡,可免於追究刑事責任,見《宋刑統·斗訟律》「主殺部曲奴婢」條:「其有愆犯決罰致死及過失殺者,各勿論。」這一法條完全抄自《唐律疏議》。

不過,宋時,中世紀式的奴婢賤口制度已經趨於瓦解,多數奴婢不再屬於賤戶,而獲得了自由民的身份,她們與主家的關係,也不是人身依附關係,而是經濟意義上的僱傭關係。為了跟從前的賤口奴婢相區別,我們將宋代的這部分奴婢稱為「僱傭奴婢」。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8),大理寺提議參照《宋刑統》的「主殺部曲奴婢」條,補充關於僱傭奴婢的立法:「自今人家佣賃,當明設要契,及五年,主因過毆決至死者,慾望加部曲一等,但不以愆犯而殺者,減常人一等,如過失殺者,勿論。」 這一立法獲得批准。也就是說,主家毆殺有過錯的僱傭奴婢,將比照毆殺賤口奴婢罪律,罪加一等。按《宋刑統》,「諸(賤口)奴婢有罪,其主不請官司而殺者,杖一百」,加一等即是「徒一年」;無故毆殺僱傭奴婢,按罪減常人一等論處。常人相毆致死,依律當絞,減一等即處以流三千里刑;過失殺死僱傭奴婢,則不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對奴婢生命權的保護儘管比之前略有提高,但我們若以現代文明的標準來看,肯定無法滿意。要等到北宋後期,賤口奴婢制度徹底瓦解,奴婢的生命權才獲得完全之保護。

根據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的一道敕文:「主毆人力、女使有愆犯,因決罰邂逅(意外)致死,若遇恩,品官、民庶之家,併合作雜犯。」 我們不難知道,在北宋後期,僱主(不管是品官之家,還是民庶之家)如果因為處罰有過錯的「人力」、「女使」(宋人對僱傭奴婢的稱呼),導致其意外死亡的,將按雜犯論處。所謂「雜犯」,是指除了犯「十惡」、「故殺人」等嚴重罪行的死罪,按《宋刑統?名例律》解釋,「其雜犯死罪,謂非上文十惡、故殺人、反逆緣坐、監守內奸、盜、略人、受財枉法中死罪者」。

換言之,僱主若毆殺有過錯的奴婢,將可以判處死刑 。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歷史的進步:跟唐朝的賤口奴婢再比,宋朝的僱傭奴婢更像是一個人,而不是主家的畜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吳鉤 的精彩文章:

宋朝人是怎麼掛畫、插花的?
宋朝:一個風雅的時代,一個世俗的時代
日月旗真的是大明王朝的國旗嗎
你知道宋朝的開封府是什麼樣子的嗎
「國王與磨坊」的雞湯是怎麼燉出來的?

TAG:吳鉤 |

您可能感興趣

江東小霸王死之謎團,一代霸主竟然被徒手殺死,是意外還是陰謀?
他被亂臣殺死,他的兒子卻用生命保護仇家的後代
公主逃難流落民間,給一富家女當奴婢,回宮後,公主派人殺死此女
唐朝這位宰相被亂兵殺死,皇帝卻為何不追究?
古代最狠皇帝,殺死兩個女兒,處死兒子一家,臨死前賜死愛妃
為當皇帝,武則天不惜殺死親生女兒,為何臨死卻把江山還給李家?
康熙擒殺鰲拜,為什麼當場沒有殺死鰲拜,卻選擇關在牢中?
古代皇帝被權臣要挾時,為何不直接殺死他們?而是與之明爭暗鬥?
這個名臣被冠以「謀逆罪」殺死,查抄他家後,皇帝腸子都悔青了!
為當皇帝,武則天不惜殺死女兒,為為什麼臨死卻把江山還給李家?
殺死韓信,毒死趙王,逼瘋親兒子,一代天后為什麼這麼兇殘?
名臣袁盎得罪了誰,為何會被殺手殺死?
雍正皇帝是怎麼死的?真是被刺客殺死的嗎?
古代皇帝打下江山,為何要殺死有功之臣?答案說出只有四個字!
古代扛帥旗的士兵沖在最前方,為何不會被殺死?原因你絕對猜不到
馬嵬兵變,為何士兵們只殺死楊貴妃兄妹,而沒有殺死唐玄宗?
韓信是被誰殺死的?
古代皇帝打下江山,為何要殺死有功之臣?真像被揭開讓人不敢相信
崇禎皇帝臨死之前為何將自己的妻兒也殺死?換你也會這麼做!
茜茜公主在瑞士當替死鬼被刺殺 行兇者說窮就該殺死所有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