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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會出現杭州保姆縱火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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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檸檬遇上好晴天

鋪天蓋地的新聞刷遍了朋友圈,漫天的謾罵聲也不絕於耳:僱主對你這麼好,你為什麼要害死三個可愛的孩子?也有聲音說:僱主本身邊界處理不當,對保姆太好了,以至於保姆把自己視為家庭一份子,遇到不同的待遇自然就會心裡不平衡。

這年頭,不能對人壞,唯恐別人懷恨在心會害自己;對人好,破了財災也沒免,還是行不通。

在中國,保姆絕不是新生行業,在舊社會大戶人家就有保姆,不止一個兩個;新社會改革開放以後,根據社會需要,這一行業又逐漸活躍起來,甚至成為中產階層的標配。可是保姆虐待事件層出不窮,行為令人髮指,讓僱主們整日擔心受怕,彷彿埋了一顆定時炸彈在家裡。

我想多次惡性事件的出現必定有其背後的原因,不能僅僅歸咎於個體的不道德。

從舊社會的保姆僱傭制來看,保姆往往都是由介紹人引薦,或者熟人介紹。好的保姆自帶口碑,這就確保了可靠性。這和現在用手機APP請保姆一樣,要看她的星級評價,以往僱主評價好的,自然就受歡迎。區別在於,以往是熟人圈,現在是社會陌生人的大圈子。

熟人圈評價樣本少,雖不夠客觀,但好處是在封閉的環境中,一旦這個人作惡就會滿城風雨,出個門都能被唾沫星子淹死。她的家人孩子可能都會被鄰里嫌棄、謾罵。做人的清譽被毀了,前途基本也就完了。雖不動用法律,可這個懲罰比法律重多了。

作惡成本高,就沒人願意冒這個險。

現在呢,評價樣本多了,不談水軍刷的好評,姑且算他客觀吧。可是有一點,一旦她作惡,偷竊了巨額的財物後,比如縱火的保姆偷了一塊30萬的表,作惡獲得的價值遠遠大於積攢的好評帶來的好處。

「兩利相權取其重」,大可以一走了之。你奈她何?

作惡成本低,作惡能帶來巨大的好處,甚至作惡能夠改變一家人的命運,還不會受到懲罰,那為什麼還要「善良」?

有人說,即便不受懲罰,但他也會受到良心的譴責,惶惶不可終日,也算懲罰!

Excuse me?惡人會有良心么?

我一向相信人性之惡是沒有底線的,就像人性之善可以超越聖人之行。人這種生物真是大惡大善的結合體,上能入天堂,下能入地獄。是惡是善都掛長著一樣的臉孔,難不成還像過去的老媽媽那樣去祈求佛祖懲罰他么?

如何佛祖真的能夠洞察惡人,幫助善人,怎麼會有這麼多人間悲劇發生呢?

於是我說:換個明察秋毫、公平公正的「佛祖」吧,他要保護「 善」、懲罰「惡」、他要強大、他要權威、他要有力量把壞人嚇得屁滾尿流,把好人保護的無微不至。

有這樣的「佛祖」么?

沒有!那有沒有「超人」能夠懲惡揚善、行俠仗義?沒有,別說超人了,連凡人蝙蝠俠也沒有。

那我們有什麼?

我們有法律、我們有制度。我們還有一群執法者和制度的執行者。

有這麼一大群人庇護監管這社會的公正公平,可我們卻常常看到這樣的報道:

「八旬老太向飛機發動機扔擲硬幣祈福,使飛機延誤5小時,因年齡過大,不予拘留。」

「行人闖紅燈被撞,車主被判承擔一半責任。」

「自己摔倒被中學生扶起,反而訛詐對方。道路監控證明其清白,摔倒老人自己溜走。」

「買賣房屋未果,中介拒絕退回中介費,派出所不予立案。」

在這些新聞里,沒有任何過錯的人承擔了犯錯人造成的後果,甚至差點蒙受不白之冤;而作惡者呢?沒有受到任何懲罰,也沒有受到追究。那麼惡者會繼續惡下去,善者卻會越發懷疑自身的做法:到底該不該繼續遵紀守法?

從小被教育要規規矩矩地做人做事,不要害人、不要違規。可是從來沒有人告訴過我們,當自己的利益受損時,我們該怎麼辦?

向法律尋求幫助?去過法院的人都知道打官司有多麻煩,即便勝訴損失也追不回來。我一個朋友借出50萬,結果借款人跑了,法院立案了三年也沒有解決,錢基本就打了水漂。

請民警協助追責?基本無果,只是去登記,沒有任何幫助。

當合法手段無效時,人們只能自己保護自己。走後門、找熟人、動用武力、找討債公司等等各路招數用盡,只要能達到效果、能解決問題就行。

想想之前的於歡案,其母蘇銀霞欠下巨額外債,被無下限追債,最後導致於歡被迫反擊,刺死討債人。此案一審因於歡被判故意傷害罪而引發熱議,而民眾忽視了事件的原因,蘇銀霞欠下巨額外債遲遲不還,那麼債權人的錢無法通過正規途徑拿回,讓借出方怎麼辦?他只能想出下三濫的手段來逼債,最後造成一死一傷。

很多悲劇本不該發生,看似無解的事情其實很簡單,就看有權解決的人如何去做。

比如:

80歲的老太造成飛機延誤,年齡過大不予拘留,那當時她的女人在一旁陪同,沒有盡到監護義務,就該狠狠受罰。那麼以後和老人出門陪同的年輕人都會以此為戒,看好自己的長輩,不讓其機組做愚蠢的事情。

再比如:訛詐學生的老人未得逞,當時出面調停的交警就該報案公安,以詐騙罪拘留。讓捏造事實的人受到懲罰,讓未成年人明白任何人犯了錯一定要承擔責任,不要讓未來的公民對這個社會的公正公平失望。

再比如:中介未盡到督促完成交易的義務,法院就立案幫助買賣雙方要回中介費。否則中介還會繼續不作為,只收錢不幹活,以後還會出現類似的事情,讓買賣雙方的交易風險增加。

再比如:我那個借錢的朋友其實知道借債人的地址。法院雖然立案,卻沒有去追蹤躲債的人。有很多手段可以去強力執行,比如把借債人在銀行系統變成黑戶,禁止其買火車票、飛機票。甚至不允許其使用行動電話、監控其家人的賬戶、一旦檢測有賬戶異常,馬上凍結。

很多辦法都可以把「惡」限制住,信息網路是現成的、實名登記也實行了很久,那為何還不去執行,而變相地縱容「惡行」呢?

我想,除了部分人員不作為之外,還有更重要的因素是:小惡不足以危害到社會治安,就不用去管。杭州保姆案鬧的沸沸揚揚,出了4條人命,涉及刑事犯罪,必須要出手了。可之前在網上瘋傳的「保姆搖晃嬰兒使其入睡」、「保姆掌箍嬰兒」等視頻,其實已經涉嫌了虐待兒童罪。保姆最多被父母辭退,卻沒有受到應用的法律制裁。

因為沒有造成嚴重危害,而執法部門選擇忽視。那麼這些「小惡」繼續被縱容,早晚會造成「大惡」、以及不可收拾的後果。

比如新聞經常報道的翻越護欄的行人,他們貪圖便利,不去走天橋,而去翻越護欄,三番五次沒有受到懲罰,最後終於被機動車撞倒,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古語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是劉備去世前給其子劉禪的遺詔中的話,本意是說不要認為壞事很小就去做,不要認為好事很小就不去做。凡是都是從一點一滴開始,習慣也從微小養成。

習慣了善,就會繼續善;習慣了惡,就會繼續惡。

作為一國之君的劉備還有更深層次的告誡:小善積多了就成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惡積多了則「足以亂國家」。貌似「小惡」的損人行為,雖沒有造成惡劣後果,可是會映射到人心。讓人們對自身的行為產生質疑:行善的吃虧,作惡不受懲罰,可能還會獲利。

那麼是該行善,還是該作惡?原本確鑿無疑的答案,在利益面前卻要動搖了。

如果希望還能生活在善的、有秩序的社會中,就絕不能允許惡人們把社會風氣擾。

必須想辦法!

總是有旁觀者,會冷靜、冷笑地說:國民素質就是這樣,避免不了,只能躲遠點,別惹一身騷。

好吧,國人的「素質」總是被自我嘲諷,能學會自黑說明有自知之明。那我們來看看所謂「素質高」的國家是怎麼做的,是不是都不可避免?

把孩子獨自放在家裡、鄰居會報警,警察會按虐待罪起訴你;把狗狗忘在車裡悶著,路人會報警,或許會被虐待動物罪起訴,面臨高額的罰款;想闖個紅燈或者逃次票,那對不起,一旦發現會被記錄成信譽污點,求學、求職、貸款等等都沒你的份兒;想做假冒偽劣產品尋求暴利,被查封時就是破產之時,還有漫長的牢獄之災等著你。

「高素質」就是這樣煉成的,就好像我們小時候被教訓的那樣:犯了錯狠狠罰站,以後再也不敢再犯。作惡成本之高,讓人們時時刻刻、兢兢業業恪守一個公民的義務,履行公民的責任,絕不敢怠慢。

善與惡,不能只依靠君子自律,人總是有惰性,必須依靠外界的力量去迫使人民遠離惡的行為、養成善的習慣。把「小惡」扼殺在搖籃里、讓人們明確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國民素質」就會漸漸增強,把「大惡」的發生的概率降低。

希望杭州保姆縱火案不再發生,也希望小的惡行能夠越來越少,讓我們都能夠生活在一個安全公正、善惡有報的社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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