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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的宿債,如何一時還清?

無始宿債,一時酬畢

節選自《大佛頂首楞嚴經淺釋》

宣化上人 講述

【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假設等到我入涅槃之後,那時候有出家的比丘,他發心想要一定修這個定力。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他能在佛的前邊,用刀把身上的肉挖開,在這個地方添上油來點燈,這叫「身燃一燈」。燒一指節:或者把這個指頭,燒去一節、兩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或者在身上,例如我們在手臂上燃香,這就叫在身上爇一香炷。那麼燃一枝香或者兩枝、三枝,這樣子。

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釋迦牟尼佛說,我說這個人在無始劫以來,宿世所欠的債務,在這一個時候,就都會還了了。長揖世間,永脫諸漏:就永遠不會再來這個世間來受苦了!「長揖世間」,就是這一生報盡了,再不會生到這個娑婆世界,受這種的苦惱了。他一切的漏,也都永遠脫離了!雖未即明:雖然沒有即刻就明白無上覺路:沒有再比這高上的這個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這個人於佛法上已有這個決定的心,不會退墮了。

若不為此:假設你不這樣做的話。不怎麼樣呢?捨身微因:你舍你身上來燃香、點燈,或者燒指。若沒有種這小小的善因的話,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你縱然成道了,你縱然開悟了,甚至於成佛,你一定再回來做人,還要還宿世的這種債務。如我馬麥,正等無異:就好像我吃了九十天喂馬的那個麥子,是一樣的。

佛怎麼九十天吃喂馬的麥子呢?因為在過去生的時候,釋迦牟尼佛做一個在梵志山上的梵志,帶著五百個童子在那兒修道。這時候也有佛出世,這位佛出去化緣,因為家裡有一個有病的比丘;有病的比丘不能出去化緣,這位佛就叫這一些比丘在齋主那兒乞多一份齋飯,回來給這有病的比丘吃。那麼比丘拿著齋飯,經過梵志山,這個梵志聞見飯的香氣,他就生了一種妒忌心,說是:「哎,這一些個禿頭的和尚,怎麼可以吃這麼好的東西呢?」就說這一些個沒有頭髮的和尚,只可以吃喂馬的麥子,不應該吃這麼好的東西。他這五百個弟子,也隨聲附和,就說:「對的,他們應吃那個喂馬的麥子!」

那麼釋迦牟尼佛成佛了,帶著五百個徒弟到這一個國家去結夏安居,這個國王早先很歡迎,把他接到國家來了之後,怎麼樣啊?哈,這國王又不供養這一些個和尚了!在這時候,一個喂馬的馬師看見釋迦牟尼佛和五百個弟子都沒有飯吃,於是就天天用喂馬的麥子,來供養釋迦牟尼佛和他五百個弟子。

釋迦牟尼佛就是當初在梵志山,帶著五百個童子在那兒修道的梵志,今生成佛了,這五百個童子就變成五百個羅漢。雖然都證果了,但是他在因地的時候毀謗人家,說這個比丘應該給他吃喂馬的麥子,因此今生他雖然成佛了,還要受九十天吃喂馬麥子的宿債,所以說「如我馬麥,正等無異」。如果他不燃燈或者燃指,或者燃香在身上的話,也就像我要受九十天吃喂馬的麥子那個果報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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