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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小說以精簡和洞察人性著稱,這是一本有關舊愛的長篇

作者簡介:

莉迪亞·戴維斯(Lydia Davis,1947.7.15- ):美國當代著名小說家、翻譯家。她的小說以語言精悍、結構新穎、洞察人性在美國文學界獨樹一幟。 2005 年當選為美國藝術科學院院士, 2013 榮獲布克國際獎,長期致力於法國經典文學的譯介工作,現為紐約州立阿伯尼大學創意寫作教授。除了英語文學最高獎項的布克國際獎,戴維斯還獲得過古根海姆獎、蘭南文學獎、麥克阿瑟天才獎等眾多文學大獎。

書籍摘錄:

我徒步去到了一個遙遠的步行幾乎無法到達的地方。儘管天色已晚,人也精疲力竭,但我仍未放棄。接近他曾經住過的地方 時,一部分的體能又回到了我身上。現在我離開了那棟房子,朝中國城和紅燈區、靠近海灣的倉庫和海邊走去,我心想,我要努力記住這座城市,儘管他已經不住在那棟房子里了,我那麼疲憊, 卻不得不步行,我的四周還有更多的山頭等著我去翻越,我因為 去過那裡而感到平靜,自從他離開後我第一次有了這樣的感覺, 就好像,儘管他不在那裡,但我再次找到了他。

也許他不在這個事實使得我的回程成為可能,使得終結成為可能。因為如果他在的話,所有的事情不得不繼續下去。而我將不得不採取行動,即便是離開他,隔著一定的距離去思考這件事。現在我終於能夠停止對他的尋找了。

但是當我意識到自己放棄了,意識到自己結束了搜尋的時候, 已經過了一陣兒了,那時我正坐在這個城市的一家書店裡,嘴裡 是一位陌生人給我的廉價、苦澀的茶水的味道。

我去那裡是想歇歇腳,在一棟地板已經開裂的陳舊建築里, 一架狹窄的樓梯通到樓下,地下室里光線暗淡,樓上則乾淨明亮。我穿過整個書店,下到樓下,又回到樓上,轉遍了每一個書架。我坐下來打算讀一本書,但是又累又渴,根本讀不進去。

我來到靠近前門的櫃檯旁,一位身穿羊毛衫、臉色陰沉的男 子正在櫃檯後面整理書籍。儘管我知道書店裡很可能不會有飲用 水,我還是問他是否有水,我可不可以要杯水喝。他告訴我說沒有,不過我可以去附近的一家酒吧。我沒說什麼,轉過身,上了幾步台階,走進前面那間俯視街道的房間。我再次在一張椅子上坐下休息,人們在我身邊安靜地走動著。

作者本人,由出版社提供

我並非成心想對那位男子無禮,我只是無法張開口說話。我得使出全身的力氣才能把空氣從肺里壓出來,發出聲音,這麼做會傷害我,或從我身上取走我當時還無法割捨的東西。

我打開一本書,盯著其中的一頁,並沒有在讀,又把另一本書從頭翻到尾,一點也沒看明白。我覺得櫃檯後面的男子或許把 我當作了流浪漢,因為這個城市裡到處都是流浪漢,特別是那些喜歡在下午天變暗變冷後待在書店裡,向他討水喝,甚至在他拒絕時會對他無禮的那一類。我意識到,當我沒回答他就轉身離去時,從他驚訝或許還有點擔心的表情上看出他把我當作了一個流浪漢,我突然覺得自己也許就是他想像的那種人。我曾有過覺得 自己無名無姓、身份不明的時刻,在深夜或雨中穿行於大街小巷, 沒人知道我身處何方,現在這種感覺居然意外地被隔著櫃檯的男人證實了。在他的注視下,我遊離了我心目中的我,變得中性、 無色、沒有知覺 :我心目中的我,一個向他討水喝的疲憊女人與他心目中的我有了相等的可能,也許這一刻真相這種東西不復存在,那種能夠把我們捆綁在一起的真相,以致隔著櫃檯的他與我之間的隔閡比兩個陌生人之間還要大。在我以流浪漢的新角色, 疲憊、不知所措得說不出話來,一聲不吭地轉身走進隔壁房間之 前,我倆好像被一場大霧隔開,身邊的說話聲和腳步聲變輕了, 一小片清澈包圍了我們。

就在我這麼想的時候,他來到我靠近一個高書架的座位旁。 他朝我彎下腰,溫和地問我是否想喝杯茶,他把茶水遞給我的時 候我謝了他。茶水又濃又燙,苦得我舌頭髮干。

來自:亞馬遜

這似乎就是這個故事的結局了,有那麼一陣兒它也是這部小 說的結尾 ——那杯苦茶具有某種極其終結的元素。後來,雖然它 仍然是這個故事的結尾,我卻把它放在了小說的開頭,好像我需 要先講出結尾才能講出故事的其他部分。以故事的起點來開頭寫 起來會簡單一點,但是如果沒有後續部分,開頭並沒有多大意義, 而且如果沒有一個結尾,後續部分也沒有多大意義。也許我並不 想選擇一個地方作為開始,也許我想同時講出故事的所有部分。就像文森特說的,我經常想要得到超出可能的東西。

如果有人問我這部小說是寫什麼的,我會說是寫一個失蹤的男人,因為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但是實際的情況是在經歷了先是知道,然後不知道,再次知道後又失去聯繫,我已有很長一段時間不知道他在哪裡了。他曾住在離這裡幾百英里的一座小城市的郊區。他曾給他父親(一位物理學家)做事。現在他有可能在教 外國人英語、教生意人寫作、管理一家旅店。他可能住在另一座 城市,或許根本就不住在城市裡,儘管他住在城市的可能性要大於住在一個小鎮上。他也許還結著婚。我聽說他與妻子有一個女 兒,他們用一個歐洲城市的名字來為她命名。

五年前搬來這個小城居住後,我就不再想像他哪天會突然出現在我面前了,因為這極不可能。而在我此前居住的地方這種可能性卻似乎存在。至少在三座城市和兩個小鎮里,我一直在期待著他的出現 :走在大街上,我會想像他迎面朝我走來。參觀一家博物館時,我確信他就在隔壁的房間里。但我從來沒有見到過他。也許他確實曾在那裡,在同一條街上甚至同一間房間里,在離我很近的地方觀察著我。也許在我發現他之前他已經走開了。

我知道他還活著,我在一個他幾乎肯定會光顧的城市裡住了 好幾年,儘管我住在一個骯髒破落、靠近港口的地區。越接近市中心,事實上,我越期望能遇見他。我會發現自己跟在一個熟悉的身影后面,寬闊的肩膀、肌肉發達,比我高不了多少,金色的 直發。不過那人掉過頭來,臉和他的太不一樣了,前額不對,鼻子不對,臉龐也不對,就因為那些部分原本可以是他的但卻不是, 它們變得醜陋不堪。要不就是遠處朝我走來的一個男人,舉止像 他一樣緊張傲慢。或者,近距離地,在一節擁擠的地鐵車廂里, 我會看見相同的淡藍色眼睛,帶雀斑的粉色皮膚,或突出的顴骨。有一次,面部的特徵是他的,但誇張了一點,以致他的頭看上去像一副橡膠面具:頭髮的顏色一樣但比他的要密,眼睛的顏色淡 得發白,前額和顴骨突出得近乎怪誕,紅色的麵皮掛在骨頭上, 嘴唇緊閉像是在發怒,身體寬到了荒唐的地步。另外一次,他臉部的特徵如此不確定,如此平坦而坦率,我很容易就看出來,隨著時間的推移,它會怎樣發展成另外那張我如此摯愛的臉龐。

我還在很多人的身上看見他的衣服 :樣式很好但衣料粗糙, 經常是陳舊的,褪了色的,但永遠是乾淨的。儘管知道不符合邏 輯,但我仍然禁不住去相信,只要足夠多的人在同一地點穿上這樣的衣服,他會在某種磁力的作用下被迫現身。我還想像某天我 會看見一個與他穿著打扮相同的男人,紅色的格子呢短夾克或是淡藍色的法蘭絨襯衫,白色的粗布長褲或是褲腳已磨損的藍色牛仔褲,這個男人也會有發紅的金色直發,梳向他寬闊前額的一側, 藍眼睛,顴骨突出,嘴唇緊閉,體格寬闊強壯,舉止羞澀卻又有點傲慢,就連最細微的部分都十分相似,眼白里的粉色、嘴唇上的雀斑、門牙上的缺口,就好像他身上所有的要素都具備了,而把這個男人變成他只差那個恰當的單詞。

題圖為作者,來自:quarterlyconver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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