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上最沒頭腦的馬仔 那是標準的高手 隨便伸出一條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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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這個人,恐怕只有李逵能與之相比,因為他們都是天生當馬仔的腦袋。
李逵做事沒譜,那是顯而易見的;楊志做事沒譜,在殺牛二時,就表現了出來。我們看書中原文:楊志霍地躲過,拿著刀搶入來;一時性起,望牛二顙根上搠個著,撲地倒了。楊志趕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連搠了兩刀......。
楊志那是標準的高手,隨便伸出一條胳膊,就能把牛二打得跪地求饒。
但是楊志卻是一刀把牛二捅翻了。
很小的一件事,有著很多種方法解決,他一解決,就攤上了人命官司,如果因此給牛二償了命,你說楊志死得冤不冤?
楊志從一出場,就是一副落魄不得志的樣子。所以楊志看起來,也一直是人五人六的。
但是一有權力,那種不著調的嘴臉,馬上就開始展露無疑了。
和別人說話時,楊志就不懂得客氣二字怎麼寫了。
兩個虞侯對楊志的安排感到有點不理解。
於是就說:「不是我兩個要慢走,其實熱得走不到,因此落後,前日只是趁涼走,如今怎地正熱里要走?正是好歹不均勻。」
這話問的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吧,事實上,所有的軍漢,都提出過同樣的問題。楊志開口就是:「你這般說話,卻似放屁!.....。」
當然了,楊志對這兩個虞侯還是客氣的。因為這兩個人好歹也算楊志的同事,所以楊志還不敢對他們非打即罵。
對那些軍漢,楊志就沒有這麼客氣了。按書中的話去說,那就是:輕則痛罵,重則藤條便打。因為軍漢只是楊志的下屬,楊志自然不用和他們客氣。
隨便拿出一個人,處於楊志的位置,聽到手下的士兵叫苦叫累。
肯定會這樣說的:「弟兄們,此次責任重大,萬一有了閃失,你我誰也承擔不起。希望大家多擔待點。就當給我楊志面子,現在辛苦點,只要到了東京,楊志一定讓大家徹底舒服幾天。總而言之,想吃、想喝、想玩,楊志請客!」
按理說,這種話,很簡單啊!
士兵們對老都管報怨時。
老都管道:「你們不要怨悵,巴到東京時,我自賞你。」眾軍漢道:「若是似老都管看待我們時,並不敢怨悵。」
而楊志呢?對軍漢們,從來都是開口就罵,閉口就打!甚至有軍漢說了,就是中書大人親自押解,也容我們說句話吧,哪能像你這樣,一句話不合,就是藤條劈頭蓋臉打人呢?更有軍漢說了,這簡單就是不把我們當人看。
我們看書中原文:楊志拿著藤條,喝道:「一個不走的吃他二十棍!」眾軍漢一齊叫將起來。 數內一個分說道:「提轄,我們挑著百十斤擔子,須不比你空手走的。 你端的不把人當人!便是留守相公自來監押時,也容我們說一句。你好不知 疼癢!只顧逞辯!」楊志罵道:「這畜生不毆死俺!只是打便了!」拿起藤條, 劈臉又打去。
如果你跟著楊志押解生辰綱,你會怎樣看待這個上司呢?
楊志為什麼一路上,要這樣兇巴巴的呢?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想把功勞全佔了。
作為一個官員,如果就報著這種態度工作,上司交給他十件事,他能辦成一件,那也得碰運氣。
楊志上次把花石綱押丟了,可能也因為類似的原因。
那高俅把從前歷事文書都看了,大怒道:「既是你等十個制使去運花石綱,九個回到京師交納了,偏你這廝把花石綱失陷了!.......。
我想隨便找一個人處於楊志的位置,都不會讓士兵挑著東西趕路。因為這是給梁中書干私活,怎麼也能配備一些驢馬、小車啊!
事實上,梁中書最初就是計劃用車推著去的。[注]只是讓楊志一翻大話給嚇住了。
梁中書道:「著落大名府差十輛太平車子;帳 前十個廂禁軍,監押著車;每輛上各插一把黃旗,上寫著「獻賀太師生辰綱;」 每輛車子,再使個軍健跟著。三日內便要起身去。」
武松替陽谷縣令往東京汴梁押解私貨時,是怎麼做的?也是用車推著去的!
我們看原著:「那四個跟了武松就廳前拜辭了知縣,拽紮起,提了朴刀,監押車子, 一行五人離了陽谷縣,取路望東京去了。 」
所以,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縣令讓武松押解私貨時。武松也像楊志那樣把困難說是比天大嗎?沒有!武松也是像楊志一樣,一路裝神弄鬼的押解東西嗎?沒有啊!關鍵是,武松把貨丟了嗎?也沒有!
陽谷縣令的私貨,肯定沒有十萬貫。但這是知縣計劃買官用的錢,估計也不會是個小數目。
[注]:卻說本縣知縣自到任已 來,卻得二年半多了;賺得好些金銀,欲待要使人送上東京去與親眷處收貯使用,謀個升轉;卻怕路上被人劫了去,須得一個有本事的心腹人去.....
如果楊志那種作法,真可以保證押解任務的隱密性。
大暑伏天,人家都是趁涼趕路,就他們頂著日頭趕路。他們這是要幹什麼?我們再看原著:次日,天色未明,眾人起來,都要乘涼起身去。楊志跳起來,喝道:『那裡去!且睡了!卻理會!』眾軍漢道:『趁早不走,日里熱時走不得,卻打我們!』楊志大罵道:『你們省得甚麼!』拿了藤條要打。 眾軍忍氣吞聲,只得睡了。
真正的問題是,生辰綱是什麼時候被劫的?大中午被人劫走的。這本身就證明,強盜劫道沒有具體時間。所謂頂著日頭趕路就安全,那完全是楊志的膻想。
生辰綱被劫了。這事大嗎?說大,很大;說小,也就是小事一樁。
對於普通人而言,這自然是大事。以楊志的背景而言,實際上很難稱得上是大事。如果楊志有擔當,等大家醒來後,肯定馬上就直奔當地府衙了;總而言之,趕快把你們的知府給我叫出來!
首先亮明自己一行人的身份。這是梁中書家的老都管(而且還是蔡夫人從娘家帶來的),這是梁中書的兩個虞侯,我是大名府的楊志,現在官任提轄。如果懷疑我們的身份,我們馬上可以給你出示相關文書。
然後就告訴知府:「現在有一個壞消息,一個好消息,要告訴你。」
壞消息就是我們押運生辰綱,一路好好的,走到你的地盤上,卻被人劫了。
至於好消息呢?就是現在,這件事梁中書還不知道,蔡太師也不知道。而且只要我們配合的好些,梁中書、蔡太師可能永遠也不會知道。」
緊接著告訴知府。現在兩種方法解決這件事。
第一種方法,就是公事公辦。總而言之,我們先在你這裡作完筆錄,然後就回大名府交差,是打是罰、是殺是剮,我楊志認了。
第二種方法,就是給兄弟點面子。總而言之,禍是兄弟惹出來的,兄弟負責給擺平,絕不連累別人。只是我需要你幫我點忙,那就是授權我臨時指揮當地所有官差。只要把案子破了,兄弟拍拍屁股就走人,咱們就當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
我相信,當楊志把兩種解決方法擺出來後。當地知府只要有點腦子,肯定就會選擇第二套方案。
更主要的是,這種案子非常好破,因為當時是小農社會,流動人口遠沒有我們現在多。更主要的是,官府也非常關注流動人口的動向。
寫到這裡,難免有人會奇怪,既然這個案子這麼簡單,為什麼一直會拖了那麼久呢?
原因很簡單,你處於他們的位置,你也會找不到線索的。
因為這個案子,怎麼看也像是一個假案子;而且水深的讓人看都不敢看!
老都管一行人報案說,梁中書讓楊志押解生辰綱,楊志卻夥同賊人劫生辰綱。
問題是,隨便拉出一個當官的人,聽到老都管報案的說詞,第一個感覺就是,這個傢伙是在胡說八道!
如果不是因為老都管非常有身份,知府肯定會先叫人把老都管打一頓,打完了,再叫他好好說話。
為什麼呢?
梁中書是蔡太師的女婿,而且還是封疆大吏。如果現在用十萬貫珠寶,就能取得梁中書的信任、重用,還有機會提攜他認識蔡太師。
這買賣實在太值了。
現在,竟然有一個人,為了十萬貫珠寶,不惜把這種大好前途扔掉,而且還是去當通緝犯。這可能嗎?
你是濟州知府、或是當地官差,接到這樣一個案子,你會如何處理?肯定也會選擇稀里糊塗的去混。
更可怕的還在於,報案的人都一副鬼忽伶仃的樣子。因為他們也不希望案子破了。因為他們報的案子,本身就有水分。這個案子破了,梁中書肯定會發現,他們一直在給自己編故事。
知府聽到這個案子,心裡也是七上八下的,因為這個案子的水,到底有多深,誰也不知道。
書中是這樣寫的。「且說濟州府尹,自從受了北京大名府留守司梁中書札付,每日理論不下。」
這個案子,怎麼看,怎麼像個假案。
可是話說回來,從動機上講,處於梁中書的位置,似乎也沒有理由,為了省十萬貫的生日禮物,就沒完沒了的作假案吧!
所以知府只能拖一拖,耗一耗,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於是這個案子,過了十多天,那是一點線索也沒有。
大家看到了吧。楊志一跑路,只是讓老都管等人解套了,卻讓當地官差連北也找不到了。因為這個案子太神了,神的都讓人調查也不敢調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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