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羅德曼的故事
一個出身於達拉斯橡木崖國宅的黑人小孩.高中畢業後我在達拉斯堡渥斯機場當大夜班警衛,因偷了機場禮品店裡的五十隻手錶被炒了魷魚。事後我向警察招供出手錶的下落,於是他們分頭去找回來。每一隻都找到了。 警察找到這些人時會問道:「丹尼斯·羅德曼給你這隻手錶的?」 「是啊。」 「他賣給你的?」 「不,他送給我的。」
本來我應該和籃球沒有任何關係,但是我碰到了一個達拉斯女孩,羅瑞塔·魏斯特布魯克,我妹妹的朋友,是她說服我到庫克郡短期大學籃球隊打球。那年我二十一歲,我是個無名小子,經常和一些太保混在一起。有時我整夜在街上遊盪。我原本沒打算進這支籃球隊;我在大學裡能做什麼呢? 但是事情有了變化。怪異的事。它並沒有降臨到別人頭上。我突然長高了,我從五尺十一寸長到六尺八寸,籃球是越打越有興趣。
活塞隊在一九八六年選秀大會第二輪中選了我,我是當年第二十七名被選中進入NBA的球員。我喜歡這樣默默無聞地進入NBA,我不在乎。第一次在活塞隊參加集訓時,一名記者問我:「你是誰啊?」我望著這名「觀光客」說:「我是突然蹦出來的無名小子。」 新手第一年沒有太多表現的機會。坐在板凳上面,我壓制住身體里要爆發出來的精力。這真是要命。在八十二場球賽里,我有七十七場被派上去,但是平均每場只打了十五分鐘。真的要把我逼瘋了。我一上場,立即呈現狂野狀態,展現所有的本事,要讓他們知道我需要上場打球。查克·達利很快便喜歡上我,他總是跟我說我會發達的。
第一年當新人過後,我決定要在NBA里打出點成績來。 我下了苦功才得以進入聯盟,那麼何不再接著下苦功呢?在NBA裡面最吃力的事便是防守與搶籃板——這兩件事大家都不願做。除了我以外,在聯盟裡面沒有人願意不得分的。正因如此,也沒有人想信我不想要得分。 在我進入NBA的第二年個球季中,丹特利腳踝受傷,於是達利讓我先發。等到我加入先發陣容以後,我們的成績開始起飛。我們非常賣力,表現出強力籃球——使得「壞男孩」成為我們的商標。藍比爾會把人踩在腳底下踐踏,讓對方覺得極端受辱。下一回再遇到同一個對手,譬如我們正準備跳球的時候,會聽到藍比爾對這傢伙說:「記得上一次我是怎麼整你的嗎?準備好吧,我打算再搞你一次。」 藍比爾在球場上自有天地,下場以後也很酷,眼神里還流露出同樣的氣概。球迷找他簽名,他會低頭望著他們說「滾開」。他就是這個樣子,這就是「大象」藍比爾。
有些球員會被我的兇惡眼神所恐嚇,被我看地死死的,沒辦法動彈;但對伯德這招沒輒,防守他象是玩電子遊戲,你必須要先猜到他下一步將要做什麼才行。我對他很熟,但防守他絕非易事。 雖然他速度不快,也不會經常表演漂亮的灌藍或其它的動作,伯德卻是少數幾名能夠玩所謂「黑人球賽」的白人之一。我尊敬伯德。因為我尊敬任何能在場上修理我的人,他修理我的次數算是夠多的了。他一向很多話,每一個人都習慣了;他特別問及每個人,誰要來防守他?他環顧四周,彷彿沒看到我一樣,然後他會問兩隊的每個人,「誰來防守我?」不過他幾乎不跟我講話,他總是緊閉著嘴,他從不會讓我知道我佔了上風——就象我從不讓他知道他佔了我便宜一樣。東區的競爭非常激烈,並未因波士頓塞爾特人隊式微而稍減。芝加哥公牛隊於同時間崛起,因此我們要爭取打入總決賽便多了另一支強敵。跟芝加哥公牛隊打完全在鬥智。想要擊敗喬丹?光是用想的就可以把你累垮。一九八八年我們在第六場把他們解決掉,再度與湖人隊在總冠軍決賽碰頭。 我們橫掃湖人隊,把他們扁得很慘。
一九九三年四月的某晚,我坐在球場停車場的車子里,手邊擺著槍,面臨結束自己生命抑或繼續走人生路途的抉擇,教練被解僱了,蘭比爾受傷了,簽我的總經理被解僱了......後來我想通了,決定用不同的方式來面對自己的問題。那就好象絕處逢生一般。
我在馬刺過的其實並不開心。在西區決賽出戰火箭隊的第二場結束,我們已連輸兩場落後,艾弗里·約翰遜在更衣室里站起來,在全體球員與絕大多數管理階層的面前說道:「我們不能再等待大衛·羅賓遜領導我們了,因為他不會在場上領導我們的。」 大衛當時也在場,就坐在大家中間。坐著不動,默默承受著。 我們在第六場比賽過後遭到淘汰。當然,輸掉比賽又怪罪到我頭上了。在對火箭隊好幾場比賽里,大衛被奧拉居旺吃得死死的。他們要我防守奧拉居旺,我說不要。我願意在下半場防守他,可是上半場不行,任何一名教練都知道絕不要在上半場派出最佳防守球員去對付對方最佳攻擊球員,要在下半場盡全力讓他去對付。查克·達利在活塞隊是這樣,我曉得芝加哥公牛隊的菲爾·傑克遜也會是同樣的想法。 不要讓本身最佳防守隊員犯規太多。對付奧拉居旺是硬碰硬的,如果我在上半場便犯規三或四次,那麼就沒有辦法制住他了。
馬刺隊拿我跟公牛隊的中鋒威爾·普度交換,一個不會打球的傢伙。我根本不在乎。我不管馬刺隊拿我換來什麼,我只想離開聖安東尼奧。在我到公牛隊之後所發生的事,實在讓人無法相信這件交易會造成如此大的影響。當我們的戰績開始創造紀錄,在全明星賽前達到四十二勝五負的成績時,所有關於我是否能配合公牛隊的揣測都不見了,一如它應該被遺忘。大家都說公牛隊的組合是有史以來最強的隊伍,如果我象馬刺隊說的那樣,我們又怎麼可能會那麼強呢? 菲爾·傑克遜很嚴格,他說:「就是這些規矩,如果有哪些地方你認為沒辦法做到,讓我們知道。」 在公牛隊遲到,傑克森罰你五塊錢,還可做罰球練習來彌補、免罰錢。你可以挑兩名球員來跟另外三名球員比罰球,贏了就不用罰錢。我總是選喬丹跟史蒂夫·科爾(Stevekerr),因此不管我投得多爛,都有機會贏。
在我到公牛隊之初,喬丹與皮彭表示對我的到來尚有些疑慮,可是這些疑慮在訓練營開始之後便消失了。喬丹說,他從來沒見過有誰能夠那麼快便學會公牛隊複雜的進攻戰術。大家都知道邁克爾·喬丹能輕而易舉在一場球賽中拿下五十分。給他進到了禁區,那就完了。他的跳躍與灌籃最為人稱道,但是真正了解籃球的人會欣賞他的過人切入找空檔投籃的功夫——不管怎樣他都能把球投進。斯科特·皮彭也有這樣的本事,我剛到芝加哥時對他的球技真是他媽的印象深刻,跟他同隊比跟他對抗時更能體會到這點。 當斯科特·皮彭剛進聯盟時,我對每一個肯聽我說話的人講,他將會是籃球界有史以來最佳前鋒之一。從他的運動細胞以及其它過人之處,我便能慧眼識英雄,他很能防守,搶籃板球也有他媽的一套,他也能從任何角度、在任何時間投籃。我一點也沒看走眼。
由於扭傷小腿肌肉,我在球季開始時有十二場比賽沒能上場。在我回來之前一天,我非常努力地練球。因此所有的記者很自然地向菲爾·傑克遜詢問,第二天晚上在主場面對紐約尼克隊時,我是否會登場。 傑克遜是這麼說的:「那要看丹尼斯·羅德曼的意思。在這個時候我不確定他是否已經準備好了。如果他說『我還不具備上場所需要的精力』,那也是可以諒解的。」 那晚出戰尼克隊時我出場了,還拿下了二十個籃板球。上半場我們打得很糟,喬丹、皮彭跟我三人聯手在下半場反敗為勝。芝加哥的球迷對我如痴如醉。在第三節結束前,我得到喬丹一記傳球落進籃框,讓我們追到只以一分落後。我還被犯了一規,要加罰一球,當到罰線前面時,喬丹和我相互擁抱。球場里為之瘋狂:人們了解到該隊已然容得了下我的加入。有人問菲爾·傑克遜,我有沒有做過什麼讓他感到驚訝的事,他總是回答說:「有呀,他要把他的加壓耳環取下來的時候,必須藉助一種特殊工具,這件事讓我很驚奇。」這就是我所形容的菲爾·傑克遜:總是那麼鎮靜從容。 在那場比賽里當裁判對我做出技術犯規的手勢時,我看到菲爾·傑克遜竟然在笑;當我看到他對於我傷愈歸隊的說法時,我都不敢相信會是這樣的。我沒指望會是這樣的。我可還沒有心理準備呢。 有人了解我嗎? 有教練了解我嗎? 突然有個念頭浮現在我腦海。 終於有了。
談到籃板就必須從我說起。我與張伯倫相反:他是往下看人,我是往上看人的。我從觀眾席里聽來的第一句話就是:「個頭真小。」他們就是這麼說的,以我的體型這種成績難能可貴。人們希望我看起來像查理斯·奧克利那樣——大塊而狂野。但是沒有人能做到我所做的。我希望有一天能成為聯盟歷史裡面頭一個每場平均拿十八個籃板但只得兩分的球員。
我不象NBA里的其他人。我與眾不同,NBA里的男人的形象是他們在廣告里製造出來的,掛著笑臉,向人群揮手,看起來很臭屁。他們要每名球員都象格蘭特·希爾一樣,畢業自杜克大學,風度翩翩。格蘭特·希爾球打得不錯,沒話說,但是其他型態的球員就沒有發揮空間了嗎?其他性格的球沒辦法混嗎? 我不符合NBA標準男人的模式。
這就是我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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